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坐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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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眠记得的,他当然记得。
    “因为费家认准了那所治疗机构,连同里面的主治医生也是指定的。”秦笛语速不快,他侧过头看了看薛眠,确认对方在听,便继续说下去:“主治医生是位男性,名叫mico,在南渡高中毕业第一次去美国接受他治疗的时候,mico已经在那家医院工作了十三年。十三年,从他手上'康复'出院的病人据说达两千多。mico这人有个习惯,他很喜欢玩魔方,不论工作还是休息,甚至连吃饭的时候都习惯在手上拿个魔方,并且还能不分心的做事……听说这样的人都极其聪明。”
    薛眠一个字一个字,几乎是聚精会神的聆听。他睁张着眼睛,连呼吸都放慢了,生怕自己发出过多声音,干扰到这个正为自己揭开一层层过往谜底的说书人。
    可他又没来由的觉得慌。
    好慌啊,内心急迫不已,他觉得秦笛说得太慢了,比自己迫切想要知道全部真相的节奏要慢上太多。
    “mico拿魔方打他了?”于是薛眠就口随心动的脱语而出,这是他第一反应下能想到的最合理可能。
    “没有。”秦笛摇摇头:“只是一个魔方,重量不过百克,拿它打人没什么意义。”
    说话间秦笛伸手到外衣口袋,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掏出一个彩色魔方。他将这小小的东西放到桌上,食指指尖在朝上的那面上摸了摸,道:“有个词叫'关联心理暗示',也是一种情绪操控的手段。mico很懂这个,或者说他很懂怎么让自己的治疗能事半功倍,所以每次在给病人做电击的时候,他会让助手操作电击设备,病人被脱去身上所有的衣服,只剩一条贴身短裤,毫无尊严的躺在电击台上,像挨宰的动物一样被套上刑具。这个时候,mico就会站在一个视角相对最佳的位置,让他的病人能清清楚楚的看到自己,以及他手上的魔方——这是一种记忆命名,也可以视作条件反射。从此以后,在他手底下走出去的每一个病人,哪怕是最后康复了,但一生都会带上那段被赋予了特殊标签烙印的记忆。魔方,就是电击。电击,就是性向治疗。它会如影随形,像个鬼魅,今后不管你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只要看到'魔方',那段不见天日的记忆就会活过来。即便你都已经把它埋进坟墓里了,它也会自己爬出来,准确无误的钻进你脑子里,钻到你心里……薛眠,那是一种躲不掉的折磨,会跟着他一辈子。”
    好像起风了。
    身上没来由的一阵颤冷。
    薛眠不自觉的打了个哆嗦,心头像坠了一块沉甸甸的冰。那冰长着一张巨大的嘴,不断往他心窝上吐凉气,并伸出一截长满倒刺的舌头,藤蔓一样的往上爬着,划出一路翻肉露骨的伤口,直往外冒着涓涓鲜血,随时准备伺机一口叼走他的心,把他杀死。
    “为什么不报警……这是犯罪,这是犯罪啊!”薛眠近乎咆哮。
    然而他脖子上像被卡了一只无形的手,生生扼住他的喉咙,声音残破得像面烂了皮的鼓。
    “家属签了字的,属于自愿行为,那是合理合法的治疗,警察也无权干涉。”秦笛埋下头深深吸了一口烟。淡灰色的烟圈从他口腔里雾一样的吐出来,像喷出一口积压在胸腔里多年的毒气。
    他突然也尝到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青青蓝的水面上游过来一群褐毛黄嘴的浮鸭,看不见的脚蹼在水底下拨动,自身后荡开一圈圈水波纹。薛眠目光落在它们身上,像看得出了神,然而下一秒他却清醒地张口,十分突兀的问了一句:“电击是什么样子的?”
    秦笛抬手又吸了一口烟,缓缓道:“人躺在手术台一样的床上,有很多不同颜色的电线贴在身体不同部位,像中医里的扎针穴位。然后接上电源,根据医生的判断按下不同刺激程度的键钮,全程观察病人反应,随时调控电压,直至当天治疗完毕。大概……就是这样。”
    “所……”薛眠张了张嘴,忽然发现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他慌乱的吞了一口空气,清嗓子一样的用力咳了好几声,直到咽部泛上一种难耐的刺痛灼热,才算把嗓子磨平。
    薛眠问:“所以他每天都要、要经历一次?”
    “应该不用每天,”秦笛道:“一周大概一次,剩下的时间可以去看看书走走路,过正常人的交际生活。但是薛眠,”秦笛突然停住,眼中神情比此刻脸上的表情更为沉重,道:“你觉得在那样的环境下,他还能有正常的生活吗?”
