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51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秦王?”
    老金又摇头:“不对。”
    众人露出疑惑之色,片刻,有人道:“总不会是梁王?”
    老金叹了口气,道:“诸位,可听说过桓皙桓公子?”
    众人皆诧异。
    我亦是一愣。
    小莺却兴奋起来,跑出去,扒在人群边上仔细听。
    “桓公子谁人不知,天子的亲外甥,雒阳首屈一指的名士。”台下的人道。
    “老金,为何是桓公子?”另有人又问。
    老金捋了捋胡子,道:“诸位可知,天子卧病之时,是谁护卫在天子身旁?正是桓公子。”
    此事确实没有多少人知道,听众们皆又露出讶色。
    老金道:“诸位但看,这三年来,圣上最倚重的人是谁?并非豫章王也并非秦王,正是桓公子。他自幼名扬天下,自是不在话下,三年前,桓公子未及弱冠之龄入仕,频频立功加官,一年之内,由议郎升为散骑常侍,已是前无古人。前年七月,北地马兰羌反,桓公子为车骑将军,在冯翊将叛党击溃,俘获首领及以下万余人;去年五月,匈奴郝孜反,圣上又以桓常侍为征北大将军,率八万兵马将郝孜部一路逐出,在大漠中斩获郝孜首级。如今,桓公子已经官拜侍中,封北海郡公,食邑万户。”
    众人皆咋舌。
    一人道:“我上回听说他的时候,他还是散骑常侍,如今竟是位极人臣。”
    旁人亦啧啧赞叹,又一人道:“我记得这位桓公子今年也不过二十出头?这般年轻,古往今来只怕亦屈指可数。”
    我听着,亦有些怔忡。
    其实雒阳那边的消息,我一直留心打听着,老金说的这些事,我一直不曾遗漏。公子去征伐的时候,我一度忧心忡忡,甚至想跟去他征战的地方,以防万一。但公子总不让我失望,我走到半路,就听到了他得胜的消息。而他离开桓府的夙愿,也在他平定了马兰羌之后圆满了。他那时已经从万寿亭侯封为了宜阳侯,由皇帝赐宅开府,府邸的位置,就在宫城的东边。
    “这桓公子如此年轻有为,想来还真是神仙投世。”一人道。
    另一人道:“他那名姓这般斯文,教人听了总以为是个文弱之士,不想竟是杀伐利落,一鸣惊人。”
    众人颔首。
    老金眯着眼,笑而摇头:“他这名姓得来,亦大有来历。”说着,他一脸神秘,“传说其母荥阳长公主怀他时,乃是怀足了十三个月才生出来。出世之时,长公主梦见龙凤偕自东而来,在屋顶绕飞三圈而去,满室金光;又有仙人降临,为之唱诵。长公主惊醒,这才发现那胎儿已经生下,俊美如玉肤白胜雪,果非凡之相,故名桓皙。”
    众人了然。
    我:“……”
    “老金,你还不曾说,那桓公子婚娶不曾?”这时,小莺忍不住道。旁边的几个年轻女子都吃吃笑了起来。
    “不曾。”老金说,“说来可惜,桓公子出生时得了仙人谶言,说不可早婚。”
    女子们面上一喜。
    “不过据说圣上早已给他定了亲事,要将公主嫁给他。”老金补充道。
    女子们面面相觑,皆是失落之色。
    众人纷纷颔首。
    小莺没精打采地走回来,闷闷不乐。
    仆妇阿香正在擦拭着台面,看了看她:“怎么了?”
    “无事……”小莺小声道。
    阿香道:“该不是听得桓公子要娶公主,你不乐意?”说着,她忍俊不禁,用手指点点她的额头,“桓公子那般人物,就算不娶公主,难道会娶你?”
    小莺瞪起眼,红着脸嘟哝道:“我又不曾这般说……”
    “莫多想了。”阿香将她的话打断,将手中的盆递给她,“快去换水来。”
    小莺撇着嘴角,端着盆走了开去。
    我看着小莺的背影,有些觉得好笑。虽然我一直知道公子名声在外,但来到这海盐县之后,我才发现他果真已是妇孺皆知。无论什么人家的女子,就算是那些穷其一生也没离家超过方圆三百里的村妇,全然不曾见过什么世面,但说到名门公子之类的时候,却知道雒阳的桓公子。
    老金边喝着酒边与人继续说着那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神神叨叨之事,柜台不远处的席上,两个旅人亦自顾闲聊着话。
    一人道:“说到桓公子,我去年在豫州时,听雒阳那边的人说起一件事。”这时,附近的一个人又道,“他们都说,桓公子身边有一个侍婢。这侍婢是个奇人,有些桓公子当年得过一场病,全赖此人挡灾消难,不知是真是假?”
