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04章:冷战六十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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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太过激烈的争吵,我们就这样一直冷战了两个月。
    毫不夸张,从在医院见过他之后,我就真没见过他,那个家瞬间就变得冰冷起来,可可都问了我好几次爸爸呢。
    我只能哄她说爸爸出差去了。
    王嫂也劝过我两次,让我去找找霍厉延,夫妻之间,不能总这么冷着。
    不是不想找,而是找了又能说什么?
    我养好了伤就去上班了,霍厉延没有过问我,我也没有去过问他,就这样过着两条平行线的生活。
    冷战的时间越久,我心里越慌,只是表面上,我绝不允许自己表露出来。
    李情欢最后没有跟陆震庭回去,她走了,离开了海城,临走时只给我发了一条信息说她想出去看看,并没有告诉我具体去哪里。
    陆震庭来找我,他是真急了,若不是于晓拦着,怕是陆震庭要对我动粗了。
    对于陆震庭的盛怒,我没有丝毫害怕,看着他淡淡地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我也不例外。
    我欺骗霍厉延在先,如今的冷战,也是我的行为造成的。
    陆震庭失魂落魄的从我那里离开,再也没有来找过我,他应该是去找李情欢去了。
    我看着日历,已经跟霍厉延冷战的第六十六天。
    于晓过生日,约着一起去吃饭唱歌。
    我心情也郁闷,就跟着去了。
    店里好几个同事都跟着去了,吃了饭就转战夜场。
    于晓又换了个新男友,替她操办的生日趴挺用心的,不仅是鲍鱼海参随便吃,就连唱歌的地方也是高档会所。
    女人都有虚荣心,虽然于晓交的新男友大她十五岁,离婚还带着个孩子,可人家有钱也用心,在同事朋友面前,为于晓赚足了面子,大家有羡慕,也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
    我就是来凑热闹,送过祝福,随了份子,我也就坐在一旁默默喝酒。
    于晓是个人精,我跟霍厉延都冷战了两月了,自然是能看出端倪的,她招呼了一圈朋友,挤到我身边来:“今天可是我的生日,你不能借酒浇愁,哎,这里的酒挺贵的,你别糟蹋了。”
    于晓夺过我手里的酒,我笑她:“我份子都随了,你还不让我喝点,小气。”
    “你这么跟喝水似的喝,能喝出这好酒的味道来?”于晓看了眼被我喝掉的酒,惊道:“天啦,你这是太糟蹋了,从来没有见过你喝酒,没想到你酒量这么好,我可告诉你,不能喝了,喝水。”
    于晓把酒都给挪了,真给我倒了一杯白开水。
    我笑了笑,也就接了白开水喝了半杯。
    刚才确实喝得有点多,都有点上头了,昏昏沉沉的。
    于晓的男友让她出去一趟,她叮嘱了我一番,这才出去了。
    我在沙发上眯了一会儿,真快睡着了,于晓忽然从外面火急火燎的回来,拉着我的手臂摇醒我:“海棠,我看见你家霍厉延了,正跟沈佳妮在一起呢。”
    一听霍厉延跟沈佳妮在一起,酒立马醒了三分,下意识的问了句:“在哪里。”
    可能真是太想了,也许是酒精的作用。
    于晓拉着我出了包厢,刚拐弯就看见了霍厉延。
    他喝醉了,沈佳妮正扶着他朝外走。
    我腿好像生根了,于晓拿手戳了我一下:“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过去啊,那可是你老公,现在喝醉了,被沈佳妮带走了,两人干柴烈火,要是来个酒后乱性什么的,你就哭吧。”
    于晓别的话我没有听进去,就那句酒后乱性,让我一个激灵,立马回过神来,我想也没有想的走过去拦住沈佳妮。
    “把人交给我。”
    我的出现令沈佳妮一阵意外,旋即冷声道:“你凭什么让我把厉延交给你,令海棠,当初你抢过一次,今天,我怎么都不会让你带走厉延,而且我也告诉你,这些日子,厉延都跟我在一起,他迟早会跟你离婚。”
    难怪他能两个月不回家,原来是跟沈佳妮在一起。
    “看来沈小姐真是想介入别人的家庭,做小三了,你为了我老公,连名誉都不想要了,这份牺牲,我真是佩服,不过我也告诉你,我跟厉延是法律认可的夫妻,你想把人带走,那得问问我同不同意。”
    我此时已经不想去想霍厉延跟沈佳妮到底有没有什么,也懒得跟沈佳妮废话,直接把霍厉延拉了过来,他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完全不省人事,整个重量压在我身上,险些没站稳。
    我扶着霍厉延就朝外走,沈佳妮自然不肯。
    于晓帮忙拦住:“沈小姐,这么多人都看着呢,你就算再缺男人,那也不能去抢别人的丈夫啊,做小三,那可是可耻的,你堂堂的市长千金,传出去也不怕被笑话。”
    走廊里闹出的动静已经吸引了不少会所的客人,小三这两个字是很敏感的,不少人对着沈佳妮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沈佳妮自然也不那么镇定了,说:“你别含血喷人,厉延喝醉了,我不过是送他回去,什么小三,介入别人家庭,小心我告你诽谤。”
    “人家老婆在这,就不劳沈小姐操心了。”
    看着沈佳妮急了,我心里冷冷地笑了笑,也不管她,带着霍厉延离开会所。
    沈佳妮也真是令我奇怪的生物,她是公众人物,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把脸面踩在脚下来舔霍厉延的脸。
    如此卑微的爱,让我觉得有些可怕。
    我带着霍厉延离开时,沈佳妮朝我看了一眼,那一眼就像是一支利箭带着寒芒射在后背。
    爱能让人无智商,也可以让人成鬼魅。
    我在路边打了辆车,霍厉延实在太沉了,一坐进车里,我甩了甩手臂,对司机说:“红鼎天下。”
    车子行驶在路面上,我睨了眼醉的跟一滩烂泥的霍厉延,想到刚才在里面跟沈佳妮相争,而主角却不省人事,什么都不知道,我觉得有些可悲。
    是两个女人的可悲。
    车子拐弯,霍厉延倒在了我腿上,嘴里喊了声:“佳妮。”
    这两个字让我如坠冰窖,酒全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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