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杀徒证道的师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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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岁这年,魏宋报名了新弟子大比,从外门中一路杀出,最终站在了内门弟子的比试台上。
    谁也没能想到,在被看做宗门杂役的外门弟子中,竟然有着这样一个天生仙骨资质的奇才,他在外门中,凭借过人天分与毅力,十四岁便结丹,金丹初期的修为直接横扫新弟子赛场。
    而在比试进入白热化的阶段,在宗门众位仙尊长老的目光下,这位天资纵横的少年,在比试台上生死之间,突破了金丹中期,一剑将身负无数法器的对手挑下比试台。
    他只是负着一柄万器峰最低级,最廉价的细铁剑,一身单薄的青衫,落落立在台上。
    仿佛一柄鞘中展出锋芒的不世之刃。
    惊艳,不可逼视。
    少年俊美到妖异,是魔修都难得一见的美貌,不似寻常修士的长发束冠,他及肩的短发如顺滑的绸缎,在风中飞扬,眉眼锐利而张扬。
    毫无疑问的第一。
    一流宗门从未出现过的奇才。
    一流宗门虽名为一流宗门,但在修真界众宗门中,只能算是中上游。
    一群长老峰主,喜不自胜,纷纷抛出橄榄枝,盛情相邀,不惜开出重重优渥条件。
    而这位天纵奇才,却选了一直默不吭声的雾峰峰主。
    ……
    直到领着崭新出炉的新弟子前往雾峰,春晓还是摸不着头脑,她只是去打个酱油,怎么就捡个徒弟呢?还是个这么优秀的徒弟!
    凭什么呢?
    那些长老都不明白,春晓也不明白,凭什么呢?凭她长得好看?
    对此,黑发少年站在雾峰内门的山门下,腼腆一笑,“弟子对雾峰向往已久,自入门以来,日夜不能忘。”
    春晓正在掏峰里统一给新弟子准备的衣服和新手剑。
    因为峰里条件不好,所以衣服是最普通的材质,没有附法阵,剑也是普通的木剑,考虑到这位新弟子天资纵横,是天生仙骨还是天生剑骨来着?
    春晓在木剑堆里翻了翻,最后翻出了一把乌木剑,“雾峰有什么好的,一年到头飘着雾,衣服都晾不干,可烦了。你试试这把剑怎么样,不行就再换一把,这是我前几年去秘境找到的乌木,黑得十分别致,也很结实耐操,于是就造了一把剑。”
    少年双手恭敬地接过剑,轻声问:“此剑是师尊亲手铸的?”
    春晓随意点点头,削削木头,款式选的是以前网络游戏的灵剑形状,看起来简朴大气,她觉得卖相还可以,虽然档次低,但是比少年身后的两块灵石一把的细铁剑好多了。
    这乌木剑,嗯……起码能值叁块灵石,吧?
    “你先将就用一用,以后攒了钱,或者兑了贡献点,可以去主峰换更好的灵剑。这把木剑没有品阶,没有附法阵,连黄品都算不上。你十一师兄已经用上天阶下品灵剑了,你可以向他看齐!”
    春晓给新弟子科普内门弟子的常识,顺便带他在雾峰转一转,认识一下饭堂和宿舍。
    “很顺手呢,弟子不想要换。”少年笑眼弯弯,脾气很好的样子。
    春晓松了口气,觉得这个新弟子蛮可爱的,嘴巴很甜。
    “我这峰上什么都缺,只是不缺弟子,算起来你应该是我第四百四十四弟子……嗯似乎不是很吉利,但无所谓,封建迷信都是假的,我们要相信科学。”春晓推开一个小院的门,“在你前头的师兄们,大部分都出去历练了,剩下的绝大部分住在山腰的集体宿舍,你天赋好,可以破例住在山顶的小院,这间就分给你了。”
    小院整整齐齐,空空荡荡,里面有一块黑土地,“其他师兄们会在这里种些灵草或是蔬菜,你可随意,缺的少的都可以去后勤处找你十一师兄领。对了,你十一师兄叫王泠一,就住在你不远,以后打交道的机会还有很多,他是个面冷心热的人,以后你就了解了。”
    山顶上这一圈,除去春晓的院子,围绕着二十多间小院,大部分都空着,不知主人去哪了,少年的这间小院在最末尾。
    察觉到他打量的视线,春晓扯唇笑了笑,白玉般的面容,眼睫扑簌,轻声说:“修真界险恶,你的许多师兄在历练中,都陨落了。是以,徒儿虽道心坚固,日常历练中,还是需要好生保重自己。”
    他点了点头。
    春晓顿了顿,脸上浮现了一丝尴尬,“对了,还不止,徒儿叫什么名字?”
    他愣了愣。
    这十四岁的少年,已经长得比春晓还要高一点,正在低头用木剑替换掉身上的细铁剑,闻言睁大双眼。
    顺滑乌黑的黑色短发,在脸庞被风扬起,他道:“师尊,难道没有认出我吗?”
    春晓有些傻眼:“你是?”
    他沉默了,落寞地低下头。
    “师尊在我五岁那年,将我从魔族的屠刀下救了下来,带来一流宗门,不过九年,便忘了我吗?”
    “九年……九年,其实挺久的……”春晓尴尬极了。九年都够一个小朋友从小学到初中毕业了。
    “我的头发,是当初师尊在云舟上为我剪的。这也忘了?”
    春晓努力回想,自己似乎从未给哪个弟子剪过头发,想啊想啊,甚至给自己用了个提神法术,终于想到了九年前,云舟上那个要抱她大腿的软饭小男孩。
    “是你?”春晓惊讶,当年灰扑扑的,鞋子都没有穿的小乞丐,竟然还有这种造化?
    男主雷达被触动,她努力回想他的名字,想了半天想起来,“猥琐?!”
    魏宋:“……”
    他有些哭丧着脸,漂亮的眼眸,眼尾轻轻垂着,美丽又惹人怜,是标准的示弱姿态:“仙人,我叫魏宋。凡间魏国与宋国的魏宋,我是在魏宋之交被捡到的弃子……”
    春晓连忙认错,“我记得的,记得的。”
    她笑着摸了摸他的短发,觉得手感很好,又都摸了两下,说:“没想到,我们竟如此的有缘分。”
    魏宋少年点点头,眼尾翘起的凤眸亮晶晶的,“我也很喜欢,师尊。”
    春晓:我们说的是同一个话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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