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遥远的喀秋莎
照片上,一个靓丽的姑娘怀里抱着娃娃,可能是因为刚完生孩子,身体有些发福,但眼睛特别大,很漂亮,歪着头靠在一身军装的吴雄肩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晕,你媳妇真漂亮,配你白瞎了!”
“滚!”
吴雄抢回照片,笑骂道:“当然漂亮,还用你说?两眼睛直勾勾的盯啥?”
大家都笑了,我问道:“男孩女孩?”
“儿子!哈哈哈。”
我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别弄出一副重男轻女的样子,都什么年代了?儿子、女儿都一样。”
可能我不太一样,我就特别喜欢女儿,当初还和陆若琪达成过共识,不过一想到这就有点心塞。
吴雄摇摇头说道:“倒不是我重男轻女,儿子的话,长大了我舍得扔到部队,女儿的话,就舍不得了。”
“也是。”
通常来讲,除非是继承家业,一般都不会让下一代从事父辈的行业,就好比我爸妈,他们都是老师,但却不让我当老师,从事研究更有前途。
只能说每个行业都是艰辛的,父母吃过的苦,肯定不希望子女也来吃,人之常情。
不过,似乎只有军人例外。
这顿饭吃的很热闹,尽管火锅很简单,甚至后来肉不够吃,就往里面下手擀面,但好在大家都吃饱了,气氛愉悦。
晚饭结束后,我们就都回到了宿舍休息,围着火炉吃着水果、聊着天,感受久违的安逸。
这哨所距离格东市区不到二十公里,所以也有供电,设施条件算是比较齐全的。
邓文强擦着狙击步枪,低声问道:“队长,我们接下来准备怎么搞?”
我想了想说道:“走私队无故消失,这事亚伯是肯定会调查的,距离边境线越近,他的眼线就越多。所以,为了避免暴露我们的身份,暂时还是不要出去,看武警和咱们上级的调查进展再做决定。”
队员们点点头,段弘毅说道:“现在可以确定的是,血蜘蛛搞了个通讯工程,利用实时通讯综合所有情报,然后就可以在我们的防区随意穿越,不管上级调查的进展如何,我们下一步的调查目标,肯定是通讯基地。”
“没错。”
我赞同道:“但我们很难调查,我怀疑这个通讯基地根本不在境内。”
“那怎么办?”
孙小武替我回答道:“还能怎么办?找证据呗,如果掌握了血蜘蛛走私的证据和通讯基地的位置,以及他们的意图,就可以联系邻国进行联合打击行动。”
王子栋叹声说道:“太难了,血蜘蛛从年初活跃到现在,我们连一个活口都没有抓到,得到的全是尸体,怎么找证据?”
“如果简单的话,还要我们过来干什么?”
我笃定道:“所以,我们现在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机会。还有就是,我们不妨把突破口放在亚伯身上,通过他们的合作方式,我们就可以知晓血蜘蛛的意图。”
“嗯,有道理,毕竟亚伯的人好对付一些。”
我苦笑道:“其实也不好对付,好对付的是那些外围手下,就像我们之前灭掉的那个走私队副队长,所知甚少。”
“唉……任重道远。”
队员们都有些沮丧,也发现这次协防没有那么简单。
孙小武毫不担忧的说道:“不至于那么沮丧,机会往往会自己送上门的。”
“但愿吧。”
“行了,都睡觉吧,想那么多干嘛。”
这些事应该是我操心的,这种压力他们没有必要揽在身上,毕竟他们经验不足,能够适应这样的生活就行了。
入夜后,营区的瞭望台也关掉了灯光,但我知道,那里肯定还是有人值班的,并且下面还会有个岗哨。
晚上吃火锅调的蘸料有点咸,导致我喝了很多水,睡到半夜的时候,被尿憋醒了。
我也没拿手电,找了个地方就解决,准备回宿舍的时候,看到门口的岗哨将步枪背着,手里不知道在摆弄什么东西,还念念有词。
我悄声走过去,到他跟前低喝一声:“干嘛呢!”
哨兵吓了一跳,连忙把手里的东西塞进口袋里,敬礼说道:“队长!”
