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锋芒初试_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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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泽笑了半天才缓过劲,然后又说:“我现在啊,只想好好考个大学,然后再考驾照,再把大学英语六级、计算机二级过了,最后考个公务员,回老家或者待在哪里当个普通文职,踏踏实实,平平淡淡,多好啊。”
    杨时卿笑了:“你这市井小民也就这点出息了。我就不一样了,我要当穿紫色内裤的大英雄,拯救全世界!”
    两人这时已经走到了教室,文泽把两个碗在架子上放好,回头笑着朝杨时卿比了个大拇指:“那就加油喽,大英雄。”
    杨时卿开始认真思考以后要做什么。
    杨时卿的兴趣爱好并不多,打打游戏、看看闲书、网上冲冲浪,几乎就是他整个娱乐生活的内容了。要说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大概就是一肚子伪文艺青年的墨水,喜欢时不时写个矫情的小诗短篇散文之类的装个逼唬唬身边人吧。
    尤其是高中三年,杨时卿突然有一天起就爱上了看馆的书几乎都被他翻过。各种小说、杂志、散文、诗集……他几乎每个领域都看一些,尤其爱短篇小说和文艺诗集。
    杨时卿开始正经思考起来,自己已经看了这么多的书,那现在能不能,尝试着自己动笔写一写呢?
    杨时卿写的第一个故事是一个科幻悬疑推理向的短篇,只有四千字,最后结局一个大反转,写得杨时卿自我感觉良好,鼻子翘到天上去。是他趁晚自习下课的空闲时间笔走龙蛇完成的。
    杨时卿放学回了家就兴致勃勃地把自己写的手稿给明煦看,还幼稚地把结局那一页藏起来,让明煦猜剧情。
    明煦有点意外杨时卿突然写了个短篇小说,不过仔细一想,这还确实是他会做的事。最后还是耐心地看完了,然后评论一句:“你今天英语试卷写了吗?”
    杨时卿登时不乐意了:“别这么扫兴啊!先猜结局,快快。”
    说着杨时卿挂上一副期待的表情,眼睛亮亮的,尾巴还在背后摇呢。
    “结局……”明煦犹豫了一下,“男主角死了?”
    “没,我把女配写死了,男主复活,救走了星球所有人,核激光爆炸,女配为救男主英勇献身。哈哈哈哈没想到吧!”杨时卿把最后一页递给明煦,还用手指头指出关键情节,“喏,就是这个啦,看见没?”
    明煦耍赖:“你把结局都告诉我了,我追文的兴趣都没了。”
    杨时卿啧一声:“狗子,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明煦被他逗笑了,伸手抱住杨时卿的腰,在他耳垂上轻轻吻了一下:“好,我看。”
    杨时卿一个激灵,手里的纸差点抖到地上去。他总感觉他们两个这样有点奇怪,但又总说不上来哪里奇怪。
    只感觉心里怪怪的,但……其实并不讨厌。
    明煦三两下把结局看完了,然后点了点头:“是写得挺好的。”
    杨时卿心里喝了蜜一样开心,“是吧。”
    “考完以后,你可以去试试给杂志社投稿,说不定还能刊登出来。”
    “真的吗?”被明煦这么一夸,杨时卿还真就有了投稿的念头,这么一想心里又开始嘚瑟,“要是真能拿到稿费,我就请你吃大餐!海鲜火锅、牛排意面、烤肉串串……随便你点~”
    明煦笑了,默默把杨时卿的“请吃大餐”当成“约会”,然后伸手捏了捏杨时卿的脸:“所以你今天的英语试卷到底写了没有啊?不会一整天就写小说去了吧?”
    “当然不会!”杨时卿气鼓鼓,“你可别瞎说啊,这是我用课间二十分钟写的!压根没耽误。”
    明煦笑了:“那就好。”
    洗完澡以后,明煦在客厅做水果沙拉,问杨时卿要不要吃。杨时卿当然要吃,明煦就说:“帮我把我桌上那袋苹果拿过来吧。”
    杨时卿应道好,就裹着浴衣两个湿哒哒的脚丫子踩在明煦卧室里。明煦的苹果放在很显眼的位置上,杨时卿提起袋子正打算往回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动作顿了一下。
    杨时卿盯着明煦书桌一侧那个紧闭的抽屉,出神了好一会。
    “看到了吗?就在我桌上,台灯旁边。”厨房的明煦突然出声催了一句,吓得杨时卿差点脚底打滑,连忙“啊啊,好!”地应声,然后迅速拉开抽屉以最快的速度掏出抽屉里压在一堆杂书底下的粉色信封塞进自己浴衣里,最后提起苹果拔腿就跑,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
    走出房间的时候,杨时卿还在心里叹了口气。那封情书居然真的一直留在了明煦的抽屉里。
    明煦看杨时卿没穿拖鞋就跑出来了,顿时一皱眉,把门口的一双棉拖鞋给他踢了过去:“先穿上,地上是凉的。”
    杨时卿“哦、哦”几声,穿上拖鞋,乖乖地把袋子递上去。
    明煦接过一看,叹了口气:“你拿的是梨。苹果在旁边。”
    杨时卿心虚地假咳几声。
    “算了,也不急。”明煦随手把袋子放在案板上,转身去拿了吹风机,“来,先坐好,我给你吹干头发吧。”
    明煦吹头发的动作很温柔,时不时帮他拨开缭乱在眼前的碎发,像门口发廊的理发小哥似的。
    当然杨时卿绝对不会把这句话跟本人说的,说了怕明煦以后就不给他吹头发了。
    吃完水果沙拉以后,各自回到各自的房间,关门休息。杨时卿开了台灯打算再看一会书,可注意力怎么也集中不了,最后还是没忍住偷偷从换下的浴衣里掏出了那封粉色信封,信封的边缘已经有些积灰了,看来明煦平时并不是经常翻阅它,而只是随意地堆放在抽屉里而已。杨时卿打算再看一遍信的内容。
    自己也真是无聊到一种境界了。
    重新回看一遍,杨时卿已经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信里把女孩如何对明煦一见钟情的过程写得很详细,写明煦有多么温柔又厉害,写明煦站在国旗下意气风发朗诵的模样帅到爆炸。这点杨时卿也赞同。
    但慢慢地看到后面,杨时卿的感觉就变了味道。
    女孩写:我喜欢你!如果你能在人海中多看我一眼,那我一定会开心得飞起来。我在梦里也见过你好几次了,一直想和你一起说笑聊天一起牵手约会……如果你看到了这封信,那一定是我鼓足了勇气想要迈出第一步的证据。
    以前看这句话的时候,杨时卿只觉得这个女孩子可真大胆,措辞也够热烈的,勇气可嘉啊。甚至还有心撮合她和明煦。
    而现在,杨时卿的心里只被说不上来的酸涩感填满了。
    有一点羡慕,有一点难受,有一点烦躁,还有更多说不清楚的隐晦情绪。
    最后杨时卿还是没有看到结尾,只是把信放回了信封折好收起,重新回到书桌旁拿起试卷。
    那天晚上杨时卿写的历史选择题准确率十道错八,卷子上全是红色笔写的密密麻麻的纠错笔记,简直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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