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38章 就算家里像皇宫一样,人家也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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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乔的想法和林默笙的不同,回到过去,她感觉到的是痛苦,并不是厚重!
    小乔思忖着站起来,再次请林默笙离开,并且告诉他,“林总,我觉得认清自已的真实身份,只会让我痛苦,所以,我根本不想回到过去!”
    见状,林默笙也站起来,跟小乔说了自已下一步的打算,“小乔,我知道,之前你被人陷害,受了许多的苦,这件事,我一定会帮你查清楚的。我……我一定要让……害你的人付出代价……”
    说到最后,林默笙的语速放慢,眼睛里闪过一丝痛楚。
    凭着他多年来的阅历和智慧来看,陷害小乔的人,很可能就跟女儿林雪有关。事实很清楚,林雪只有害了小乔这个真杜诺,自已才能取而代之,假扮成杜诺留在季远身边……可是,林默笙又不希望真相是这样的。他朝思暮想了二十年才见到了女儿,怎么能这样轻易地就给自已的女儿安上一项罪名呢?两个女儿都是自已的宝贝,小乔招人喜欢,林雪更是可怜。那孩子没有享过福,跟着杨思秋日子过得十分清苦,他对不起她……所以,他更要慎重地将整件事都调查清楚,然后才能下结论。
    小乔摇摇头,眼神是忧郁的。
    林默笙提起的,正是她心里所纠结的。
    毁容,致哑,这样的事,她亲身经历过,却再也不想记起。失忆也是一件好事,可以忘却痛苦和艰难,不是也很好吗?
    小乔坦然地望着林默笙,平静的说出了自已的心里话,“林总,您刚才说要找到害我的凶手,还要让他付出代价……这样的事,我请你不要做。”
    林默笙诧异,“为什么?你受了这样深重的苦难,怎么能不找到凶手呢?”
    “林总,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我想,那个人所以害我,一定是我们之间有什么恩怨情仇。否则,他不会无故害我。既然是这样,那我或许也有责任;即便我是无辜的,我自然有招人嫉恨的地方。事出有因,他才害我,而现在,时过境迁,我何苦还要将他揪出来呢?现在一切都变了,我已经是季小乔了,我的心里没有仇恨,只有对生活的感激。我也不希望再把过去的仇恨找回来,再经历一次那样的痛苦。而且,我有理由相信,那个害我的人,他可能也已经变成了一个善良的人。如果我再追查,再逼迫,他可能再一次行凶。所以,我现在要做的,是过好现在,而不是找回过去,更不是讨伐过去伤害过我的人。仇恨,从来都是双刃剑,恨别人,也是在伤自已。我……不想那样。”
    小乔一口气说了很多,林默笙听得入了神。
    下午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照在她的小西装上,让她看上去肃穆而典雅。这样的她,像个小哲学家,仿佛把一切都看得透彻了。
    林默笙在心中长叹一声。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像小乔这样的女孩子,大度、宽容、深刻、善良、阳光……总之,简直无法形容。更让他惊喜的是,这样一个让人惊叹的女孩子竟然是自已的女儿!
    小乔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并没有受过最好的教育,可是,她的心灵却得到了最好的滋养。或许,就因为她是自已的女儿,有良好的基因,所以,不管她的根扎在哪一块土地上,都能茁壮成长!
    只是,为什么林雪,却长成了那样呢……
    林默笙心里翻涌着种种情绪,最后,他落泪了。
    小乔看到林默笙哭,立即拿了纸巾送到了他手里,“林总,您怎么?”
    林默笙用纸巾抿了抿眼角,无声地默想了一会儿,脸色恢复了正常,“小乔,你刚才说的这些,我都理解了,明白了。所以,这件跟仇恨有关的事,我们暂且搁下。至于你认祖归宗,回林家的事,是一定要办的。你要记住,作为一个孤儿,你永远是孤单的,是没有力量的——于你来说,你的根基是薄弱的;于你的婚姻来说,是很难有平等话语权的。我知道季铭琛会宠着你,可是,季铭琛不是孤儿,他有家庭,他那个心思细密的母亲,骄傲自负的父亲,还有一个自命不凡的妹妹,他们会轻视你,让你在季家遇到这样那样的困境……你是林家的孩子,是我林默笙的女儿,二十几年前,季铭琛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林默笙已经是江城首富了。我开创了江城第一家房地产公司,现在城东的那些旧小区,大半都是我之前的产业。我这样成功,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女儿受苦呢?”
