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绿茶她真的不想洗白 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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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韶嗤笑了一声,“今天导演不都说了,因为担心我们的人身安全,晚上十一点回去提供住处,明天早上回来再继续录制吗?”
    谁让沈非白当时只顾着他的兔子,根本没用心听导演把他们拉一边后说的话。
    林韶耸了耸肩,又说:“至于沈非白,他既然那么喜欢我的帐篷,那他就自己在那睡好了。”
    就算有什么危险,以自家系统的破德行,大不了她半夜爬起来去救人就是了。
    *
    第二天早上,大家都是舒舒服服的从节目组准备的房间床上醒来。
    所有人都要早起,因为在直播开始之前,他们必须回到丛林中去。
    而等到再见到沈非白的时候,他的腿上全都是蚊虫叮咬的红包,打着哈欠道:“昨晚有点热,实在没睡好,着荒郊野外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堆蚊子在我耳边嗡嗡嗡。”
    说着,沈非白突然又意识到了,这么一群人里面好像只有他一个人被咬了一身包。
    他有些奇怪的看向宋易川,“你们都没被蚊子咬吗?”
    宋易川的神色也有些复杂,欲言又止的看着沈非白。
    他想说些什么,但是因为现在还在直播,在蒋致远的暗示之下又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毕竟在镜头前,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还是有分寸的。
    孟雅颜的目光落在沈非白身上,岔开了话题问道:“你的兔子呢?是放生了吗?”
    听见“兔子”两个字,沈非白一愣,随即撒腿就往回跑。
    弹幕是这样的。
    【哈哈哈哈沈非白一觉睡醒被蚊子咬懵了吧,昨天还当宝贝一样的兔子今天居然就忘的干干净净】
    【兔子:你根本不是真正的爱我】
    而沈非白在帐篷附近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自己的兔子。
    再一次回来时,他的目光落在了林韶的裤子上。
    嗯?裤子?
    林韶疑惑的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自己的腿,发现裤腿黑色的面料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了很多且很明显的兔毛。
    而沈非白再看向她的眼神,写满了震惊和难以置信,还带着几分怀疑。
    草(一种植物)。
    两个人同时开口——
    “你是不是偷我的兔子了?”
    “我真的没有偷你的兔子!!!”
    作者有话要说:沈非白:呜呜呜你快点把兔子还我!
    林韶:……
    不!关!我!的!事!!!
    第49章 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沈非白质问她, “那你身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兔毛?”
    林韶理直气壮回答道:“因为昨天我抱了你的兔子,今天没有换裤子。”
    理由就是这么简单,可是沈非白却不相信。
    林韶无语的问道:“我们俩之间连这点信任都没有吗?”
    沈非白没有直接回答, 而是反问她,“换做是你, 你会相信我吗?”
    林韶一时无言。
    是的, 没错,她不会信任沈非白。
    为了自证清白,林韶不得已只能陪同沈非白,两个人一起踏上了寻找兔子的道路。
    弹幕又好笑又无奈。
    【这么一大片地, 难度不亚于海底捞针, 能找到才有鬼了啊】
    【林韶到底是怎么做到不骂人的啊哈哈哈哈】
    【毕竟是这一季的最后一期了,能看的出来林韶真的很努力的在忍了哈哈哈哈】
    一整个上午过去了,两人一路上总共遇见了五只兔子,但是每一只都不是沈非白想要的。
    直到第六只兔子出现,沈非白抱着它看了半天, 眼底写满了犹豫。
    显然兔子都差不多, 说句实话,他也不太能分得清了。
    算了, 既然不确定,那就再找找看吧。
    当沈非白举着第十只兔子的时候,林韶的耐心终于到了极限。
    林韶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手上原本随意拿着的木棍此刻被硬生生掰成了一截一截的, 而掰断的声音也很有节奏感。
    是威胁, 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
    哪怕沈非白反应再迟钝,他也听出来了林韶的话外之音。
    沉思两秒之后,沈非白将第十只兔子紧紧抱在了怀中, 一本正经道:“终于找到了!没错!这就是我的兔子!”
