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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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多斯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般握着丁巫的手,“好兄弟!咱们一言为定,我不会让你白忙活,此事若能成,我给你一成利。”
    丁巫说道:“事不宜迟,等大雪封路,什么都弄不了。你把毛笔马匹准备好,我打通明朝边关的门路把东西弄出关交货,你的人就在边关等着接应粮食,今年冬天,保管你们部落一个人都饿不死。”
    阿多斯赶紧回部落备好货物,毛皮马匹他都有,反正马匹没有粮草喂,也会饿死,还不如牵出去换粮食。
    就在丁巫一步步把阿多斯引入圈套时。另一边,汗廷,由于三娘子有孕,俺答汗沉浸在爱情和再次为人父的喜悦里,牵挂小娇妻的肚子。
    对于当母亲,三娘子既兴奋,又忐忑,她是一个年轻漂亮的继母,俺答汗的八个儿子和孙子们都不喜欢她。
    三娘子越受到俺答汗宠爱,来自继子们的敌意就越重。现在,三娘子怀孕了,这个孩子将来必定要分去大块的土地、奴隶、牛羊和各种财富——我们都不够分好吗?
    而如今,白莲教教主赵全天天来汗廷撺掇俺答汗南征明朝的都城,这让三娘子更感到不安。
    丁巫向三娘子献策,“女人生育,身体的一半躺在棺材里头,太危险了。以前我的义妹是大夫,她就说过,女人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一块不干净的布、没有烧开的水、一把生了锈迹的剪刀都会要了产妇的命。”
    “这样大规模的战争,俺答汗必须亲自率领各个部落的军队出征,且至少要打大半年多,哈屯独自在汗廷生孩子,万一有人乘机发难,哈屯如何是好?”
    三娘子听进去了,不准赵全进入汗廷,还今天腰疼、明天肚子疼,后天做噩梦,把俺答汗急的团团转,只顾着小娇妻和肚子,根本脱不开身,就召集手下,要他们派兵去西北打一圈秋风,就近抢一些战利品好过冬。
    至于带兵亲征,俺答汗已经歇了这个心思,等着三娘子平安生下孩子再说,他还有生育能力,以后有的是机会。
    这一次,白莲教的带路党盯上了山西大同这片富庶之地,带着鞑靼军队往大同进军。
    与此同时,丁巫要阿多斯准备去取粮食,“粮食已经运过来了,买通了大明边关守军,放他们进关,交易地点就在山西大同的边境,你多带人手,小心半路被人截胡。”
    阿多斯大喜过望,整装出发去接粮食。
    作者有话要说:  腹黑的丁巫和陆缨最配啦,高举鹦鹉cp大旗不动摇。另外,各位看在舟这么勤快的份上,撒撒花留个评论,舟很喜欢看大家评论剧情和人物感谢在2020-10-15 19:52:07~2020-10-16 02:28: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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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5章 内讧
    交货那天, 下着雪,丁巫引着阿多斯来到一个山谷处,交易的中原人摸着脑袋上狐狸皮做的帽子, “你们的皮子的是最上等的皮料, 大冷天戴着头上还出汗。咱们明年再做交易。可惜今年出货太晚了, 等运到京城富庶之地转卖, 人家冬衣都做好了, 买的人少。”
    哼, 这些狡诈的中原人,就是想乘机压价。
    当阿多斯已经不抱希望时, 中原商人打了个嘘哨, 运粮的车队从隐蔽处出来, 几乎一眼看不到头!
    阿多斯的人去车队随机检查货物, 里头的五谷杂粮什么都有, 品相一般,但没有什么陈芝麻烂谷子之类的东西滥竽充数,都能吃。
    这已经超出了阿多斯的预期, 部落今年有救了,节省一点吃,还能抠出一点口粮去喂牲口。
    阿多斯命令手下车里搬运粮食, 中原商人噼里啪啦打着算盘,“……我做生意,向来以诚信为本, 做长远买卖,否则丁先生也不会看上我。这是今年秋天的粮食价格,明年你早一点把皮货卖给我们,最好初秋就交货, 那时候粮食刚刚丰收,价格比现在便宜。同样的皮货,你至少能多得四分之一的粮食。有钱大家一起赚。”
    阿多斯对中原商人保持警惕,没有往长远处想,只想做个一夜情买卖,“你们中原人为了钱,把粮食买给我们,就不怕担上通敌的罪名?”
