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7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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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阑门祸不单行,大盛的鬼腹帝王荒帝突然现身,在一间小小的暗室里, 废储君,决阑门,轻描淡写更迭了一个王朝的未来命运。
    阑门失去了六国第一长公主的青眼,也失去了南境第一盛国的护持,自此元气大伤。
    没有人敢阻拦,琳琅跟荒帝很快踏入了山门大阵,并触发机关。
    “咻——”
    一支竹箭从林间密草袭来,荒帝从容不迫后退,脸庞歪了一寸,不偏不倚,正好能容着箭头擦着他颈上黑裘绒毛呼啸而过。
    “阿弟好身手。”琳琅颔首而笑,“看来阿姐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弟不但日理万机,还勤修武艺,如此精进,着实厉害。”
    六国乱世,百家齐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不再遥不可及,而是庙堂见江湖,江湖升庙堂,处处刀光剑影,哀鸿遍野,没有点武功傍身,只能当任人宰割的肥羊。
    侠行天下,一身正气,最是看不惯朱门酒肉臭,当官的和做皇帝的就成了高危目标,时不时被江湖侠客或是各国刺客拎出去挟持一番。
    最惨的是西境厌火国的老国王,九十岁高龄,养出的八个儿子个个精明能干,偏偏老国王是优柔寡断的性子,迟迟未立嫡长子,王子们发觉自己一把老骨头还不如父王身体硬朗吃嘛嘛香睡嘛嘛强,个个不淡定了,想着干掉老子上位。
    这天三王子刚派人对老父亲下手,隔天四王子就救驾有功父慈子孝。老国王看得很开,绑架就当饭后活动了,把一众王子噎得不想吃饭。
    从侧面也说明了,越是位高权重的人,人身安全越是得不到保障。
    荒帝作为大盛帝王,手握血衣密探与乌衣骑,权力漩涡里的主宰人物,自然被各国刺客惦记。
    根据阑门的情报推断,这些刺客虽然分属不同国家阵营,但买卖是互通的,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为了杀掉共同的目标,刺客们往往会不计前嫌,放下阵营身份,兵分两路,联手刺杀,命中率高到惊人。
    “晚上睡不着,索性有人喂招,便练了练。”
    荒帝对皇城夜间刺客出没不甚在意,转而答道,“这是一个小四象阵法,只要记住了方位轮转,暗处机关自然不足为惧。”
    他对阵法兴致缺缺,然而他的小外甥儿出生阑门,各家精妙耳濡目染,这阴阳五行也在其中。
    为了当个好舅舅,他不得不分出部分心神,接触到这方面的事情。荒帝想着,看在阿姐的面子上,他总不能把阑门唯一的阴阳家绑到大盛教导太子,只能散下重金,招募天下能人志士传授太子精义,自己从中旁听,督促太子。
    巫马沛是个年少张扬的性子,进学勤勉,奈何功课繁多,投注到阴阳五行家的心思并不多。反而是陪读的舅舅无心插柳柳成荫,他是天生鬼才,一点就通。
    现在,把小外甥困了一天一夜的四象阵法,在皇帝舅舅面前,不过是一道脆薄的纸门,一捅就破。
    荒帝有时候也很疑惑,巫马皇族虽子嗣艰难,大多是惊艳绝之辈,像他们姐弟俩,无论学什么都学得很快,礼乐骑射,琴棋书画,但凡感兴趣的,用点心皆能练成佼佼者。
    沛儿难得继承了他阿姐的血脉,资质兴许比同龄人要好上一些,远不到妖孽的程度。
    甚至到了十四岁,依旧是小孩儿脾气,凭着自己的主观办事。
    沛儿早晚要摔跟头的。
    荒帝漠然地想。
    不是今日,就是明日,且等着吧,迟早有他鼻青脸肿痛哭流涕的一天。
    看看到时候,没了阿姐的照拂,没了舅舅的保护,他的满腔侠之热血能走得多远?因为对方是个青春貌美的少女,就可以免除罪责,不忍下手?等他真正自立起来,便会透彻,世间万事,从来没有非黑即白,非恶即善。
    只有值得与不值得。
    阿姐就是他无数次的值得。
    车辙深深,一辆马车离开了阑门。
    “大哥哥,娘亲,舅舅,果真丢下我不管了?”