    弹幕立刻发出了质疑。
    【可是沈非白昨天抱着的是一只棕兔子啊,这只明明是灰色的!】
    【这就是你辛辛苦苦一上午找回来的兔子?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是毫不相干】
    沈非白当然知道这不是他昨天丢的那只兔子,但是他更清楚如果再这么漫无目的找下去的话,他的下场就会比林韶手上的木棍还惨。
    哪只兔子不再那么重要,现在是只兔子都一样。
    另林韶意外的是,一直到这期节目录制结束,沈非白也还是抱着那只兔子,最后居然还真的给带回去养了。
    所有人疑惑的看着他抱着兔子开开心心上车的背影。
    半响,林韶扭头看向宋易川,一脸严肃的叮嘱道:“以后离他远点,脑子有病会传染。”
    而这期节目作为收官之战自然也是备受期待的,一经播出便接连上了十来个热搜。
    其中最受关注的话题依旧还是……林韶和野猪。
    后来动物保护协会对此也做出了回复,那只野猪的直接死亡原因是因为突发脑炎不治身亡,倒和撞树关系不大。
    有人认为这是当代野猪的“高级碰瓷”,也有人认为这是现实生活中认证了猪真·是被蠢死的。
    而另林韶更为开心的是,和野猪经历了这么一场追逐,因为奔跑躲避的时候消耗了太多的力气,她的体重居然比之前参加综艺前轻了整整两斤。
    以后有机会,可以再去跑跑,比健身房什么的减肥管用多了。
    还有一个千万粉丝的大v发了微博,对林韶这些天以来在节目里的表现进行了评价。
    [《生活大挑战》第二季到此彻底结束,我本人作为这档综艺的忠实粉丝一期不落的看完了,其中另我最意外的是人是林韶。
    实话实说,我对林韶一直都没有什么好感,甚至可以说的上有些厌恶。最开始得知她要来上综艺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是完了,好好的真人秀要被她给毁了。但是后续却可以说是打了我的脸。
    林韶和我记忆里的完全不一样,她真的好漂亮啊,一出场就让人眼前一亮的那种。而且这一次她不再矫情娇气,也没有曾经那么惹人厌烦,在这个节目里我看见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林韶。
    林韶依旧漂亮,却不止漂亮。她勇敢有担当,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是第一个冲在前面。她吃苦又努力,每一次导演组布置的明显在为难人的任务也永远做的最多,却从来不会去计较这些,好像只要有她在就可以安心,就没有她做不到的事情。而且她的喜怒永远都是直接写在脸上的,率真又可爱。
    这次野猪的事件更是让我彻彻底底的对林韶改观,我没有办法想象,在生死面前她居然为了摄影师的安全,一而再再而三的主动做诱饵去吸引野猪的注意力。平心而论,如果换做是我,我做不到为了不相干的人这么拿自己去冒险的。
    所以这也是我喜欢她的理由,柔弱的外表下隐藏的却是深深刻在骨子里的勇敢强大。她一定也会害怕,但恐惧和勇敢并不冲突。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成为和她一样的人。]
    这篇小作文直接上了万转,无数网友在评论里真情实感的回复。
    【呜呜呜我的眼泪不值钱!我们韶韶真的是很好很好的人!她就是最值得喜欢的!】
    【粉韶韶的第一个月,她真的很有魅力,越了解越喜欢。】
    【和博主感同身受,虽然不至于粉林韶,但是这档节目的确让我对她改观了】
    【追星的意义好像就是这样,因为喜欢,所以不断的在成长改变,将自己变成更好的模样。】
    ……
    看着这些评论,林韶难得的沉默了。
    这种被人认可喜欢的感觉,第一次很新奇,但是好像也挺不错的。
    网络上对林韶一片的夸赞,她的路人缘在这期节目的播出得到了急速的上升,无论是资源还是找上门来的合作都和之前有了鲜明的差距。
    而林韶粉丝后援会此刻也像是打了鸡血一般,扩大规模招新重组一样不落,控评做数据都比平日里更加带劲了。
    瞧瞧!他们的眼光多好!喜欢了一个多么优秀的人!这实在是太骄傲了!
    而另一边,沈非白的公寓。
    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沈非白站在家门口,近乎崩溃的看着家里的一片混乱场景,一只脚还悬在空中不知道该不该落下。
    那只兔子不知道何时从笼子里钻了出来,地上已经是一片狼藉,家里甚至没有一块可以落脚的地方。
    倒不是因为兔子把东西弄乱,而是因为地上都是——
    呕!!!
    半响,沈非白深呼吸了一口气,他认命的开始收拾,但是脑子里突然浮现起了一句话——
    自作孽,不可活。
    *
    伴随着《浪漫绯闻史》热播,宋冉冉也成功的跻身于了新晋流量小花的位置。
    林韶表示衷心的祝贺之后,又想起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剧情。
    当宋冉冉事业顺利的时候,傅朝易应该是是相反的陷入了一个低谷。
    天启传媒内部出现了分歧,大股东试图逼迫傅朝易让位。虽然最后肯定还是傅朝易赢了,但是这中间也经历了不少坎坷,耗费了很多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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