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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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参把镜棺碎片还给万俟林木,说:“好了,现在可以给销离麓解毒了。”
    众人都狠狠松了一口气,尤其是苏莫遮。
    苏莫遮真的不想和大金为敌,他们一起长大,不管父亲怎么想,但是在苏莫遮心里,大金就是自己兄弟,虽然自己以前“混蛋”了一些,但他不想失去这个兄弟。
    大金点点头:“我需要一只铁碗,还有火源,可以加热铁碗。”
    江月白赶紧从背包里掏出一只小碗来,他们这里还留着两个背包,没多少食物了,但是“厨具”还有。
    万俟林木挑了挑眉,看着大金配置“解药”,他有些好奇,大金的海虫到底用什么养出来的?
    万俟林木趴在罗参耳边低声说:“恭喜你啊,收获了一只忠犬徒弟。”
    大金的性格略微偏激,之前“误入歧途”,属于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性子,如果拜了罗参为师,日后肯定是出生入死的忠犬一枚。
    罗参笑着说:“还是木木有办法。”
    如果不是万俟林木突然把镜棺碎片扔给大金,估计谁也无法打动大金。
    他们说话的工夫,大金已经把小碗和便携式的小灶炉都准备好,俨然是一副要做饭的模样。
    万俟林木:“……”做饭?
    大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橘色小波点的透明包装,竟然是一块水果糖。
    看起来……
    是橘子口味的。
    别问万俟林木怎么知道的,因为罗参喜欢吃这种糖,草莓口味,之前万俟林木去逛超市的时候,看到过橘子口味和草莓口味两种,罗参强烈要求买草莓味的。
    原因很简单,橘子口味是酸甜的,而罗参喜欢齁死人不偿命的……
    万俟林木有些惊讶,他早就发现了大金喜欢吃甜食,大金人高马大的,看起来憨厚老实,随身携带着几块糖,挺有反差萌感。
    但是他想错了……
    这些糖,不是给大金吃的。
    而是……
    大金见他们盯着自己剥水果糖,就说:“哦,金缕喜欢甜食,很喜欢水果糖。”
    大金养的海虫叫做金缕,而且喜欢吃甜食……
    大金把糖放在小碗中,然后又丢了一块巧克力进去。
    黑巧克力,百分之七十五浓度。
    将巧克力和橘子糖在小碗中一起加热。
    众人:“……”
    万俟林木淡淡的说:“你的海虫……口味还挺独特的?”
    罗参之前说过了,海虫对于无启族人来说,就是一种宠物,但是万俟林木从没想过,大金养海虫这么“肆意”?
    这真的是养宠物吧?
    小碗加热,巧克力浓浆混合着橘子水果糖,完全融化。
    万俟林木说:“就这么简单?这样就能把海虫引出来?”
    大金摇头说:“当然不是。”
    大金卸除了伪装之后,是个不苟言笑,没什么表情的人,狠戾挂相,和之前的任劳任怨傻大个儿完全不一样。
    “如果只是巧克力和水果糖,海虫太容易被引出来了。”
    虽然这两种东西融合在一起,的确也有些奇葩,但是也难保没有喜欢这种吃法的奇葩。
    所以引出海虫,还与一环最重要的工序。
    “嗤——”
    大金突然用钩子刮破了自己的手掌,将血液滴入小碗之中。
    浓稠的,冒着泡儿的黑色液体,咕嘟咕嘟的开着锅,大金的血液“滴答——滴答……”融入“老巫婆的高汤”中。
    呲——
    冒出一股浓烟。
    “嗬……”
    销离麓突然睁开了眼睛,但是眼眸无神,乱晃着,身体微微抽搐起来。
    “小鹿鹿!”苏莫遮赶紧稳住销离麓:“你怎么了?”
    销离麓浑身颤抖着,嗓子滚动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往外爬……
    一点点爬。
    爬出来……
    嗬——
    嗬……
    销离麓下意识的张开嘴,睁大了眼睛,微微扬起脖颈,有什么东西顺着他的喉咙,爬出来……
    随着销离麓无意识的痛呼声,滑溜溜的东西,从嗓子里钻了出来。
    万俟林木赶紧用手电去打光,众人的目光“唰!”一下聚集在销离麓张开的口中。
    一个金色的……
    金色的肉虫子!
    成年人食指粗细,一点点扭动着身躯,不停的往外钻。
    先是看到了肉虫子的头,然后是肉虫子的躯干,足足有一根手指长,一点点爬出来。
    吧嗒!
    从销离麓的口中一跃,跳在地上。
    与此同时,就听到御邪“呸!”了一声,也吐出了什么东西,吐在地上。
    “喵喵喵!!!”
    御邪惨叫出声,低沉沙哑的嗓音喵喵,紧紧抱着小娃娃,一脸的嫌弃。
    同款金色肉虫子!
    海虫!
    销离麓和御邪吐出了海虫,解药果然非常管用,两只海虫都被那奇葩的味道吸引了出来。
    扭动着胖墩墩的身体。
    蠕动……
    蠕动……
    蠕动——
    爬进了小碗中。
    开始“吱吱吱”的吃起巧克力橘子糖和血液的混合物,吃的津津有味。
    江月白浑身毛骨悚然:“这……它们都是金缕?!”
    金缕听起来,应该很纤细才对,怎么……
    怎么长得这么胖!?
    罗参似乎看穿了众人的疑惑,十分体贴的解释说:“海虫在不吃东西的时候,比头发丝还要细小,可以通过银针,扎入宿主体内,进入体内开始进食,就会变大。”
    东海的酷刑海虫,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膨胀,最后脱出宿主,而这个名叫金缕的海虫,在宿主身体里寄居这么长时间,已经不算大了。
    大金说:“不是它们,是它。”
    众人没明白大金什么意思。
    就见那两只海虫,吃完了小碗里的黑暗料理,就爬到了一起,头顶着头,还一直爬一直爬。
    最后竟然融合成为一体,变成了一条大金缕!
    如果刚才只有食指那么粗细,那么现在大金缕就有大拇指一般粗细,而且还能看到海虫的小绿豆眼了,眼睛小小的,不停的眨啊眨。
    大金缕扭动着自己胖墩墩的躯体,从小碗中爬出来。
    因为它太胖了,“咕咚!”还把小碗压翻了。
    大金缕从里面摔出来,大金伸手将金缕托在掌心,托起来,用食指轻轻的顺了顺金缕。
    皱眉说:“你吃的太多了,这几天该减肥了。”
    金缕扭动扭动,摇头摆尾,似乎在抗议大金的话。
    “呕——”
    江月白实在没有忍住,捂着嘴,别过身去蹲下来干呕,实在……
    实在太恶心,一条金色的肉虫子在撒娇!
    这条肉虫子还是从别人嘴里爬出来,控制神志的海虫。
    众人都有一股毛骨悚然,后背发麻的感觉。
    罗参见多识广,因此比较镇定,面上挂着一族之长的稳重和招牌温柔。
    哪知道万俟林木更镇定,大家差点忘了他天生没有恐惧感。
    万俟林木两眼放光,盯着大金手中的金缕:“海虫好可爱,我也想养一条!”
    罗参:“……”
    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痛苦之中。
    我们都以为,自己才是地狱的中心。
    老天爷,总是这么不公平……
    然而当我们抬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个井底之蛙。不公像是海水,我们脚下的,不过是井中的一片淤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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