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七十年代梨园小花旦 第12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叶龄仙过意不去。谢谢这种事,光口头上说说,确实没诚意,还是要有实际行动的。
    她想了一会儿,手指绕着衣角,有些羞涩,“程知青,要不,你先把衣服脱下来吧……”
    “什么?”程殊墨没坐稳,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
    像是吞了一根针,他复杂地看着叶龄仙,难以置信,耳根也悄悄红了。
    现在的女知青,都这么开放了?
    第10章 礼物
    叶龄仙没想到,程殊墨的反应会这么大。
    但她很快反应过来,猜到他误会了。
    “喂,你想什么呢?我是说让你先把外套脱下来,我帮你缝几个扣子!”
    叶龄仙晃动针线盒,里面的扣子,还是她上次在供销社买的。
    程殊墨和人打架,外套扣子都掉了,拉风了一整个冬天。叶龄仙看得直犯强迫症,早就想帮他缝上去了,绝对没有要调戏他的意思。
    差点被一个女同志耍流氓,程殊墨也觉得尴尬,但他没有离开,还是脱下外套,递给了叶龄仙。
    外套还带着男人的体温,叶龄仙有点羞涩,转过身背对着他,一针一线缝了起来。
    别看程殊墨吊儿郎当,办事却很稳重。第二天早上,叶龄仙来到西山,一眼就看见,“秘密基地”多了一个小铁盒,被人用柳树枝,浅浅遮挡着。
    小铁盒里有五块钱,几尺橡皮筋,但最令人惊喜的,还是一只宇宙牌的保温杯。
    保温杯有水,放了一夜,还冒着热气。有了这个杯子,小戏子再也不用拿凉水“醒嗓”,还能随时随地保护好嗓子。
    程殊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现在最缺这个?叶龄仙忍不住揉眼睛。
    保温杯是乳白色的,铝制外壳,紫砂内胆。杯身还印着梅兰竹菊四君子,做工非常精美。
    东西虽好,但明显不是镇供销社的,县城都未必有卖。
    下乡之前,叶龄仙有一次做为背景板,跟着教戏先生去市人民大剧院演出,有几个坐在前排的嘉宾、领导,用的就是这种杯子。
    一摸材质,就知道价格不菲。这么贵重的东西,她心里再喜欢,也是不敢收的。
    所以,第二天一早,叶龄仙拦住正在晨跑的男人,坚持要把这个杯子还回去。
    “怎么,不喜欢?”程殊墨不解地看着她。
    叶龄仙摇头:“太贵了,我买不起。”
    程殊墨:“不用你买。昨天,你做的小东西换了不少钱。供销社账面不够,所以用水杯来抵。”
    这话,稍微识点货的人,都不会相信。可程殊墨显然不想告诉她,水杯的真正来历。
    他一脸笃定,仿佛叶龄仙做的是无价之宝,就该值这么高的价钱。
    叶龄仙实在挑不出毛病,不知该怎么回绝,“可是,这个杯子太新了,太小布尔乔亚了,根本不适合我用。”
    “这好办。”程殊墨说着,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
    叶龄仙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拿石头,用力在杯体上划了几下。
    崭新的杯子,瞬间多出来几道划痕,歪歪扭扭,“四君子”的图案都不完整了。
    “好了,现在它是旧的,跟小布尔乔亚无关。”程殊墨重新把杯子塞进她手里。
    这个人,他怎么这么直啊,真是……暴殄天物。
    叶龄仙心疼杯子,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叶龄仙悄悄把这只水杯,带回了女知青点。
    或许是杯子外表平平无奇,甚至有些破旧,一连几天,并没有引起什么风波。就连细节控朱红霜,也没有注意到,宿舍多了一只高档保温杯。
    唯一发现不同的人,是李青荷,“龄龄,这只杯子是哪儿来的?以前怎么从来没见你用过?”
    叶龄仙:“呃,是京市那边寄过来的。”
    这是程殊墨教她说的,也不算撒谎,只是隐瞒了一部分事实。
    “是你教戏先生寄来的吧?”
