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养娃(29)
林妈靠在门上,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听着女儿说话,她们站在厨房里面,一时之间安静无比,这时听到外面小男孩儿的声音:“爸爸,妈妈干嘛呢?为什么和姐姐不出来?”
“妈妈和姐姐有事,一会儿就出来陪轩轩了”男人的声音有些低沉,屋子小,只隔着一扇门,却也听得清清楚楚。
“是妈妈不好,这些年忽视你了,今后妈妈会多关心你的”半天,林妈才轻声说道。
“没事,我要说的也说完了,就像你说的,十八年的养育之恩,你们尽到了责任,我脚底下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怨不得你们,既然这七八年的时间,我都过来了,今后还有我的仔仔陪着我,我已经知足了,你不必要让我的存在影响了你现在的家庭,包括我爸那边也一样,你们各自都有家了,我觉得我更像是一个外人,所以不必如此,本来我就打算着在你们健康时,我会按时给你们寄生活费,需要人照顾时,如果你们的儿女不得力,那么我会承担这个责任,就当回报你们十八年的养育之恩吧,其余的时间,我已经习惯了没有你们的存在”。爱怜的这些话说得有些不尽人情,甚至有些冷漠,可是她现在就感觉这么说,她才会真正轻松下来,果然,说完之后,胸中的怨气再也消散不见,人也轻松舒爽起来。
“好啦——出去吧,叔叔等急了吧?”爱怜端着水果拼盘,平静地看着林妈。
林妈眼睛微红地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看着她脸上的神情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撒娇和孺慕之情,有的只是冷漠和淡然,似真的已经不在乎有没有自己这个母亲了。
她转身打开了房门,当先走了出去,看了看沙发上看着自己的儿子和丈夫,再想想身后的女儿,自己真的为了这个小家,漠视了这个女儿太久的时间了。
“叔叔,轩轩,你们吃水果,让你们久等了”爱怜轻声说道,语气客气而疏离。
“没事,没事,也是我们打扰了”男人不自觉得也客气起来。
“哪里,你们这次出国去多久?”爱怜也不想废话,直接问到正题。
男人又把出国原因大致说了下,然后又解释道:“这次出国应该是一个月的时间,轩轩的爷爷腿脚不太好,他和轩轩奶奶如今也已经七十多岁了,所以也没有精力去看孩子,轩轩实在没人照看,这不就来找你了,不过你若不方便,我们再想办法”男人有些不好意思了,自己和老婆出国旅行,却把孩子扔给了妻子的女儿,主要是轩轩太小了,出门一个月的时间,真怕他在国外在生病什么的,那可就麻烦了,所以才不打算带他去的,可是这次单位公派出国旅游的机会也十分难得,还让带着一位家属,所有费用单位全报销,机会十分难得,放弃太可惜了。
“没事,不用,你们若是不嫌弃我这里小,那么就把轩轩放我这里吧,你们回来到我这里来接就行了”爱怜到底没有拒绝他们。
“是我们这些年忽略了你,对不起”男人低下头,轻声说道。
不管怎么说,娶了人家妈妈,却把人家女儿忽略的这么彻底,他们这样子真的很渣,男人无话可说,他也有时会问起老婆,她的女儿怎么样?在哪里工作?顺利不?有没有男朋友?等等,可是妻子总是说,她能有啥事儿?有事就打电话了云云,讲道理,他们做人父母的也真的不够格,哪怕自己是继父。
即使国外也有孩子成人后便自力更生,但是生活上或精神上还是能够给孩子一些指导和关心的,可是他们却是忽视得彻底。
他都想领着孩子回去了,实在是没脸再让人家给看孩子了,可是听到爱怜问了,他还是说了,却没想到爱怜会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轩轩的衣物玩具,他们这次来时,便拿过来不少,在爱怜平静的目光下,留下了轩轩,满脸愧疚和无地自容地离开了。
轩轩则是眼泪汪汪跟父母说了再见,留在这个陌生的姐姐家里。
一个月的时间其实很快,爱怜这个同母异父的弟弟还是挺好带的,很可爱的一个小男孩儿,不是她一开始想像中的那种熊孩子,林妈把他教育的还不错,通过一个月的相处,爱怜还是很喜欢这个弟弟的。
轩轩也挺喜欢那个肉团子一样的小外甥,只不过仔仔太小了,与他没办法一起玩儿,这让小家伙很是着急,总缠着爱怜问,仔仔什么时候能长大?长大后他带着仔仔玩儿可不可以?
爱怜虽然这段时间忙碌了许多,但是却也办成了不少事。
房子买完了,是贷款,首付30%买的一幢小别墅,全款她买不起,还是毛坯房,得需要自己装修,她又通过顾云奇的介绍找了一家靠谱的装修公司包工包料装修。
362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再加上九十多平米的地下室,外面有前后的庭院,前院里还有一棵树,此时的季节,树叶已经全黄了,落得院子里铺满金黄的叶子,倒是别有一番美感,她想起古代世界时,她和王氏在京城中第一套房子中的那棵大银杏树了。
设计师给出的设计,再加上爱怜自己的想法,最后敲定了装修风格,在林妈回国时,已经动工了。
可能是林妈和林爸沟通过了,林爸最近在下班后,领着林瀚博来了好几次,林瀚博是林爸再婚后的儿子,比轩轩大一岁,他们两个在一起时,还玩得挺好的。
只是爱怜没有见到林爸现在的妻子,听林瀚博无意识的说话,可以猜出那个女人似乎不太喜欢林爸与前妻或之前的女儿牵扯太多,不过爱怜也是无所谓,你来了,我便招待你,你不来,我也不会去打扰你。
说白了就是有他们,没有他们都一样,他们在她心中没占多少位置,占了一点儿,也是无关紧要的,她又不是原主,只要替原主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就行了,多了,她不想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