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26章 真名士,自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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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何天已想到了自己会因杀荣晦而于士林获名誉,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名誉”,高到了这种程度:
    “羊稚舒和成文鲜没做成的事情,何云鹤做成了——魏晋以来,天下一人耳!”
    羊稚舒,羊琇;成文鲜,成粲。前文已说过不止一次——齐王攸事件中,羊琇与成粲谋见始作俑者的杨珧,欲手刃杀之。
    杀荣晦和杀杨珧,都是为一个同自己没有直接干系的人出头;荣晦的分量,虽不能同杨珧相提并论,但何天杀荣晦的难度和风险,却远在羊琇和成粲的计划之上——毕竟,羊、成对杨珧,是二对一,而且是“携刃”。
    另外,杀荣、杀杨,得手后,行事者,都将同样面临着重大的、不可测的政治、法律风险。
    真正是“不为身计”!
    好!好!
    值得拍烂手掌!值得“士林仰望”!
    要强调的是,此时代的“士”,同南朝的、以及两宋之后的“士”,是很不一样的。
    此时代的“士”,先秦两汉遗烈犹在,允文允武,文官、武官,更多的只是职责的划分,单论“武力值”,文、武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区隔,武官尽有文质彬彬的,文官也尽有打架杀人一把好手的。
    何天杀荣后的一系列举动,更是对足了“士”们的胃口。
    其一,以荣晦首级献祭于卫瓘灵前,一路鲜血淋漓,招摇过市——太他阿母的帅了!
    矫诏?矫诏才酷呢!
    其二,闯宫上书——还是一身的血衣!听说,他的奏疏,也被鲜血浸染!诸君,书记以来,见过如此之帅、如此之酷的人、事吗?
    以前,这一类事情,都是发生在江湖之远,如今,庙堂之高居然得见!真正叫……“活久见”了!
    以前,这一类事情,行事之人,若身手矫捷,未被当场擒杀,多立即远遁,岂如何云鹤者,从容血祭卫瓘之后,掉过头,直投那个……虎口?
    且“投”归“投”,他并不是“投案”,而是得手不饶人——彼时,暂不好叫“得理不饶人”,到底还不晓得朝廷认不认他的“理”?——要求朝廷诛荣晦而奖卫瓘!
    就好像他——
    啧啧!真不晓得该怎样形容了!
    真帅!真酷!
    其三,也是更帅、更酷的,闯宫之后,他立即回家,狂歌痛饮,大醉三日,“中大人”两度登门传谕,他都“天子呼来不上船!”
    太他阿母的帅了!太他阿母的酷了!
    当然,此时代,杜工部还来不及吹捧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帅”啊“酷”啊“活久见”啊的也不是此时代的词儿,不过,就是那个意思啦!
    在这里,有一点,犹须明辨:
    何天之陷溺于杯中物,在二十一世纪人看来,自然是“自我麻醉”“颓废”,但此时代的观感,却完全不同——饮酒以及醉酒,是“名士”之“标配”,不饮酒、不醉酒,怎好自称“名士”?
    喝的愈多、醉的愈狠,世人眼中,愈有“名士”范儿!
    想当年,文皇帝欲为武皇帝求婚于阮籍,阮籍为避婚,连醉六十日,文皇帝终不得言而止。
    诸君,连醉六十日啊!真真我“名士”之极峰也!我辈……“实不能至而心向往之”!
    醉酒醉成了“名士”,这一点,大大出乎何天的意料。
    而且,何云鹤之醉酒,同阮嗣宗连醉六十日一样,不同于普通醉酒,其中有一个“悲愤慷慨”的意思在——
    帅毙!酷炫!
    何云鹤之醉酒,有的细节,如“狂歌”者,为时人之想象,但“中大人”两度登门而不得见,却是事实——“中大人”者,陈才人嘛!
    第三度——皇后亲自出马,这才“得见”!
    皇后“临幸”何府,既令人感叹“君臣际遇”,同时,也普遍被视为对何天的屈服,于是——
    其四,真正是——不惜一身而终回天意!
    何云鹤伟光正的形象,在此得到了升华,光芒耀目!
    还没完,还有“其五”。
    何云鹤的“三不”——不上朝、不进宫、不与士大夫交往,在绝大多数朝士,都理解为:功成身退、韬晦避世。
    此范少伯、张子房故事也!
    何云鹤,实乃我大晋的范少伯、张子房!
    郭猗讲的高兴,何天听的头晕,心里不由冒出一个念头:会不会有一天,人民群众齐声呐喊,“何云鹤不出,奈苍生何?”
    哈。
    但,酒,是真不能再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那种方式喝了,毕竟,肝受不了啊。
    老子还想多活两年呢。
    不过数日,郭猗再次来访——这一次,不是何天召请,而是郭猗主动登门。
    郭黄门一脸兴奋,“云鹤!你的大作已经传遍京师了!不得了!真不得了!”
    何天一头雾水:大作?啥大作?
    除了杀荣那天的上书,我何曾有过啥“大作”?
    哦,我还给握瑜娘子写过一封长信,情真意切,握瑜娘子没看,我自己先感动到了,不过,这封信,封缄之后就再未开封,目下,正躺在我的……
    “嗐!就是你的那首《留别》呀!尤其是那几句……嗯,‘寒波淡淡起,白鸟悠悠下’‘回首亭中人,平林淡如画’……目下,整个洛阳城,都传疯了!”
    what?
    何天先是愕然,随即反应过来——
    所谓《留别》,是他上一次“游山逛水”、一时兴起念的一首诗:
    故人重分携,临流驻归驾。
    乾坤展清眺,万景若相借。
    北风三日雪,太素秉元化。
    九山郁峥嵘,了不受陵跨。
    寒波淡淡起,白鸟悠悠下。
    怀归人自急,物态本闲暇。
    壶觞负吟啸,尘土足悲咤。
    回首亭中人,平林淡如画。
    念这首诗的时候,云英、雨娥都随侍在旁,雨娥虽然也识字,但仅是蒙童水准,对家主的吟啸,没有太大的反应;云英的程度好的多,不仅留意倾听,还主动向家主请问,家主也很耐心、很有兴致的为她解释。
    不消说,一定是云英将此诗记了下来,然后拿到外头,有意、无意的炫耀:看,这是俺家郎君的大作!
    可是,小妞,这其实不是你家郎君的“大作”呀!
    唉!我也就是没同你说明白此诗的作者是谁……也没法子说明白呀!此诗之作者,还要过九百年才出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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