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蛮荒]率彼旷野_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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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长脚跌跌撞撞,迈开短腿,跑去抱住父亲的大腿,朱矛亦将他提起,搁在肩上。屁股坐在父亲宽实的肩,小长脚乐呵呵,把小手臂舞动,许多小伙伴们都很羡慕。
    朱矛亦提着长矛,扛着儿子到长屋里找雍易,长屋里不见雍易,大火坑边,唯有朱矛崖在。小长脚被放在地上,他跑出长屋,去找莫毛和狸儿玩。
    朱矛亦问:“雍易去南理了?”
    “去了,早上和夜辰渡河。”朱矛崖回得平淡,习以为常。
    朱矛亦往火坑边一坐,舀起火上煮的热汤喝,他边喝边说:“他也不怕夜辰回去理族住。”
    来大河畔后,人们逐渐知道有个天底下最大的部族叫理族,就在河的另一头,据说理族的聚落非常庞大,中心聚落有庞大而壮观的祭坛和神殿。
    长脚亦知道夜辰的父母是理族人,来云野定居后,夜辰曾前往理族在河畔的一支部族南理,并且还见到了他的叔父。谁能想到,夜辰的父亲曾是一位首领,虽然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来云野的第一年,秋日,落日林人大量染病,夜辰过河去其他部族寻找医治的方法,由此找到南理,用他的玉璜认得亲人,也带回了治病的草药。
    落日林人是穴居人,他们来到地面居住,大量圈养家畜,和猪羊接触得频繁,由此染病。这种病也可以视为水土不服,因为除第一年爆发过,就再也没人染病。
    朱矛崖站起身,走到门口,看向外头热闹的杀野猪场面,他的背已有些驼,头须灰白,岁月在他身上留下深刻痕迹。他喜欢云野的生活,也很享受,懒洋洋说:“他们会一起回来。”
    一位十二三岁的孩子,用竹盘装着一大块肉,朝朱矛崖跑来,恭敬献上,他是毛虫。朱矛崖接过竹盘,慈爱的摸了摸孩子的头。族中的孩子,他都视如己出,这是在穴居时代保留下来的情感。
    长脚亦继续喝碗里的热汤,想着雍易没有二三十天不会回来了,这家伙也真放心,撇下族人。不过族中有他,有黑獾,羽环虎,不怕其他部族的人来招惹,他们过着太平日子已有三四年了。
    朱矛崖拿着分来的肉,慢悠悠走向位于长屋隔壁的家,那是他和巫采的家。来云野后,人们以家庭为组,各自有栋小屋,过得再不是穴居时的族人同居生活。
    长屋则做为部族平日仪式、会谈、活动的地方,在长屋里,还是能感受到居住在洞穴主厅时的氛围。
    许多天后,在河的南岸,夜辰和雍易辞别款待他们的部族,携带从南理带来的一件磨谷盘和三支骨笛,乘上木船渡河。雍易划桨,夜辰坐在船中吹奏骨笛,笛声清脆、婉转,令人惊喜天地间竟还有这么美妙的东西。
    他们常携带族中的物品,到南岸交易,换取陶器、食盐等必需品,而每一次,他们还都会带回新奇的东西。因着两人和南岸部族的往来,落日林人交好四方,适婚的男子,也因此有更多通婚的部族。
    初来云野,落日林人在河畔部族看来,野蛮而落后,不想只是几年时间,这个野蛮部族也会织衣耕种,日子过得不比他们差。
    木船在河中荡漾,行经一处水流湍急处,雍易神情淡定,沉稳划动手中木浆,夜辰的笛声依旧悦耳,水花溅上两人的脸庞,拍打船身。他们相伴在一起,总是显然从容,仿佛没有什么能难住他们,事实上也是如此。路途上曾遭遇袭击他们的两三个敌人,还不够雍易一人打,夜辰的长弓都没拉过。
    横渡大河,两人平安回到属于他们部族的地盘,已是午后,芦苇沙沙作响。在河畔捕鱼的黄鱼最先看到了他们,挥动着鱼叉高兴叫唤,捕鱼的族人有五人,都聚集了过来。
