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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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美国海军都和你似地高尚啊!”帕夫琴科打击道,我倒觉得他巴不得穿越火线那,对他来说,战争就是一场游戏,但这场游戏总是那么的无情,它不像cs,死了还可以继续,这是真实的战场,真刀真枪,狭路相逢勇者胜。想当年我的队长吴振华就是这么教导我,他说:你如果真的是个中国兵,是个敢抄着ak和鬼子在边境线上干的中国军爷,就要记住,战争永远没有正义的一方和邪恶的一方!你只需要履行一个军人的职责,去战斗,只有去战斗,你才可以真的主持这个正义!但是记住,兄弟如手足。
    想当年,老子也是一个名头响当当的中国军爷,虽然无父无母无家眷,但是咱还是有那一群有胳膊有腿有胆量的战友,记得那天我们连队的一个上等兵和黑社会有了点过节,被人踹的鼻青脸肿回来还不跟我们诉苦,当我们调查得到可靠情报后,二话不说就抄着79微冲,56冲锋,40火箭筒啥的开着军卡就奔了那黑社会的据点,那帮龟孙子在城里还算有两把刷子,弟兄早就在小据点门口集结好了,二十人一队总共十队的黑小混混有提着砍刀电棍的,还有左手提着五连发,右手提溜着大砍刀的那种,冲老百姓挺横的,带头的黑道老大一脸沧桑,貌似也是蹉跎中练就一身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河幼儿园的生存技能,老远就看到俺们的军卡驶来,这群丫挺的愣是不装南墙不死心,不掉棺材不落泪的那种,偏要等着我们招呼着冲锋枪火箭筒的从车上下来,他们才知道:他家马王爷长几只眼睛。我记得那次我扛着一具四零火箭筒和三枚火箭弹,非要把这群丫挺的炸了不可,但这群小混混没能我们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就匆匆的去了,当然俺们也没有动手大开杀戒,毕竟,打狗是违法的。几天后,我们一个连队的弟兄们都挨了处分,最少还是罚两个月打扫整个连部的卫生,还鉴于我差点用火箭筒把人家轰掉的恶劣行为下,给我了最高级的处分——卷铺盖回家,麻溜得,但是俺们队长吴振华死活不愿意丢掉我这个兵, 在连部打滚咆哮,摔板凳砸桌子过了大年三十处分才算下来:大过年的饺子没我的份。
    事后我终于悟出了其中真理:老婆永远是第二位的,身边的兄弟才是咱的大老婆!
    第四十九章 穿越火线(3)
    49
    对不起,把话扯远了,回到现实,我们已经进入一条荒芜无人的偏僻小道,这种情况下再走公路就有些危险了,寒风萧瑟,没想到在南越这种湿热的环境下还能感到阵阵寒意,我身旁的家伙们都已经酣然入睡,现在是白天,狼骑和黑豹仍然架着机枪戒备着,我抱着枪,嘴里叼着一支帕夫琴科给得俄罗斯白海香烟,味道很冲很纯正,我喷云吐雾,不亦乐乎,吸出了一股好比伏特加的浓郁味道。
    车很颠,我抽着烟看着道旁的风景,参天的大树,深不见底的密林,头顶偶尔有大禽飞过,掠过一丝哀鸣,我身旁的那位老者双膝盘起,闭目养神,口中振振有词,我附耳过去,听了个大概:愿佛祖佑我祖国,击退敌寇……”接着又嘀咕了一阵佛经,我便把耳朵收了回去,没想到,这老头这么爱国。
    “穿越火线,我们就安全了。”我对老者说道,老者微微睁开一只眼,深吸一口气,道:“给我一支枪,把我放下来吧。”这句话说的很大声,全车人都听得见。
    “你疯了!我们要把你们带出去。保证你们的安全!”我对老者吼道,这个傻老头还挺掘,一把夺过我那支快损坏的m4,跳下车去,金枪感觉到情况,立马刹住车,跳了下来,我跳下车去,一把揪住老头的衣领子,大骂道:“你他妈疯了!!”
    “我没疯!我是长辈!你要尊敬我!”老头一把甩开我的两只巨手,其他人纷纷前来劝架美国飞行员在这里没了话,刚才他妈小嘴巴巴挺能说!这次我承认我做的不地道:一把抓住前来劝架的飞行员阿莱克,一脚踹在裆部,一个肘击打在右肩,‘咔吧’一声脆响,肩胛骨好像碎了!阿莱克强忍着疼痛用头撞向我,其他人见状纷纷四散逃开,帕夫琴科趁机鸣枪示警,谁敢逃,他就先杀了谁!狼骑、黑豹、帕夫琴科、金枪封住四角围住这群要逃命的囚犯,我一拳砸到阿莱克,这一拳下去,他就再也起不来了,一个家伙见我如此彪悍,下的冲出队伍,冲向丛林,帕夫琴科一舔嘴唇,我知道他要干什么了,“砰!”一枪,林中鸟兽‘呼呼啦啦’飞上天空,逃跑的小子被击倒在林中,倒在地上的阿莱克伸着一只手,那意思好像在说:不!不要伤害他!但是我们已经出手了,其他人看着同伴葬身枪下,纷纷抄起手中的家伙要起义,狼骑咔咔把m249上膛,然后这个世界就安静了。
    “你们要把我们怎么样?”一个家伙站了出来,手里攥着一把泥,对持枪的四人大喊道,他也许是想把手中的泥当做防身用的大杀器。
    “我们带你们到安全的地方。”金枪垂下aug的枪管,缓声说到哦,他总是那么好脾气,但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看看被我打得鼻青脸肿的阿莱克,他正扒着我的腿苦苦哀求:不要伤害他们,他们都是好人。
    “你到底他妈还是不是美国人!他们是越共!”爵士一脚踹开阿莱克,吼道,“再他妈乱喊乱叫我就一枪毙了你!”
