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一百六十四章上古迷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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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听见能找到水,严清惊喜不已。实际上她早觉口渴不已,偏偏二人都是没有习惯带水囊的人。听闻他们误闯了上古迷阵的噩耗,心知能从这里走出去的希望渺茫之后,她即便是口渴,也一直忍着饥渴不好说出来,此刻听见有水喝了,自然是激动得恨不能跳起来欢呼。
    宣于珩挑眉道:“我怎么觉得,听见能找到水的消息,比你听见能走出去的消息还要高兴?”
    严清呵呵一笑道:“人生中缺一不可的三大事嘛!能解决了一件大事,自然是要高兴、高兴的。”
    宣于珩道:“那你倒是说说,人生有哪三件大事啊?”
    严清道:“我认为吃饭算一件大事,喝水算另一件大事,还有一件大事嘛,私以为自然就是睡觉喽!”
    宣于珩嗤之以鼻的喷道:“歪理!无稽之谈!照你这般说来,人岂不是活得跟猪一样?只知道吃喝拉撒睡,还敢称为人生三件大事?”
    严清见贯了他冷清的模样,实在是很少见到他情绪如此之激动。心中不免暗笑道:“好哇!原来不是天生的冷性子啊!原来是个闷骚的少年,看来要多撩拨才行啊!靠!姐差点被你的面具给骗了,今儿算是找到你的罩门了,看我不破了你的铁布衫。”
    她一面想,一面笑得荡漾的轻哼道:“怎的?不服?那你说说,人活一辈子的大事该是些什么?”
    宣于珩道:“将国家治理得国富民强自然是第一件大事。第二件大事自然是造福子民。第三件大事……第三件我还没想到。总之不是你说的谬论。”
    严清摇头道:“你说的这些,都是你们大人物的宏伟目标。那要是普通人呢?普通人活着的大事是什么?即便不说普通人,我说这三件大事,在你们这些皇帝,王爷身上还是成立的。”
    宣于珩很不卖她面子的瞥了她一眼,冷冷的“嗯”一声。明显很是不服,但自觉她问的普通人活着的人生大事是什么,他倒是确实没有想过,不仅默默的沉思起来。
    严清道:“你说人活着不喝水能行吗?肯定不行啊!那不吃饭行吗?可能一两天不吃应该没问题,但是三五天不吃,就饿得有点够呛,要是十来天不吃,估计就一命呜呼了。至于睡觉嘛,不睡更是不行的。
    人要是不睡觉的话,大脑会因为没有通过睡眠,来修复神经系统,让整个人崩盘的!所以,我觉得这三件大事,应该不分先后,都算为人生一等一的大事!”说完得瑟的看着他,满脸的,你看,我说得有道理吧?快点,快来膜拜我吧,我不只是傻白天哦,人家有时候也是知性美女哦!
    宣于珩冷静下来之后,自然一眼便看透了她那点小心思。心里虽然并不认同她说的人生三件大事,是吃喝拉撒睡这些拉屎放屁的小事。但仍然包容的扶着她的头道:“对!你说的句句都是人生真理!简直堪比我朝的慧光大师。那么师太,你是不是先去解决人生第一件大事啊?”说着将她的头摆正转向野鹿,推着她向野鹿走去。
    他二人说了这一番话,野鹿早已断气。双目圆瞪,四肢僵硬的倒在绿茵茵的草地之上。到了野鹿面前,宣于珩双手环抱于胸,对着严清挑眉“嗯”了一声。
    严清被他“嗯”得有些毛骨悚然,心中默哀道:“他该不会这般没有君子风度吧?难不成他嗯的意思是要我来处理这么大一个野鹿?”讪笑道:“殿下,这……这嗯的是什么意思?小女子不懂!”
    宣于珩看着她一副清丽的绝色容貌,再配上那副自认为伪装得很好的小表情,突然便起了捉弄她的意思。将嘴凑近她耳边,轻声道:“正和你想得一样,清儿你就别装不懂。就是让你把鹿搬着,我们共同去完成这人生的第一件大事,和第二件大事。然后再完成人生的……你最期待的……第三件大事!”
    严清感觉一股温热的气息,与他身上独有的味道,直袭她的触觉与嗅觉。浑身上下都被一股暧昧的气息包围着。心跳砰然,脸色绯红道:“你……你……”半晌说不出话来,悄悄将头往左边斜了斜,与他稍稍拉远一些距离。
    宣于珩身下不动,硕长着身子,将脸又往前凑近了几分,道:“清儿不是说人生最要紧的便是吃喝睡吗?为何不答?难道为夫说错了?”
