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4章 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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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学习为重的观念里长大的孩子,大多很难在厨艺上有什么造诣。造诣这个词用得其实重了,用技能更好些。
    所以自己烧饭,只能停留在填饱肚子可以下咽的水平。最拿手的是煮方便面,不夸张地说,水、火候、面条的筋道、调料的多少,都可以控制在十分完美的状态。不过也仅限于此,超过三道工序的,基本上属于:这什么菜?不吃也不会怎样……
    但偏偏喜欢看别人烧饭,这是什么心态,并没有考究过。看着炉火旺旺的,一道道食材,一份份调料入锅,翻炒、炖煮、蒸烩……腾烟,入色,生香……哪怕最后的装盘,也是很让人心动的过程。汤汁流动间,精心烹制的食材在雪白的餐盘上堆砌,摆出最不做作的造型。一点点的淋汁,溅起在盘子的角落,如同画面里最不经意的一笔,偏偏撩拨人心。
    这样就觉得人生,总还有些令人愉悦的东西,就藏在这烟火气之间。
    更喜欢小巷子弄堂里的小馆,所谓苍蝇铺子,但也只有那些浸透着油渍的桌子和长条板凳,仿佛总也洗不干净的碗里,才盛着世间最诱人的美味。
    洛阳的牡丹巷子,一条我不得一提再提的小巷。蜿蜒的巷道深处,露天的桌椅零散地放着,破旧的大棚象征性地遮蔽着底下的食客。桌子上厚厚的油脂,桌子底下是凌乱芜杂的垃圾和尘土,几条毛发斑驳的野狗在桌椅间走动,寻找被食客丢在脚边的骨头。但那汤的美味,个人认为是很难用文字描述。必须要亲自捧了一碗,坐在那尘土当中,慢慢喝入口仔细咽下去,才能在被迅速惊艳的感识间生出叹息和满足。
    仔细想一想,同样的一碗汤,若是坐在窗明几净优雅清新的店面里,用着精致的能映出人影的汤勺,怕是永远喝不出那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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