    这里乱成了一锅粥,情急之下,我只好拔出手枪,连扣扳机示警,但这群家伙还不老实,五十来人一齐冲向四个火力点,四人也不好开枪,这下可没办法了,就让他们去吧,阿莱克不干了,拼命去阻止这群逃兵,我用枪托抡倒了好几个。
    我突然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寒风袭来,接着整个人打了一个寒颤,大雾就莫名其妙的缠绕在树林中,奇怪,我看着雾霭弥漫的场景,心中生出一丝疑惑,这雾也来得太突然了!但这也有效地压制了暴动,这群人立马老实起来,帕夫琴科握紧了拳头,皱着眉头听着什么,侧耳倾听,我好像也听到了什么声音。
    “踏踏踏!”密集的脚步声,好像是行军的士兵,还时不时的有交谈声传来,狼骑取下望远镜,递给我,我把镜筒对准密林深处,现在能见度很低,但仔细瞅瞅还是能看到那一行人,距离大约不到五十米!一个长长的行军队伍,士兵穿着的都是政府军的军装,看来要丛林中渗透。我握紧拳头,蹲下身子,其他人也纷纷隐蔽,我继续用望远镜观察着,那支政府军的队伍并没有什么异常,但我不敢保证,他们到底发现没发现我们。
    那支奇异的小队在望远镜的精度刻线中拖得很长,但又想一闪而过,人数不多,我粗略估计,大约有五十人,全部装备卡什尼科夫枪族,还有零星几支m16a2,这群人行路很急,没有任何间歇。
    慢慢的,这条小龙淡出我的视线,我松下握紧的拳头,对离我最近的一个家伙说道:危险解除,这条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不禁松了一口气,大家默默地做着祈祷,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不禁抹了一把汗,太惊险了,险些有和越军惹了关系。
    “好啦!好啦,上车,我们继续前进。”金枪一摆手,道,这群家伙纷纷摇头,晃晃悠悠的跳上卡车,我和狼骑端着枪为他们警戒,等到全部上完了,我们要跳上去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北面的天空升起一枚粉红色的信号弹,接着,红光映红了白昼,一声清脆的枪响从远处传来——“啪勾!”是svd,我喜欢他的声音。
    “戒备!戒备!”帕夫琴科大喊道,那挺彪悍的人肉收割机mg3从车斗子里扔了出去,被帕夫琴科接住,我一把拉开手枪的套筒,子弹顶入弹膛,我们死死的围住这群要逃跑的囚犯,阿莱克也从地上爬起来挥动着一支m9手枪大吵大嚷,这个死娘娘腔,什么都不会!突然!林子里传来一阵怪声,那支越军部队也被信号弹惊着了,现在正在往回跑,妈的,他们的撤退路线也太简单了,一个人影渐渐出现在雾霭弥漫中,一个、两个、三个,完了,要战斗了,b52帮助帕夫琴科扶住mg3的弹链,他现在像个吃人的秃鹫, 连自己的老部队都不认了,看着他,我摇了摇头,也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成为他这个样子。那队兵好像也看见了我们,两方对峙,他们处于下方,情急之下,我扣动扳机,连续击发六枪,一个家伙被击倒,我迅速隐蔽,匆匆放了一枪套筒不再复位,狼骑从身后递过来一个弹匣,我把弹匣在地上磕了磕,塞进握把内拉动套筒继续战斗,敌人并不恋战,混乱的放着枪好像有点不知所措,在人肉收割机的威慑下他们也迟迟不敢靠前。借着烟雾的掩护,我仔细观察这一行人,他们好像已经在转移了,只留下了一部分人在抵挡,不过他们有个很别致的特点,就是全部穿着迷彩短裤,有的还光着脚,这是……我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不友好的词语——越南特工部队,我的天!晴天霹雳,这才是越军中真正的b52 啊!以前在军事杂志上见过这行人,短裤是他们的唯一特点。号称亚洲的毒蜥蜴,最强的特种部队。在丛林中的战斗能力已经远远超过绿色贝雷帽、海豹突击队、sas只流了。
    “追!”帕夫琴科不想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大喊一声,我连忙阻拦,道:“别追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是啊,碰到他们,全军覆没都是好的。”没想到b52在一旁附和道,我看着这个抽着烟嘿嘿笑的老小子,问道:“你的老战友吧?”
