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211 最后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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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偷什么都不知道,就是晚上在外游荡,看见马车车厢一角搭着的一个小包裹,犯了做贼的瘾,拎上东西便跑了。
    被官差带回来,好几个人轮班一审一下就差点尿了裤子,心理素质不行,一点儿都不像一点点将人勒死后,还能在红袖脸上刻字的人。
    肖张只看了一眼,又看了一下凶器,和仵作确认无误后,便按照原本的计划,去见最后一名嫌疑人,赵启罗。
    姓赵的商人是外地人,带着一貌美侍妾暂居县令别院,霍长歌颇为看重这一次的招商引资,安排的住所都很好,是独立而清静的小院。
    肖张登门拜访前,主簿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把人得罪了,问话一定要委婉,他们不是嫌疑人,最多是个目击证人。这一次的招商引资特别重要,县令忙了好久,有时候甚至通宵,要是泡汤了,你我都没好果子吃。”
    肖张敷衍着、笑着搪塞,“您放心,我就是问一下当天的情况,看看两个商人之间有没有撒谎。”
    主簿还是不放心,强烈要求要跟着一起去问话。
    肖张并未反对,他需要一个傻子,将气氛搅乱,显得更加平和。
    他还把自己终身不多的戾气收敛,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像个人畜无害的乖巧少年,那双桃花眼中的锐利尽数换成了好奇,打量了厅那一圈,心中感慨,霍长歌混的比自个强多了。
    “冒昧打搅郎员外了。”主簿声音和善,眼睛笑成了黄豆粒儿大小,和赵启罗嘘寒问暖了两句,话里话外都是客套。
    赵启罗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适中,微微有些小肚子,但是比主簿的大腹翩翩瘦得多,头发也比齐培茂密,因此是几个中年男人里难得还算可以入眼的。
    他有些儒雅斯文,穿着一身墨青色的锦缎长衫,手腕上戴着佛珠串,脚下踩着一双黑靴,五官端正,说是个读书人也有人信。
    《农政全书.卷四》谓洪武十四年:“上加意重本抑末,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紬纱绢布,商贾之家只许穿布。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紬纱。”
    商人穿丝绸衣服都是犯法的,只能穿布衣,可见其地位之低下,但是本朝又推出新律,商人可捐官,一旦捐的数量足够,就会获得七品官职,没有实权,那么对商人的那些限制就不存在了。
    捐官所需银两数目之大,一般商人都舍不得,除非像李家那种有偏执的,否则很少有人捐官。
    肖张笑着道:“赵郎君信佛?”
    赵启罗一怔,抬手看了看自个手腕上的佛珠,珠子上有一二条深刻的纹理,看如凤眼,内敛褐色,无光泽。
    他说:“这是朋友送的,就带在身上,也是朋友的一番心思。”
    “您这位朋友可真大方,这送的是凤眼菩提,是菩提子中最突出的一种,因为有一二纹路酷似凤眼而得名,在佛教的绘画、雕刻、刺绣之中,均有以凤凰作图案,象征祥瑞。寓意着,在菩提树下,佛祖得道,开始了他历尽千辛万苦、普渡众生的生涯。”
    “这位小兄弟对佛教还挺有研究的。”
    “谈不上研究,我娘活着的时候就信佛,底下人投其所好便送这些东西,我有时候会被她压着,跪在佛堂前给我父兄祈福,抄佛经,转念珠,就是你手上拿着的佛珠。念珠这名字的另外一个含义是:弗诛,就是不要诛杀生命的意思。不论在家出家,佛教中的第一大戒是不杀戒。我们每个人都不愿失去生命,推己及人,每一个有生命的有情也都是如此。所谓上天有好生之德,佛教更是着重这一点,强调戒杀护生的人必定有健康长寿的结果。念珠戴在身上或者拿在手中,也是时时在提醒自己爱惜物命。”肖张侃侃而谈。
    赵启罗一时没说话,捏紧了念珠。
    主簿:“一个佛珠这么有讲究?”
    肖张含笑:“对,这些讲究也是说给有钱人听的,所以这佛珠价格昂贵,正适合像赵郎君这样的有钱人,只是不知从前怎么没佩戴?这珠子每日用手去捻,才能发光亮。”
    赵启罗这串佛珠一看就是新拿出来的,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不信佛的男人突然找出了朋友赠送多日的旧物佩戴?
