文学五一

第二百六十九章 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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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阳山上的大营之中,秦朗面目凶恶地提着一根木棍,目光灼灼地盯着那些将士,谁若是敢慢上半拍的话,他手中的木棍绝对不会有丝毫的留情。
    “军令如山,只要军令一下,不论前面是刀山火海,还是万丈悬崖,你们都得毫不犹豫地踏过去,明白吗?”
    服从命令,这一条是当初秦风在操练家丁们的时候就反复强调的,对于这点,秦朗这个军中宿将没有半点异议,所以在操练这些将士的时候,他同样也在反复强调着这件事。
    “朗叔!”
    一声略显焦急的大喝在寂静的军营中显得无比突兀。
    秦朗勃然大怒,喝道:“军中无故不得...”
    当发火的秦朗看到从大门外狂奔进来的秦日时,脸色略微有些缓和,但还是冷着脸道:“军中的规矩你应该清楚,若是无事喧哗的话,今日你就该依军法处置!”
    治军当一视同仁,虽说这年头贵族们有特权不是一件什么新鲜的事,但想要一支纪律严明的大军,就必须做到号令森严,否则纪律涣散是迟早的事。
    秦日满脸焦急,根本没管什么军法不军法,开口喊道:“朗叔,少爷被人抓走了!”
    什么?
    秦朗那张黝黑的面庞顿时涨得通红,甚至就连眼睛都布满了血丝,脖颈上的青筋根根暴起,这恐怖的模样让秦日都不由自主地倒退一步,仿佛他面前的是一头饥饿的猛虎一般。
    秦朗的双手已经攥成了拳头,双眼仿佛能喷出烈焰。
    转身,秦朗直接大喝道:“秦家庄的人,出列!”
    几名家丁根本没有犹豫,马上就汇聚到了秦朗的身后。
    “走!”
    翻身上马,几人狂奔出大营,只留下那些猜测着原因的将士。
    始终在边上总揽全局的赵辟易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开口想要询问,可回想起刚才秦朗那好像要吃人一般的凶悍表情,顿时把所有的疑问都埋在了肚子里。
    几人刚出大营不久就遇到了纵马赶来的秦天。
    到了近前,秦天一勒马缰,那匹骏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秦天根本没有等马儿的前蹄落地就焦急地喊道:“朗叔,少爷被一个名叫李三娘的女人给攀诬了,如今正在京兆尹衙门!”
    秦朗勒住马,沉思片刻,然后问道:“那女人什么来历?”
    秦天的脸色有些难看,垂首道:“朗叔,我没用,只查到了李三娘应该住在大兴城的昭行坊中。”
    贫民窟...难不成是求财?
    昭行坊位于大兴城的西南边上,说是贫民窟有些不太准确,但那里大部分的居民确实是比较穷困。
    秦朗的眸子越发通红,怒吼道:“去查,谁敢阻拦就杀谁,哪怕天王老子都给老子宰了!”
    一行人狂奔进城,秦朗立刻安排人去调查李三娘的底细,他自己则径直朝着京兆尹衙门的方向狂奔而去。
    秦朗依旧能记得当年的他只有十四岁,却已经是在战场上厮混了整整一年的‘老兵’。
    那一年,落雕都督斛律光还在,那一年,北周和北齐之间的大战似乎永远没有停歇的时候,那一年,作为一个在战场上苟且偷生的小卒,在始终照顾着他的火长阵亡以后,他的好运气终于耗尽了。
    他中了三刀,两刀在胸口,一刀在左臂,年纪不大的他早已见惯了生死,他知道,在军中,这种伤势基本就已经注定了死亡。
    而他的梦想就是能在死去之前吃一顿饱饭,可惜,这终究是个梦想。
    北齐比如今的大隋还穷,没人会为了一个将死之人去浪费宝贵的粮草,秦朗能够轻易地察觉到所有人看向自己的眼神都和在看一个死人没有任何的区别。
    就这样吧,浑浑噩噩的一生要结束了。
    当时的秦朗这样想着,他的父母早在他七岁的时候就不在了,所以在很长的时间之内,他都不知道为谁而活。后来被火长捡回了军中,穿上那大得夸张的军服,拎起那把他还高的长刀,他不知道自己为谁而战。
    就在那个时候,秦毅出现了,当时的他是河内太守,高高在上,哪怕他们将军都不敢有任何的不敬。
    就是这个高高在上的人,完成了他的梦想,给了他一顿饱饭。
    然后,顽强的野草撑了过来,从此以后成为了秦府的一名亲兵,也有了自己的名字。
    秦朗!