    b52还在笑,帕夫琴科和金枪几人都很疑惑,直到我把来龙去脉和他们说了一遍,他们才恍然大悟,幸亏没有去找冤枉啊!要不我们刚才会死的很惨。
    点了点人数,没有伤亡,上了车又要继续前进,我们要在明天下午之前穿越火线,金枪说,只要行动超过一个星期,军方就不会派人来了,所以,我们要赶快赶路,一刻不停,这群囚犯只不过是前进路上的肉盾,挡箭牌。
    向前开了大约十分钟,不到十分钟,就又出了事,开路的卡车突然猛地停住,像压倒了什么东西,接着,就是一声闷响,一些弹片石块似地东西炸起一个土坑,卡车猛地一晃,一个前轮深深的陷入土里。
    现在我想说的只有这一句话:我们他们的踩屎(地雷)了。
    第五十章 穿越火线(4)
    50
    大蛤蟆折在了小土坑中很是窘迫,陷入土里的前轮已经完全报废了,我很灵敏的跳下车,小心的接近那辆踩屎的卡车,车上的人都掌握一点军事知识,千万不能下车,我们已经进入雷区了。帕夫琴科在卡车的车窗内焦急的看着我,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第一次见他陷入如此窘境,我戴上狼骑给的射击手套,小心的查看车子的受损程度,车胎已经完全报废,被炸成了筛子,千疮百孔,但疮眼都很小,我敢肯定,这是反步兵定向雷的产物,我扒开才车轮下的小坑,翻出一块碎裂的雷壳,抹去上面的熏黑,看到两个大写汉字:向敌。向敌?我有些疑惑,但小小的疑惑很快便消散全无,那半边雷壳上的汉字应该是:此面,连在一起就是“此面向敌”四个大字,妈的,这不是国产六六式反坦克定向雷吗!仿制老美的m18a1阔刀雷。这种反步兵雷的杀伤性对人畜来说很大,装药多的话能炸断人两条腿,多用破片钢珠伤人,号称步兵梦魇,在朝鲜战场上志愿军就是吃了这玩意的亏才牺牲了这么多人!特别是咱们中国仿制的六六式步兵雷更是毒上之毒啊,外壳是一个长方形弧形塑料壳,雷体内的前面部分是嵌在塑料容器中的钢珠,其后是炸药,雷体顶部是一个铸模而成的照门,瞄准用,雷架设在剪刀型支架上,顶部还有两个雷管插孔,内有800粒预制破片钢珠,杀伤范围约五十米宽,一米高,但地雷破片因为被巨大的车身遮挡并没有伤及车内的人,据说中国仿制m18a1还该进成延迟爆炸,杀伤力更狠,我不禁为我们长嘘一口气。幸亏开了车,要不,起码得炸死个人。我招呼车上的人不要贸然下来,拔出军刀小心的拨动着道上的草丛,寻找隐蔽的地雷,不错,我很快便找到一个,拨开旁边的草丛,那个尤物露出庐山真面目,我接过狼骑递过来的剪刀,摘下手套,汗水已经把手套厚厚的皮层渗透了,我搓了搓手,动手扫雷。我小心的剪断绊绳,然后把保险打到‘safe’拆弹完毕,我不禁为自己捏了一把汗,毕竟是第一次干这种活,咱不怎么专业,我继续探索前方的草丛,但基本上已经不用看了,前方一目了然,没有任何杀伤性武器的迹象,
    “清楚!”我大声喊道,同时看到车窗内的帕夫琴科睁开眼捶打着胸口,我真想对他说:怕什么?又不是反坦克雷?!我敲了敲车窗,示意可以换上备胎了,帕夫琴科还是不放心,畏首畏尾的从车上下来,我要搜寻一番,我笑了笑,道:“傻逼!也不看看爷的技术!没事了,胆小鬼!”帕夫琴科还以我一个夸张的鬼脸,然后就开始和几个大汉起千斤顶换备胎,我们得以趁这个功夫小息一下。
    金枪的伙食不错,分给我一口罐头,牛肉的,味道还不错,就是有点馒头就着就好吃了,想起家乡的馒头,心里有是另一番滋味,不禁咂嘴,又想起了在部队自己包的饺子,虽然都是一个脸盆包的,那个脸盆还是平时没事洗脚洗脸洗头发掏粪泼水节合众为一的多功能战术脸盆,但是饺子还是饺子,就算是满口黑珍珠也比不上,想到这里,满眼都是泪花了,往常这个时候,电视剧中都会有人来问:哥们你怎么啦?是不是又想起什么伤心事了?而且话还特别多,人生哲理整出一大套,但是这时我身边都是个顶个大老粗,外国人也不懂这个花前月下腻腻歪歪兄弟情的,其实,说白了,兄弟就是兄弟,没有这么多虚套子。
    嚼着越发无味的牛肉干,头一仰,眼泪就回到了眼眶,那边的活都已经办好了,我们又该启程了,跳上车斗,车身一震,缓缓跟着开路先锋前进,帕夫琴科打开车窗,探着头看着地面上有没有地雷,这个胆小鬼,金枪使劲的拍着喇叭,当务之急应该是远离这个鬼地方,刚才的战斗就是警示!通过地雷可以看出,再往前走就算是进入一个新的叛军伏击区了,起码有狙击手埋伏吧。
    开路先锋突然停下,我站在车斗上惯性的一头撞在车的后脑勺上,我揉揉额头上的大包,和狼骑几人跳下车去,一下车黑豹便大喊道:“又怎么了嘛?”
    帕夫琴科打开车门,道:“有情况!”声音很小,但我听得一清二楚,转头又看见帕夫琴科指了指道旁的草丛,地雷吗?我用枪管拨开草丛,试探性的戳了戳,但没有触到任何硬物,这时,帕夫琴科对我示意道:是人。妈的,我小心的拨开草丛,左脚先迈了进去,然后跪姿为黑豹等人打掩护,帕夫琴科也下了车,端着冲锋枪进入了草丛,确实有敌人的痕迹,前方五米处的草丛明显有被踩踏过的痕迹,看来是听到我们的到来已经撤了,但一定没走多远,可能是叛军的狙击小组,刚才的反步兵雷就是证明,布雷,是狙击手的惯用做法,以前我在外执行任务都在阵地周边的小路上或者树杈上安插阔剑雷,这的确是个好东西。狼骑等人小心的查看着这里的每一片树叶,每一个可疑的东西,有很多树丛都是被乱树杈遮掩,我们很难想象那里面藏着些什么东西,帕夫琴科深吸一口气,骑兵刀一挥,乱树杈被劈开,‘刷’一声,好像绊住了什么东西的绊索,一个人突然从树丛中出现,那人手中还握着一把军刀,我们吓得面无人色,睁开眼睛,帕夫琴科还活着,瞪大了眼张大了嘴和那人对峙着,军刀锋利的刀尖离帕夫琴科的肚子不过半公分,真是命悬一线啊,但那握刀的人却不动了,我抬手一枪,子弹竟然穿过身子飞了出去,没有任何血迹,仔细一看,嗨!原来这是个鱼目混珠的假人,用树杈伪装成一个人形,披上荆棘伪装,看样子真像一个正在隐蔽的狙击手。刚才帕夫琴科斩断树杈触动机关才触发了这么一东西,不过制作虽然简单,但真是巧夺天工,险些要了帕夫琴科的小命!
