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3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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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时候,妈疼他们,可对他们却抱有着不切实际的愿望,想着如今这世道不正常,早晚有回归正常的一天。
    他们大哥大姐等不到了,可他们年纪小,肯定能等到的!等那一天来了,他们就可以离开山窝窝村,去看外面的广阔天地。所以好多看家本事都不肯教给他们。
    现在好了,妈终于想明白了!高考消息传来,肯定是爱读书会读书的人才能考出去,他们两个不爱学习的学渣……还是老老实实的当学渣好了。
    再说了,不考大学,他们也能过上好日子啊!
    瞧,他们亲妈这么厉害,打猎,鞣制皮子,自己做捕猎的弓弩,养鸡养猪养兔子,晒野菜干果,做酸菜咸菜肉干,在县城里听人家说做水果罐头的事情,听了两句,见了那水果罐头长啥样,尝都没尝一口,回来都能带着他们做水果罐头……
    更别说亲妈还会点子小医术自己也会种草药晒草药的,晒出来的草药,当年拿去山下的中药馆,人家都是抢着要的。现在听说那中药馆又偷摸着开起来了,估摸着还想跟他们妈进货。
    甚至山上养的几处蜜蜂群,都是他们亲妈看着小时候的他们贪甜,想吃蜂蜜,专门往外面跑了几趟,跟着隔壁的隔壁的一个村子里的蜂农学的。
    那蜂农当时并不愿意把这样的本事教给他们妈,但又舍不得他们妈送过去的山货、干果、野兽肉之类的东西,到底还是说了些不太要紧的所谓“诀窍”,让他们妈自己回去摸索,还言道,这种事情是靠悟性,悟得出来的人才配养蜂。
    结果……他们亲妈就是这么的牛,回来后,琢磨了几次,就真的把蜂给养了出来。村子里当时还大喇叭宣传了好几次,表彰叶梨同志。
    这蜂蜜是好东西啊,就算不好往外卖,可单单能叫村子里的孩子和老人们能吃上蜂蜜,这就是村子里的大功臣。
    养蜂的本事是叶梨的,这蜂蜜,当然也是他们几个人吃得多。
    童年除了读书上学,简直没有任何缺憾。
    ……
    有这么一个厉害的亲妈,大哥大姐也都是个厉害的。叶知安和叶芝萍两个小的,就想着跟亲妈把这些技能都学会了。别的不说,他们有这些技能就能在这村子里自给自足了,只偶尔下山去换些盐和布料就成了。
    尤其是他们那位大嫂也不知道是脑袋出问题了,还是脑袋出问题了。
    之前嫁过来两三年时间,除了刚结婚那几天,大哥在家的时候,大嫂林爱芳象征性的帮着家里做了几天饭,等大哥回部队了,大嫂就整天闲着,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卡着吃饭的点醒来。然后啥啥都不干,油瓶子倒了都不知道扶一下……
    这样的林爱芳,最近竟然把家里的大小活计给揽了过去了大半——做饭洗碗洗衣服,喂鸡喂猪清理猪圈鸡圈,上山去捡柴打猪草这等事情,林爱芳都包揽下来了,惊得叶家两个小的,都快不认识他们家这位大嫂了。
    叶芝芝就是个爱俏的小姑娘,打小就对“美”方面的事情就很开窍,所以就不太爱往外面跑,跑出去也都待着宽严草帽,遮的严严实实的出门。这就导致另类的小姑娘没有多少朋友。
    叶知安就不同了,打小就皮实,跑跑跳跳的,偏偏还跟谁都能搭上话,就是村子里那几个被发配过来的“分子”,叶知安都能和他们聊上几句。那几个“分子”觉得叶知安很聪明,还想教叶知安外国语,把叶知安给吓得好长一段时间没搭理那几个“分子”。
    怎么能去学这个呢?
    这几个“分子”都被这么批斗折磨了,可见这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一个往上数十八代都是贫农的骄傲人,才不会学这个!