    一颗心惴惴不安的跳着,整个人仿佛处于一种失重的状态里。薛眠摸了摸自己的手心,凉得像个埋在雪堆里的冻梨。他暗中使劲,大口呼吸一口微凉空气,待心绪慢慢抚平了一些,方道:“那他后来有和你说过那一年半的……的细节吗?”
    “也不必让他事无巨细的回忆了,无端受两次罪。”一根烟抽到头,秦笛掐灭了烟头,抬眼望了望头顶上灰蒙蒙的天:“头一次去美国接受治疗的时候,他也是带着少年人的怒气的。想着早一天逃回国就早解脱一天,自己装了个乖,骗过了mico,赶在九月开学季前回到云州,在他母亲的安排下参加扩招生考试,凭实力拿到了同华的录取通知书……不过我记得那会儿他在美国好像认识了一个男孩,据他说两人谈过一段时间。呵,他那个人啊,与其说是在谈恋爱,其实那男孩对他而言,或许更多的只是一种缓解孤独的陪伴。后来回到国内,没有再发展的机会,两人就平平和和的分开了。挺好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本来就不该太复杂。”
    秦笛口中的男孩薛眠知道是谁,不过不重要了,旁的任何人、任何事他都没兴趣再去了解了,眼下他只想知道有关当年他和费南渡分手后的全部故事,越详细越好,越多越好。
    秦笛垂着眼喝了几口茶,忽然想起什么,转头问:“你是大四第一个学期离校实习的,对吧?”
    薛眠不防他突然问到这个,实诚的点了点头,又觉得对方不会无端端提起不相干的话题,便主动道:“是崔绍群崔师兄帮忙介绍的实习单位,在外地,不过离云州不远。本来按学校的规定,得到大四下学期才能出校实习的,但我自己想早点出校门,所以就……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秦笛不说话地看着他,眼睛里有些散碎的光在动,接着表情松了松,带着点可惜意味的摇头道:“你一定不知道那年南渡其实回来过。”
    “……”
    薛眠哑在原地,又找不到自己声音了。
    “你们分手的时候你刚升大二,等你到大四了,算下来刚好是他结束整个治疗的时候。之前他走的那天在机场托我照看你,不过我这人性格冷,和你也不熟,说是照看,其实就是找人在学校带着留意你一点,万一有什么情况就及时搭把手,平时不会打扰你,也不会让你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存在。但我没想到你突然跑出校门实习,后来就几乎没再回学校露过脸,偏偏那会儿我带着乐队在各地演出,基本也不回云州活动了,就……”
    说到这里顿了顿,秦笛落寞一笑,带着些不轻易宣之于口的内疚与歉意,续道:“是我没把你看好,才让南渡回来后找不到人,没让你们再见上一面,两个人带着遗憾过了这么多年。”
    当年分手后,薛眠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扑在了学习上。升入大四提前实习是他自己提的,学校本来不答应,但看他已经提前修完了所有学分,该考的试、该拿的证也都拿齐了,把这么一个学生再留在封闭的课堂里填鸭式的授课好像也失去了“实践出真知”的根本意义,所以最后学校打开大门,放手让孩子自己飞去了。
    去外地实习是薛眠的主动申请。
    原因无它,他想短暂的先离开云州一段时间,离开这个熟悉的地方,去闻一闻不同的空气味道,见一见不同的人事面孔。
    但如果他提前知道那年费南渡会回来,或许……
    算了,人生本没有那么多“如果”。好的坏的,最后都过来了。
    但有个疑问薛眠一直揣在心里,现在没了负担,他也不需再回避,便问秦笛道:“我所知道的关于他过去的那些年,他是一个人在美国工作生活。可我们都不小了,十年也不是一段须臾时光,难道在叶清璇之前他从没想过要找一个人吗?”
    “他和叶清璇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关系。刚才和你说过的,那只是一段互有所求的联姻而已。”秦笛一手托着下颌,微微歪过头看向他。顿了顿,突然道:“你知道南渡身上有伤疤么?”
    薛眠一愣,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什么伤疤?”
    “就是……”
    像在思考用什么措辞才能表达最精确,最后秦笛敞开外套,拿手在自己毛衣心口的位置比划了一下,道:“这里,有几道疤。拿尖刀划的。不过不是大伤,但也……”
    刻意的一个修饰停顿,秦笛抬起眼皮,表情无端端变得郑重起来。
    他定定的看向薛眠,道:“很巧,那些伤疤……也是因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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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们把掌声送给今天的最佳助攻秦大叔!
    感觉他这本书里80%的说话机会都在今天使用完了哈哈哈!
    我辛苦了!我一天三更!我是最胖……啊不最棒的!!!
    明天见!
    ——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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