    第五十一章 穿越火线(5)
    51
    由此可见布置此陷阱的家伙道行不浅,仔细观察机关的做法,和我在小岛磨练时设计的狼牙棒陷阱大同小异,比我还要毒的多,狼牙棒顶多把腿打折,这个,一把刀就横插在人的心窝子伤了人了,我不敢怠慢,丢掉快报废的m4,解下手枪套,现在我已经脱掉了那一身囚服,批了金枪的沙漠迷彩服,穿了狼骑的一条备用狼棕色作战裤,蹬了爵士的矮腰斥候靴。m1911分量很大,但威力足够了,掂在手上很厚重,我一向不爱质量过轻的武器,总觉得武器的分量越大,先发制人的可能性就越大。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个信条是有些不合逻辑了,但这就是我,一个战争机器和普通人不一样的想法。狼骑打开了战术射灯,这片林子被参天大树遮的严严实实,阳光一点透不进来,再说,今天有大雾,天显得很黑,诡异的气氛中我们小心的行走,黑豹没有继续跟着我们,抱着mg3退回了卡车,金枪举着aug补了上来,帅气冷酷的面孔中有一丝沧桑感,忽然!我感到一股寒气,不,是杀气,多年的狙击手生涯让我各个感官都异常灵敏,稍有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我的感觉,突然!我的右眼皮跳了一下,我感到不妙。
    我握紧拳头,队伍停止前进,分散防线防守一个圆圈,他们也感受到了异样,“啪嗒。”一滴晨露从上方的树叶溢下,打在我手中m1911的枪管上,这一刻出奇的静,我似乎分神了,看着这清澈的露珠,这颗顽皮的晨露放佛不愿离开粗俗的枪管,我欣赏着这个大自然奇迹的产物,不觉出神,它是那么的清澈,以至于能看到自己瞳仁中的东西,忽然,露珠中一个东西闪过,因为露珠本身很小,映照出的东西也小的跟米粒似地,我只知道,那玩意是个人!我猛地一回头!看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一个人反吊在树上,手中握着军刀正在接近金枪的脖子!因为伪装的太好我们都没有发现他,情急之下,我扣动m1911的扳机,子弹击中他背着的m14狙击枪背带,枪重重的摔在地上,其他人好像如梦初醒般的拉开枪栓打向那个倒垂这的人,但那家伙动作极快,也怪我们射术不精,应变能力不高,子弹都擦着那小子的身子打偏,以至于让他抓住机会反击,只见那家伙拔出一支勃朗宁m1935大威力手枪对准我们连开两枪,血花在我们之中爆开,狼骑中弹,倒在地上,子弹一发射穿他的肺部,一发进入了左肩,他只剩下一口气了,瘫倒在地上,树上的那个家伙已经逃得无影无踪,看来这家伙是深入前线的斥候,现在,他不光要汇报发现了一队政府军,还要捎带我们一并告了,看来,我们要快马加鞭了。我们把狼骑团团围住,金枪蹲下查看伤势,几分钟过后,金枪接过狼骑递过来的遗书,缓声道:“杰克,国家会永远记住你,你是个真正的战士,你还有什么愿望吗?”我们已经知道事情的结果,没有再去追问什么,狼骑摇摇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绣有美国国旗的眼罩,金枪把眼罩缓缓盖在狼骑的眼上,接着就是一声枪响,这个战士的生命结束在他的长官之手,他不至于痛苦的死去,能死在自己人的手上,他死也无憾。
    “我们要快些走了,我相信追兵就在身后。ok?”我拾起地上那支m14,还有一个满弹匣,恰好我们之中有些和本枪配套的7.62枪弹,我把背带重新固定,背在身上。其他人也迅速从死亡的氛围中解脱出来,我们快步离开丛林,奔向那条泊车的小径。
    卡车还稳稳当当的泊在路上,人们惊恐的看着我们,都发觉少了一个人,但是大家心知肚明,都没有过多讲话,生怕触动了某些家伙的神经,爵士一屁股坐在车斗子上,把b52挤出老远,我拍了拍b52的肩,让他消消气,毕竟大局为重。我尽量远离爵士这个疯子,他的精神基本错乱,他说,他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干完这票回国就离开美军这个月经队伍!我想说:如果你这么做,以后会后悔,但没有说出口,卡车疾驰在路上,转眼就过了五个小时,中间变更n条道路,但还在战区中绕圈子,不,是火线,我们现在是绕着火星子跑。现在我是把越南人烦到了骨子里。
    目前,车子稳稳的行驶在一条丛林小路中,但看周边的情况我们不得不加强警戒,因为道两旁藤蔓密布,还有各种丛林大网遮挡我们的视线,这是狙击手的天堂,也非常适合野战狙击王svd的生存,狙击手在二百米内百发百中,越往前走路就越窄,很快,藤蔓荆棘缠住了车轮,我们被迫抛锚,沿路边休息,但休息也要讲究枪不离手,我发现,这群越南鬼子喜欢在别人休息时展开偷袭或者突然出现,这很吓人的,所以,我选择一边喝水一边抱着m14。其他人都很长时间没有休息,纷纷倒头就睡,我们也放宽政策,休息一会是一会啊。说不定往后还可能开11号那!(注:11号就是两条腿)呸呸!我这张臭嘴!
