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刺猬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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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叫人家小甜甜,现在就叫付总了?”他笑眯眯看我,瘦成这样了,手下力度一点不减,外人看着无比亲昵,其实我肩头都快被他捏碎了。当初我那个“玩笑”弄得他颜面尽失,他现在肯定是恨透我了。
    “付先生。”我皮笑肉不笑道:“听说你今天和季洛家一起来的。”
    “是啊,听说他和你还是一个组合里出来的呢?你不来我家跟他叙叙旧吗?”
    我一听付雍这语气,就知道他跟季洛家已经睡过了。付雍这人心理变态,追人的时候出手大方得很,彬彬有礼,等到了手,倒不会小气,只是话里话外就不把别人当人看了。同时潜季洛家和charlie这种又伤肾又伤财的事,也只有他这种变态才做得出来,我一度怀疑他压根不是想睡谁,就是为了弄到手睡了之后再羞辱而已。而且他的羞辱不是物理上的,而是心理上的,这娱乐圈的很多人是不怕痛的,当初天后程可为了东山再起嗑药陪人玩sm,隐秘部位都被穿了环,整容更是家常便饭,什么苦头没吃过,却被个小模特骗死了。这些人不怕痛,却怕攻心。
    付雍贱就贱在这里,很多时候他压根不缺人睡,他就是享受这个征服到折辱的过程。不知道玩得多少年轻人万念俱灰,从此听到娱乐圈三个字就想吐。
    “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付先生,我这个肩膀以后还要弹吉他的,能不能高抬贵手?”
    “这是说哪里话,”他的手撤了一下,我肩膀刚好受一点,就又捏了下来:“我并没有……”
    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他被我一个手肘不偏不倚顶在胃部,脸色瞬间就白了,手上的劲也松了,我趁机溜出来。
    “我还有点急事,就不和付先生多聊了。”我不紧不慢地弓了弓身,礼貌十足地跟他告辞:“多谢付先生招待,祝你和季洛家charlie三人行白头偕老。”
    付雍要是这么好对付,就不会名列我中彩票之后要买凶暗杀的名单第一位了。
    我一转身,衣服就被牵住了。
    付雍脸色苍白地站了起来,腰还有点弯,脸上已经扯出笑容来。
    “等等,宝贝儿,先别走,把话说清楚,又关charlie什么事?”
    我看了一眼周围,并没有人在旁边听八卦。
    “你不是很厉害吗?手都伸到尹奚翅膀下了。charlie现在不是跟着你吗?”
    付雍的脸上显出一丝错愕的表情,反应过来之后,顿时笑得一脸不怀好意。
    “你说这个啊,这你可冤枉我了,我只是想睡他,暂时还没睡到而已……怎么,你认识charlie?”
    “不认识。”
    我懒得再和他多说,趁他追问,闪进了人群里,找了个偏僻地方,一直呆到宴会散场。
    我不准备再管这事,charlie本名叫什么,跟付雍什么关系,我都不关心,付雍对我来说是瘟神一尊,能躲多远躲多远。
    -
    酒宴快散场,苏迎那女人果然喝到烂醉,跟一个嬉皮笑脸的胖男人拉拉扯扯,眼看就要被带走,我悄无声息出现在他背后,拍了拍他肩膀。
    “干什么?!”这人脸上表情跟亟待交配的雄猩猩被人打断时毫无二致,一脸恼怒,但是毕竟这晚会上藏龙卧虎,他摸不准我身份也不敢轻易得罪。
    我把苏迎手臂搭在我肩膀上,准备带她走。
    “等等,你到底是谁?”大概是我的沉默给了他自信,这胖子竟然伸出手来拦我:“你带她去哪?我们今晚已经约好了……”
    “我还当章文彬是开生日派对,原来是准备灌醉女客人给你们捡尸的?”我不紧不慢反问他:“不如我们去章老板面前聊一聊?”
    其实章文彬身边投怀送抱的女人这么多,他一个人哪里睡得过来,也就选两个中意的,大部分时候都便宜了身边的跟班。说他不知道是不可能的,他甚至是默许的,这也是跟班福利的一种。不少女人就这样吃了暗亏,灌个烂醉第二天醒来,连昨晚是谁、有几个都不知道,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吞。但是如果有个愣头青为这事闹到他面前来,那就章文彬这脸就丢大发了。这胖子显然也不敢闹,顿时换了一副嘴脸。
    “哪里哪里……”他赔笑着道:“老板叫我送这些喝醉的女孩子回家,我以为你是坏人,就多问了两句。你要是她朋友,就带她走吧,还替我省事了。”
    -
    苏迎这女人酒品真是其烂无比,我一般看见醉酒后的她都是绕路走的,但是今天职责所系没办法,只能看着她疯,她先是整个人赖在我身上让我拖着她走,等我出了清樽在凌晨三点好不容易打到一辆出租车,她又死活不肯上车,司机跟我一起连哄带骗说了十五分钟,她就是抱住路灯死也不肯松手,谁掰她手她就咬谁,逼急了还拿脚踹。我只好给了司机一点辛苦费,把车打发走了。
    车走了之后苏迎倒是不再作妖,抱着路灯开始装死,口中还念念有词,我只好点了一支烟蹲在她旁边,准备等她睡着后再招辆出租把她弄回去。
    凌晨四点的北京天色已经变浅,出租车都来去匆匆,眼看着我今天就要蹲在路边看日出了,一辆银色跑车在我面前停了下来。
    车窗摇了下来,露出陆宴英俊端正的脸,像极汽车广告。
    “怎么还没回去,打不到车?”