    严清慌张的后退一步,吞吞吐吐道:“可是……可是在我们家乡,有一个习俗,就是还没成亲的男女在一起叫……叫谈朋友。谈朋友的时候,男朋友是不能让女朋友搬东西的。这样……这样也太没绅士风度了,殿下好歹也是堂堂一国之王爷,怎好让乡野之名比下去呢?”
    “噢?”宣于珩拉直了身子,挑了挑眉道:“为夫还不知,清儿的家乡居然还有这等雅趣的风俗。那等出去之后,为夫一定要前去好好观摩一番。”说着衣袖一甩,已经转身离去,边走还边道:“清儿快跟上啊!别太慢,要跟丢了,为夫可找不到你!”
    “喂!喂!喂……”严清连唤几声,见他头也不回的只顾往前走。她简直不敢相信,他居然真丢下一头野鹿,一个人走了?亏她今日在老鼠洞之外还觉得中了五百万一般的欣喜,还在不敢相信美梦成真。靠,果然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特别是古代男人,古代男人之中又最特别是古代王爷。
    一边腹诽,一边嫌弃的转头看了一眼地上血淋林的野鹿。用手大约的丈量了一下,心中又骂了一句:“我靠,这野鹿加上四肢大长腿,比老子都长。就这样血淋淋的,又大又肥,让我怎么般啊?简直是惨绝人寰,惨无人道,宣于珩,你简直不是人。老子要休了你。”骂完之后气鼓鼓的扯着一条野鹿腿,跟了上去。
    宣于珩故意作弄她之后,起初几步走得挺快,一会而便返回了偷偷观察她的反应,见她对着地上的野鹿又是瞪眼,又是咬牙切齿。心中暗暗好笑,心想这丫头不知道心中又在如何埋汰自己。倒也觉得有趣。
    他出生便身为皇子,住在皇宫之中。一言一行都有专门的宫廷嬷嬷教化,从小便学着大人一般,一板一眼的说话。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能说。都要在心中经过反复掂量之后,才可说出来。说的既不能是废话,又不能太压过兄弟们的彩头。声调,语气,音量都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类,可说他连笑都不能正在抒怀忘形,要笑得有皇子风范。
    即便是他在宫中遇害,借着养伤的名头在外呆了几年,可他那时时刻记着他娘的话。要练好功夫,要练世界上最强的功夫,时刻谨记,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能保护自己,不然到时候回来皇城,只怕还是连命都保不住。他连梦中都记着练功夫,又何时轻松过半刻?
    只有与严清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正在的放松下来。无需做作,无需丈量说这句话是不是愚蠢透顶?这个表情是不是配不上他的身份。
    她虽然偶尔看起来挺聪明,实则她毫无心机。只有与她在一起之时,他仿佛才像一个真真正正的人。一个有七情六欲,有喜怒哀乐的人。而不是一个脸上的表情,都不敢显露,要时刻将真实的自己藏起来,空有王爷头衔的人偶。
    所以,和她在一起,即便只是说一些毫无营养的话,一起嬉笑玩闹。他也觉得有意思极了,快乐之余,又有些害怕的想,这简直是他人生之中最快乐的日子。到了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皇城之中,她还能保持这份天真吗?他又是不是真的顾得上她?永远将她保护好?
    严清初时叫苦连天,但拖着野鹿走了一段路,没有看见宣于珩的影子,突然便慌乱起来。突然开始有些不太确定,是他先一个人走了,没等她。还是在这所谓的上古迷阵之中,他突然出了什么意外。慌乱的四下张望,唤了几声“殿下……殿下……”见无人回应,再唤“宣于珩,你在哪里?”之时,已经是声带哭腔。
    宣于珩看着她脸上精彩纷呈的表情,不知不觉躲在大树之后,想了许多。这一沉思,不知不觉便耽误了时间,直到他从自己的沉思之中走出来的时候,严清已双目含泪。他快速的从大树之后翻转到她跟前,搂着她道:“怎么哭了?傻瓜,为夫与你躲猫猫呢!”
    严清靠在他身上,拍打着他的背道:“讨厌,你是小孩子吗?还玩躲猫猫?你小时候没有玩够哦?”
    宣于珩放纵她拍打着自己,沉默了许久才黯然道:“为夫小时候,便从来没有玩过躲猫猫。甚至连躲猫猫是什么,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
    严清高高举起的手,突然轻轻放了下去,改拍打为安抚道:“对不起哦!提起你的伤心事了!我还打了你,都是我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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