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穿到古代当捕快 番外完结_第3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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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铮听得眼睛都立起来了,他是真没想到开阳城里竟然还发生过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尤其是,这件事发生了,但是那景怡不但没死,还安安生生的回了家。从他在家里看艳书的情况看,别看他年纪小,却依然是死性不改。
    “这事,那家人自然是告上了开阳府。老夫知道后,也并未给小儿遮掩。”看冯铮这样,景大人面红如烧,低着头不敢抬起来,“如今圣天子在朝,自然没人能遮掩如此惨事,该得到报应的人都得了,只是……只是怡儿年岁小……当初没参与,就是在边上看着……所以,老夫得以用银赎罪,也将他困在家中,让他修身养性。”
    冯铮眼神未变,只是看向别处。他是不太相信这个所谓的没参与的。他是男人,是经过少年人那个年代的,男孩儿有早的十岁左右就已经有感了,十二岁,已经有那个能力了。
    景大人怕还是做了手脚了,这事也算是一条线索。冯铮也是明白为什么之前景大人希望他不要外传了,这事……其他协议有没有且不说,景大人一定是拜托府尹不要外传,也成功堵住了那醪糟一家人的嘴了,否则景怡即便是能逃脱罪责,以后也别想科举了。
    “大人的意思,小公子的好友,如今都在牢里,或者是也被困在家中了。”
    “是,还有个富商家的儿子,被送回老家去了。不过具体他们是谁,老夫就不知道了。是真的不知道!老夫知道这事的时候,只想把那些纨绔全都砍了!丝毫也没有知道他们是谁的想法。”
    冯铮点点头,表示理解,景大人是觉得那些都是带坏他儿子的坏人,根本没心思去认。
    “您就只知道这件事?小公子之前经常出去吗?还有当初有没有跟着小公子的家奴?”
    “有个小厮,如今也在牢里。”景大人复又咬牙切齿起来,“怡儿从小就活泼,这院子太小,一个不注意他就跑出去了。拙荆怜惜孩子,就常常带着他出去逛逛。后来他八九岁的时候,只要做完了功课,老夫也就让下人带着他出去。谁知道……老夫眼瞎,选了一个如此刁奴!”
    景怡长歪了,他们夫妻二人矫枉过正的原因更多,可是人都有一种甩锅的心理,尤其是爹妈“我这么爱他我怎么会错”,嘴上说知道错了,行动上也会不自觉的甩锅。
    景大人现在就是,那小厮就是被甩的其中之一。不过这人跟着景怡,跟到祸害人去,那得到一声“刁奴”的评价,也是不错。
    冯铮又问了一些,结果这位景大人多是一问三不知。冯铮觉得他这反应,应该是真的,因为越问,景大人越表现出对于自己诸般无知的羞愧。再问,这年岁不小的老大人,怕是得钻到地里去了。
    冯铮向景大人索要了被他藏起来的铺盖,他在景怡枕头底下发现的籍。景大人都点头应了,他最丢脸的事情都说了,没必要其他的不说。
    其实他想问问景大人家里的其他人的,但是……出来一看,外边已经忙成了一团。老太太跟夫人都昏过去了,找了大夫来看,说是伤心过度了。
    冯铮越发感觉夫人该是知道什么,但看这情景,他也实在是没法问了。
    仵作验尸也差不多了,带上景大人给出来的东西,冯铮让人去开阳府通知一声卢斯,他先带着人回无常司了。
    路上,冯铮问明了仵作验尸的结果。
    仵作表示:“将军,那小公子,该是先被弄得昏厥过去,之后再摆在地上,从背后被刺了一刀。”
    “哦?何以见得?”
    “刺死小公子的兵刃,乃是短刀,并非匕首,将军也是行家里手,若要用短刀刺人,该如何刺?”仵作又比划了一下武器的外形和长短,“短刀不长,不到一尺,刀身略窄,刃口磨得锋利。”
    “短刀……”刀这种兵刃,别管长短,都是用来劈砍的,用来刺并不顺手,“正后心?”
    “是。”
    冯铮虽然没仔细眼看尸体,但也看了那孩子的身高,家里精养着的,十二岁的孩子却已经不算矮了,要是站起来,脑袋也就比冯铮的肩膀低一线。冯铮算计着他后心的位置:“这可不好刺……那从下朝上刺,很容易刺在骨头上划开。不如反握短刀,从上朝下刺更顺手。”
    “将军说得正是,但无论从下朝上,还是从上朝下,用刀与用剑不同,总得有一个角度。可小公子身上的伤口,是笔直着进去的。凶犯用的力气颇大,短刀还卡在了骨头里,他们开阳府的把刀拔出来破坏了伤口,还崩了刀刃。”最后那句,仵作说得颇为瞧不上眼。
    “会不是二人搏斗中,小公子倒在地上,让人刺伤?”