    我们蹲的地方离清樽有两个路口,陆宴要是回他二环内的房子,早就在第一个路口左转了,哪有这么巧的事,又不是偶像剧,一看就是他特地来堵我。
    他这人其实自尊心特强,当初落魄时见了我一言不发,最近红得铺天盖地了,才开始跟我说话。
    我也耐心陪他装偶遇,指了指身边的苏迎,当做回答他的问题。
    苏迎浑然不觉自己酒后醉态全被自己男神看进眼里,一心一意抱紧路灯,嘴里还不知道在碎碎念着什么。我们把她从路灯上拆解下来时她还奋力挣扎,好在陆宴精通抬人技巧,擒住她两只手,用巧劲把她塞进了车里。
    苏迎四仰八叉躺在车座上,裙子又短,底裤都险些露出来,我拿包替她盖住,坐到副驾驶。
    忽然想起当年大家一起出去聚会,那时候还是一堆穷小子,他们俩的组合先红,陆宴先买了车,季洛家放嗲,非要坐副驾驶,放出话来说陆宴的副驾驶只有他能坐,不知道怎么传得粉丝都知道了,又变成了他们俩“真爱”的证据。
    所以难怪我今天坐在副驾驶都如坐针毡,原来是坐了别人的位置。
    其实陆宴条件是很不错的,宜室宜家,脸上线条干净利落,仪态好又自律,凌晨四点还这样好看,性格心性都好,被赶路的出租车司机恶意超车也只是皱了皱眉头,他的轮廓其实很适合大荧幕,希望他这两年赚够钱就快点转电影,别老混在偶像堆里骗小女孩子的钱。然后娶个拍文艺片的女明星之类,快点生个小孩。他这种心性智商,是当得起人生赢家的。
    我在心里替他安排好一生,他却浑然不觉,刚好一个红灯下来,他停下车,转头跟我说话。
    “刚刚在宴会上你躲到哪去了,我都找不到你。”
    我们俩之间的微妙气场也不是全无好处,因为常常会在脑子里想起对方的缘故,潜意识里觉得跟对方很熟,就算半年没见面,他私底下跟我说话的语气还是如同身边人一样熟稔。
    可惜这并没有什么用。
    “我艳遇去了。”我信口开河道。
    陆宴的嘴角勾了起来。
    “哦,艳遇?跟谁?”
    “要是知道是谁,还叫艳遇吗?”
    “也是,说得有道理。”陆宴笑了笑,眼神却远了一点,情商高的人大多心思敏锐,他看得出我在敷衍他。
    我们许久没再说话,直到快到我家的时候,他才忽然道:“原来你还住在老地方。”
    彼时我们刚下立交桥,天边已经亮了起来,清晨的日光总是有一股淡淡的寒意,很快就变成暖黄色,慷慨地撒向每一个地方。
    我们是迎着太阳走的,明亮却冰凉的晨光从挡风玻璃外照进来,我靠在车窗上装睡,听见这话,轻轻“嗯”了一声。我并非想在他面前示弱,只是生物钟到点了,实在是困。就算我身上盔甲再厚,这时候也不得不现出原形。
    何况我也不是第一次在他身上吃败仗了。
    我住的老小区里基础设施不好,停车场挤不进去,他尽量靠近楼房下了车,苏迎在后座睡成一堆泥。
    “你家是楼梯房吧?”他站在车外问我。
    “是,六楼。”
    陆宴没有多问,解开衬衫扣子,挽起袖口,他做事总有一股从容气质,连挽袖子的样子都比一般人好看。
    苏迎这女人醒来之后一定会后悔——在知道是陆宴背她上楼之后。
    狭窄的楼道里,陆宴背着苏迎一阶阶上去,他真是天生绅士,还拿车上外套遮住她短裙下摆,也让手没有直接碰到她大腿皮肤,这教养简直无懈可击。我提着苏迎的鞋子懒洋洋在后面扶着墙走,光从窗户招进来,陆宴的影子被照得无比高大。
    我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要是陆宴忽然一脚踩空,后仰翻倒,我们三个人应该会像石头一样一路滚落下去,最后叠罗汉一样摔死在楼道里。
    真是变态。
    家里很乱,而且旧,不过陆宴也不是没见过,开门的时候我费了一点时间,陆宴扶着苏迎站在旁边,楼道很狭窄,他背出了一身的汗,额前头发散落了一缕下来,我们目光不小心对视到的时候他坦然地朝我笑。
    门开了,冷气冲了出来,我出门时忘了关空调,这时候简直是神来之笔,陆宴长舒一口气,把苏迎放在沙发上,见我在看他,忽然朝我露出一个灿烂笑容。眉目俊朗,犬牙尖尖。
    他其实没变多少,至少笑容没变。
    “喝水吗?”
