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51章 品牌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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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腾到凌晨三点钟,洛寻才算是收拾完残局,看着夏郁熟睡的脸,他摇了摇头:“明知道自己不能喝酒还喝了这么多……”
    借酒消愁。
    因为家庭缘故,每年春节夜空都会感到格外失落,而洛寻大概是唯一一个可以理解夏郁心中这种失落的朋友了,虽然两人的情况看起来截然不同,但感受却是殊途同归。
    一夜无话。
    第二天,洛寻起床之后,敲了敲夏郁的房门,发现没人搭理,推门走了进去,却发现床铺已经叠的整整齐齐,桌子上留了张字条: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夜空。”
    洛寻自语,露出一抹笑容。
    他的心情并非如表面一般糟糕,有两个人陪伴着度过春节,其实洛寻内心是很开心的,毕竟前世今生第一次过了一个这么热闹的春节。
    十点钟。
    孔双来了。
    彼时的洛寻正在上网,一会儿自己的看看贴吧,一会儿刷刷网上的各种新闻,享受这最后一天的休息时光,忙着热菜的孔双好奇问道:“夏郁呢?”
    “走了。”
    洛寻回答道。
    孔双点点头道:“我对你们的关系似乎又有了新一步的认知,也许以后她可以成为你事业上的一股助力,况且你们本就是同一家公司……”
    洛寻没说话。
    孔双也适时的换了个话题:“最近我在跟一个国际一线品牌接触,他们对你有着不错印象,也就是说,你已经纳入他们品牌的考察范围内了。”
    “国际?一线?”
    洛寻笑道:“阿玛尼?”
    孔双打了个响指:“宾果,答对了,阿玛尼的人正在跟我们公司接触,虽然很意外,但这的确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洛寻微微一怔。
    他在开玩笑而已。
    难道还真是阿玛尼?
    忽然,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工作模式的孔双还是很认真的:“你被阿玛尼选中了,他们很喜欢你在《粉红女郎》中饰演的王浩,当然他们真正喜欢的,是王浩穿着阿玛尼的样子,国内娱乐圈这几年发展很快,所以越来越多的品牌想要通过明星与消费者进行沟通,一方面借助明星的人气,为自己的品牌宣传造势,一方面也是利用这些明星的粉丝忠诚,完成品牌的利润转化,当然你肯定不属于后者。”
    洛寻耸了耸肩。
    别说他的粉丝,大多数国人,又有几个人买得起阿玛尼这种国际一线品牌,阿玛尼不可能在自己身上赌什么粉丝经济——
    “所以!”
    孔双看到洛寻的表情,也知道洛寻是明白其中缘由了:“阿玛尼新推出了一个合作方式,这个合作方式,称之为【品牌挚友】计划。”
    果然如此。
    在外行人的眼里,提到一些国际品牌和明星之间的合作,想到的唯一方式可能就是代言了,但实际上越大的品牌和明星之间的合作也越是复杂!
    里面的说法很多。
    光是头衔就有着多种不同称呼,比如品牌代言人啊、品牌形象大使啊,或者品牌系列大使乃至品牌挚友之类等等等等,按照大小公式总结应该是:品牌代言人>品牌形象大使>品牌系列>品牌挚友。
    其中。
    品牌代言人可以说是关于品牌和明星之间人们最熟悉的一种说法,本意是指为企业或组织的赢利性或公益性目标而进行信息传播服务的特殊人员。
    大部分情况下。
    品牌代言人的形象会相应出现在品牌广告中,并标识其为品牌代言人,但你以为品牌代言人就是品牌最大合作伙伴了吗?
    并不是这样。
    里面的等级很森严。
    大牌的品牌代言人会用大小地域性标签再度加以区分,从而诞生出所谓的全球代言人、亚太区代言人、华夏区代言人等头衔,其中大小比较起来一目了然。
    以香奈儿为例。
    起代言人金字塔从上到下依次分为品牌形象代言人,产品代言人,品牌形象大使,地区系列大使等等,更别说品牌挚友、品牌缪斯等代言的变种合作了,所以阿玛尼和公司交涉,希望与洛寻进行的合作,其实是最低等级的合作。
    “具体内容呢?”
    “你现在不是有一个品牌合作商嘛,还有几个月,这个合作就会到期,届时阿玛尼会考虑跟你建立品牌挚友合作关系,合作之后你出席各种活动的时候可以跟阿玛尼借用各类产品,这是双赢,品牌需要借助你的名气增加名气,你也能借助阿玛尼的品牌光环提升地位。”
    “……”
    洛寻点点头。
    虽然只是一个品牌挚友的合作,但这是一个不错的开始,至少这意味着自己已经进入了一些国际大牌的视野,也许今年年内,阿玛尼就会考虑对自己这个品牌挚友的合作进行升级!
    “同样是合作。”
    孔双道:“你之前合作的品牌在国内可没什么名气,这次成为阿玛尼的品牌挚友,意味着你以后接代言的标准会提一提,怎么样,今年可以考虑接正式的代言了吧?”
    洛寻点点头。
    他一直没有接代言。
    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价值一直处于上升期,而一个明星的曝光度是有限的,如果自己在还没有人气特别高的时候,就低价接了一些代言,那势必会影响自己的未来。
    今年不同。
    虽然《宝莲灯》在年内播出的希望不大,但《功夫》这部电影不弱《少林足球》,势必会给自己带来非常不错的收益,自己也可以尝试性的接代言了。
    “这样。”
    洛寻想了想:“我年内可以接一个代言,如果有合适的情况,两个也可以,阿玛尼有提出不让我接其他服装品牌代言的要求吗?”
    “那倒没有。”
    孔双笑道:“品牌挚友的合作很小,你对他们影响不大,他们自然也没办法约束你,只要不是西装类的代言,运动服什么的你还是可以接的,比如美特斯邦威这种可以考虑拿一个系列代言,当然这需要公司出面。”
    “不急。”
    洛寻想等《功夫》上映,然后年内至少接一个广告代言,这已经是2002年了,洛寻在娱乐圈已经初步站稳了脚跟,如代言这类一直压着的事情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要知道。
    合作一个合适的广告对于艺人同样有着非常不错的加成作用,前提是别让洛寻喊出“是兄弟就来砍我”之类的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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