    “这事我也听说了。那侍婢似乎颇有能耐,后来死的时候,连秦王都亲自派人去桓府吊唁。”
    “秦王?”旁人讶道,“那侍婢到底有甚能耐?”
    “似乎是除了能挡灾之外,还很会算命?”
    “啧啧,这些贵人们果然最喜好那些方士异术。可那侍婢怎又死了?”
    “听说是落在水里淹死的。”
    “啧啧……”
    那些声音传入耳中,我面色平静,继续算着账,眼也不抬。
    第123章 万安馆(上)
    海盐毕竟是个小县城, 虽不像雒阳那样天黑了就宵禁,但人们也无甚消遣,各家各户关门落锁, 白日里喧嚣的街道皆沉寂下来。
    万安馆里能为客人们提供的消遣也不过是些酒食和行令六博之物。堂上有老钱他们在看着, 我用过晚膳后无事,便照旧回自己的院子里去。
    万安馆的客房甚为齐全,最便宜的是通铺, 十钱一晚;最贵的上房则是独立的小院, 每晚三百钱。原来的主人不住在客舍内,故而并无主人的住处。我买过来之后,便将最清静的院子占了自己住, 且如桓府时的方法,将室内一角的地砖底下挖空, 把金子都藏了进去。
    经三年前那事可证,此法颇为稳妥。
    我在桓府的那张卧榻, 摆设的位置我特地作了记号,只要被人移动过分毫,我定然能够察觉。那夜我去见公子时,特地留意了卧榻的位置, 仍是我离开时的模样。也就是说, 徐宽那蠢货, 并没有想到地砖下面会有名堂, 看我榻下空空, 就没有移开来搜。而此法, 既然连徐宽这样拿我当贼的人都没有识破,如今我一身清白,自然更可以放心大胆地依样行事。
    我离开雒阳之时,世上知道我还在的人,只有公子、阿洪和老张。因得曹叔、曹麟和老张的关系,他父子二人应当也会知晓,只是三年以来,我并不曾联络他们。经过雒阳的那些事,我知道以他们的能耐,就算没有我,他们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当初我选择在海盐开客舍,除了看中这小城安逸,更重要的,乃是此地虽偏僻而消息却不闭塞。每日到海盐来的客商络绎不绝,天南海北,在客舍里,想知道哪里的事都能打听。我开出比别家更高的条件将老金留在万安馆里,也是出于此想。老金这样的说书人,谈天说地乃是吃饭的行当,平日里最热衷的就是四处打听新鲜事。有他在,这客舍的前堂便总是热闹的,各路宾客谈天说地,无论是雒阳还是荆州、益州、豫州,但凡有了些风吹草动,不出几日,我就能在这客舍中知晓。
    至于淮南的田庄,三年前我离开雒阳的时候,曾托老张给伍祥夫妇带口信,告诉他们我还活着,以防他们听到我的死讯之后,生出什么枝节。这三年里,我每年都会回去一两次,易容作路人的模样,在田庄附近窥探。伍祥将田庄管理得甚好,宅院和祖父的墓地亦打理得井井有条。我自然还想着回去,只是如今之事,只得在外头再避上些时日,等待时机。
    外面的天色虽然黑了,但我并不像县城里别的人家那样早早去准备安寝。
    就算已经离开了桓府三年,从前在公子身边养成的习惯我也不曾改掉。我在案前坐下,照例拿起一本书来翻了翻。可今日在前堂听了那些议论之后,我总觉得心思浮动,无法沉下心来好好看书。
    我想了想,大约是因为听到他们提到了秦王。
    三年前的雒阳之变,秦王因护驾有功,受了皇帝奖赏,回辽东时颇为体面。但喜好从蛛丝马迹中翻找秘辛的人们从来不会闲着,议论得沸沸扬扬。
    对于秦王的评价,天下人大致分为两派。
    一是秦王大忠派。其说法是秦王乃千古难遇的神将,帐下奇士能人众多,早算得雒阳将有大变,且皇帝即将病愈。秦王唯恐皇帝在病愈前惨遭毒手,故而率十万大军借海陆潜入,在雒阳大乱时出兵镇压,保卫了皇帝周全。
    二是秦王大奸派。皇帝当时卧病不起是天下人尽知的事,秦王见京中乱象,又得知了梁王的计划,起了从中渔利的心思,于是率领十万辽东兵自海路而来,攻入雒阳,包围宫城,打算拥兵自立。若非皇帝及时病愈,只怕如今坐御座的早已换成了他。
    持两派意见的人大致人数相当,水火不容,每每谈起此事之时,总免不了争吵一番。
    而我每每听着这些言语,只觉汗颜。那第二种说法之中,除了长公主背地里干的那些勾当无人知晓,秦王入雒阳的前后之事已是猜得**不离十。