    “抽根?”帕夫琴科不知什么凑了过来,一根白海探出了半截身子。
    “不抽。”我摆摆手,拒绝道,这不是我性格,但吸烟误事是肯定的。
    “假矜持还是不给我面子?”帕夫琴科跟着我习惯了,也爱整两口地道的京片子。我对他扬了扬眉毛,道:“去你小子的假矜持!老子要抽随时可以抽。”我从兜里抽出一根骆驼。他想继续辩驳,却被我强行堵住了嘴,因为金枪好像要对我说话。
    金枪半张着嘴,招风而好似在听着什么,突然,他大喊一声:“炮击!隐蔽!!!”然后就是‘嗖嗖’炮弹的呼啸声,很近!很近!天哪!我一把拉起飞行员阿莱克,纵身一跳,然后炮弹就接二连三的落在地上,我的天!卡车被炮弹击中,炸的面目全非,整个车壳随着冲天的巨焰腾了起来,然后落地成为一堆焦炭,另一辆卡车也被炸成废铁,刚才在车上睡觉车吃东西的全都招了灭顶之灾!
    第五十二章 穿越火线(6)
    52
    我没想到事情发生的如此突然,刚才还觉得我们被重武器袭击的可能比彗星撞地球的几率还小,但没想到,竟然就这样发生了!“嗖嗖嗖”又是炮弹的呼啸声,我赶紧抬头观察,但不看不要紧,那个倒霉催的阿莱克竟然白衣天使似地把几具尸体背在身上,我一脚把他踹翻在地,炮弹在我身后炸开,我感觉天旋地转,然后几枚硬物就飞入了身体,我被炮弹的气浪推出老远,重重的摔在地上,好似一个死人,这一刻,我感觉我再也起不来了……接二连三的炮击把我们重新打入十八层地狱,两辆比命都金贵的卡车一堆废铁一样瘫在地上,偶尔被炮弹重新炸起落地抖落出漫天的烟尘,爵士重伤,倒在离我不远处的地上,妈的,越南鬼子,有本事出来和老子们真刀真枪的干!这是我第一次遭受如此猛烈地炮击,小口径炮钻开空气,中口径炮撕裂黑夜一般的白昼,大口径炮,像在开火车,炮弹大部分都落在了丛林中,只有少数落在了我们头上,但这,对我们来说好比灭顶之灾。十五分钟后,炮击结束。天旋地转般的感觉还在,脑中从未有过的翻山倒海,我一摸口袋,摸到一个棱角分明的金属冲压块,呼,松了口气,枪还在。
    “还活着吗?”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传入我的耳朵,我晃了晃脑袋,脑中的中枢神经一切复位,然后用手撑住地面勉强站立起来,飞行员阿莱克托我的福,还活着,正手忙脚乱帮伤员打绷带那。金枪和黑豹完好无损,不愧是seal的精英,人家的应变能力就是比咱强,就是爵士丢人了点,身中数枚弹片,在b52的搀扶下苟延残喘,我赶紧过去。
    “你还好吧?”帕夫琴科没头没脑的问道,爵士干笑两声,道:“你说那?”然后口喷鲜血,惨不忍睹,我赶紧使劲拍打他的背,但再无作用,黑豹准备充足,他在队伍里不光是火力压制手,还是一名合格的医护兵,就是生的粗枝大叶让人不敢相信,黑豹冷静的从背包内取出注射器和吗啡,手法娴熟的把吗啡注入注射器,然后一针进入爵士的静脉,爵士疼的闷哼一声,然后随着注射器往下推才算镇静住了。
    “这家伙对吗啡有依赖性,他的抗药能力很弱。”黑豹摇了摇头,把用废的注射器丢掉,又取出一袋止血硫磺粉,均匀的洒在被破片击伤的疮眼上,起到迅速风干的作用,然后把水罐的吸管塞入爵士口中,爵士大口吸着水,享受着吗啡带给他一瞬间的快感。我忍受的了这种伤痛,便摆摆手示意黑豹不要给我洒这种东西,我宁愿用云南白药。
    看看我们目前的处境,人基本全都死光,还有零零星星的十多个家伙依偎在一起看着我们,这其中大多是些孩子和老人,没杀过人放过火的那种,看来老天爷故意庇护他们免遭灭顶之灾,也许是命中注定我和他们有缘,继续前进必定要带上他们。也算是行善积德了,我看着这个龌龊的飞行员阿莱克,心中顿时生起一股敬意。
    我们迅速挪窝,步行走了三十分钟到了一个狭窄的古道中,炮弹多半不回招呼这里,因为这是叛军运送给养的必经之路,虽然会遇上敌人,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走了这么长时间,大家都累了,金枪一声令下,休息。我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席地而坐,而是抱着m14和帕夫琴科封锁两个角,以防备敌人突然地袭击,纵使有f-18从头顶飞过也好有个照应。金枪在摆弄着什么,我凑过去仔细一瞧,是他们的无线电,正发出‘刺啦刺啦’刺耳的声音,金枪表情严肃的拨动无线电的各个按钮,不断地拨转天线,但无济于事。
    “一定是叛军把这一带的信号屏蔽了,没想到他们也有这一手!”金枪无奈的摘下耳机,皱眉道,我摇头苦笑两声,道:“金枪队长,你们就没有后备撤退路线吗?”
