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七十二章年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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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正强的母亲改嫁后,另外有了老公儿子,又没有把他接过去,其实已经放弃他这个儿子了。
    后来又发生了一系列事,他现在已经没有家了。
    冯智信会这样问,就是想知道他的安排。
    如果怕一个人过年寂寞,可以去周桃家,她家的房子大,人也热情,不差他几顿饭。
    也可以来自己家。
    家里就母子两人,其实也有些冷清。
    反正妈妈早已把许正强当成亲儿子,他愿意过来,也热闹一些。
    “这件事还早,等以后再说吧!”许正强眼神一黯,强笑着回答。
    尽管心里已做好了一个人过年的准备,可是真的要面对,心酸难免。
    让他去周桃家过年,心里知道他们不会介意自己去,可是自己去抹不下这个脸。
    相比较而言,宁愿去小智家。
    冯阿姨家虽然房子不大,那个唯一的客房,住得最多的就是自己。
    也不必在意多住几晚。
    “随你。”冯智信知道他的脾气,也没有逼他做决定。
    吃过午饭,周桃送两人出门。
    看到街上不断有人拿着东西走过,一脸喜气洋洋,周桃注意地看了一下,猜测是有单位发年货了。
    离春节还有半个月,没想到这么早发东西了。
    她只有赵志刚一个员工,不过规矩不能坏,于是考虑给他准备些什么东西带回去。
    在空间找了找,如果有合适的东西,就懒得去买了。
    又一想,过年礼物,除了赵志刚,还有其它人也得表示一样。
    比如干妈一家,虽然送了几件衣服,但是自己能有现在这样的生活,她功不可没。
    还有顾承允,他现在还帮自己搞装修,虽然这是付工资把他请来的,但是以他的身价,原本没必要接这样的生意。
    如果纯粹去黑市买点鸡鸭鱼肉,似乎表达不了自己的心意。
    周桃想了想,最后决定亲手弄些醺、腌、腊的美味,送给他们当礼物。
    为什么他们喜欢自己做的菜,除了舍得放调料之外,最大的原因,自然是北冥神鸟送给自己的一大包调料,味道太好了。
    抽时间去了一趟黑市,买了三十斤五花肉,切成六份,准备做成六块腊肉。
    又买了六只鸡,准备做成风鸡,一条二十斤的大草鱼,这是运气好才碰到,准备做出醺鱼。
    至于鱼干,她准备回家一趟,去大青山那边一趟,捉几十条回来。
    那边的鱼肉质特别鲜美,用来送人比较有诚意。
    接下来几天,她的空闲时间,几乎都用来搞这些。
    腊肉比较简单,把肉用调料腌几天后,挂出来晾些日子,就自然成了。
    怕放在阳台上太惊人,于是收进玉佩空间。
    那边没有太阳,但是风干效果却出乎意料地好,等肉变得紧实了,她切了差不多二两肉,上面磕了个鸡蛋蒸熟后尝了尝,感觉特别香和有嚼劲,赵志刚还因此多吃了一碗饭。
    风鸡的做法跟腊肉差不多,只是需要用烟一下表面,让它有柴火烟的香味。
    看到腊肉这么美味,她改变了主意,直接送到玉佩空间晾干就成了。
    醺鱼周桃前世经常看妈妈做,算是最熟悉的一道美味了,最麻烦的步骤,同样是前期的腌制。
    把鱼切成一指厚的大片,放进大盆里腌制入味,然后放进油锅里炸一下就成了。
    刚炸好的鱼又酥又香,下酒最好。
    等凉了后,会变硬许多,但是别有一番滋味。
    可以直接夹来吃,也可以当配料放进菜里,跟蛋饺和肉丸子一样,放进汤里或菜里,非常鲜美。
    花了几天时间,这些美味全部准备好了。
    周桃给了赵志刚一份,剩下的先送到干妈家。
    冯冬梅是了解这个干女儿的性格的,知道她送这些,花了不少时间和心思,非常感动。
    说起来还是自家欠桃子更多,没想到她为自己想得这么多,太惭愧了。
    周桃觉得这样很正常。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积累起来的,如果非要计算谁付出多,谁付出少,那身边肯定不可能剩下真心对你的人。
    从干妈家出来,又去祝良骥家。
    现在两人的关系已经非常亲近,虽然年纪差了一轮,却有种忘掉交的感觉。
    祝主任没在家,要过年了,他比平时更忙,很少在家吃饭。
    孟小文看到周桃送来的礼物,连连道谢。
    她也是识货的人,知道这东西应该是周桃亲手做的,回了两箱水果给她。
    周桃也没拒绝,带着两箱水果回到店里。
    正好过年时,没给赵志刚发水果,就给他好了。
    赵志刚一听,感觉有种撞大运的感觉,笑得脸都要僵了。
    自家老板实在太大方了,光这些年货,都抵得上别人一年的工资。
    周桃笑笑没有说什么。
    开玩笑,一年工资?
    如果想买的话,拿十年工资来吧!
    又给顾承允送了一份,一份给秋宇,吴江娟那边还是算了。
    不是她小气,主要是她这样的家人,不值得自己这样做。
    就算送再多的东西,也进不了江娟的口。
    万一把她们的胃口养大了,以后经常让这个儿媳上门要好吃的,那就有乐子看了!
    小满放寒假了,在家呆了一天,就迫不及待赶到县城来找姐姐。
    周桃自然也不会委屈他,除了每顿做好吃的招待他,还让他在店里挑喜欢的衣服带回去穿。
    先要了一件最小码的军大衣。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对它都有难以言述的情感,别的可以不要,军大衣却必须穿。
    周桃也不反对,让他穿上后试试尺寸。
    如果太大,还得改一改。
    “咦,小满,你现在有多高了?”见他穿上后并没有松松垮垮地撑不起来,周桃好奇地问。
    重生时不到一米六,不会长得这么快吧!
    “姐,我现在有一米六七了。”周小满站直身子,得意地回答。
    以前被班上的同学笑话矮小,现在身高已经超过班上大多数男孩子,这让他锻炼得更勤了。
    他现在的目标已经定得非常高,必须要超过一米七五。
    “不错不错。”周桃望了弟弟稚气未脱的脸,鼓励地笑了笑。“看来我不在家的时候,你没有放弃锻炼,男孩子就应该这样,决定做一件事之后,就得几十年坚持下来,直到老得动不了为止。”
    一个人想成功,决定因素很多。
    如果只能选一个,那肯定是坚持。
    在周桃看来,一个人天赋再好,如果三心二意,那最后也会一事无成。
    所以培养别的品格虽然重要,但是如果弟弟做事有毅力,有恒心,那未来就不用自己替他操心了。
    被姐姐夸奖,周小满红了脸,但是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过。
    既然不用改了,那就直接拿去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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