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花灯(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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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朝盘算着花灯节的时间,窝在东宫的书房里,对着那几个丑丑的雪人写大字。
    秋鱼姑娘喜欢有文化的人,若是送一些金钱俗物反而会惹她不悦,程朝决定像往年一样,为她抄一篇文章,再添上几个小礼物。
    可惜他现在回不了王府,于是从顾锦时桌上找了个墨玉镇纸,正大光明收入怀里。
    送给女孩子的礼物,当然要用心对待,程朝对着古人写的《洛神赋》,认真打草稿做排版,写了一半,就觉得手酸。
    折剑恰好在这个时候进来,将牛皮纸包裹的叫花鸡放到程朝面前。
    程朝失笑:“我刚用完早点,吃不下这么油腻的东西。”
    折剑抿了抿唇,看程朝的字,夸了一句:“好看。”
    他练过一段时间瘦金体,柳体也练过,两种风格截然不同的字体结合起来,风骨自携,丰润隽逸。京城里旁的纨绔子弟的字大都丑如狗爬,许多人乍一见程朝的字,都不敢相信这是程朝亲自写出来的。
    程朝最喜欢听别人夸自己了,拆开牛皮纸包装,用手掰下鸡腿,递给折剑。
    折剑接过,咬了一口,“楚将军托我稍口信给你,说外面时局有变,让你不要离开太子身边。”
    “知道了知道了。”程朝只当是程时发了大火,苦着脸应了。不过程时好哄,花灯节他随便去个小摊子买礼物送给程时,程时就能原谅他,过年时又能收获一份沉甸甸的压岁钱呢。
    折剑的目光又凑到程朝的纸上:“你写的是什么?”
    程朝好奇地问:“你不认字?”
    “虽不认得,但是能看出,很好看。”折剑摇摇头,无意识地伸出鲜红的舌尖,舔了舔沾满油脂的嘴唇。
    程朝心念一动,拿了纸笔教他写字,折剑似乎很感兴趣,一笔一划听程朝指挥。
    遇到折剑不会写的笔画,程朝就用手裹着他的手,纠正他的握笔姿势。
    教人写字比自己写字轻松多了,前者只需要动动嘴皮子。而且折剑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般全然不会,只是不认识一些生僻字,起初有些生涩,到最后就慢慢熟练,字也有个人样了。
    程朝让他练的是洛神赋,自己支着下巴指挥他,虽耗时久了些,但排版还挺好看的,他将这份收起来,打算照着抄一遍。
    一见目的达成,程朝就不耐烦地道:“好了,你回去自己练吧。”
    折剑连忙点点头,走出书房,半路想起自己没关门,又折返回来。
    程朝问:“你干什么?”
    “谢谢你。”折剑站在门外,踩着雪,露出一个笑容来。
    程朝第一次认真打量他的脸,发现他竟然意外地长得很好看,笑的时候露出一颗小虎牙,两颊上的梨涡浅浅,还是个年纪很轻的清秀美少年,乍一看长得和顾锦时有几分相似。
    “我现在并不是特别不喜欢你了。”折剑补充。
    程朝虎着脸:“可是我特别不喜欢你。”
    “没关系。”折剑笑道,“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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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磨磨蹭蹭抄完一篇《洛神赋》,睁眼闭眼间,花灯节就到了,程朝本想客气一下,问顾锦时要不要同去,谁知顾锦时竟然一口就应下,弄得程朝想反悔都不好意思了。
    顾锦时似乎很开心,趁着夜色,与程朝一并换上便服,混入了市井里。
    平日里极少见的花灯,悬在各个小摊上,河水上也飘着的五彩河灯,绚丽耀眼的光绽放在眼前,如繁花织满了天幕。顾锦时不喜欢热闹,站在喧闹的人群外。
    程朝见状,故意拉着他进了人群,却不知为何,顾锦时眼底的笑意更浓了。
    小摊上琳琅满目,程朝从顾锦时怀里摸出钱,随手买了几样哄女孩儿开心的小物件,然后一起塞进顾锦时怀里。
    边上挂着一盏琉璃莲花灯,一下子吸引了程朝的目光——并不是他自己喜欢,这盏灯是秋鱼喜欢的款式。
    顾锦时注意到他的目光,问那个摊主:“这盏灯怎么卖?”
    摊主笑道:“这盏灯是不卖的,不过如果小郎君答对我的灯谜,我就将这盏灯免费送给小郎君。”
    顾锦时有些错愕,大概在他的前半生里,早已习惯了以物易物,他一指挑开灯上面粘的纸条,念了出来:“回顾暮春。”
    程朝苦思冥想,很对得起自己不学无术的纨绔身份,半天也没想出一个答案,顾锦时静静看着他,眼底含笑。
    摊主在一旁提示:“谜底是花。”
    程朝恍然大悟:“月季?”
    “恭喜小郎君。”摊主取下花灯,递给程朝。
    “多谢。”
    程朝提着花灯,用手去戳上面雕着的花纹,花灯里柔和的光将他的手指照得莹润白皙:“你早就猜到谜底了对不对?”
    顾锦时摇头:“自然没有,我不及表哥半分聪慧。”
    程朝被他哄得喜笑颜开,一时那花灯里所有璀璨的光 ,尽都磨碎了洒进他眼底。可能是在宫外的缘故,他放松了一点,指着远处一个卖糖葫芦的老翁:“我想吃糖葫芦。”
    他原本以为顾锦时会让神出鬼没的折剑去买,顾锦时却轻轻一点头:“好。”
    然后眉头微皱,亲自没入了人群中。
    确定顾锦时走了后,程朝头一转,提着花灯去了迎春苑。
    迎春苑今天没有举办活动,程朝是熟客,即使身上只有从顾锦时那摸来的三两白银,也被老鸨笑着迎进去,“秋鱼姑娘今天一整天都没接客,就等着您来呢。”
    秋鱼是清倌,即使不做皮肉生意,也需为客人弹琴唱曲儿。程朝动过帮秋鱼赎身的主意,可惜秋鱼身价昂贵,程朝动用这么大一笔钱,肯定会被程时发现。
    程朝笑着应和,并没把她的话当真,毕竟到最后,秋鱼兜兜转转仍会与顾锦时在一起,自己只是他们俩路上一颗绊脚石罢了。
    许是他太久没来,秋鱼看他的眼神中多了一分幽怨:“二公子。”
    程朝将怀中装裱好的《洛神赋》,墨玉镇纸,以及方才取得的花灯一字排开放到桌子上,笑眯眯地看秋鱼:“我方才路过甜水巷,那里在放孔明灯,我仔细一瞧,满天孔明灯,还不如姑娘一个笑容迷人。”
    秋鱼低下头:“二公子也是快要成亲的人了,以后还是少来这里吧。”
    程朝知道自己迟早会离开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的律法对女子要求严苛,寡妇改嫁会遭受鄙视,所以他也不愿去祸害哪个姑娘:“先不说这扫兴事,你看这花灯,喜不喜欢?”
    果不其然,秋鱼爱不释手地抱在怀里,明亮的眼睛笑成月牙形:“好看。”
    两人靠在一起言笑晏晏,有美人作伴,程朝觉得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一截红烛就燃了大半。
    秋鱼欲要起身去换蜡烛,程朝连忙握住她的柔荑,温声道:“怎么能让你来?坐下。”
    “二公子,我……”秋鱼含着笑,话说到一半,突然停顿下来。
    程朝顺着她呆愣的目光看向门口,门半开着,门槛外站了一个人,也不知站了多久,静静地看秋鱼放在膝头的花灯。
    “顾……锦时?”程朝仿佛才想起来,世上有这么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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