    金枪摇摇头,道:“我们可以走上两天穿越越南边境线进入老挝,那里有一个秘密的美国海军基地,这是绝密,我对你说也是破不得以,希望你不要外传。”我苦笑点头。金枪又接着说,“最后的办法就是联系到总部,呼叫支援。没有指令,他们会采取非常手段的。”
    “非常手段?”我疑惑道。
    “美国军方会明火执仗挺进越南,还有可能爆发第二次越南战争。但这个可能性很小,但军方必定会派出二拨部队。损定会很惨重。但这个可能性很小,毕竟我们是九牛一毛,他们这样做不值当,为了几个美国士兵打动干戈,还会被全世界当成法西斯看待。”
    我点点头,说道:“那样倒好了。炸死这帮狗日的。”我这几天受了太多越南鬼子的窝囊气,正不爽那,只想把那群越南鬼子赶尽杀绝。
    “妈的,为了这个家伙损失了我多元大将。”金枪没好气的指了指一旁的阿莱克,这小子确实该死,有时我真想踹他一脚。为了他,老子挨了一身的弹片!又看看那群畏缩在一起的老弱病残,心中顿生厌恶,站起身来大声道:“出发。”然后抓起阿莱克把他撂给黑豹,阿莱克这小子还一脸疑惑黑豹锁住颈部,无法回头,这样,他就看不到接下来的一幕了,我接过金枪的m9手枪,轻轻拧上消声管,上膛,阿莱克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踢腿膈应头一阵挣扎,但都逃不出黑豹的手掌心,我把枪对准那群老弱病残,b52看事情不对,想夺过我的枪,但被我一脚踹翻在地,接着枪口掉准对准他的脑袋,b52喘着粗气倒在地上,仇恨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禽兽!我想对他说:我不得不杀,因为你们知道这世界上有我们这一群人。我不假思索的扣动扳机,子弹破空的声音清晰可闻,然后‘啪’的一声,那个脑袋被击爆,白色的脑浆和鲜红的血液从中喷出,惨不忍睹,我没有任何后悔的意思,此刻,阿莱克爆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挣脱黑豹的束缚挥拳向我打来,我弹出左腿,巨大的脚力把他踢出老远,那群老弱病残无助的看着我们打斗,我越来越愤怒,气急之下,两手用力,竟然把m9手枪整个掰弯!然后气冲冲的把枪摔在地上,一拳挥向阿莱克,阿莱克遭到重击,倒地不起,我瞅准时机,又是一拳,金枪把我拉开,阿莱克倒在地上口喷鲜血,他没什么好说的,我也没什么好说的,我和金枪对视,许久,这个中年人摇了摇头,“带他们走。”干涩嘶哑的声音竟然从我的口中传出,阿莱克如释重负,倒在地上。
    我不是人,我是一个杀人机器,一个为了铜臭味而生的战争傀儡,杀人需要理由吗?只是因为他们见过我……他们见过我……我们不是人,我们不存在……
    漫长的路程走到了黑夜,一路人大家都保持着沉默,谁都不想打破这黑夜的沉静,老弱病残把队伍拖得很远,他们不敢靠近我,帕夫琴科赶羊似地驱赶着他们。这群废物!入夜了,我们快步疾行在丛林中。
    “哗啦啦”奇妙的声音突然传入我们的耳膜,侧耳倾听,没错,是水声,我们终于有救了,我赶紧招呼大家过来,拨开杂草,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大家看到救世主都不进大声祈祷,金枪赶紧做‘嘘’的手势,手指一伸向一个地方指了指,那是以我为中心两点钟方向,我赶紧招呼大家蹲伏,掏出望远镜,打开夜视,小心的窥探,不错,有敌人,大约在二百米处有一个小亮点,端着枪小心的在林中行走,看来不是巡逻的就是敌人大部队行进的斥候!我咽了口唾沫,和金枪等人合计了一下决定:继续前进,我和帕夫琴科留下掩护!这是个大胆的想法,我们迅速制定计划,然后开始赶人,现在黑灯瞎火,能见度不高,趁着斥候兵没有过来,大部队一定要迅速转移!水……就不要喝了!但说得轻巧,做起来很难,毕竟这群人很长时间没有饮水,饥渴难耐,我敢肯定,即使现在有人拿刀抵住他们的脖子,他们也得喝完最后一口水!饿的滋味我知道,难受,而渴的滋味!就好比白抓挠心,无数蝼蚁进入你的咽喉!
    果不其然,阿莱克听到我的话立刻就变了脸色,道:“我们不会走!即使战死也比渴死强!这群人都需要水分!”