    当然是因为心虚,害怕有冤魂半夜站在床头抽他嘴巴。
    帘子被掀开,有女子带着两个丫鬟端茶进来,还带来了一阵芳香,香味很浓。
    那女子风韵犹存,看得出年轻时候定然貌美,一双柳叶眉,含情眼,自矜花貌好,偏喜淡妆宜,素净中又透着一丝妩媚,来自那掐腰的衣着,短一截的衣衬露着手臂。
    将茶奉上,她垂着首:“才捧上茶,还请诸位恕怠慢之罪。”
    肖张饶有兴致地看向她,明知故问:“这位是?”
    女子欠了欠身:“贱妾姓吴,闺名唤作良花,是赵郎君身边的侍妾。”
    肖张道:“红袖死的那天晚上,姐姐也在,该问一问。”
    赵启罗道:“这是什么意思?”
    主簿擦了下额头上的汗,干笑道:“就是了解一下当天的情况而已。”
    赵启罗有些不满:“是觉得我会说谎,所以还要叫我身边人核对一下吗?那用不用我避一避。”
    肖张含笑:“不用了,两位要是要串供的话,早就串完了。”
    主簿伸腿踢了肖张一脚,肖张翘起二郎腿躲避。
    连空气都凝固一瞬,肖张地侃侃而谈又打破:“两位也不必给我施压,我就是例行公事的询问,齐郎君那里已经问完了,该记的笔录全都记下,怎么两位这里就问不得?”
    “问得,只是衙门已经问了一遍。”赵启罗说。
    “很巧,齐郎君那里也是我问的第二遍。据他所说,当天晚上他喝醉了,是赵郎君将他搀扶下了二楼,一直将他送上马车。因为齐郎君当天晚上喝醉,还拉着赵郎君喋喋不休地说了好久,这一点,他府邸里的车夫可以证明。”肖张单刀直入:“所以那天晚上,是您的侍妾吴氏单独和红袖相处很久。”
    赵启罗:“那天晚上,我是要一起送两人离开的,但是红袖说,有四个龟公抬着轿子送她来,眼下正在底楼喝酒,不用我送自个儿走。我只得先送醉酒的齐郎君离开,我的侍妾在室内等候,这难道也有错?”
    肖张:“当然没错,但不可否认,还是呆了很久。”
    主簿有些着急:“你到底想说什么呀?千万别瞎说,我觉得事情很合理,没什么矛盾点。”
    吴良花叹了口气:“当天晚上确实有不对劲儿的地方。”
    众人骑刷刷地看她,她掏出帕子,擦了擦眼泪:“红袖姑娘心情很差,齐郎君几次动手动脚都被她躲了过去,在送走了齐郎君后,我提议让龟奴送她离开,但她却激烈反抗,甚至还喝了几杯酒,倒在榻上哭了起来,说什么,若心上人得知她还在旁人跟前卖笑承欢,可还会要她?我追问她怎么,她一脸伤情却不肯说,抹着眼泪离开。临走的时候还掉了一封信,我捏着信封出去找她,却没找着,撞到了夫君就先回家了。真没想到……没想到她在路上遇到了歹人,命丧黄泉,早知道我说什么都要将她找到。”
    吴良花说的泣不成声,脸上全是内疚。
    主簿将这封信展开来看,只见上面是红袖的亲笔绝笔信。
    主簿迅速扫完整封信,几乎抑制不住高兴:“这上面说,她有了情人,想要赎身,但是老鸨不肯,宁可逼死她,所以干脆自杀。是老鸨杀的人,一定是老鸨错不了,因为红袖要质疑离开,死都不肯留下,老鸨干脆将人杀死。红袖知道自个儿逃不过老鸨的毒手,干脆放弃挣扎,幽怨赴死,真是个可怜人呀。”
    肖张身子一僵,脸像出现了遗憾的神情:“里面是不是说,自个儿有二百两的积蓄,请老鸨转交给情郎,但又没具体写情郎是谁。”
    主簿震惊:“你怎么知道?”
    肖张的神情有些讽刺:“这封信是我念着她写下来的,她之前闹绝食,我跟她说这样吓不到老鸨,不如假死脱身,留下二百两当诱饵,老鸨肯定不愿意把钱便宜别人,会偷偷留下,又觉得赚的少,晦气,说不定棺材都不给你准备一副,拿个铺盖一卷就把你扔了出去。”
    红袖就是听信了肖张的话,写下了这封信,心情好转开始吃饭,上街见人,见到了很多人。
    肖张不知道红袖的死和这封信有没有关系,他的语气稍微沉重:“所以说,红袖没有自杀的打算,她久经欢场,也断然不会被人调戏两下就要喝酒痛哭,深夜孤身一人上黑漆漆街道。”
    换句话说,吴良花说的那样动情,信誓旦旦,都不过是在一封信的基础上添油加醋,胡言乱语而已。
    她的证词有问题,她这个人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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