    他们听夜辰和雍易讲述此行的所见,欣喜看他们带回的骨笛,人们一个传一个试吹。音乐,是十分可贵的东西,他们有陶号,陶响,而今后还会有骨笛。
    夜晚,在部族的长屋里,雍易将带回的磨谷盘交由族人,让他们学习制作,而夜辰则传授大家骨笛的吹奏方法。骨笛的演奏有的人手巧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有的人怎么都吹不响,但他们可以充当听众。
    几天后,人们在长屋外点起篝火,吹奏骨笛,无论男女沿着篝火起舞。秋日又将到来了,他们谷仓会有更多的粮食,不必再为粮食担忧。
    巫采和朱矛崖坐在木台上观看欢庆的族人,他们身边陪伴着雍易和长脚亦。夜辰在人群之中,演奏骨笛,那些奇妙的曲子,由他奏出,它不属于自然的声音,仿佛是神灵的恩赐。
    夜深,篝火旁的人们散去,雍易将父母送回屋,走在恬静月色下的聚落,心里分外的宁静。他执着朱矛,在聚落中巡视一番,走回位于长屋旁的家,他和夜辰的家。
    夜辰在火塘边,借着火光察看一件虎皮,天冷,需要加盖皮子了。这是一件旧虎皮,有的地方已经掉毛,它是落日林之物,说来也是两人相遇的见证。
    “我们不是有条新熊皮?”雍易把朱矛搁放在墙角,脱去脚上的皮鞋,坐在高出地面的卧铺上。
    猎熊可不是容易事,要深入山林,云野熊少有,在云野熊皮是很贵重的东西。
    夜辰把虎皮卷起,放在一旁,他从竹笥里翻出条羊皮被子,终还是不舍得用黑熊皮。
    雍易躺上卧铺,雍易帮他盖上羊皮,他问:“怎么不用黑熊皮。”这羊皮被子有些窄小,是初来云野时,在物资匮乏下由夜辰缝制的。
    “想给你做冬衣。”夜辰坐在卧铺,他脱去衣物,灯火下,他的眉眼温柔,饱含情感。
    雍易低笑,粗臂将夜辰揽进怀里,说道:“我再去猎一头。”夜辰抱住对方宽厚的肩,拒绝:“不许你再去猎熊。”
    雍易亲着夜辰的唇,喃语:“嗯,那就不去了。”
    曾几何时,猎人们很少去和野兽互搏了,人命可贵,去猎杀野兽不再是必需。
    虽然不用跟野兽互搏,学习长矛和弓箭还是很有必要,能打猎,能保护部族。随着老猎人们死的死,老的老,传授年少长矛技能,成为雍易、黑獾等人的职责。
    族中那些曾经调皮捣蛋的小孩子长到十来岁,他们会被召集在长屋前的空地,学习长矛和弓射。
    几年后,莫毛和狸儿,小长脚也已长到学习武器的年纪,莫毛跟雍易学矛,狗牙教狸儿弓射,小长脚跟黑獾学矛——老爹教儿子总是太严厉,效果不如别人教。
    那时朱矛崖和巫采都已逝去,夜辰从巫采手中接过巫仗,成为了部族的觋。
    他和雍易,共同守护着族人,像上一代人那般。
    长屋大火坑的火日夜燃烧,像曾经洞穴主厅的火坑那般,农闲的人们聚集在长屋里闲谈,已是老猎人的狗牙和鹿角讲起了他们当年在落日林的往事,孩子们瞪大眼睛,惊奇听着。
    他们听到骑巨犀的朱矛勇士,拥有人世最后一头火角鹿的长弓猎人,还有凶残的蓝脸人,以及虎王岩上死去的英雄们。身为故事的主角,雍易和夜辰坐在一旁,也充当了听众,往事彷如隔世。
    又是秋日丰收的时候,执着巫仗的夜辰,步上长屋后头的一处高坡,走向执朱矛守护部族的雍易。雍易坐在一棵高大的树下,他披着黑熊皮,胸前挂着玉石配饰,他极具领袖气质,沉稳如山般。秋风起,吹动夜辰的长发,鼓动他的衣袖,他巫仗上挂的铃铛,铃铃作响,响彻天地。
    在很多年很多年后,云野的落日林人不再狩猎,以耕种为生,他们也有了祭坛和保护聚落的壕沟。一日,三个调皮的落日林少年,在山林中冒险,他们在峭壁上发现了一处岩画,画作已经漫漶,但依稀可见岩画上有一位拿朱矛的骑犀人,还有一位骑鹿拿长弓的人。那头鹿的鹿角长得很特别,像团燃烧的火焰一般。
    (番外完)
    作者有话要说:  导演:全文到此完结,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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