    “我说走,我的枪可不长眼睛。”金枪慢慢给步枪上膛,对准阿莱克,没想到这小子还挺倔!说不定了还,我只好使出非常手段,挥动枪托砸在阿莱克的脑袋上,“砰”一声闷响,这小子已经不省人事。我对金枪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老弱病残虾这腰随金枪等人进入丛林深处。只剩下我和帕夫琴科,我把m14架好,瞄准镜分划板中出现了一个亮晶晶的人形轮廓。
    “正在接近。”帕夫琴科冷静的汇报道。
    第五十三章 生死线
    53
    人形慢慢接近,m14的瞄准镜随着目标的游动而游动,我调大瞄准镜的倍率,这种老式的微光夜视镜太容易短路,导致图像忽闪忽闪,只能靠一丝光线观察游走的敌人。我仔细观察周边环境,发现小溪河水从九点钟方向流向三点钟方向,正十二点钟方向,泥泞河床提供小火力攻击掩护,三点钟到九点钟方向,高大的灌木丛提供了隐蔽,帕夫琴科负责这个方向的安全,撤退路线位于五点钟方向。我的眼睛:狙击枪的微光夜视镜。光源来自周围环境,被动夜视系统,除了星光所有的东西都是绿色的,而浅色的东西会显得更亮。比如人脸,皮肤和手,在透镜中会一目了然,需要外部的光源可以使用,漆黑一片的话就什么也看不见,我们等了很久,大约十五分钟左右,那家伙才缓缓走向小溪,通过夜视镜淡淡的绿光,我看清了那家伙猥琐的面庞,一张令人憎恶的老鼠脸!他要过来了!我和帕夫琴科屏息凝视,我在心中默念:我是一块石头,我是一块石头……子弹上膛,准备射击!他离我够近了,我甚至能闻到他!我们不能等到他进入前方的小溪,不赶紧开枪就麻烦了。我把保险打开,慢慢扣动扳机,目标的脸在十字线中格外清晰,但就在这个当口上,那家伙突然一怔,随即停了下来,竟然往回撤!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我目送他退到河的另一边,看来是向大部队汇报去了,妈的,这个禽兽。
    “这下可有趣了。”帕夫琴科小声说道,我压低笑声,手指慢慢离开扳机,随后又放回去,我知道,血战一会就要开始了!我一边瞄准,脑中也在不停运转,观察着周围一切,我们的射杀区域大约是一个足球场的长度,飞快预算出我的最远射杀距离和最近的,各为75码和25码,我没有时间用公式运算,只能粗略估计距离,又是一个漫长的十五分钟,瞄准镜中人性晃动,我眯着眼睛仔细观察,心中默数人数:一个、两个……二十个、三十个、四十个!大约一个四十人的叛军队伍进入了我的射杀区域,我的天,他们全都抱着枪,有的已经试图越过小河进入河滩了,我们与敌人的比例是20:1,想象一下,一支m14和一支ak-47与四十支大步枪和若干轻机枪相撞会是个什么场面,呵呵,惨不忍睹吧,再想象一下,如果敌人抓住我们这两个狙击手会怎么样?会折磨我们到死。god!
    “有好戏看了。”帕夫琴科低声说道,这小子满脸的兴奋,他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死亡。形式到了如此地步,我只能选择反抗,不能让他们活捉我,不能让他们活捉我!突然!一个人形进入了我的最近射杀区,也就是距离我二十五码的地方,我咬紧牙关,僵硬的手指搭在扳机上,那小子正在举枪观察周围情况,我听到帕夫琴科深吸一口气,然后轻声道:“frie。”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只有我这个非人类才能听到,瞄准镜中的那个人头格外醒目,没有任何疑问了,手指慢慢下压,最后,‘咔吧’一声!子弹呼啸而出,几乎能听到弹头破空的声音,接着,“啪”一声,那个西瓜大的人头爆炸,真的像一个西瓜啊……红白水溅出老远,可怖之极。但是老子已经见惯了。
    目标们好似惊弓之鸟,顿时乱成一锅粥,我挨个开枪,就像猎人猎杀火鸡一般把他们一一击倒,“砰砰砰!”三枪,这已经是一个狙击手的底线,永远不要在一个地方连开三枪,我们无疑暴露了,敌人好似疯了一般,子弹扑扑啦啦的打在掩护我们的高草丛中,我屏息凝视,听着帕夫琴科读数,继续开枪,m14有二十发子弹,以我的水平可以连杀二十个敌人,枪声像演奏交响乐一样,我看到一个个帽子飞起落下,一个个身体往河里栽,我没有顾忌到底开了多少枪,直到再次扣动扳机只听到‘喀吧’一声时,我才想到:猎人变成了猎物。帕夫琴科扔给我一个弹匣,我迅速换上,快速站起身来,甩掉满身的荆棘伪装,把m14当成机关枪抵在腰间对准敌人疯狂的扫射,帕夫琴科端着47向后退着,三十秒后,我们终于离开了这个鬼地方,同时,几个不要命的敌人也追了过来。
    丛林从来不是我的天堂,在这种地方狙击我宁愿回到瓜德尔打巷战!m14子弹用的飞快,很快就又没了子弹,一摸口袋,没子弹了,问帕夫琴科,他要摇摇头,突然,我身边的灌木丛冲出一个人形,是个越南猴子,我倒提步枪,一枪托把他放倒,然后帕夫琴科对准他连开数枪,大势不妙,头顶忽然飞过一架直升机,好像是苏制米格-24武装直升机,我不禁叫苦不迭,妈的,叛军哪来的这种东西!不会又是从军火贩子哪儿买的吧?我恨军火商!天哪!机炮手操纵机载机枪向地面狂喷着子弹,我们在丛林中疯跑,尽量往黑暗的地方跑,但直升机看不到还有步兵啊!我们身后追击的步兵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住脚,趔趄了一下然后半个身子被炸飞,我暗暗叫苦,真是冤家路窄,又遇步兵雷!看来今天必死无疑了!但再怎么着也不能举手投降了,想起上次的经历……不说了!战斗!今天就是死也要把他娘的直升机干下来。帕夫琴科高举ak对空鸣枪,但这种口径的弹丸对米格-24钢铁般的躯壳根本无济于事。然而,更糟的事发生了,米格丢下一枚炸弹!注意,是炸弹!不是火箭弹,对了,米格-24能载这种航空炸弹。丢下的好像是一枚二百五十公斤的!好啊,数真吉利!
