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风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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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重月忍无可忍,当即争论道:“你当时拿给我买香火了!”
    阮重笙:“……啊?”
    好像是哦。
    之前有感于两个女孩子挤人的彪悍劲,阮重笙就将荷包丢给厉重月买香火去了,免一次受难,回头出来也一时没想起来。
    “你把荷包弄丢了?”
    厉重月皱着鼻子,哼哼唧唧:“还不是这不长眼睛的偷到姑奶奶身上来了!”
    吴千秋一抬下巴,扛着的刀慢慢移动到脐下三寸处,阮重笙与那位仁兄一起抖了一抖,而做这事的还很坦然,黑夜里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没有运灵。”
    言简意赅。
    可这不是运不运灵的问题了。就算用灵力,那也顶多是个修士显神通,说不上多稀罕,可姑奶奶这弱女子抗关公刀的彪悍之风怕不是能给金陵百姓留十年饭后余谈。
    当然可能还会给地上这位仁兄留一辈子心理阴影。
    “……人没事就好。”阮重笙把手搭在扈阳上,他总有随身带武器的习惯,逛夜市也不例外。环视一周,幸好围观人不少,却没那些官家公子哥,有几个也是员外乡绅家的女公子,不至于牵扯太大。
    遂若无其事地把手背在身后,松了口气。
    阮重笙自小生长在金陵城里,知道金陵城最大的忌讳就是牵扯官府和上头的人,其余的不是真闹太大,也挺好揭过去。
    厉重月把荷包从地上汉子的手中夺过来,顺便看似“轻轻”地踩了一脚,在哀嚎声里把荷包一扔,脆生生道:“三哥,物归原主啦。”
    ……总觉得没这么简单呢。
    阮重笙重新把荷包系在腰间,在夜色里上前一步,从路边捡起厉重月匆忙下脱手的花灯,蹲在大汉身侧一照。
    有点眼熟。
    阮重笙记人功夫也不算差,思索片刻,“是你?”
    福安楼下那个调戏厉重月的汉子之一!
    厉重月是什么人?蓬莱千疼万宠大的小师妹,老掌门独女,代掌门的义妹,蓬莱仙门结结实实的大小姐。
    这么个环境长大,也养出来厉重月有仇必报的性格,这一路有事在身,还有晋重华压着,她本也没想专程再去找那三人麻烦,奈何良辰美景重遇“故人”,偷上了调戏过的姑娘,就怪不得她了。
    阮重笙默叹:现世报啊兄弟,你也不冤。
    “三姐,你……先把稚从他那里移开。把刀收回去。”
    此处挨着“隔烟水”,周围自是一岸烟水茫茫绕岸垂柳,阮重笙真怕这位祖上是屠夫,素爱虎皮垫榻的号称“吴家最的后风骨”的三姑娘干出什么“倒拔垂杨柳”猛绩。
    那就不是十年资谈了,百年传说啊得。
    吴千秋眨眨眼,爽快照做,刀风一过,一半刀身已经入了储物袋。
    周围人群惊呼些什么阮重笙也懒得计较了,问厉重月:“出气了?”
    小师妹吐吐舌头,“嗯。”
    “嗯,那就走吧。”再搁这待久会儿,惊动了街尾官府可就麻烦了,还得误他事。
    嘴上说出气了的厉重月挠挠头,临走时又觉得气不过,折枝杨柳狠狠插进汉子掌心,力道中等,不轻不重,手留不留得住皆随缘分。
    “别再让姑奶奶遇见你,见一次打一次,滚!”
    阮重笙瞥一眼,没说话。对恶习不改之人,无权生杀予夺,但给个教训也无可厚非。
    隔烟水在身后燃尽。
    阮重笙哄厉重月回去,小姑娘本不乐意,晋重华一个眼神过去就老老实实没了影。
    “她一直有些任性,仍算心性纯良。”她走后,晋重华道。
    阮重笙当然也挺喜欢这个小师妹,摆摆手,笑眯眯问道:“师兄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体会一下真正的人间风月?”
