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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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妙云揪着黄敬言耳朵,瞪眼道:“不许胡闹!”
    周小娘子方才不露面,必是羞了,黄敬文此去,相互见礼不算过分,但定然吓到人家。
    黄敬文提着周小娘子送的灯有些不好意思,也瞪了黄敬言一眼,黄敬言孤立无援,方老实了许多。
    对面的周小郎君又来了,他借着黄敬文的关系,和储归煜也说上了几句话,一来二去,彼此都熟悉了几分。
    一众人在楼上坐了一刻多钟,储崇煜才回来,所幸大家只是看他一眼,并未问他去了哪里,储崇煜便解开狗绳,松松地捏在手上,坐在屏风旁边喂食它。
    狗绳松着,黄妙云的脑子就紧绷了起来……平常大黑吃完了东西就喜欢原地转圈,循着熟悉的味道,往喜欢的人身上扑,一会子大黑吃完了,万一转圈瞧见她,岂不是要往她身上扑,储崇煜聪明,只怕会生疑!
    黄妙云心惊胆战的,就等着在大黑吃完东西之前,速速逃出去。
    “姐姐,姐姐?”黄敬言扯着黄妙云的袖子叫着。
    黄妙云愣愣回神,道:“怎么了?”
    黄敬言打了个哈切道:“我困了。”
    黄妙云松了口气,慌忙道:“困了就回家。”
    时候不早了,正好周小郎君也要回去了,黄敬文起身送人。
    大黑正好吃完了地上的东西,它原地转了一圈,目光直接锁在了黄妙云身上,嘴角咧出一个笑容,而黄妙云也正看着它……
    一人一狗,仿佛亲人相认,大黑舌头一吐,兴奋地抬起前腿,正准备扑过去,黄妙云抬起左脚准备逃跑,千钧一发之刻,储崇煜拽住了狗绳,大黑往前半步又退了回来。
    黄妙云捏了把冷汗,默默收回了脚,顺便在心里给大黑扣了几个肉丸子——不识时务,罚肉丸子!
    储崇煜揉了揉狗头安抚,嘴角微微抿下一个笑容。
    大黑乖乖坐在地上,看着黄妙云,吐着舌头。可怜它并不知道自己的口粮无形之中就被减少了。
    待下了望江楼,储崇煜牵着狗,走在最后面,黄妙云则跟在黄敬文和储归煜的身后,和储崇煜正好一前一后。
    黄妙云在街上特意往灯阵看了一眼,花魁灯不见了!
    储金煜也感叹一句:“哇,花魁灯被人摘走了,不知道是谁!”
    行人议论纷纷,说是个戴面具的男子年轻郎君,像是不足弱冠之年,眨眼功夫便解了最难的一道灯谜,取了花魁灯和彩头,离开了。
    储归煜不大在意,储金煜叽叽喳喳和黄敬文道:“这人真厉害,指不定是国子监的学生。”
    黄敬文道:“也未必。既是戴了面具,谁知道年橘子纪?我听说花灯题目出的刁钻,也许是谁家幕僚……”
    黄妙云听着两人的谈话,低头看着地上储崇煜的影子,无心再去听谁夺了花魁灯,只想着,小心翼翼走路,不要踩到储崇煜的影子。
    出了灯市,要分别的时候,黄妙云蓦然听到耳畔有人道:“谢谢你的月饼。”低哑微弱的嗓音入耳,带着捉摸不住的温柔,黄妙云下巴微抬,朱唇轻启,想要说什么,一侧头,储崇煜先一步离开了,只留下一个孤弱的背影。
    众人都习惯他的独来独往,无人唤他慢一些。
    黄妙云嘴角略扬,提着灯笼与储家人道了别,随即挑帘,准备上黄家的马车,可那盏花魁灯,就在她的马车里静静地放着,金兜鍪的将军,精神抖擞,神气十足。
    方才储崇煜说……谢谢她的月饼。
    莫不是这花魁灯,就是他的谢礼?!
    黄妙云瞪大了双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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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章 7.10
    黄妙云万万想不到, 花魁灯最终会落入她的手里!
    一旁的丫鬟也惊讶了,黄妙云慌慌张张的上车,放下车帘, 使唤车夫驾车回去。
    黄妙云本应该吹灭灯,以免引人注意, 但花魁灯太美, 灯面上的小人精致得如同出自宫廷画师之手,她看了半天, 都不忍灭了灯芯。
    惊讶和欢喜过后, 黄妙云心里便又生出重重的疑虑……这是储崇煜送的?