    少年呆呆立在山脚下,显眼的车辙延绵到了远方,直至看不见。在内,他是阑门小少主,师兄们把他视为弟弟,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第一时间会想到他。在外,他是长公主之子,年纪轻轻被册为帝储,被多智近妖的皇帝舅舅捧在手心,就差没摘星星摘月亮了。
    过去的十四年,巫马沛在锦绣堆里长大,养尊处优,事事顺遂,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这些送出去的福气会被别人硬生生拽回去。
    那两个生命中对他最重要的人,就这样,没有丝毫留恋走了。
    他们抛下他走了。
    “沛儿弟弟,你今日,的确伤了你娘跟你舅舅的心。”大师兄元怀贞知他是千娇万宠地长大,受不了如此刺激,没有说得更深,只道,“天色已晚,虫蚁容易出没,我们还是尽快回到山上吧,师傅定是在找你了。”
    巫马沛喃喃道,“爹爹……爹爹才不会找我呢。”
    他爹是个痴情种,眼里只装得下娘亲的一颦一笑,如今和离一出,他爹追出去没多久,就两眼一黑,吐血晕了过去。好不容易醒过来,也是一副大受打击的离魂模样,徒弟不理了,儿子也不要了,生生把自己折腾成了吊着一口气的病鬼。
    他想舅舅了。
    舅舅从来不会忽视他,替他温书,替他掖被,替他未雨绸缪,算尽一切机关。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好的舅舅?
    有时候巫马沛甚至贪心地想,如果舅舅是他爹爹那该多好,他可以毫无顾忌享受他的好,而不是隔着一层淡薄到摇摇欲坠的血缘关系。
    “大哥哥,你也觉得,我维护娇娇,维护错了吗?”巫马沛是个泡着蜜罐长大的孩子,一旦离了他舅舅,倔强没有了,意气没有了,只剩下无所适从的茫然,“她只是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又全家被抄,那么可怜,那么无助——”
    “不。”大师兄元怀贞神色冷静,“恰恰相反,她是一个心思歹毒的小娘子,她利用了你性格的弱点,成功挑拨了你与全家人的关系,包括你娘亲,你爹爹,你舅舅,你通通都得罪透了。”
    小少主饱受打击,“大哥哥,你也是来骂我的?认为我救人是不知好歹吗?”
    “难道不是吗?沛儿弟弟,你仔细想想,今日这局,谁是输家?是你,你丢了东宫太子之位,你失了长公主与荒帝的欢心,你从三岁学到十四岁的帝王心术,一朝苦练化为泡影。”
    “不但如此,你会成为师傅心目中的一根刺,若非你今日拦着你娘亲跟舅舅处置她,你娘亲也不会在一气之下一走了之,让师傅经营数日的局面完全崩盘,以后若是想求长公主回来,那是难上加难。”
    不然智珠在握的师傅又怎么会被气得吐血?只怕是如今的局面让他无力回天。
    元怀贞眸色沉静,指尖捏住了岩壁缝隙里的一株蒲公英花苞,“你就像这株冬日里的蒲公英,原本耐心等到春秋,你就能开花结果,扬名四海,前途宏大。可是奚娇娇,她心存恶意,仗着你年少初识情爱滋味,诱你深入荆棘之地,然后,大雪崩落,你被掩埋其中,再也没有出头之日。”
    巫马沛难受极了,他好像成了祸害全家的罪人。
    阑门之中,奚娇娇依旧被关押,暂且没人对她做出处置,因为大门主与小少主通通病倒,而师兄弟们忙着侍奉汤药,更是想不起这个人了。
    师兄弟之中,巫马沛最信赖的是大哥哥元怀贞,也只有他会不厌其烦,一遍遍哄他吃药,就好像舅舅还在身边一样。
    巫马沛想起那日舅舅与娘亲的冷脸,夜里泪湿枕头。
    这天,三师兄跟着大师兄去看他们的沛儿弟弟。
    大师兄给小孩喂完了药,见人神情恹恹,又取出一包蜜饯海棠,打开层叠油纸,露出甜蜜的金黄艳色。
    巫马沛的情绪又有点儿绷不住了,“这是我娘亲最爱吃的蜜饯海棠。”舅舅袖囊里也是常备的,偶尔会珍惜地含上一枚,连带着他也养成了习惯。只是这次回阑门过于急切,他的蜜饯早早吃完了,又不好意思让师兄们去买,哪有男孩子爱吃甜食的。
    “好了,莫哭,快吃吧。”元怀贞往前递了递。
    巫马沛突然崩溃,抱着大师兄的细腰嚎啕大哭,好一会儿他哭得累了,双眼肿成核桃,歪在大师兄的怀里沉沉睡去。
    大师兄扶着人躺下,轻柔掖了掖被子。
    师兄弟一起往外走。
    三师兄开玩笑地说,“大师兄,你对沛儿弟弟未免太上心了吧,又是煎药,又是蜜饯,感觉像是在养儿子。”
    只见前面走得稳稳当当的大师兄噗通一下。
    俊脸朝地,来了个平地摔。
    三师兄:“……”
    他说什么了???