    这笑容,若要寻个比喻,一定是墙角那偷腥的猫儿。
    吴千秋目瞪口呆:“阿笙……”
    可惜她原本还有些长姊之范,那大刀压胯后就只剩了悍猛之风,阮重笙眨眼,“三姐不如一起?”算是证实了她大胆的猜想。
    脚步停滞。
    低头时,往来车马络绎不绝,抬眼时,偌大两个“青楼”映入眼帘。
    没了纯情小姑娘,就可以去些不那么纯情的地方了。
    “笙哥儿来了!”
    “笙笙笙笙,快过来!”
    “快去请妈妈!”
    香风阵阵,美人殷切。
    晋重华很淡定地往里走。红袖招摇,香风阵阵,吴千秋咬咬牙,一把搂过阮重笙,把他头按在胸脯边上,夹着就往前大步迈,“走就走,引阳——反正这位上君都去了,我怕什么!吴家又不讲究三贞九烈!”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一路行过热闹,骚人词客杂沓其中,投赠楹联,障壁为满。
    阮重笙十五六岁初入此地,已经在此厮混了三年有余,跟楼里姑娘甚是相熟,于是也没叫龟奴引路,而是由鸨母亲侄女带着上二楼。
    “笙哥儿好久不来了,好些姐姐都想得消瘦了。旁边这位公子是什么人?模样好生俊俏!我看那说是城里最俊的城北罗公子都不及风采呢!哎呀,是笙哥儿什么人呀?”
    阮重笙笑着斜去一眼,楼下隐约歌声婉转:“寻遍人间不得见哟,白衣梅边吹旧笛……”
    他疑惑道:“是文林姐姐?”
    小姑娘摇头,“文林姐姐月前赎身啦。现在是翠微姐姐换上来的。”难怪婉转悠扬,不似昔日凄清幽怆。
    然而不等阮重笙叹几句,小姑娘又换过话头:“老规矩,两坛糊涂仙,三碟鸳鸯糕,小菜看着上,就是得有八宝鸭!已经吩咐下去啦。”
    阮重笙哭笑不得:“你啊,不该叫小芳菲,干脆直接改名成‘小鹦鹉’得了。”
    小芳菲是鸨母娘家的亲侄女,嘴巴快,一天到晚叽叽喳喳个没完,楼上楼下到处窜,楼里姑娘都调笑她为“小鹦鹉”。
    听到这话,小芳菲更是乐呵,引着一行三人一路上了二楼雅间。
    丝竹管弦,欢声笑语。
    屋里两张黑木桌子,下置八圆凳,凳角微翘细刻了八仙过海,晋重华挑了一处坐下。
    小芳菲还想伸长脖子去打探,阮重笙笑眯眯挡在她面前,顺手拦住晋重华斟酒的动作。
    “这位公子可不好惹,收了你那小心思。”
    小芳菲吐吐舌头,“就是觉得公子生得实在太好,多看几眼也不行呀。”
    阮重笙含笑:“不行。”
    “哦。”小芳菲虽然年纪轻轻就在青楼里住着,但鸨母护着姑娘宠着,过的也是跟厉重月一样受惯娇宠的日子,根本不怕阮重笙,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就移到了隐晦打量四周的吴千秋身上。
    她嬉皮笑脸凑上去,“这位姐姐第一次来?嘿嘿,今天运气真好,来了这么多神仙似的人物。好姐姐好哪口?我们青楼后头有曲径直通‘南馆’,那里面有好多细皮嫩肉的小郎呢,可不单单给好男风的官人准备,小姐们也行。姑娘喜欢哪类?有弱柳扶风我见犹怜的,有英武不凡的,还有那裹‘四’寸金莲的……”
    说着,头往目瞪口呆的吴千秋耳边又凑了半寸,自以为低声道:“姐姐若都瞧不上眼,角先生都全乎着呢。还有楼里姐妹作磨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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