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许愿餐厅并不想爆火 第1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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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晚上,从没吃过苦的芦笙摔了两个盘子、一个碗,按打零工的工资算下来,一天劳动所得都不够赔的。
    妹子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一听这个消息,差点又哭出来。
    她从来不知道普通人的生活这么难。
    接下来几天,芦笙又顶着廖初嫌弃的目光,硬着头皮在廖记餐馆刷了几天盘子,然后就被撵到外面送外卖去了。
    一开始,戴小云想让她直接在廖记餐馆干。
    但一次性收到赔偿的廖初非常清晰地表示:
    干得不错,以后不要再来了。
    于是,芦笙就借了助理的身份信息,在某外卖平台上注册了外卖员。
    她送外卖去了。
    外卖这个新兴行业,绝对是能在最短时间内体验最多人生百态的。
    戴小云真可谓用心良苦。
    几天后,廖记餐馆新应聘来的服务生接待了一位很特殊的客人。
    对方坐下之后,先趴在桌上,眯着眼睛把边边角角都用湿巾摸了一遍。
    看着依旧雪白的湿巾,他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就要点“炖猪蹄儿”。
    服务生客客气气道:“对不起先生,我们这边没有炖猪蹄。”
    那人指了指墙上的木牌,“那不就是?”
    服务生看了眼:红酥手……
    关文静偷偷跑到后面报告廖初,“老板,正主来了!”
    廖初擦了擦手,挑开帘子往外一看:
    嗯,很正宗的地中海。
    是祈安没错了。
    不过就算是知名导演,也没有特殊待遇。
    炖猪蹄,不对,红酥手本来多少,还是多少。
    会选择拍摄美食纪录片的导演必然也是一位资深老饕。
    稍后红酥手上桌,祈安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观察,然后拍照。
    他将盘子挪动了一点,调整到某个角度后,发出诚挚的赞美:
    肥厚,优雅,线条流畅。
    真是一只优秀的猪前蹄。
    祈安给猪蹄来了个全方位特写,满意地点点头,这才郑重地举筷。
    对美食,适当的尊重是很必要的。
    眼前这只猪脚红棕油亮,微微冒着热气,刚浇上去的汁正顺着纹理缓缓流淌。
    今天有点阴天,店里开了灯。
    微微泛着昏黄的灯光落下来,将那层油膜折射出莹润的光泽。
    他用筷子轻轻一戳,瞬间穿透。
    再一加,肉皮儿都抖搂起来,里面的大骨头只是短暂地跟它们拉扯了几秒钟,便乖乖落到盘底。
    祈安持筷的手指一压,大块连皮带肉加筋头的猪蹄肉就被斩断。
    往浓郁到近乎半固态的汤汁中一蘸,整块放入口中。
    此时此刻,牙齿仿佛成了摆设。
    因为根本不用咀嚼。
    只用舌头一抿,一搅,便都化为肉泥。
    吃过猪蹄的人都知道,这玩意儿有一股异香。
    是其他部位完全无法比拟的。
    形全,肉烂,动之脱骨,食之即化。
    皮糯,肉烂,筋黏,三种构造,三重口感,你能很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吃到的是什么。
    香甜软烂,肥而不腻……
    这的的确确是色香味俱全,名副其实的红酥手了。
    祈安半闭着眼睛,脑袋轻轻摇晃。
    被几缕稀疏的头发遮盖的头顶,顽强地折射出幽幽的光。
    他几根短胖的手指像极了白蝶,飞快地扭动着。
    不多时,一颗白胖的大蒜就从蒜皮中滑了出来,然后整个儿被丢入口中。
    “咔嚓~”
    今年的新蒜,够脆,够劲儿!
    他暗自点头。
    浓烈的蒜香迸发开来,和嘴巴里醇厚的肉味碰撞,重新形成一股奇香。
    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就是这个味儿!
    当中间的大骨头彻底脱落,祈安索性放弃筷子。
    他在右手上戴了一次性手套,抓起大骨,在断面处用力嘬!
    一下,两下,藏在深处的骨髓终于“嗖”一下钻入口中。
    经过长期炖煮,骨髓早已饱吸汤汁,浓郁的卤料味道和骨香、肉香,连同骨髓本身的奇香,都混合在一起。
    又浓又滑,还有点粘牙。
    这是一团天下至美的琼浆!
    祈安终于完全闭上眼睛,用力在自己大腿上捶了几下。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又是感动又是欣慰:
    人这一辈子,不就为了这一口吗?
    好多食客都发现了这位特殊的客人。
    一开始大家还有点小激动,各种正襟危坐、梳头摆造型:
    毕竟是大导演嘛,适当的尊重还是很有必要的。
    可几天观察下来,发现这位导演也跟普通人一样,会谢顶,会吃蒜,会从骨头缝里抠肉吃,会被烫得嗷嗷叫……
    嗨,本质上还是个人嘛!
    李老爷子看罢,跟宋大爷迅速达成一致:
    这人很会吃啊!
    于是又对他形成一点微妙的敬意。
    祈安继承了之前白鹤的“自闭症患者专用席位”。
    他需要观察和思考。
    大家不怎么打扰他,他也不大跟谁说话,就是每天缩在角落里暗中观察,时不时低头狂写。
    有时候余渝下班回来,还会看到这位大导演蹲在外面墙角,一边一根接一根的抽烟,一边挠着头跟人打电话。
    祈安有个习惯,一旦遇到问题就爱挠头。
    年轻那会儿是抓头发,但现在……只能挠头皮。
    像所有饱受脱发困扰的人一样。
    他每天都会极其固执地将脑袋周边部位的一圈头发往中间梳,雷打不动地执行“地方支持中央”的战略。
    但北方风大,他又爱挠头,往往出去一趟,回来时就成了刚洗完还没来得及抖搂开的鸡毛掸子:
    硕果仅存的几棵秀发狂乱地支棱着。
    然后他又会执着地重复之前的过程:
    梳头,挠头,梳头……
    那天下大雪,余渝又忘了带帽子。
    进门之前,他习惯性甩了甩头发。
    无数积雪纷扬而下。
    余渝刚要开门,就听背后传来幽幽一声,“小伙子,你很狂嘛。”
    余渝:“……”
    指头缝里还夹着烟屁股的祈大导演,正直勾勾盯着他浓密的头发看着,眼底满是明晃晃的嫉妒: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为什么有人有如此浓密的头发!
    他每天掉的,都比我头上的多吧?
    余渝飞快地往他头顶瞟了眼:
    不知是不是错觉,最近祈导的“秀发”,仿佛又稀疏了一点。
    廖初亲自过来开门,满面狐疑地看着这两个面面相觑的人,“站在外面干什么?”
    不冷吗?
    余渝赶紧进去,走了几步,很小声地问廖初,“他为什么不戴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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