    所以,对所有人,包括秦毅在内,那就只是一顿饭,一顿算不上多好的饭而已,但对秦朗来说,那是他的梦想。自此以后,他也有了挥动长刀的理由。
    这一挥,就是二十余年,当年的少年如今也成了一个中年人,但那个梦想却始终没有被他忘记。
    老爷如今已经不在了,但少爷还在。
    我想杀人!
    少爷,只要我还能挥动长刀,那任何人都别想拦住我!
    “堂下何人?”
    田新翰皱着眉头,看着堂下的一男一女,皱眉喝道。
    又是这等鸡毛蒜皮的琐事,老爷我的午饭可要凉了。
    “奴家李三娘。”
    “秦风。”
    田新翰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牵扯到了世家子,只怕这个案子并不是那么好办啊。
    按照程序,他这是初审,认定究竟是谁的罪过,然后再向上请示,若是没有问题的话,京兆尹就能宣判,若是处理不了,那还得把案件转交到刑部或是大理寺。
    看着微微抱拳,有恃无恐的秦风,田新翰有些拿不准这位究竟是什么来头。就如他之前在后堂吹嘘时说的一样,大兴城中有太多他得罪不起的权贵了,一个处理不好的话...
    “那秦风,可是世家子?”
    “五品世家子。”
    五品...
    田新翰松了一口气,若是放在地方,那五品世家确实很了不得,基本能摸到一郡太守这个级别了,但在大兴城中,五品却什么都不是。随便在大街上扔块石头出去都说不定能砸倒一片五品世家子,有什么好惊奇的?
    可反应过来的田新翰又有点恼怒,区区五品世家就敢不把本官放在眼中,看来今日本官还真得秉公办案了!
    想到这,田新翰喝问道:“你二人为何纠缠不休?”
    秦风正准备说话,却不想一旁瑟瑟发抖,仿佛已经被吓傻了的李三娘突然抢出一步,跪在地上大声哭诉道:“启禀大人,奴家早在半年之前就结识了秦风,由此被他...被他安置在大兴城中,可就在上个月,秦风却不告而别,留下奴家独守空闺,几饿死矣。”
    这个古文水平,说不定比少爷我还好啊!
    秦风冷笑一声,喝道:“李三娘,我从未见过你,可你今日却在官道上对我拉扯,你有何证据说我将你养在大兴城中?”
    “对,说,你有什么证据!”
    几乎是下意识,田新翰跟着秦风喊了一句。
    可话出口他才有些后悔,本官审案,怎么跟着你个小兔崽子走呢?
    李三娘楞了一下,然后说道:“秦郎,你我双宿双飞许久,难不成你真的这般绝情?你要证据...奴家知道你左臂上有一处疤痕,不知可算证据?”
    秦风闻言不禁伸把自己的袖子给撸了起来,那里确实有一道疤痕。这疤是当初他刚刚穿越不久,跟随秦朗练刀的时候不小心留下的,知道的人不算多,但也不少。
    更重要的是,夏天他嫌热会把袖子撸起来,有心人想要发现这些东西其实并不困难。
    “你是说这个?”
    秦风把那道疤痕亮了出来,笑道:“夏天的时候,想要看到这疤痕并不困难,难不成所有看到的女人都跟我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
    李三娘低下头,有些娇羞地犹豫了半晌,这才开口道:“你总算喜欢唤奴家婉儿,特别是在...床榻之上时。说是家中大娘子管得严,连通房丫鬟都不给你碰,所以...”
    我他娘...
    秦风此刻满肚子的脏话不知道该从哪个开始说,要知道婉儿那个丫鬟今年才刚刚十四,不要脸的玩意居然拿她来作妖!
    “秦风,你有什么话说?”
    田新翰基本已经认定了秦风就是负心人,尤其是在李三娘下拜,露出那窈窕的身段以后,他更加断定,秦风就是一个衣冠禽兽,纨绔中的败类,玩腻了人家就毫不犹豫的抛弃,因为害怕纠缠,所以直接玩起了失踪。
    叫什么秦风,叫禽兽算了!
    这般可人的小娘子,你秦风竟然弃之如敝履,啊呸,哪怕是在纨绔子弟当中,你也是最没品的那个!
    其实这种纠纷是最难分清对错的,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在田新翰看来,这李三娘的样貌、身段都不差,嫁人定然是不愁的,只要想,那些大官贵族们肯定会争先收她为小妾。既然有这种资本还去在大街上拦截秦风,更是甘愿抛头露面,连名节都不要了,那这事十有八九就是真的。
    毕竟你秦风就是区区一个五品世家子而已,又不是当朝宰辅的儿子,人家费尽心机算计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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