    “小公子身上除了尸斑之外,并无其它淤血。”
    “他可能是失去意识后被杀,但是身上没有伤痕?能查出他生前是否被下过迷药吗?”
    “时间太久了,且他那房间人来人往……属下无能。”
    “不是你的事情,本来咱们就是半途接手,许多线索都被破坏了。”冯铮又问另外一个总旗,“你们在院子中可查探到了线索?”
    那总旗道:“属下在院子中并没发现有人在院墙上活动的痕迹。景大人家的院墙较高,还铺着红瓦,虽然瓦片有些陈旧,但是齐整规则。若是有勾爪抓过瓦片,必然会留下划痕。即便借力也不可能直接从外头跳进来,必然要爬按墙头,可也没有瓦片破碎。人要么不是从外头进来的,要么就是没走院墙。”
    冯铮点头,绕来绕去,还是绕回来卢斯最开始的想法了——内贼。
    “你们在院中查探的时候,可有在那些仆人身上发现什么不对?”
    “丫鬟和婆子都在正房里陪着,马夫和杂役都缩在房他们的房中,连头也不探。兄弟们打着求水喝的幌子与他们探听,那些人只会嗯嗯啊啊,放屁都闻不出味来。”总旗有点愤愤然,他是新官上任,恰好轮值到有案子,跟着出来这趟,正想办出点成绩来,却碰上了一群闷葫芦,“不过,属下看他两边的邻居都有些古怪。”
    “哦?别卖关子,有什么事情就说。”
    “是!他们南边那家……下午这顿吃的捞面,还炸了肉丸子,兄弟们小心去探了探,那家却一口否认吃的捞面,还把去探听的兄弟赶了出来。北边那家更有意思,直接一家子出去吃馆子了。”
    看来这小公子的名声,比景老爷知道的还要臭啊。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左邻右舍都当成了瘟神“款待”,知道死了人不以为忧反以为喜……
    “你再派人,悄悄的,但是亮明身份,就说我么是去查这个案子的,看他们那边的邻居到底是什么反应。”
    “是!”
    冯铮回到了无常司,又等了快有一个时辰,卢斯还没回来,他干脆让人去酒楼叫了饭,饭来了,卢斯也恰好回来了——他带回来的消息,也不比冯铮少,都是从景大人的同僚那里打听出来的。
    这位景大人也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典型代表了。
    他家里朝上几代都是农人,还是爷爷奶奶有远见,见他聪慧,掏出了两代人的积蓄供他读书。其实原本也只想他日后能做个私塾先生,便是祖坟烧高香了。谁知道景大人不过二十四岁就已经进士及第,他虽然不是连中三元的那般千古才子,可每次的成绩也都是中上。
    景大人现在的妻子是他当年的糟糠妻——他十八岁中了秀才的那年娶妻,在当地算是迟的了,娶的也是老秀才的女儿,当时谁都以为景大人的这辈子也就到了顶了,谁知道后头举人和进士是接着来的?那时候谁都以为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可是到了进士及第的时候,这就有点不够看了。
    原本景大人夫妻和睦,也没想着再娶妾,没想到他当年返乡之后接了圣旨,前往一县作为知县,他妻子当时还没有生育,慢了一步前去与景大人聚首,身边就带着现在这个妾了。这是景大人的爹娘做主,给他抬进门来的贵妾,乃是他家乡有名的大商人的独女。
    一直到如今,景大人也算是一家和美,仕途顺利。
    两人互相交流完了情报,都是一脸苦思。
    “师兄……你跟景大人都觉得那书是景怡在床上偷看,听见动静藏起来的?”
    “嗯,我看了那本书,确实像,怎么?”
    “师兄,你觉得一个人,怎么大半夜在被窝里偷看书?”
    “自然是……”冯铮愣了一下,“唉?”
    这又不是现代,拿着手机别说看艳书,看GV也没问题啊。这个丝毫光污染都没有的年代,天一黑,还在房里,那就是真的伸手不见五指。要看书,只能点灯熬蜡,景怡作为家里极其溺爱看中的小公子,他要是点灯了,仆人能没发现?
    况且,在床上点灯……真不怕烧死啊。
    “这是有人故意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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