    说着,林默笙和煦的目光投向了小乔。小乔迎着他的目光站着,像沐浴着阳光一样温暖。
    只是,这阳光,是可靠的吗?
    当初,云振业也是和她做了亲子鉴定,认下了她,结果呢?结果是一场骗局。
    所以,对于认亲这件事,她早就心灰意冷了。
    “林总,您口口声声说我是您的女儿,这让我很感动。您博大的胸怀也让我佩服……”
    “哼,小乔,你倒敢和爸爸说这些?想把我推到陌生人的位置上吗?”
    “小乔不敢。”小乔垂眸,神色是淡然的,“林总,从我失忆的那一刻起,我就是一个人活着。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凄凉过,所以,我并不想认什么亲……”
    “不,小乔,我知道,你是想的。”说完,林默笙将小乔拉到了镜子前,他让小乔看着镜子,看着镜子里的两个人,是不是父女,“小乔,你看看我们眼角的地方,是不是很像?虽然你整过容,可是,你的眼睛没有变。我只要看到你的眼睛,就像看到了自已的眼睛,所以,我认定了你就是我的女儿!”说到这,林默笙停顿了一会儿,突然说了一句话,“小乔,你是我的女儿,你小时候,我是抱过你,帮你穿过小裤子的。那个时候,我就注意到了,在你右脚的脚底有三颗红痣。因为我担心这红痣是病症,所以,特意抱着你去医院检查过……现在你告诉我,你的脚底,是不是有这样的三颗红痣?我知道,季铭琛想让你成为他一个人的,一定将你身上其它的印迹都做掉了,唯独这几颗痣,深入到血管里,是不能去掉的。所以,他一定给你留着。”
    啪嗒!
    小乔看到镜子里的自已,眼窝里淌出两条小溪来。
    她的手还被林默笙握着。
    不,现在因为她脚底的红痣,她已经知道了,林默笙就是她的父亲。
    所谓‘父女连心’,难怪她每次见到林默笙都会有一种特别的感觉。现在她才真正明白了,原来,她的身体里有他给的骨血……所以,她见到他,自然会觉得亲切!
    *
    “我送您下去。”小乔洗过脸,主动提出要送林默笙下楼。
    林默笙重重地叹了口气,心里不平,“哼,我跑这么远来看你,你若不送我,岂不是无礼?”
    小乔并不回答,就是陪着他朝门外走。两人相伴着,来到走廊里。白茜远远地就迎了上来。对于林默笙,她可是久仰大名。前段时间,江城商业银行因为被林默笙控股,给广大储户送了不实惠。她也是受惠者,所以,对于海报上印刷的林默笙的照片,她是印象深刻的。季氏和林氏都是大财团,如果能强强联合,那自然是最好。
    “总助……林总,您这边请。”白茜主动帮林默笙按电梯。
    她本以为,小乔送林默笙到了电梯口就会停下,没想到——林默笙竟然退到一旁,很有礼貌地摆了一个请的姿势,然后,小乔就进了电梯,接着,林默笙本人也进了电梯。小乔进电梯后转成了侧身站着,林默笙则从电梯里面按了闭门键。然后,门就慢慢地合上了!
    白茜怔怔地站在电梯前,半天才醒过神来。
    这是什么情况?
    好像小乔和林默笙很有默契的样子。
    这……可真奇怪!
    白茜心里疑惑,边走边想着心事回了办公室。
    “哎,白茜,总助是不是走了?”丁羚站在门口缩着肩朝着外面张望。
    “是,走了。”白茜淡淡地应了一声。
    “那就好。”丁羚如释重负,拍了拍心口,然后跑到室内,从自已抽屉里拿了一包零食,大口地吃起来,她一边吃,嘴里占着食物还说话,“白茜,你说,每天下班前这半个小时多难熬!我一到这个点就饿,饿得我都没有力量工作……所以啊,我要补充能量!”