    “多谢。”他坐得笔直,大概是不想让汗滴到沙发上。
    我拿了纸来,他抽了一堆,姿态潇洒地擦脸上的汗,他的好看是货真价实的,长眉入鬓,眉尾如剑一样,狭长眼睛每一根睫毛都清清楚楚,沾了汗水,越发显得润泽漂亮。
    “纸粘在脸上了。”
    “哦,哪里?”他抹了一把脸,还是没找到,那一小片纸粘在他眼窝里,我伸手替他拿掉了。
    他的皮肤出过汗之后很凉,睫毛密而直,十分整齐,眨眼的时候碰到我手指。
    “洗个澡再走吧,我应该还有没穿过的衣服,我去找找。”
    -
    他洗澡的时候,我站在防盗门外吸烟。
    我听到脚步声才回头,他比我高十厘米左右,我用来扮颓废的面口袋t恤他穿得刚刚好,头发也洗过了,湿漉漉的,下面是深色裤子,我按灭了烟进门,自己去洗澡。
    在车上的时候他话那么多,现在反而安静了,我出来的时候他站在我卧室门口,端着水看我房间,并没有进去,真是有礼有节。
    我在家的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卧室里,我的卧室基本等于我工作间,很大,是两间卧室和书房一起打通了,将近百平,进门右手边就是衣帽间。墙上装了隔音层,墙壁是深色,双层遮光窗帘,兼任投影墙,一面墙边摆了床和十多把吉他,另一面墙是一副巨大的油画,用玻璃隔开了,画的是日出时的江面和天空,印象派画法,颜色很斑斓热烈,用大片橘色、红色、黄色,和黑色,我很喜欢油画的笔刷痕迹,画在墙上,凸起的颜料就像波浪一样活灵活现。
    地上铺了地毯,我一般是坐在地上,衣帽间兼任录音室,其实没什么衣服,反而cd比较多,我有几千张cd,收集狂都这样。
    “进来吧,脱鞋就行。”
    陆宴好好地参观了一下我的卧室。
    “要点评一下吗?老板。”我笑着问他。
    “不敢。”他也笑:“那把吉他是马丁?”
    “眼光还在,不错,是d45。”我把吉他拿下来给他看,见他眼睛亮了,问道:“要弹弹吗?”
    当年参加那选秀时我相当心高气傲,海选时睥睨众人,结果进了十强就觉得吃力了,陆宴的吉他,林小白的声音,都能压我一头,我那时候才学会谦虚一点。
    陆宴笑了。
    “不了,我现在手也生了。”他修长手指抚摸着玫瑰木的背侧板,笑了起来:“我当年很想要这把琴。”
    这话说的,当年谁不想要这把琴?都是唱歌的,人手一把yamaha,能有把gibson民谣就不错了,马丁的琴向来共振强,声音能盖过人声,不适合弹作伴唱,那时候摇滚还不算主流,选秀唱的都是口水歌,只适合自己弹着玩,又贵,谁也没有闲钱花个十万买把上不了台的琴。
    “你来弹吧,”他抬起眼睛:“你的吉他应该比我好多了。”
    我也不客气,校了校弦,先弹了段和弦,然后折起一条腿,握着琴颈摆好了姿势。
    “想听什么?今天开业酬宾,给你个点歌的机会。”
    陆宴大笑。
    “那就点个《give me some sunshine》吧。”
    我无奈地笑了。
    “砸店啊?老板,我还指望你点个摇滚,你给我来这个,马丁声音这么粘怎么弹,我去换j200了。”
    “就这个吧。”陆宴按住了我的手:“别怕,弹得不好我也给钱。”
    d45的优点在于极有爆发力,扫弦时的声音十分刚猛,如同炸裂开来一般,摇滚神器,并不适合这首歌。说起来这首歌算是我们那帮人共同的回忆了。十强选出来之后,仍然住在那别墅里,有个晚上,大夏天下暴雨,别墅停电停水,热出一身黏汗,连澡都洗不了,一堆人无所事事在客厅围着蜡烛打牌吹牛,是林小白从自己电脑里翻出这部唯一下载好的电影,还是印度的,十个百无聊赖的人挤在一堆看这部电影,我们都没看过印度电影,最开始还有点嫌弃,后来都看入戏了。还意外发现这首插曲很不错,凑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一人一把吉他,就把这首歌改成了吉他谱。这首歌在国内不红,现在网上唯一能搜到的一个吉他版本就是我和陆宴录的。
    我很久不弹这首歌,因为一弹就会想起当年。
    说句没出息的话,我有时也会想,如果重来会怎样,但是如果想回去走不一样的路,倒显得现在的自己有多惨似的,实在有点灭自己的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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