    第574章 师娘前女友(16)
    暗牢开了一线天光。
    窝在角落里的奚娇娇扑到铁栏,眼睛充满渴望, “谁?谁来了?是不是要放我出去了?”
    阶下之囚的滋味可不好受, 她被关押在这暗无天日的密室里,四处充斥着腐朽与恶臭的气味, 她甚至看到了旁边牢房躺着一堆白骨!
    在奚娇娇还是阑门的弟子时,见到的是门派最光明的一面, 各家师傅们博古通今, 一派光风霁月, 即便是被训斥了,容貌俊美的师兄们也会为她求情, 为了哄她,不惜下河捉虾上树掏鸟,奚娇娇过得比家里还恣意快活。
    要不是有她的仇人巫马琳琅在, 奚娇娇发自内心喜欢阑门这个地方和里面的人。
    直到她被关到地牢里, 第一次尝试到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滋味。
    就算是那次被抄家,她也只是被囚禁在府里,睡得还是高床软枕,哪里受过这般的糟蹋!
    阑门仿佛是披着羔羊皮的狼, 当他们发现奚娇娇是混入他们其中的异类时,在黑暗中慢慢张开了充满涎水的血盆大口。
    奚娇娇害怕极了,什么复仇被她抛之脑后, 心里打定主意,只要来人,她就认错求饶, 尊严哪有小命来的重要!
    “很不巧,是阎罗爷来了。”
    一道微含笑意的声音自上方传来。
    “小七,多日不见,你在这里可还睡得安好?”
    奚娇娇欲要求饶的话噎在喉咙里。
    来的是三师兄公良瞻。
    这是奚娇娇完全想不到的不速之客。
    三师兄公良瞻在一众师兄弟中存在感很低,仅次于四师兄雷青岭。三师兄长了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庞,既没有大师兄的清冷出尘,又没有二师兄的光耀夺目,却容易让人生出好感。
    他的眼睛是极为标致的月牙形状,唇角微微一弯,配上秀美颀长的身段,活脱脱一个文雅孱弱的清隽书生,还是那种在寺庙里最容易被狐狸精盯上吸收精气的病弱书生。
    奚娇娇初来乍到之际,三师兄绝对是她心目中的头等白月光,世家大族的隽雅仪表,举手投足透着令人着迷的卓绝风姿。
    那个时候,她跟师兄们还没混熟,对平易近人的三师兄观感最佳,不同大师兄元怀贞,像个无欲无求的撞钟老和尚,天天雷打不动,不是做功课,就是钻进树丛捉虫子。
    二师兄秦棠天生风流桃花眼,瞧着是个轻浮浪荡的花花肠子。四师兄身材最魁梧厚实,沉着一张脸,活像谁欠了他数万银子,奚娇娇更不会自讨没趣,凑上去挨骂。
    至于斗鸡遛狗的五师兄跟六师兄,是一对见面就吵的小冤家,他俩与其说是男人,更不如说是还没长大的顽童,一架打完了,还要到长辈面前哭哭啼啼告状,没一点儿男儿担当。
    后来她渐渐放开,跟师兄们打成一片,一二四五六都宠着她,三师兄这个白月光淹没众人之中,自然也被奚娇娇给遗忘了。更何况,相处之后她才发现,三师兄表面装得比大师兄还要正儿八经,实际上蔫坏得很,爱损人与挖坑,专门逮住五师兄这头肥羊薅毛。
    三师兄给奚娇娇的惊艳感逐日消散,只剩下对待哥哥般的普通感觉了,完全不像是面对二师兄的脸红心跳。
    如今她沦为阶下囚徒,眼看着三师兄蝉衫麟带,腰佩玉玦,从暗处从容不迫款款走来,奚娇娇仿佛又想到她初次上山的那日。
    那日正值上元节,阑门沾了节日的热闹气息,四处披挂花灯与彩绸。月光清澈如水,少年着了月牙白长衫,外披雪貂大氅,腰缀红穗,扶风而立,手里提着一只佛塔灯,低头一笑,温柔得近乎慈悲。
    “三师兄……”奚娇娇双手捏紧铁杆,冰冷的触感寒入了肌体,而她的心里是火热的,“三师兄是来救我了吗?”
    她下意识略过了那句“阎罗爷”。
    三师兄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小七,凡事求人,要有求人的样子。”
    三师兄弯了弯他月牙似的眼睛,令奚娇娇瞬间想到了五师兄骂三师兄的话,说他是一只修炼成精千年老狐狸。
    “你呢,是第一个给了师兄惊喜的人,我自诩神机妙算,却没想到,有朝一日,被你一个小女孩儿玩弄于鼓掌,可把我公良家的脸摔个干净了。”
    他指尖翻出云袖,点了点额角,笑眯眯道,“小七,你让师兄很是下不了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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