    几个“分子”:“……”大腿伸出去了都不知道抱!
    但叶知安到处跑,到处蹿,到底还是听了不少的八卦和好玩吓人的故事来。
    他今天正和小妹一起,跟着亲妈一起上山。
    妈说,要带着他们上山选木头,做十字弓。
    这种纯木头做的十字弓,射程近,不够锋利,容易坏,其实有很多缺点。但也没办法,他们也弄不来别的好东西。
    叶知安一面兴奋,一面听着小妹又说起了幸亏大嫂现在会干活了,要不然他们还真不好一齐过来跟着学本事。
    叶知安转了转眼珠,搓了搓胳膊,才小声道:“哎,说起来,大嫂也忒奇怪了,总让我觉得不对劲啊。妈,你说,”
    他一张长得挺好的脸上,偏要做出怪模样,“大嫂该不会被什么山精妖怪上身了吧?要不然怎么能突然变化这么大?简直大到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叶梨:“……”
    原身这四个孩子里,就没一个笨的。叶知安是最聪明的一个,也是最懒的一个,没有之一。
    只是没想到,叶知安的直觉也那么准。
    直觉准的不只是他,叶芝芝大喇喇的道:“不能吧。我都看过了,她走路不是飘着的,身上是热乎的,身后也有影子,中午12点也不怕走在太阳底下,不像是被鬼上身啊。”
    叶梨:“……”
    瞧,一个人的性格和行为突然变化太大,身边的人,还是能察觉到,并去努力发现细节。
    叶知安若有所思:“其实大嫂的口味也没变,吃饭什么的,下意识的小动作什么的,和原来也一样。可大嫂从前不喜欢干活啊。她怎么突然喜欢起干活来?从前都不爱跟咱们说话,见到妈了,也是木愣愣的喊一声妈就算了,见到我跟小妹,那是眼皮一翻,转身就走。现在都开始讨好咱们啦,这简直太奇怪了!”
    叶芝芝道:“难道是她知道了,妈和大哥想要叫她去随军的事情?她在家里啥啥都不用干,就洗洗她自己的衣服就行了,可要是跟大哥去随军,大哥要忙着训练,那剩下的活,不都是她的?而且,她好像不是很喜欢大哥诶!”
    叶知安道:“好像,还真有可能!”
    然后就转头看他妈,“妈,反正大嫂她爸妈都没了,能管住她的人不在了,大嫂的心也不在咱们家。我瞧着,她作了这么两三年,大概就是想要叫咱们家做恶人,离婚送她走。这样咱家给的聘礼,她就都不用还了,她自己还是个受害者。
    大哥写信都说了,部队那些兵们训练辛苦,都想要升职,就是想做了副连,就能接家属过去随军。大哥好容易做到了副连,大嫂能随军了,她反而一点都不高兴,还害怕的把性子都给改了,从前只会偷懒,现在什么活都干。
    咱们不如就做个好人,叫她跟大哥离婚好了。大哥的工资不是也涨了吗?之前那份彩礼,就当是丢到狗肚子里去了,咱不要了,也别叫大嫂在咱家里住着,我瞧着就怪渗人的!”
    而且大嫂从来都是把他和小妹当空气了,最近经常对着他们两个念叨,想叫他们两个上进,最好是趁着年轻,跟知青们一起去读书,考个大学什么的,好好出息出息,给村子里争光。
    叶知安叶芝芝:“……”他们爱过什么日子就过什么日子,亲妈都只是劝,也没强求,这个大嫂的干嘛干涉他们这么多?
    于是,叶知安就非常有心机的盘算着,干脆叫这个大嫂离开他们家好了。
    叶芝芝眼珠子转了转,也道:“我也觉得离婚挺好的。只是这件事咱们先别告诉大嫂,等她给家里干两个月活,咱们再给她这个惊喜!”
