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176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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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囚车缓缓向前,车窗映出我平淡的面容,看着徐徐向身后倒退的景物,我的心犹如微风吹过的湖面,微微泛起思绪。车轮滚滚带走的是我熟悉的一切,带不走的是我一年三个月看守所生涯的深深记忆,清晨的细雨又将我的思绪带到了七个月前,带到了我们一审判决之后的那段日子……
    一审判决之后,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抗诉。经过了一系列的调查庭审之后,省高级人民终审认定,原判决失当。屈明在本案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又是组织策划者,并且在整个案件中表现最为积极,所以终审判处屈明死刑!王平章的刑期也随之水涨船高,从无期变为死缓。而我的刑期却意外地维持原判决不变。
    后来中级人民法院的吴庭长找过我一次,委婉地表示,在我的刑期判决上他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让我不要再节外生枝,毕竟我的两名同案都判了重刑。那个时候的我对什么都没有兴趣,一天都不愿在看守所待下去,我只想早早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充斥着太多龌龊之所。所以对于他的话,我自是无有不从。吴庭长很满意,宽慰我说,小伙子还不错,很识大体。将来到了监狱在减刑上一定会对我多加照顾。我听了也没当真,只是置之一笑。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后来我居然真有了和他在打交道的机会,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屈明也算是命数已尽,我们的案子被那家的亲戚直接捅上了l县人民代表大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那个有些智障的女人也整天抱着她丈夫的骨灰盒到处告状。县市好几个领导都过问了此事。所以屈明只有走上了刑场,当时我很愤怒于法院的朝令夕改,但是后来我慢慢明白,这是在中国,政治影响永远要大于法律条款的作用。
    这一下我们谁也走不了了,因为我和王平章都要等到屈明死刑执行以后才能送往监狱服刑。其他已经判决结案的人该走的全部走了,就连陈怡也在某个我并不知道的清晨离开看守所去往了省城女监。虽然她再也没有见到我,没有给我留下只言片语。但是我坚信我一定会再找到她,我有种预感,她一定会和我的生命有所交集,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真实而强烈,令我深信不疑……
    整个三院的已决犯唯一没有走的除了我,就是李文华和一号那个外号叫和尚的。和尚是因为还在上诉。而李文华则是为闫凯、赵杰的案子留了下来,这一案的人员全部都在异地羁押审理。李文华的结局要等一切审理结束才能决定。
    龙飞也走了,赵杰闫凯的事情一毕,他就被调去了一院。他离开的时候,我们紧紧相拥,泪洒衣襟。龙飞此去,吉凶难测,我只有默默地祝福与他。
    日子波澜不惊地过着,从春到夏。李文华再也没有为难过我,老实了许多。但是我从他那时不时投来的阴冷的目光中得知,我们的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就像蝴蝶又一次偷偷告诉我的,李文华自己所说的一样,这一切,仅仅只是个开头……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中秋节,二〇〇〇年九月十六日。
    就在那天下午,我得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核准了屈明将于翌日枪决。
    我乍闻此讯,不禁愕然!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执法机关会这样残酷,竟然要让屈明最后的一个中秋之夜在恐惧和痛苦中度过,我真怕他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出现什么问题。所以我向所长提出了见他最后一面的请求。
    张所长还是比较信任我的,所以只是给我简单交代了两句,就带我到了临决羁押室,这间房子我曾经是它的第一名住客,自然是十分熟悉。
    那天晚上我和屈明整整待了一夜,屈明还算是平静,只是不停地唱歌,那伤心欲绝的歌声飘荡在看守所的夜空里,让闻者泫然欲泣……
    北风吹过落叶百草皆枯黄
    失去自由的人就像那草一样
    失去自由的人心情是多么惆怅
    年迈的父慈祥的母
    儿明天就要上刑场
    不管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
    全当爹和娘白养了儿一场
    今生已不能再改过
    待到来世述说衷肠
    还请爹妈多原谅,
    待儿到了阴曹地府度过那百日后
    定回家中看望你爹和娘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大雁那个大雁送我回家乡
    梦游家乡的山呦梦游家乡的水
    再见吧故乡再见吧爹和娘……
    这是屈明生命的绝唱,也是他留给我最后的记忆。他的面容已经逐渐模糊于我的记忆长河中,但是就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屈明的歌声却好像依然回荡在我耳边,诉说这他对命运的不甘和尘世的留恋……
    由于已经有个陪同牛娃的经历,所以那晚我并不是特别悲伤。很多话我已经忘了,但是有一件事到今天我依然无法释怀。屈明告诉我,他缴纳了罚金!
    我听了大吃一惊!
    很多吃过官司的人都知道,罚金作为附加刑罚的一种,和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并存于主刑之外。中国的法律就像是一根橡皮筋,它具有很大的伸缩性。所以很多时候罚金是否积极地缴纳,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你刑期的长短。用法院的话说,这叫认罪态度较好!
    我到现在都没有明白,认罪态度和人民币有关系吗?难道说没有钱的人,他的认罪态度就不好了?对于自己所犯罪行的忏悔只能用钱来衡量吗?
    当然这个以上规矩只对盗窃,经济等非暴力的罪行适用。而我们这种社会影响大、情节恶劣的暴力犯,交不交罚金区别不大。
    我们三个人都有附加刑罚金,只不过我和王平章都是三千元,屈明则是五千元。熟知个中缘由的我们,开始我没有一个人缴纳,谁要交了那不是傻子吗?
    所以我很惊讶,都判了死刑了还给他交什么钱呀?再说我也知道他并没有钱。
    屈明苦笑一声:“鸡巴插进油缸,还能油(由)你了?我哥交的,他那是被逼的!”
    我完全不相信:“你哥又没犯法,你都是成年人了,有完全的刑事民事责任,他们凭啥逼你哥呀?”
    “人家有人家的办法。”屈明恨恨地说道,然后给我讲述了这个以称之为奇闻的执法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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