    这是储崇煜送的!
    可那灯谜,储归煜都不能解!这京中多少才子, 都未能解开, 储崇煜如何有能力解开!
    黄妙云只晓得储崇煜擅长射箭之术, 却不知他竟在这方面, 也不容小觑, 他究竟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她略一思索,又觉得合理。
    前一世储崇煜以一己之力与整个储家为敌,若只是平平无奇之辈, 又怎么可能有撼动储家的能力。
    黄妙云心里早就是惊涛骇浪, 只是面上不显。
    马车一路驶往黄家, 直至稳稳停下, 黄妙云便不得不灭了灯火,她看着花魁灯略有些出神, 秀气的眉头, 微微蹙着……储崇煜有惊世之才,他却从未显露,储家也无人议论, 这便说明,他藏了满腹才华,却无处施展,也不敢施展。
    十六岁的郎君,本该是风华正茂朝气蓬勃的年纪,储崇煜却要藏锋,带着一身沉沉暮气,不论在何处,都像一道影子一样,默默无闻。
    黄妙云攥着花魁灯的灯柄,踏月归家。
    中秋的月夜有些寒凉,不像冬天的北风是刀子刮面,而是更像冰冷的水浸没在肌肤,刺进骨头。
    黄妙云回了团月居,又重新将花魁灯点亮,沐浴的时候就悬挂在屏风旁边,就寝的时候,便放置在对面罗汉床的炕桌上,她要入睡的时候,还在望着灯,迷迷糊糊仿佛看见了一轮明月,又或许是昏黄的夕阳……总之是一道吸引人的亮光。
    留香熄了灯,默默退出了梢间。
    黄家的院落大多都熄了灯,只有佳芳园的灯火还隐隐亮着。
    尤贞儿自从回了家,便一直和张素华待在屋子里密谈,身边一个丫鬟也没有。
    母女俩亲昵地靠坐在罗汉床上,眉头都紧拧着,久久不语,只有灯芯烧炸了,发出突兀的“哔啵”声。
    张素华手里捻着一串檀香木的佛珠子,她难以置信地问道:“你当真看到储崇煜他……他赢了花魁灯?”
    尤贞儿点了点头,说:“千真万确。我从望江楼出来,心知扭转他们印象不容易,便去灯阵里解灯谜,起初还算顺利,的确吸引了不少人观看,表哥他们也下楼来了。但后面实在太难,我只得退出,等他们解完了,我再去交谈,方可显出一二分本领。谁知道归煜表哥走后不久,崇煜表哥带着面具去了。”
    说道此处,她眼神里多了一丝迷恋,嘴角也微微上扬着,说:“他换了身衣裳,但我还是认出他来了。许是因为他衣服换得匆忙,所以腰间装玉坠子的东西露出来了,我告诉过您——我让崇煜表哥误以为,这是我送他的东西,他一直贴身带着呢。然后我就看到他连续解了三道最难的灯谜——就在眨眼之间。取灯人甚至都没反应过来……”
    张素华眼神空妄,手里的佛珠也停住了,渐渐在脑海里构想出当时的画面,储崇煜一定是受到了万众瞩目。
    尤贞儿继续说:“他取灯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话,过了好一阵子,才涌起欢呼和鼓掌的声音,当时太嘈杂了,人也太多了,我就跟丢了……他提着灯走了。”
    张素华半晌才道:“我记得去年赢了花魁灯的人,似乎是张阁老的嫡长孙。前年赢了花魁灯的人,后来在前年的科举上中了榜眼吧?”
    尤贞儿笑着点头,说:“是的。前年的时候,榜眼还把花魁灯送给了他的糟糠之妻,如今听说二人仍旧恩爱,榜眼又拜入阁老门下,拜相入阁,不过是时间问题。”
    做侯爵诰命,自然是好,但阁老夫人,虽不如侯爵那样可惠及子孙,但至少她活着的时候,有享不完的尊荣,若子子孙孙教养得好,将来未必比侯爵之家卑微。
    张素华发出了至关重要的一个疑问:“储崇煜赢的灯呢?”
    尤贞儿面色凝重了。
    灯呢?
    上哪儿去了?
