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穿到文工团里当台柱[七零] 第1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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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夏赶紧遮住了林小草的眼睛,让她背过去。
    “姐姐,我看到了。”
    “你没看到,乖,转过去。”
    林小草乖乖听话,林夏把兔子捡起来,血滴啦啦地流。
    手太快,脑子没跟上,这兔子咋拿回去啊。
    她四处看看,连个绿树叶都没有,最后没办法,拽了沟边的枯草裹吧裹吧裹成一团,塞进了背篓里。
    “小草,好了。”
    “姐姐,你刚刚甩过去好厉害,能不能教教我?”
    林小草咬着指甲看着林夏,眼里的崇拜的光都能放出来了。
    林夏拍拍她的背篓说:“你现在学不了,等你长大了力气大了才能学。”
    这兔子林小草已经看到了,林夏也不准备把兔子带回家了,直接带着林小草去了一个远离村子没人的地。
    把兔子开膛剥肚,皮子一扒,然后滋滋地烤起来,快熟的时候,撒上随身带的盐粒子,香得不行。
    “姐姐,好香啊。”林小草看着兔子,不停咽口水。
    “我烤的东西,就没有不香的。来,这个腿给你吃。”
    林夏把兔腿一掰,递给林小草,林小草愣在那里,不敢接。
    “姐姐,你真的给我吃啊?”
    “吃吧。”林夏把兔腿塞给她:“有点烫,慢点吃。”
    林小草看林夏真的分给他,也顾不得烫了,斯哈斯哈,烫着啃着。
    吃着吃着,她哭了起来。
    林夏正吃得开心,看他这模样,嘴里啃着的肉停止了嚼动。
    “你怎么了?哭啥,这肉不好吃?”
    “就是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应该说是,她从来没吃到过肉,她家里的肉,都是紧着她爹和她弟弟吃。
    林夏“噗嗤”一声笑出来:“那就多吃点。”
    “嗯嗯。”
    林小草大口大口啃着,一个兔腿下去,手上全是油,也舍不得擦掉,用手舔着。
    林夏又递给她一块肉,林小草摇了摇头说:“我不吃了,我饱了姐姐。”
    说着她挺起来她的小肚子。
    林夏没再给她,小孩不常吃肉,也别吃多了,容易拉肚子。
    林夏也就啃了一个腿,剩下的肉,她翻了翻口袋,找出来几张纸包了起来。
    顺带还分了林小草一包肉:“这肉你自己藏起来偷偷地吃。今天吃肉的事别告诉任何人,下次有机会姐姐还带你来吃,你告诉了别人,以后就没得吃了。”
    林小草捂住嘴巴,用力地点头:“姐姐,我不会和别人说的。”
    “乖孩子。”
    不过林夏给她的肉她也没有要,她说拿回家没有地方藏,想让林夏帮她拿着。
    林夏同意了。
    林小草一看就是在家里不受宠的孩子,衣服都小了,补丁落补丁还穿着,头发脏兮兮的,估计冬天都没有洗过。
    一双手冻得又肿又红,手指像大粗萝卜一样,林夏对她心软,未尝不是因为她看着太可怜了。
    还有就是真的乖巧懂事,眼睛里很清澈,看着就让人喜欢。
    林夏背着背篓回家,家里的三姑六婆都不在了。
    也是,日头都这么高了,家家户户都该做中午饭了,人也该回去了。
    “娘,看这是什么?”
    林夏从背篓里掏出来兔子,在方英秀面前晃了晃,一副炫耀的模样:看她带回来了好吃的。
    “这是什么?肉味。”
    方英秀抽了抽鼻子,闻出来了香味。
    林夏点头:“对,兔子肉,烤好的。我打兔子的时候林小草也在,就在外面烤了分给她吃。我觉得拿回来她吃不到嘴里。这个也是她的,给她留着。”
    方英秀叹口气,“大炮家的小草?”