    叶知安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觉得这主意不错。林安芳就该受点惩罚。
    毕竟,林爱芳真的太能拉仇恨了,嫁到叶家两年多时间,真心是一点活都不干的。且脸皮厚比城墙,每每叫她干活,她就拿叶知文的工资都给婆婆了,可见是丈夫给她交了伙食费了。既然伙食费都交了,她不干活,这不是正常的?
    让她干活也可以,叫丈夫把所有的工资都寄给她。
    此时不比后世,一家几个儿女,钱什么的,都要分算清楚明白,一个弄不好,就是要离婚离家的事情。
    原身当初把大儿子给送到部队去,就送了不少礼,花了不少钱,给大儿子娶媳妇,这又是一大笔花费。
    山窝窝村里没分家的,都是先攒钱给长子结婚,长子结婚完了,再攒钱给次子结婚娶媳妇,等到给最后一个儿子娶完媳妇了,然后才会分家。
    在那之前,家里的钱财都是要交公的,当然谁家孩子上学、病了,要走礼什么的,也是从公里处钱。
    等到分家时候,父母有多少钱,就把这些钱分给儿女。山窝窝村的人都想得开,通常挑选养老的儿子,不是挑选最大的或最小的,而是挑选最孝顺的。而最孝顺的那一个,会得到其中最多的财产。
    山窝窝村里的规矩如此,大部分人都会遵循。当然也有不愿意遵循的,比如倾全家之力,给长子娶了媳妇,长子就闹着要分家,并不肯帮着下面的弟弟妹妹结婚。这种人会被村子里的人嘲笑,可也就只有嘲笑了。
    因此林爱芳刚结婚,就闹着要拿丈夫的工资奖金,其实就是在闹着要分家。
    山窝窝村里不愁吃不愁喝的,可要把东西换成钱,就要翻越三座大山,原身那时候手里的确有积蓄,但也花出去不少。毕竟,大儿子进部队和结婚,都是花钱的大头。
    而大儿子花的这些钱,都是从原身赚的钱里出的。大儿子从前寄回来的钱,大都给大儿子继续存着了。原身受时代和环境局限,显然觉得给儿子娶媳妇是做父母的责任。
    原身连个回报都没收着,林爱芳就闹着要大儿子的工资,原身怎么可能答应?
    更何况,说句不好听的,万一林爱芳跟人跑了呢?
    这并不是没发生过的。
    那生了孩子的,都能卷了婆家的钱,跟着情人跑了。林爱芳这没生孩子的,要想收了儿子的工资跟人跑了,原身还真没处说理去。
    尤其是林爱芳看着就不像是个孝顺懂事的。
    于是原身也就不管林爱芳了,之前她还会把大儿子寄来的钱,给攒起来三分之一,倒是分家,这部分钱会直接分给大儿子,三分之一充公,三分之一给儿媳妇。
    ——按照原身自幼的生活环境所影响,她这样做并不算过分,尤其是对着没结婚的儿女,他们给家里干活赚的钱,可全在原身这里,只偶尔有个零花钱,大儿子的工资肯定也会自己留一部分,原身也从未过问过。
    原身自觉算是对得起大儿子和大儿媳妇了,见大儿媳妇拿了三分之一还不知足,想要大儿子寄来的全部的钱,原身当然不会同意。于是就干脆把这个大儿媳妇当成是个吃白饭的,只管她吃饭和衣服,别的什么都不管。
    只是想着大儿子不容易,老大年纪才有了个看中的姑娘,肯嫁给他这个当兵的,到底是没有把事情做绝。
    最开始的时候,甚至还叫其他儿女帮着遮掩,不叫老大知道林爱芳是这么个性子。
    可惜两三年时间过去了,林爱芳真心把自己当成了个千金大小姐,每天就厚着脸皮来按点吃饭,看着家里其他人做衣服了,就闹着也要做衣服,其余事情,什么都不管,原身才寒了心,跟大儿子说了实话。
    叶知文知道真相后,自然恼怒不已。然而原身想着夫妻两个毕竟没有相处过,叶知文又是兵,哪怕已经做了副连,可还是会有人觉得不合适。最要紧的是,军婚的非军人一方,想要主动离婚十分艰难,令许多人望而生畏。因此就和叶知文商量,最后给林爱芳一个机会,让二人真正相处一段时间,再谈其他。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在两次的剧情里,一次林爱芳干脆私奔了,一次林爱芳重生,将一颗心都拴在了叶知文身上,更是在二人重聚后,迅速怀孕,让这场婚姻和“爱情”,都不得不继续下去。
    只是这一次的话……
    叶梨带着两个儿女在山林间穿梭,末了不但把做十字弓的木料给找好了,还在叶梨和叶知安曾经设下的陷阱里,找到了两只超可爱的刺猬。
    嗯,辣椒炒可爱小刺猬,其实也蛮好吃的呀。
    叶知安和叶芝芝互相对视一眼,忍不住又说起了林爱芳的事情,表明态度,他们希望大哥离婚!
