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沉沦_2
陆沈云愣了一下,突然觉得体内有股骚动在莫名地叫嚣。
可能是男人的声音太过低沉磁性吧?这正巧是他最欣赏的声音类型。陆沈云在同一时间想的是,该如何把此人压倒在床上,让对方被他凌虐、折腾出更加悦耳的呻吟。
陆沈云以往的确是男女不拘,但这几年开始有专挑男人下手的趋向,越强悍的男人他越喜欢,凭藉自己尚不错的格斗技,早就有不少像是绍约──或者接近眼前这名男人的类型,被他玩弄到哭喊的良好战绩。
他清楚自己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唯有这样强壮的男人,才能够满足他渴望征服的需求。
提起这件事情,他就不得不说,其实他初次和绍约上床时有些失望,他还以为依对方也算强势的模样,应该多给点挣扎挑战才是,却没想到绍约似乎根本不是纯一号,搞不好经验丰富到不输他。
他喜欢挑纯一号来压倒调教,像绍约这种在其他男人底下承欢过的类型,原本不符合他的喜好,但碍於後来他一直没有物色到更棒的躯体,他们就这麽打滚过了几个月的时间。
说起来,眼前不就正好有个更出色的玩物吗?他一定是和绍约玩傻了,居然一直没有行动。
你和绍约是什麽关系?陆沈云问,更仔细观赏近在眼前的俊脸。
这个距离,不但足够让他把陌生男人的相貌牢牢刻印在脑海,更是他第一次去试图记住一个人的长相。
他看不出男人的年纪,真要他猜也许是快要三十岁左右吧?这人真是帅气,就连侧面也无懈可击,还充满一股成熟男人的气息和风范。相较之下,自己的年纪实在没什麽搞头,要不是家里很有钱,可能还是一个刚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的小鬼呢。
你觉得是什麽关系就是什麽关系。
又是这种不明不白的中性答案。
好吧。陆沈云心想男人既然避开问题,他也就顺便转移话题,那你总可以告诉我名字吧?少说我们都认识三个月以上了。
不晓得互相偷窥算不算认识?陆沈云想,以男人如此古怪的个性,八成也不会真的告诉他。
怎料,他完全不抱有期待的问话,反倒是唯一得到正面回应的问题。
朝黎。男人淡淡地说,稍微转过脸来在他身上停留几秒视线,下次你问人名字之前,最好先自我介绍比较不会失礼,陆沈云。
陆沈云一听,张大晶亮的双眸。
朝黎──朝阳与黎明,这分明是一个充满阳光气味的好名字,怎麽本人却一副冷酷无情的模样?哎,也罢,这样更有挑战性。
至少彼此都清楚对方的名字,算是不错的开场。
是我疏忽了。
陆沈云微笑,同时有点讶异绍约和朝黎提过他的名字,因为他从不认为绍约是这麽多话的人。当他想开口打算再说点什麽时,却目光一闪,发现他们正在等待的人从门口快步走来。
朝黎的表情仍然没什麽变化,只是略微移动原本靠在车门的姿势。
令陆沈云错愕的是,向来有洁癖的绍约,竟然还是穿著那件昨天差点被他撕烂的衬衫下来,而平常还算是温和的神情此刻也不太对劲。
急迫又蕴含愤怒,针对朝黎而来。
绍──
陆沈云的话还未说出口,就被绍约接下来的举动给吓得打断,只见他伸手就往朝黎脸颊狠狠打了一巴掌,力道之大让男人不禁偏过脸去,瞬间就有了淡红色的痕迹。
接著,绍约以一抹扭曲笑容对朝黎吐出两个字:无耻。
陆沈云一时反应不过来,只替朝黎感到莫名其妙,尽管他喜好在情事方面折磨人为乐,但从没像绍约这样完全不给人面子、当街揍人的经验。
尤其是对朝黎这种体格的人出手,要是男人也跟著动怒,只怕绍约会被一拳打死,陆沈云站在一旁默默心想。
意外的是,男人没有。
气消了吗?朝黎只是重新直起背脊,语气无关紧要地说:满意了就走吧。
陆沈云很怀疑,难道眼前上映的其实是某部老套肥皂剧?大家都知道的,就像恶婆婆教训小媳妇那种情节。看起来,要嘛是朝黎早就习惯绍约这种招呼模式,要嘛就是这个男人脾气太好,完全不介意在他人面前丢脸。
要是换自己被人如此礼遇,陆沈云肯定不会轻易罢休。
谁准许你和陆沈云说话的?绍约脸色十足冷漠。
……你是今天心情不好吗?惊觉自己成为男人被揍的主因,陆沈云连忙插嘴道:该不会是我昨晚没满足你?