    “跳啊!”我失声尖叫,炸弹同时炸开,弹片四射开来,我和帕夫琴科被炸弹的气浪推出老远,最后各撞在树上停了下来,再看地面上,还有些阔剑雷留下的残片,看来刚才巨大的爆炸也触发了这些隐蔽在地上等待我们上钩的步兵雷,这得感谢空中的秃鹫——米格-24。这家伙想走了,我不决定追它。
    我趴在地上不敢动弹,生怕直升机投射下的灯光看到我们,帕夫琴科也是完好无损,待直升机飞过才抬起头,对我嘿嘿一笑,我对他摆了摆手,示意风暴已经过去,希望之门向革命者敞开着~~
    我们要按制定好的路线撤退了,帕夫琴科看着金枪留的简易地图,皱起了眉头。
    “我们耽搁了大约四十多分钟,他们应该已经沿着汨罗河北上了,我们这里距离汨罗河不远,沿着这条标画出的小路走可以在半个小时之内到达。他们会沿着汨罗河直线行进到一个村落,我们就是在那里汇合。”帕夫琴科手指在地图上游动着。
    “他们不能确定有没有危险。”他接着说,我接过地图,仔细研究这条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道路。
    “这段路很难走,过了汨罗河道就是交火区,那里盘踞有大量的叛军和武装游击队。”我把铅笔停在汨罗河用红笔标的红线上。
    “漏洞百出,但我们只好试一试。”帕夫琴科的语气很无奈。我怀疑的看了看他,他一向是个大胆的冒险主义者。
    “怕死?”我问道。
    “笑话!”
    第五十四章 身在瞄准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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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他一点不怕死,但说实话,我确实有点怕了,我怕死,倒不怕自己死,而是身旁的这个二五眼兄弟死在我的身边而我却不能救他,我曾千百次设想那个想都不敢想的场景,如果他死在我身边,我该怎么办?想到这里,满身伤口的刺痛再次提醒我:该上路了。
    “走吧,如果一刻不停的走,还是有一线生机的。”
    “除了走,我们别无选择了。”帕夫琴科没有犹豫,肩膀一甩,47已经背在了身上,看着他的背影,我笑笑摇了摇头,跟着他的脚步向前走去。
    走了还没十分钟,我打了自从到了这里第一个哈欠,眼泪顺着眼角就淌了下来,我努了努嘴,擦干眼泪,脑中嗡嗡还回响着刚才爆炸时震天裂地的声响,我有点疲惫了,经过这么多天高强度的战斗我竟然没有合眼一分钟,看着自己的遍体鳞伤,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一个魔鬼,一个嗜杀成性的魔鬼,有人说,战争使人从头到脚改变,打过一年仗再回到自己的家乡你的家人会重新认识一个冷漠的你,你也会不认识你自己,虽然我从来都是如此冷漠,甚至冷血,但这种戾气彷佛在来到军刀部队这几个月来飞速增长,甚至颠覆那个曾经的自己,变得越来越冷血,嗜杀成性,到了极限还会被反噬最后疯掉,把枪口对准自己的脑门扣动扳机,克鲁兹等人自称为战争之王,呵呵,笑话,这个世界没有真正的王,如果你在这腥风血雨中沉沦下去,那么你不是战争之王,而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一个魔鬼,即使你下了地狱那些到在你枪口下的亡灵也不会饶恕你,他们会扑向你,大喊着: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我已经在腥风血雨中麻木了,我再也回不去了,假如,当年我选择了老老实实自己在家务农找个乡下婆姨生娃那该……虽然这种生活封建,毫无意义,但与其让我选择这个我也再也不想回到那个血肉横飞,腥风血雨的鬼地方!
    我既然选择了,就必须面对一切。
    时间渐渐溜走,天空中渐渐飘洒下牛毛般的细雨,就好像天降甘露与这干旱的丛林,雨丝打在我伤痕累累的身体上,清洗的不止是伤口,更在洗涤我麻木的心灵,雨越下越大,很快,“哗啦啦”的声音就传进了我们的耳膜,一些雨水打在一些肥阔的树叶上很快就淤积成大约有一玻璃杯那么多的水,真是生命之泉啊!看着这天降药雨,我不禁赞叹道,老天开眼!以后小弟一定少杀生多供奉您老人家!我把树叶轻轻摘下,一口喝了个干净!
    “爽!”帕夫琴科简直比喝了他们的伏特加还要兴奋,还有再来一杯,我嘿嘿一笑,取出军用水壶把这些天赐的水源全部收集起来以备后顾之忧,不能只图一时之快啊,帕夫琴科看着我的明智之举不禁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在饥渴之欲得倒缓解后,在这阴雨天我又拿出了最后一点保存在口袋里的肉干,肉干已经有些变质了,但饿急了谁顾得上那个,帕夫琴科这头饿狼早就等不及了,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一块肉干,大口撕咬起来,真的像是一头狼,和他打仗时的作风简直如出一辙,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不禁笑出了声,这个在我眼里还是小孩子的家伙啊……如今也……唉,不说了!我把最后一点肉干吞进肚子,站起身来,道:“该走了!”
    帕夫琴科依旧雷厉风行,拨开前方的荆棘,带领我们这个两人小组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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