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7章 刺客榜
算了,看的出现在既然连她身边的人都劝不住她,显然龙小凤就是一位非常执拗的人,多说无益,那登仙令我根本一点都不在乎,回想当年被人怀疑有龙胆在身时,天底下好多邪师想要将我祭炼成丹药,所以,长生不老这四个字对凡人的诱惑难以想象的。但是,我最疑惑的一点,就是大师兄转世未经地府,哪怕去阴曹都查不出来,她龙小凤又是怎么知道的?
龙小凤说:“你也不用套我的话,只要你能保我性命到天亮,胡宗炎投胎所在的位置我必会告知于你。”
看她坚定的眼神,我长呼了口气:“好,我相信你,但今天恐怕今天会有一场恶战了,为了以防万一,我想借你佩剑一用。”
龙小凤沉思了片刻,看得出不舍,但仍然解开腰间的短剑。
她说:“此短剑名为龙鳞,乃曹丕命人所铸,曾在后代刺杀名人无数,是我龙家的家传之宝。”
握在手中,虽然仅仅一尺有余,可分量却很足,短剑身缭绕的煞气,我想除了真正的刺客以外,旁人带在身上也绝对只是一个祸害。准备充分之后再次去了正门守候,夜以深邃,不远处的黄河却突然开始变得激荡起来,哗哗的水声翻腾不止,似乎是在昭示着即将袭来的狂风暴雨。
龙鳞?但愿能够撑得住纯阳之气吧。
调动腹腔纯阳之气,感受体内磅礴的力量在不断的爆炸肆虐,单手持剑,虽然它不是纯阳神兵,但仍然可以爆发出灭杀敌人的实力,我大声喊道:“今天龙门客栈打样了,已经不接外客,若是想住店就去别的地方!”
洪亮的声音穿透夜空回荡在周遭树林之中,很快,在树林的最深处缓缓走出一人,他身上穿着兽皮,身材魁梧,披头散发,身旁还跟着一只青少年狮子版的藏獒,威风凛凛,呲着獠牙,双目凶狠的望着我,兽皮男子却低下头身子与獒犬交流,而且他竟然说的是‘狗语’,呜呜汪汪的交流,好似正在聊天似的。
“野人?”我有疑惑的自语。
这时候,龙门客栈管账的中年人不知何时走了过来,他与我并肩而立缓缓的说:“兽王阿森,排行第四。”
我被他说的有些云里雾里,反问道:“什么兽王?第四。”
“华夏刺客榜。”他说。
“什么什么榜?”我不解的问。
中年人说:“一个专门做杀手业务的刺客组织,杀手的成功率越高自然排名就靠前。”
我明白了,毕竟大街上花钱请路人帮忙杀人,人家肯定不能答应,这中间必须要有一个中间商才可以。账房先生介绍自己叫罗文,又说:“天下间的杀手皆以杀人为目标,只要能杀人,可行一切可行之事,怕你应对不周,小姐让我过来帮帮你。”
“那好,一起上。”我说。
“不是动手是动口,正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打架这些事儿还是交给你们年轻人。”他说。
“那你来干什么?”我不满道。
“当然是来提醒提醒你,兽王阿森不仅仅能与鸟兽沟通,他还能模拟出任何野兽的形态,当然了,不是那种仅仅学几声喊叫,而是他能发挥出熊的力量、豹的速度、猫的敏捷、老虎的凶猛,甚至可以施展鹰的翱翔,蛇的冷静,阿森若是想杀谁,他可潜伏在水下、积雪、山谷、任何绝境之地能像毒蛇般保持一个月不吃不喝。”
“我能手撕虎豹,那野兽又能如何。”我淡定说。
“那就当我没说。”罗文耸耸肩,主动退到一边。
他能无缘无故来提醒我么?嘴上轻视,可心里却不由打起了鼓,我回头问:“那个什么什么榜,玉面飞龙和白面虎他们排第几?”
“玉面飞龙第九,白面虎第十一。”
“龙小凤呢?”
“小姐因是龙家后人,可以继承老爷曾经第三的排名,可仅仅三年的时间小姐已经下滑到了第七了。”
一个模仿野兽的男子竟然排第四,可刚刚玉面飞龙可是孔子学生的后人,精通儒家法门,不仅仅懂得浩然之气,手里的灵蛇剑鬼神莫测,书生夺命剑更是威力强劲,但这样的人仅仅排第九。
“好吧,谢谢你的提醒。”我说。
阿森与藏獒好似聊嗨了,一人一犬汪汪的叫个没完没了,我看的很迷茫,这到底是打还是不打啊?站了足足有十几分钟,除了阿森以外,再也没来过其他的人。而且,当看到人狗斗嘴的模样心里很是无奈。
我说:“打不打?”