    尤贞儿抿了抿嘴角,摇头道:“不知道,但也未曾听人说有人提花魁灯。这样点眼的灯,若叫人拿去了,早传开了。”
    张素华松了一口气,道:“也就是说,灯还在他手里。”
    尤贞儿脸上一抹薄笑,道:“也未必。他藏锋至此,总有按捺不住的时候,兴许只为赢灯证明能力而已。”
    若是这样,情况也不算太坏。
    尤贞儿信誓旦旦说:“终有一天,他会为我,不再隐藏他的能力。”
    张素华牢牢地抓住尤贞儿的手,满含希冀地道:“我儿人中龙凤,他如今不过是脚底泥,他不像归煜,终日有人捧着疼着,让他为你倾倒,应当更加容易。”
    尤贞儿点了一下头,很乐观地说:“……前儿他打架的事我打听清楚了,为的就是一个针线包,那针线包,他便误会是我送的。不过一个针线包,他就肯拼出性命,可见他不善言辞,心中却有所想。”
    张素华还有些担忧,储归煜定亲的事,还在眼前。她又问道:“贞儿,可你不是说,今儿在望江楼的时候,妙云的月饼他收了,可你送的月饼,他不要么!”
    尤贞儿皱了一下眉头,嘴角微沉,道:“妙云的月饼,是言哥儿硬塞给崇煜表哥的,他们同窗多年,又都是郎君,自然好说。他本是内敛之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肯定不收我的月饼。我早该知道他是这般性子,私下送与他,他定然就收了。”
    张素华当时不在,眼下听来,旁观者清,她总觉得储崇煜对尤贞儿的情意太浅薄了些。
    尤贞儿又道:“倒也不是女儿自夸。上次他送世子夫人的玉簪,他明明珍惜得很,我说要替他修补,他却不肯,谁知道转头又肯收了。可见并不是表里如一的人,有些时候不能只看别人做了哪一件事儿,而要看他做的几件事,才能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张素华眉间一个深深的“川”字,她攥着佛珠道:“要想撬开他的嘴巴我看太难,即便他属意你,将来婚事也难成。”
    尤贞儿摇头轻笑,她道:“娘,崇煜这样的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他今日肯出手赢灯,说明还是有血性的男儿。他肯不肯开口,不过在于他的血性究竟激发出来几成。”
    张素华深以为然,她欣慰地叹了口气,道:“比之崇煜,归煜终究是要薄凉得多。”
    尤贞儿没有说话,她脸上的笑容淡了下来。
    其实在她的记忆里,储归煜从来都是很温柔的人,他对所有人都好,他在族学里和谁都亲近。他对她兴许更好一些——在玉兰花事情之前。只是后来,或许是他要肩负储家责任,或许是他长大了,开始染了世俗的眼光,重视出身与尊卑,或许又是什么别的缘故,尤贞儿慢慢发现,储归煜的好,并非稳固的,专一的好。
    如果要让尤贞儿挑选,作为一个女子,她私心里更想嫁储崇煜这样的人,他沉默,他内敛,他简单,他执着。
    他或许不解风情,但他的眼里,认定了一个人,便只会有一个人,一个谁也无法撼动的人。
    尤贞儿又笑了起来。
    张素华也道:“世子夫人并不太重视崇煜。往后崇煜会明白过来,他的父母,比不上他的枕边人。”她怜爱地看着尤贞儿,道:“你嫁给这样的人,娘也更放心,娘是过来人,娘真的很想告诉你,一个知冷知热的枕边人,比多少富贵都要值得你珍惜——当然也不能太穷苦。我可舍不得你吃苦头!”
    尤贞儿顺势依偎在张素华的怀里,她眼角有笑意,幸而明年便是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若储崇煜能脱颖而出,她便能风光大嫁了。
    张素华轻轻地拍着尤贞儿的背,眼下皱起疲惫的细纹,说:“……他这个年纪,中个举人也尽够了。若中个举人,我也放心把你托付出去,我也能享一享福了。”
    尤贞儿娇嗔道:“女儿陪在您身边,您还不够享福吗?”
    张素华但笑不语,到底还是个小丫头,并不知妇人想要的“福”是什么。
    母女聊到深夜方睡了。
    次日,老夫人的族亲张家老太太去见了张素华。
    黄怀阳替张家老太太的孙子看好了一个职位,在户部浙江清吏司里任职,他的上峰是户部浙江清吏司主事孙友峰。
    黄怀阳虽然管着人员调动,但这事儿毕竟要双方同意,孙友峰答应照顾,张举人去了户部才不会受到排挤。
    孙友峰可没这么容易便“照顾”人。
    官场除了人脉,便是要拿银子开路,张举人领职之前,必须带着厚礼去拜见孙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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