    中原商人正是吴百户假装而成,他拿出一锭雪花银,往嘴里轻轻一咬,“真香啊!难道大明的银子就是香的?蒙古的银子就是臭的?在我看来,都他娘的香!银子是我爹,金子是我娘,只要能赚钱别说帮你们买粮食,就是龙袍我也给你买过来。”
    “大家并非一直都是敌人。”丁巫指着前面空旷的地,“大概两百年前,这里是一处通商的榷场,大明和蒙古的商人们在这里做着正当买卖,互通有无,大家有得赚。后来战事频起,榷场就没落了,到现在成为一处荒地。如果是以前,我这样牵线搭桥的掮客根本就不存在,你们不用偷偷摸摸的做生意。”
    阿多斯说道:“俺答汗多次要求重开牛市马氏,你们的皇帝不肯答应,庚戌年,俺答汗一路打到京城,逼着老皇帝答应开榷场,老皇帝答应了才退兵,可是刚回来,老皇帝皇帝又反悔不开了,出尔反尔,毁掉榷场的是你们的朝廷,我们都希望开榷场。连连打仗的责任在你们昏庸的朝廷。”
    吴百户毕竟是个大明军人,忍不住说道:“两百年前,你们在土木堡把我们的皇帝给活捉了,简直奇耻大辱,从那个时候开始,榷场就没了。庚戌年,俺答汗在京城郊外抢了一个月,几乎是把刀架在我们老皇帝脖子上,逼老皇帝重开榷场。
    “我们有句俗话,强扭的瓜不甜,老皇帝是个最好面子的人,迫于围城的压力答应了,等你们退兵,他肯定反悔不肯重开榷场,若真开了,榷场时时刻刻提醒这次耻辱,老皇帝面子往那搁?”
    ”何况开了榷场,榷场的交易对你们而言很重要,可以换粮食盐铁等等没有的东西,但是对大明的税收还不如南方一个小城,开关还要加强边防,这笔买卖不划算啊,别说是老皇帝,就算是我,我也不开榷场,没有什么利润。”
    阿多斯站在蒙古部落这边,自是不忿,“你们叫做土木堡之变,我们叫做土木堡大捷。两百年那一战,是你们的朝廷先挑起来的,你们的小皇帝被一个叫做王振的太监蛊惑,年少气盛,血气方刚,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非要御驾亲征来打我们,都杀上门来了,我们能不反抗?我们打败了你们,活捉小皇帝。”
    “你们中原人都狡诈,嘴巴会说话,小皇帝当了俘虏还不消停,巧舌如簧说服了我们的小王子放他回去了,他回去重新夺回皇位,根本不提开榷场的事情,转头又派兵打我们。就这样来回打了两百多年,战争又不是我们挑起来。如果能活吃饱穿暖活下去,谁愿意打仗。”
    吴百户不服气,“你们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来抢我们的啊,我们就活该被抢?”
    阿多斯说道:“你们大明不也只要有机会,就烧我们的草场、断我们的水源、驱赶我们牧民,叫做烧荒,我们也死了很多人。”
    吴百户说道:“你们抢我们,我们就不能打你们?”
    阿多斯说道:“你们的朝廷不给我们活路,朝廷又远,打不到朝廷就只好打你们。”
    眼瞅着两人要争起来,丁巫从中说和道:“大家做买卖,和气生财,莫谈国事,明年继续合作。货物搬卸的差不多了,赶紧走吧。”
    阿多斯上马,对丁巫说道:“跟我回部落吧,你是我们部落的大救星,这次挑最肥的羊招待你。”
    丁巫说道:“你们先回去,我还要给守边的大明军队结清另一半的钱,放这么庞大的运粮队伍入关,得先把他们喂饱。”
    “改日再请你做客。”阿多斯领着运粮队消失在风雪中。
    阿多斯走后,丁巫对吴百户说道:“你前面演的还不错,后面差点就露馅了,你一个只顾赚钱的商人,管什么国家大事。”
    吴百户摸摸头,“我就是忍不住……你这些年是怎么做到一直心静如水的?”