阿森把手举起示意:“你先别说话,我还没有与达姆商量好!”
“商量什么?”我问。
阿森忽然不再与狗对话,缓缓的站起身,接近两米的身材带来一种很强的压迫感,悄然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可是,对方却正色的说:“我想杀了你,可达姆不让。”
“什么?”看向大藏獒十分的疑惑,强大的阿森竟然听一只狗的?
罗文说:“阿森在七岁的时候被父母遗弃,意外得野生藏獒救下,在藏区茫茫草原中吃捕猎为生,后来被人贩子连同獒犬一起卖到国外的马戏团,它在与野兽生活了三年后杀光了马戏团所有人之后与达姆逃到深山,在大山里接触到人类聚集的山村,又与当地人生活接纳社会,阿森很聪明,他学什么都快,直到后来成为一名真正的杀手,但他所赚来的钱都是给达姆买灵丹妙药,所以,你看那藏獒其实已经22岁,但身体强壮的仍然还好似壮年。”
听的是直愣神,阿森虽然高大狰狞可却对獒犬言听计从,他们聊了好半晌,阿森无奈的对我摊开手说:“达姆说你是好人,让我不要杀你,可我必须要得到登仙令,今年达姆已经老了,我实在无法想象没有它的日子。”
“我答应了龙掌柜要保他到天亮。”我说。
坦白的讲,阿森是个好人,他的獒犬已经通灵,鼻子不仅仅能辨别方向追踪千里,更能辨别一个人的好坏善恶,该杀不该杀,现在看阿森既然能如此听话,那么他做杀手是绝对不会乱杀无辜的。
他用那纯洁的眼神盯着我说:“你当真只保登仙令到天亮?”
我点点头:“君子一言。”
“好吧,反正天也快亮了,有没有吃的?达姆还没有吃饭。”阿森说。
“肉来了!”龙门客栈里的小厮拎着一盆肉小跑着追出来,达姆付了钱之后便趴在地上与大狗一起吃了起来,一边吃还一边汪汪的交流,就像是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而那只叫达姆的獒犬此时目光始终盯着我不放,看得出它眼神里的谨慎,不过却没有任何恶意。
我现在有点摸不透龙小凤是什么打算了,时间拖的越久来到此地的人也会越多,到最后四面楚歌,哪怕想走也走不了,可是,她淡定的模样哪里有丝毫担心的样子,或许是有什么后手我并不知道。
吃饱了之后,达姆倚靠在藏獒的身旁,别看身材高大面目凶狠可他的眼神纯洁,就好似是未经过世事的小孩子一样,我很不理解,难道说阿森曾经得到过某位绝顶高手的真传么?若是单凭借模仿野兽而战斗的话,怎可能与高手相抗?而且,他并无内劲,全仰仗着外力去对敌,搁在华夏来说,是属于那种只会外加功夫的武夫而已。
但恰恰这样一位武夫居然能达到华夏联盟第四的实力,所以,我觉得应该有人在背后指点他,毕竟,这么大一只狗要在国外运回来的过程可是非常繁琐的,没多久,阿森打起了呼噜,对待周围环境能够如此放松警惕,我很难以想象他会是位很厉害的杀手。
山雨欲来风满楼,华夏刺客们已经到了三位,而且第四的兽王就在这儿打盹,其他的人必是在不远处,果然,当兽王刚刚睡着,林子深处突然如暴雨般飞出一片片锋利如刀的扑克牌,周遭树枝纷纷被斩下。
我在仓促间出手应对,一记玉带围腰打散了扑克牌,很让人震撼的是扑克牌并没有碎,而是改变了原有的轨迹,身后树木山石碎的到处都是,造成的效果堪比机关枪一样厉害。
罗文感慨道:“长生不老洞的诱惑竟然连小丑都被诱惑来了!”
“什么什么小丑?他干什么的?”我问。
罗文说:“杀手小丑,华夏刺客排行第二。”
“华夏刺客是一个组织?”我问。
他摇摇头:“不是,这是中介公司给出的排名。”
罗文还说,华夏刺客榜乃是晚清时期建立而成,当初为的是远赴海外刺杀列强,可中途船只走错了航线,意外到了大西洋一处岛国,华夏刺客回不去家,便因此而成,他们在海外组建了杀手组织,等发展到足够强大时,大批的刺客回国却不成想早已经到了解放年间,用不上打仗,刺客们有的留下,有的回到刺客岛,龙家祖上便是留在华夏的刺客。
但在这近百年的时间里,华夏刺客在国际场中杀手中大放异彩,因此也被中介公司收录华人籍的杀手建立出一个排名,除了是为了能够增加噱头以外,主要目的是想通过此法获得更多的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