    “嗯。”林夏点头,把肉塞到方英秀嘴里说:“我听她的话是大炮家的。”
    方英秀赶紧伸手接住骨头,把嘴里的肉咽下去说:“那个孩子是好的。就是她家里对她不是很好,天天去干活,衣服都不见一身她自己的。”
    “我看到了。”
    林夏接过来方英秀做饭的活,洗洗手在旁边继续和面说:“我也是心疼她,娘你没见她啃肉时的样子,看着我都心酸。”
    “她家她那弟弟疼成了小霸王,她就是个小可怜。”方英秀说完,叹口气:“小草都该去上学了,她家里人一直不送,估计以后也没机会上。”
    林夏和面的手一顿,不知道怎么接,村里像小草的孩子很多,或者说,整个国家,各种农村里,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重男轻女,有的人家看生出来是女孩,要么溺死,要么扔了。真是造孽。
    “以后会好的。”林夏低声说了一句,心情变得很低落。
    第二天,趁着老石叔去县城,林夏和方英秀也搭上了牛车去县城。
    合同方英秀已经签好了,林夏在邮局寄出去,就和方英秀在县城里逛。
    县城对于村子来说大多了,卖东西的却不多。
    林夏和方英秀去的百货大楼,她主要想给她娘买两件衣服。
    林夏一眼就看上了挂着的黑色呢子大衣,没想到这小县城里也有卖的,她立马拉着方英秀过去。
    “大姐,帮忙拿一下那件大衣,中号的。”
    “我不要。在家天天干活,我穿这么好干啥?你别乱花钱!”方英秀拽着林夏就要走。
    林夏拉住她说:“娘,我这么多年都没陪着你过一次年了,今年好不容易回了家,你听我的,让我给你买件衣服。”
    售货员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眼睛挂在头顶上,上下打量了下林夏一眼,可能觉得她穿着一身军装,应该能买得起,便把大衣拿了下来。
    递过来的时候,没一点热情,语气冷冷地说:“这衣服不便宜,你们小心点穿。”
    现在别管供销社还是百货大楼,售货员都是这样子,林夏也懒得搭理她那么多,把衣服拿过来了就行。
    “娘,你试试。”
    “我不要!”
    方英秀不想试,林夏说:“你要是不试,我直接买了,回头不合适还得来换。”
    “买了不退换。”售货员在旁边接了一句。
    “娘,试吧。”
    方英秀拗不过林夏,最后还是试了,正正好,而且这黑色大衣一穿,显得方英秀格外有气质,一点不像在农村生活了半辈子的人。
    方英秀能生出来林夏和林春两个模样好的人,她的长相也很出色。
    只是因为在村里天天干活,穿衣打扮都是灰突突的,衣服宽大没型,也让她显得老了好几岁。
    现在这大衣一穿,整个人都像变了一个样。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方英秀自己都忍不住小心摸了摸大衣,扭了扭身子:“夏夏,这真是我啊。”
    “真是你。”
    林夏看着方英秀这模样,并没有觉得很开心,反倒是心里很难受。她娘这些年,为了她和哥哥,真的受了很多苦。
    “多少钱,大衣我买了。”
    “你们真要买?这大衣可不便宜,我们领导专门从海市进货过来的。”售货员一脸傲气地说。
    林夏直接掏出来钱票说:“多少钱?”
    售货员一见林夏的钱票,态度360度大转弯,脸上带着笑赶紧回答,林夏付了账,把方英秀的旧衣服用布袋装起来,让她直接穿着大衣。
    方英秀还不敢:“这衣服这么贵,一会儿再弄脏了,我穿着我那旧衣服就行。”
    “娘,没事,这一会儿脏不了,穿着吧。”
    林夏又看了看方英秀的全身,发现了她为什么觉得别扭,她娘还缺一双皮鞋。
    她又带着方英秀去买了一双黑色的猪皮鞋。
    皮鞋没有大衣那么贵,但也是几十,钱花出去,方英秀心疼得不行。
    但是皮鞋真舒服啊,陪着大衣真好看啊。
    方英秀最后也没脱下来。
    林夏的强势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方英秀穿上后,也舍不得脱了。
    “夏夏,你也去给自己买一身新衣服。”
    “我不用。”林夏摆手说:“我在京城买过了。娘,今儿出来除了寄信,就是给你买衣服的。”
    方英秀点了点她的头,脸上带着又心疼又欣慰的笑:“穿着这一身,我都不敢走路了。”
    “娘,这有啥。等以后我带你去了京城,你会发现遍地都是你这样穿的。到时候你穿家里的衣服,才奇怪的。”
    林夏挎着方英秀的胳膊走,两人准备去买点肉还有一些粮食之类的。
    方英秀笑出来,看她说:“又哄我呢。我之前那衣服怎么了?都好好的。”
    林夏注意着身旁的人,和方英秀说着:“我哄没哄你,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肉食依旧不好买,到了卖肉的地方,只剩下一些下水和骨头了,就这还是她们来得早,不然这些一会儿也得没。
    林夏和方英秀没有挑,直接都买了。下水和骨头便宜。
    卖粮食的地方富强粉没了,这东西紧俏,基本上一上就被抢空,剩下的一些杂粮面粉家里都有,林夏和方英秀就没有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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