    说来冤孽,我如今又是装死又是远遁,虽然自信不会再看到他,但每每乍的听人提起他的名字,仍然还是觉得心中仿佛梗了芥蒂。特别是,时隔三年,今日,我头一次听到了当时秦王对我那死讯的反应。
    他居然派人去吊唁。
    我不禁冷笑。
    他为何有此雅兴,我不知道,或许是为了试探,也或许是为了显示爱才之心。不过我那伎俩,既然连公子都要起疑,那么秦王的反应亦可想而知,何况,就在前一夜,我还去了一趟他的营帐里偷东西。我虽然十分盼望他也以为我死了,但对于他那样的人而言,一旦做了我装死的假设,那么我装死的目的也就不难猜了。
    我觉得,这大概是他的报复。
    我要销声匿迹,让众人淡忘,他便反其道而行之。秦王那样一个出手便搅动朝廷风云,甚至将皇帝逼得中风病愈的大人物,却为区区一个奴婢吊唁。任何人听到这样的事,都会诧异,继而打听我到底是个什么人。对于我的存在,无论长公主、公子或是别的什么人,大概只会想越不被人注意越好,故而我的事迹被宣扬开来,以至于今天会在这万安馆里被提起,大半是秦王的功劳。
    想那些混事做甚,心里一个声音道。
    我深吸一口气,决定不再去想,走出屋子去。
    白日里出了些汗,我在浴房里沐浴一番,用巾子裹着湿漉漉的头发,回到房里。
    我在镜前坐下,小莺走过来,将我头上的巾子取下,给我擦头发。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被人伺候,也不太喜欢别人碰我的物什。故而小莺大概是这天下里最闲的侍婢,不用伺候我起居更衣,也不用给我收拾屋子,平日做得最多的就是端茶递水。阿香她们常说,我这哪里是买了个侍婢,简直是买了个闺秀。
    不过,擦头发却是例外。我从小就觉得头发麻烦,特别是洗头之后,要慢慢耐心地慢慢擦干,甚是费神。因为我这个脾气,祖父、曹叔和陶氏都给我擦过头发。记得当年公子病愈以后,我第一次伺候他洗头,他就被我折磨得受不了,瞪着我说,如果换了别人,一定早就被他赶走了。我则有恃无恐,一脸无辜地对公子说,公子将奴婢赶走了,谁来给公子挡灾呢?于是,公子忍气吞声,被我□□了三年。
    其实我觉得那也不能叫□□,因为公子在那之后再也没有说过什么,而看到他皱起眉头,我也会下手轻柔些。三年过去,他的头发不但并未因为我伺候不周而变得难看,反而人见人夸。我想,这也应当算是我的功劳。
    可惜就算如此,三年后的现在,我对此事仍然没什么耐心。所以有了小莺之后,她让我觉得最值的,就是对付头发的手艺。便如现在。她力道轻柔,很是舒服。
    我看着铜镜里的自己,镜面在灯火的映照下,泛着一层氤氲的光,而里面的人,长长的乌发披下,显得眉目顾盼,竟似有了几分柔美。
    即便穿起女装已经有了两三年,我有时这样看着自己,仍然觉得新鲜。
    有时,我还会想起公子说过的话。
    ——你穿女装也甚好……
    那时,他站在谯郡的田野里,神色认真。可当我我问他是不是想让我穿女装,他却摆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说自是随我。
    而我,现在已经有些后悔。如果能回到那时,我会马上回去换上女装,天天穿给他看,他应该会喜欢……
    心中正欷歔,小莺忽而道:“夫人,你想一直这么独自一人过下去么?”
    我讶然,从镜子里看了看她。
    “何出此言?”我问。
    小莺叹口气,道:“也不为何,就是觉得夫人这般年轻,生得又好看,独自一人太可惜了。”
    这话听着,我很有几分受用。不过我不喜欢媒人来打扰,为了不让周围的人心存侥幸,对于这样的话头,须得口风严谨。
    “小莺,”我说,“你想有个主公么?”
    小莺一愣,有些讪讪之色,道:“岂有我想不想之理,此事自是由夫人。”
    “你可知原来住在城南的刘寡妇那侍婢阿春?”我问。
    小莺不解地看着我:“知道,去年刘寡妇嫁去了嘉兴,她也跟着去了。”
    “可知她后来如何了?”
    小莺摇头。
    “她死了。”
    小莺露出惊诧之色:“怎会死了?”
    我说:“那寡妇嫁的是个酒鬼,醉后喜欢打人,阿春就被他打死了。”
    </div>
    </div>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