    白茜看着丁羚这个样子,也无语了。
    本来她还想跟丁羚说说小乔和林默笙的事呢,现在,她真不好打扰丁羚吃东西的雅兴。
    *
    林肯车上,气氛有些僵。
    司机看到林默笙铁青着脸,吓得大气不敢出。
    林默笙的心情很差,没有能带小乔回来,这让他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挫败感——哼,养女儿有什么用?今天在小乔的办公室里,小乔左一个理由,右一个理由,就是不认他。后来,勉强认了他,却不肯跟他回家。说来说去,还不是因为季氏有季铭琛在?这父亲怎么也不如老公……就算家里像皇宫一样,人家也不稀罕!
    林默笙是越想越生气,回到家里,看什么也不顺眼。
    他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转了一圈,两手叉着腰眼睛里都是怒火,根本坐不下。
    “你停下,别浇了!”
    厅里有一名女佣正在给绿植洒水,结果被林默笙呵斥了一声。她立即缩了手,规矩地站住了。
    林默笙指着那颗发财树嫌恶地说道,“你看看你养的这花,丑死了!”
    丑死了?
    女佣有点懵,小声嘟囔道,“林先生,我是按着您给的养花手册养的,按时浇水、施肥、晒太阳……”
    “只按时浇水能养好花吗?你要跟它聊天,培养感情,这样它才能长好!”
    聊天,培养感情?
    女佣不敢答话了。林先生这是……不正常了吧?谁会和花聊天、培养感情呢?再说,她每天有那么多的活计要做,哪里有时间啊!
    女佣敢怒不敢言,头都快低到心口了。
    林默笙也没了脾气,挥挥手让她下去,“好了,你下去吧!浇花也要适可而止,你再浇,它就被你苛待死了!”
    “是。”女佣慌张地退到了一旁,心里是百感交集。这林先生从a国回来,真是不一样啊!
    *
    这几天林默笙不回来,杨思秋和林雪都吃不下饭。饭菜太过丰盛,人反而没有了食欲。今天杨思秋特意拌了茴香肉馅,准备包顿饺子吃。她刚搅好馅,就听到外面有林默笙的声音,连忙洗了手迎了出来。
    林默笙的坏脾气一发不可收拾,看到杨思秋从厨房里出来,远远地就嚷,“你进厨房干嘛?无事可做吗?”
    杨思秋想了想说道,“我胃口不好,想吃饺子,自已拌了馅……”
    “都胖成这样了,还胃口不好?”林默笙抖开一张报纸,视线在报纸上绕,口中却一直在奚落杨思秋。
    杨思秋涩然一笑,心想,她一米六四的身高,体重一百斤不到,这也算胖?
    哼,天下的男人都一样。他喜欢你的时候,你胖了就是杨贵妃,瘦了就是赵飞燕。他不喜欢你的时候,你胖了是赵飞燕,瘦了是杨玉环,哪里也不对!
    杨思秋有话要和林默笙说,所以,不管林默笙怎么对她,她也没有走开,而是慢慢地坐到林默笙旁边的沙发上。
    林默笙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报纸,跟杨思秋说起话来态度极差,他问杨思秋,“你不是英语教育专业的吗?不是做过中学教师吗?怎么一点高雅的兴趣爱好也没有?除了吃饭,还会别的吗?林雪跟着你,什么也没有学到……”
    杨思秋咬咬唇,忍着气不发作。
    林默笙自顾自地说了一通,他的注意力渐渐地被报纸上的内容吸引了,也就没有再说。
    几张报纸看完了,他挑眉扫了杨思秋一眼,问道,“雪儿呢?”
    杨思秋面色僵冷地应了一声,“在房间里看书呢!”
    “看书?看小说吧!”林默笙自言自语了一句,眼中的失意难以掩饰。
    虽然才和女儿在一起生活了几天,可是,对于林雪的喜好和脾气却是了如指掌。这个女儿,实在是没有什么出色之处。这……也怪不得别人。
    林默笙别扭地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然后才站起来。他拿水杯接了杯水,喝了水之后,毫不客气地对杨思秋说,“你不是要吃饺子吗?去厨房里呆着吧!我不想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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