    原身当时还想着军人娶媳妇难,没搭理这两个熊孩子,到了叶梨这里,叶梨想了想,见两人是真心不喜欢林爱芳,觉得林爱芳碍眼,才给了个准话:“不急,这个婚,一定会离。”
    叶知安和叶芝芝互相挤挤眼睛,都高兴了起来。
    一路上还不忘采摘野菜野果和零星的草药。
    谁叫他们这山窝窝村,春夏秋能靠山吃山,到了冬天,只能吃存货了。别看现在才阳历9月,他们也该把这些野果野菜给摘回去,晒成菜干或做成腌菜,等冬天里吃。
    ——
    林爱芳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要求“离婚”了。
    她此刻正满怀欣喜的在家里干活。
    曾经的林爱芳,是林家的老来女,所以干活什么的,都有家里的嫂嫂们,到了叶家,她听了小姐妹的话,觉得用丈夫的工资养着一大家子人,没道理再要求她干活啊。于是就真的不干活了,变成了个十里八村都知道的懒媳妇。
    但等到她被卖到了南方的大山里,谁管她会不会干活呢?没生孩子前,用绳子拴着、鞭子抽着,不得不干活,生完孩子,也会被用拳头逼她干活。
    就是丈夫死了,儿子也会叫她干活。
    林爱芳前世干惯了这些活,这一次回来,就连干活都不觉得累了。
    她想,上一世,她对不住叶知文,让叶知文想了她一辈子,念了她一辈子,最后娶得妻子也是和她长相有些像的。叶知文是那样的深深地爱着她,她前世糊涂,大错铸成,无法回报。
    可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回报叶知文!
    虽然,她之前两年里做的不够好,可只要她现在开始干活,叶知文又深深地爱着她,叶知文一定不会跟她离婚。
    而她,待到二三十年后,也就成为风光无限的将军夫人。
    林爱芳越想,只觉心情越好,脸上不禁都带着笑。
    然后一面笑着一面打扫猪圈。
    突然回娘家的叶芝萍站在门口,看着那个满脸幸福笑容打扫猪圈的大嫂,只觉自己走错了门!
    这是什么情况?
    怎么才一个晚上而已,自己丈夫变成了个真正温文尔雅的人,对自己深情款款,连她穿鞋子他都要给她系携带,平常在家里基本是她吩咐一声,他干一次活计,这次倒是什么都不必她说,他就主动去干活,还说他想通了,他从前亏待了她很多,觉得她看向他的眼神里已经没有了爱意。
    他爱着她,所以不希望她的眼睛里,失去了对他的爱意。
    叶芝萍:“!!!”
    她又不是那些女知青,这些情啊爱的,她并不是很在意。当初选这个丈夫,也只是这个丈夫看着还算听话,长得也挺好,仅此而已。
    换言之,叶芝萍根本就没有爱过丈夫聂修竹,聂修竹会和叶芝萍结婚,也只是因为在山窝窝村里的生活太艰苦,他想要找个“依靠”。尽管叶芝萍是个女人,可她是个能干的女人,聂修竹和叶芝萍结婚后,果然生活上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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