    丁巫说道:“我脸上这张面具,已经有七年没有摘下来了,怕是已经戴到灵魂上。”
    吴百户问:“两边你都生活过,你觉得阿多斯和我,那个更有道理?”
    丁巫想了想,说道:“人家能够打得过你,何必和你讲道理?拳头就是道理,草原生活残酷,弱肉强食,那个部落衰弱,就要被强者吞并,部落的人沦为奴隶,天经地义,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认同这个想法。阿多斯在各个部落首领中算是性格比较温和的人,好好的和你说话,没和你当场打起来就很不错了。”
    吴百户面露不屑,“哼,蛮夷之地。”
    话音刚落,丁巫感觉到脚下白雪震动,他赶紧爬到高处,打开西洋望远镜看着远方,白莲教李自馨带路的蒙古骑兵和阿多斯的鄂尔多斯部果然狭路相逢,已经打起来了!
    丁巫这招以夷治夷的计策甚是“歹毒”,白莲教李自馨就是山西大同山阴人,对这里的地形最熟悉,也不是第一次给蒙古骑兵带路来打大同了,丁巫就和阿多斯约在这里交易粮食。
    风雪天,视线受阻,根本看不清对方,骑兵远远看到牛马骆驼拉的货车,狂喜万分,以为是去西域做生意的商队,还没攻城就遇到了大肥羊了,立刻去抢夺。
    阿多斯带着人护送粮食,听到四面八方的马蹄声,以为是其他部落埋伏在这里,专门来抢粮食的,当即暴怒:俺答汗抢了我的老婆也就罢了,谁叫他是大汗呢?绿帽子戴得整个草原人尽皆知,现在连其他部落也敢来抢老子的粮食,真以为我阿多斯好欺负啊!谁都可以来踩一脚!
    阿多斯热血沸腾,抽刀一呼,“粮食就是我们部落的命!今日宁可流血,也不能丢下一粒粮食!”
    士气大盛,众人跟着首领,冲杀而去,双方就在风雪中拼杀,以骑兵对起兵。
    李自馨是带路党,和蒙古骑兵的关系就像鳄鱼和牙签鸟,只吃鳄鱼嘴里的残生剩饭,打仗不关他的事情,早早就躲后面去了。
    若是以前,厮杀声很快就会平息,变成求饶和惨叫声,那时候他再出来拾捡起一些战利品。
    但这一次不一样,李自馨躲在大后方等啊等,短兵相接之声就像打铁似的,久久没有平息。
    后来渐渐停止了,却没有听见熟悉的求饶声和搬运战利品的笑声,只有风雪呼啸之声和车马碾压积雪的嚓嚓声,李自馨觉得邪门,但他不敢动,直到只剩下风雪声,他才骑着骆驼来到战场。
    尸横遍野,积雪已经将尸体埋了半截,人都死了,连战马都被人牵走了,之前看到的商队也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商队不可能有如此厉害的战斗力,一定是大明的陷阱!
    李自馨慌忙骑着骆驼逃离,回到丰城白莲教总坛,教主赵全纳闷了,“怎么那么快?你这次抢了多少东西?”
    李自馨趴在骆驼背上快要冻僵了,恨不得抱着火盆取暖,“什么都没有,全死了。那个新来的戚继光将军名不虚传,他们在塞外设了埋伏,用商队引诱我们,我们的人全部战死。”
    “你——”赵全气得一脚将李自馨踢飞,“废物!教中一万石粮食快吃完了!就等着你抢的东西糊口,他们要是饿死了,谁会相信入教避劫?我的威信何在?”
    “何况,这次你带军队去你家乡抢掠,军队全死了,你一个人回来,我如何向俺答汗交代?”
    “两边失信,我在丰城三十多年的基业,就要被你这个废物全毁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谋士的嘴,杀人的刀感谢在2020-10-16 02:28:44~2020-10-16 17:59: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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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6章 像极了爱情
    李自馨抱着赵全的大腿求饶, “求教主给属下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吧!”
    赵全烦躁的踢踹李自馨,“我给你机会有个屁用!俺答汗的手下全死了,你一个人回来, 你自己提头去见俺答汗吧!”
