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2、正义与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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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与邪恶
    昨天,以前的学生特意在网上找到我。她很迷茫,因为她碰到了一件正义与邪恶相抗争的事情。
    她所在村庄,在山东南部的一个小县城,虽然不是穷乡僻壤,但当地治安状况非常之差。这一点是当地人皆知的公开的秘密。
    最近,正值当地种菜大棚繁忙时期,村中几乎成了空村,家家户户都忙于收菜卖菜,村民长时间不在家,这就给小人偷以可乘之机,村中很多农户的电动三轮车等财物常常不知所踪。
    村里有看到可疑人出现,即使知道是小偷,也没人敢管,只要不是偷自己家的,谁也不会去管。都害怕小偷回来报复。因为之前就有某人被报复过,他家的蔬菜大棚一夜之间全部毁坏,致使损失惨重,自己的好心却得来如此打击,再也不会有人站出来。
    被偷的农户曾打110报案,却次次没有下文,村里丢失财物的次数越发的频繁。
    对此,这位同学心里很是不平,正义与邪恶在她心里激烈的冲撞。
    她的第一反应是要制止这种行为,还未曾行动,她的想法便被父母否定,父母害怕也遭到报复,或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不得保障。大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这种心理已经成为大众心理。在他们这个县城,尤其突出,即使明知邪恶的人在眼前,他们都不会指出,都偷偷躲起来,恐怕被小偷发现自己看到了。
    都说贼怕好人看见,但现在似乎这种情态的认识已经不适合他们这个县城。
    不禁想问为何这类邪恶势力能如此猖獗?人常说: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正常情况下,小偷在光天化日之下敢伸出贼手,是不是也应该被人人捉之。
    呜呼哀哉!恶不怕善,而是善怕恶起来。
    这个同学显然没有步入社会,她心中的浩然正气,仍然如火山焰火一样炙热,不得不让人敬佩。在她问如何办时,心里一沉,能怎么办?
    要按法律讲,首先要报警,由警方来盘查,如发现可疑,逮捕就可,侦查终结,如盗窃数额,达到犯罪量罪标准者送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未达到数额者以治安条例进行治安处罚。这样是常态的处理方式,但在他们这个县城却行不通了。
    报警,警方不管,或者管而不尽职,流于形式,走马观花。
    打110,或不出警,能告派出所不作为吗?显然在他们这个县城行不通。而且人的观念里,民告官,实在难于上青天。
    思量再三,很惭愧,想不出其他方法,最后勉强告诉她,如果确有其事,给报社或电台打电话,提供新闻线索,借助新闻媒体来扩大影响,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或可能有关部门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不得不去解决此事,如能这样,甚好,而不至于让村民继续遭受损失。
    如此做,也不得不有所顾虑,再三叮嘱她,给报社或电台提供线索时一定让报社或电台不透露她真实姓名,以免遭致报复。这报复无论来自小偷,还是来自有关责任部门,都要时刻小心为妙。
    这样想,是对正义之力量失信的一种无奈,是对邪恶势力日益猖獗的忌惮。
    个体心中的正义之火在燃烧,却不能喷发而出,只能一腔怒火,郁郁而已。
    正义与邪恶的关系严重失衡,曾在小文《面对邪恶,能否一声吼?》里写道“正因为,我们如此冷漠,那些犯罪分子才如此猖狂,咱们看到贪污时,就会想谁不贪污;看到小偷时不也吱声;看到老人摔倒不也扶,看到别人被强暴,只充当看客。如果这样下去,那会是什么情况!不敢想。”
    面对邪恶表面出来的冷漠,只能成了邪恶的帮凶。
    尧舜禹时期路不拾遗的民风再也不存在,制定法令,设立机关,保民生,但有令不行,机关名存实亡,怎不令人痛惜。民有怨而不敢发,只能忍气吞声,积怨久,必如火山喷发,而不可收拾。
    切在正义之声未泯灭,鼓声讨邪恶之气,护民财,保民生。
    浩然正气,与邪恶势不两力,深入人心,践之行动。
    此之策,国之昌盛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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