    李青荷这样猜很正常。叶龄仙的父母肯定舍不得给女儿买水杯,哪怕是旧的,也会优先给儿子用。
    艺校的老师们,以前常在大剧院唱戏,每个月的津贴也高,自然用得起这样的好杯子。
    这种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危险。叶龄仙不想给自己和程殊墨惹麻烦。她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仍旧低头做手工。
    有了橡皮筋,叶龄仙的手工活就丰富多了。
    她先用锦线给橡皮筋包边,又裁剪剩余的布料,因地制宜,缝成各种各样的花团。
    她的设计灵感,都来源于地方戏的头冠和配饰。传统的贴花、金簪、流苏,被叶龄仙加以改良,做进头饰里,新颖又漂亮。
    姑娘戴在头上非常亮眼,做花的成本也很低廉。女知青们都很喜欢,不少人想拿东西和她换。
    叶龄仙没要大家的东西,反而大大方方,给每人送了一朵。就连朱红霜,都得到了一只五角星的头花。
    朱红霜本来还想批评她,这是资本主义的尾巴,被别人怼了一句“你行你也做”,就再也不说话了。宿舍总算和睦了不少。
    做花耽误了时间,一周之后,叶龄仙才又攒好一布袋头饰,小心翼翼交给程殊墨。
    事实证明,物以稀为贵。这些独一无二的头饰,放在供销社,比袖套、手帕受欢迎多了。
    尤其一些工厂女工,整天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头上戴朵花,有韵味不张扬,不能更时髦了。
    所以,这一次送货,程殊墨带回来的钱,比之前整整多了三倍。
    “这么多?”叶龄仙惊讶。
    “嗯,都是供销社给的。”
    怕她不信,程殊墨还特意拿出了,供销社盖过章的收购凭据。
    “程大哥,我相信你。”叶龄仙语气激动,第一次没有疏离地喊他程知青,或者程同志。
    程殊墨点头,却也遗憾:“供销社的报价太低,如果拿到黑市,我能帮你翻两番。”
    “不行,你千万别去黑市,我宁愿不卖这些花!”叶龄仙急了,她真是怕极了程殊墨再犯错误。
    程殊墨低头看着她,“嗯,我不去。”
    他是言出必行的人,叶龄仙放下心。
    她兴冲冲计划着:“太好了,等五一去公社,我就能买更多的书了。数学,语文,历史,地理……都要抓紧复习的。”
    她没有再提英语。
    程殊墨顿了顿,知道自己该离开,却没有走。
    他脱下外套,冷不丁扔进叶龄仙的怀里。
    叶龄仙:“……?”
    “帮我缝一下。”男人的表情有点无赖,“有颗扣子松了。”
    松……松了……
    这点破事儿,还能说得郑重其事,也是没谁了。
    就这样,叶龄仙和程殊墨之间,形成了一种难以名状的默契。
    她仍旧偷偷去练戏,但是每个周末,都会把做好的头饰,交给程殊墨,请他帮忙送到供销社,换成钱和票。
    程殊墨为叶龄仙捎带回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除了做头饰必需的皮筋、布料、纱线,偶尔还有铆钉、圆珠、亮片,这让她的成品增色不少,进而更加好卖。
    程殊墨知道,叶龄仙晚上要读书、做活,他甚至神通广大,弄来了一只手电筒。
    叶龄仙惊掉下巴,搁十年前,村里人结婚,都不一定能买到这样的好东西。
    当然,手电筒也是“二手”的,筒身生着铁锈,玻璃罩还有划痕,一看就是某人的杰作。
    “山里捡的,我问过王支书了,没主的东西,可以自用。你拿着,省得熬眼。”
    程殊墨的语气很认真,仿佛她熬坏了眼睛,就再也没人给他缝扣子了。
    就这样,叶龄仙稀里糊涂地,又收下了一份厚礼。
    “捡来的”破旧手电筒,依然没引起大家的怀疑。朱红霜也只是嫉妒了一句,“我咋就没那么幸运,啥都没捡过?”
    可这一切,依然没有瞒过李青荷。
    傍晚,叶龄仙在知青点看书,李青荷从外面走进来,说是衣服被树枝挂坏了,想找她借几个扣子。
    “有的。”叶龄仙打开针线盒,把剩余的扣子都倒给她。
    “怎么只有两颗?”李青荷语气僵硬,“你上次在供销社买了好几个,也没见你做衣服,都去哪儿了?”
    叶龄仙语塞,少的那些扣子,自然都用在程殊墨身上。
    李青荷冷下脸,“别瞒我了,我都看见了,程知青的外套,是你给缝的吧。还有,你最近偷偷起床那么早,是不是也是为了见他?”
    叶龄仙没想到,李青荷会观察得这么仔细。
    身正不怕影子歪,她实话实说:“是我缝的,我早上去练戏,偶尔托程知青收购东西,但不是每天都见他。”
    李青荷咄咄逼人:“那扣子是怎么回事?”
    叶龄仙不想多谈,撇清关系道:“扣子只是谢礼。”
    李青荷:“所以,你们并没有偷偷处对象?”
    质问的语气,让叶龄仙心里不太舒服,她耐着性子回答,“至少现在,我们没有。”
    李青荷脸上总算放松了,她见叶龄仙生气了,立即换了一副态度。
    “龄龄,你别怪我说话直,我也是关心你。都说回城的名额,就在高队长手里。狼多肉少,谁不是紧紧盯着?
    “你算幸运了,高大哥一直对你不错。如果你跟他处好关系,到时候,他肯定会在他爹高队长面前,帮你说好话的。
    “我还听说,昨天,朱红霜带着茶叶,去高队长家蹭饭了。如果这时候,你和程知青传出来风言风语,不但高大哥难过,你回城的事也悬了!”
    李青荷苦口婆心地劝,叶龄仙却感到脊背一阵发凉。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