虽然我不是他的直属领导,但军衔在这摆着呢,怎么说也是个干部。
我这才发现哨兵是个上等兵(义务兵第二年),长相很清秀,耳朵冻的有些红肿,一脸忐忑的看着我。
“姓名!”
“高俊伟。”
我冷声说道:“刚才干什么呢?”
“没……没干什么……”
“我都看见了,你还说没干什么。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虽然我不是你的直属领导,但你不说,我就找你们班长去。”
高俊伟急了:“别,陈队!我真的没干什么……你要是告诉熊人班长,他肯定踢我……”
我没好气的说道:“瞧你这熊样,以后怎么当班长?”
高俊伟小声嘀咕道:“在过两月我就退伍了……”
义务兵两年,如果第二年没转士官留在部队,那就可以回家了。
“哦,原来如此。是不是觉得马上退伍了,就可以放松警惕了是不是?亏你还是214的兵,站好最后一班岗不知道吗?”
“是!我知道错了!”
“错了就完了?什么东西?拿出来!”
驻防部队,哨兵是非常重要的,这可是部队的第一道防线,如果这个防线出问题,那后果可是很严重的,这里那么关键,我决定替吴雄管教一下。
高俊伟无奈,只能把东西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可以被称为古董的mp4,背面还贴着一张照片。
我嗤笑道:“mp4?这是我初中玩的东西,你丫够古典的。”
“部队不让用手机……”
我把耳机戴上,按了一下播放键,里面传来一个姑娘的声音:
“俊伟,我想你了。你在干嘛呢?有没有想我呢?如果你听这段录音,那就证明你想我了,嘻嘻……”
听的直起鸡皮疙瘩,我连忙把耳机摘下来。
看了看后面的照片,我问道:“女朋友?”
“是!”
“有点意思。”
高俊伟低声说道:“我们俩高一就好上了,现在已经五年了。”
我白了他一眼:“那你当什么兵?陪她上大学多好?”
“她也没上大学,直接工作了。她特别喜欢军人,我一毕业就来当兵了。前段时间和她通电话的商量好了,等我退伍就见双反父母,用退伍费付房子的首付……”
又是一个傻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一听说谁为了女朋友当兵,我总能联想到自己。这一瞬间,我忽然有点羡慕他,马上就要离开部队和女朋友有个结果。
“舍得离开部队吗?”
“不舍得。”
“说实话。”
高俊伟抬头看我一眼,低声说道:“其实我就舍不得战友,当兵两年,辗转在各个哨所,在这里已经一年多了,日子过的挺苦闷的……”
“那后悔吗?”
“不后悔!”
这次他回答的格外坚定,我不需要确认,就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我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坐下,说道:“我能理解你,现在一定是掰着手指头过日子吧?等退伍回去了,好好对人家,毕竟等了你两年,不是所有姑娘都能做到的。”
听过太多现役军人和女朋友分手的事,所以现在听到相反的事例,让我觉得特别感动。
高俊伟点点头,叹声说道:“我特别羡慕熊人班长,他的妻子能够理解他的责任和使命。很多人说我们当兵的傻子坏掉了,其实也是正常的,谁能理解我们的坚持呢?”
“祖国会理解,你们为祖国做出的贡献,祖国也会铭记。”
“或许吧……”
我搭着他的肩膀,笑道:“你小子怎么这么消极呢?”
高俊伟笑了笑说道:“她的录音和照片就是唯一的念想,无聊、苦闷到时候就拿出来……”
“嗯,能理解,不过站岗的时候不能分神,大家的命都掌握在你手里,万一敌人摸过来怎么办?”
“是!”
“这东西我没收了,明天早上找我拿,放心,不告诉你们班长。”
“是。”
我抓抓他的头发,说道:“别郁闷,唱首歌,符合你的心境的,我想想……就《喀秋莎》吧。”
高俊伟呼了一口气,轻声哼唱着……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我也跟着哼唱着:“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
一个普普通通的边防战士,也有属于他的人生。他在祖国最边陲的地方,守护了几百个日夜。而他的“喀秋莎”也在遥远的地方,默默守护他们的爱情。
或许,他的功勋像星星一样渺小,不会有人重视,更不会有人记得,却指引了太多人回家的路,谁也无法磨灭这束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