    李自馨拿着鞭子去汗廷, 任由抽打, 只求留一条命。
    俺答汗自从和明军交手, 就没有遇到这样强悍的对手, 居然全军覆没!
    俺答汗没有抽打李自馨, 先要他带路,派人跟着他, 给手下们收尸。但为时已晚, 今年大旱, 挨饿的不仅仅是人类和牲畜, 还有狼群、乌鸦还有老鹰。
    战争过后, 这里是群狼的盛宴。
    等李自馨带人原路返回时,尸横遍野已经变成遍地白骨了,几乎没有一具完整的骨架, 都被撕碎了,细巧些的骨头已经被嚼碎吃掉了,大腿骨和头骨这种硬实的骨头上还留有啃噬的牙印。
    一个惨字了得!
    李自馨被愤怒的俺答汗判了五十下的鞭刑, 若不是他花重金贿赂了行刑人,恐怕连命都不保了。
    李自馨醒来的时候,受刑的脊背一片清凉, 丁巫正在给他涂药,见他醒了,把一盏黑乎乎的药递给他,“喝了它, 这是中原名医配置的专门治疗棒疮的药,就是有些苦。”
    李自馨口渴得像是刚刚吞了一颗炭,那管苦不苦,一口气全喝了,嘶哑着嗓子说道:“多谢,真没想到是你救了我。”
    丁巫又给他倒了杯水,“你这次太冒进了,没有搞清楚明军新来统领戚继光的底细就带人去南下狩猎,这回踢到铁板了吧。全军覆没,教主也担待不起,只能你自己扛。你别怪教主,换成我是教主,我也管不了你。”
    丁巫和教主素来不合,李自馨还以为丁巫会乘机离间自己和教主的关系,没想到恰好相反,丁巫居然说教主的好话!
    李自馨有怨气,说道:“教中缺粮食,教主把四万石粮食全给了俺答汗,我们果腹的食物没有了,是教主要我想办法,我就充当猎犬,南下狩猎。我一心为教,没有私心,却连性命都差点丢了,我这个伤要一个冬天才能好起来,再要我带路,怕是不能了,饿就饿吧,反正我不缺粮食,饿不死,我不管了。还是让教主施展仙术,点石成金,喂饱教众。”
    丁巫假装听不出李自馨话里的讽刺,“那一年我去兴化城,铁牛自立为明王,脱离白莲教,也是因教主总是只顾着自己,不能容人之故。我九死一生逃回来,跟教主说了,教主还不信,还怀疑我借着明朝抗倭大军之手,吞下他的财源,我真是百口莫辩,从此就晓得跟着教主没有前途,一门心思追随钟金哈屯。”
    李自馨一听,赶紧说道:“我也想效忠钟金哈屯,只是没有门路,求你帮忙引荐。”
    丁巫做为难状,“不行,我在教中没有势力,空有四大传头的名号。你在板升之地有田地,还有三百多个老乡追随你,教主不会同意的。你莫要再提此事了,教主会以为我来挖他的墙角,岂不更厌恶我?况且你的老乡们都是白莲教的教民,教主一句背叛圣教的帽子扣上来,你那些老乡就不会相信你了。”
    李自馨哑口无言,当年打着白莲教入教避劫的名义哄骗全村的人迁徙到板升,一个个把赵全奉为神灵,他若和赵全撕破脸,以前说的那些话都是打自己脸,自取灭亡。
    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为了利益,必须捆绑在白莲教这条船上。
    不过,此事过后,李自馨和教主赵全貌合神离,开始离心,倒是和丁巫交好起来。
    俺答汗首战失利,向丁巫打听新对手戚继光,因为丁巫是唯一在兴化城见过戚继光和倭寇交手的人。
    丁巫为了稳住俺答汗,唾沫横飞的讲着戚继光如何厉害,操练戚家军、发明虎蹲炮、把倭寇杀的干干净净,东海沿海一带持续几十年的倭寇之乱最终结束于戚继光之手。
    俺答汗问丁巫,“我和戚继光谁更厉害?”
    这是一条送命题,丁巫斟酌片刻,说道:“论打的胜仗之多,当然是大汗厉害。”
    经过七年的了解,丁巫晓得俺答汗爱面子,倘若说戚继光厉害,俺答汗怕是要当场点兵,攻打大同,会一会这个福建来的将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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