开玩笑,他可不想还没搞上朝黎这麽棒的猎物,就先被人给破坏了。
一如往常,只要陆沈云说些煽情话语,绍约马上就会收起不好的心情,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罢了。绍约止住恶劣情绪,暂时放弃质问朝黎。
这也让陆沈云心中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绍约平常极少有情绪化的表现,更别说有过像现在这麽偏激的行为,怎麽自己和朝黎讲个一两句话就让他变脸了?
朝黎没说话,迳自拉开车门上了驾驶座。
我先走了,有空再找你。绍约对陆沈云露出一抹很耀眼的笑容,好像刚刚什麽事情也没发生,一脸从容坐上後座。
车尾很快就消失在转角,陆沈云摸摸自己的後颈,竟然出了冷汗。
刚刚那个笑意背後,好像有一股令人毛骨悚然之感啊……怎麽回事……
绍约的笑在上车之後就彻底收回,他冷冷地朝前方道:你不要忘记你做过什麽事情,我绝不允许你和其他男人要好。
我不明白你又在生什麽气,我早说过,我不喜欢男人。朝黎语调平稳,听不出脾气。
对,你不喜欢男人。绍约冷冷一笑,上半身往前贴在男人耳边凶狠地说:所以,你永远都欠我。
朝黎放慢车速,脸色白了几分。
你害死我哥,你这一生都欠我一条命,朝黎。
陆沈云头脑聪明,但他自小就对读书──限於教科书──没什麽兴趣,一方面是家中的钱足够挥霍好几辈子,另一方面是若要他从事关於死脑筋的工作,这不但会让他抓狂不说,同时能找到玩乐对象的机率相对也会降低。
他可受不了这种事情,因此,在满二十岁那年他就自己拿了以前存下的零钱,先开一间酒吧当作赚钱和玩乐兼具的主要事业,又再另外开设一间画廊做辅业,偶尔发挥充当约会地点的功效。
对艺术品的鉴赏力极高算是陆沈云少数优点之一,不清楚是遗传自谁就是了,他的双亲只有铜臭味,可没多少艺术细胞。
而经营酒吧和画廊,自然让他结识不少各路友人,其中和陆沈云特别要好的是自称开的是侦探社,其实不过是普通徵信社的官焰。
官焰人如其名,性格外放炽热宛若火焰,偶尔却有些难搞,但为人极有义气,陆沈云不明白自己是哪点讨对方喜欢,在画廊因缘际会认识不久就成为死党了。
他时常听官焰自夸,光是替人解决夫妻偷吃案件就荷包满满,所以说,什麽真爱永恒根本是胡扯。
陆沈云回到饭店,打了一通电话给官焰。
这麽久没找我,还以为你死在谁身上了,陆大少爷。手机另一端发出无恶意的低笑,这次有什麽事情?
想请你替我查个人,方便吗?尽管他知道,再不方便官焰也会答应。
当然,名字给我吧。
朝黎,朝阳的朝、黎明的黎,应该是这两个字没错。陆沈云详细说完,察觉电话那方沉默几秒没动静,他又问:有什麽不对吗?
哦,不是,只是这人以前很有名。
我没听过他。陆沈云皱眉,怀疑是不是他太孤陋寡闻。
要是真有个帅哥如朝黎,还非常知名,他怎麽可能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