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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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轻驰?你在哪儿?”
    那边传来一声沉重的呼吸,接着便是一声怒吼:“你他妈跑去哪儿了?!!”
    那声音裹挟着暴怒,即使想压低都压低不了,灵堂外路过的人都听见了,惊异地转头看过来,傅错非常难堪。
    他走到走廊尽头,对手机那头说:“对不起,我手机忘带身上了……”
    他把今晚发生的噩耗原原本本告诉了隋轻驰,原以为说清楚了这些隋轻驰就会理解,哪知手机那头的人根本无动于衷,甚至不听他说完就劈头盖脑道:“我找了你一晚上!我以为你出事了,现在你他妈跟我说是别人出事了?!别人出事你的手机打不通,你是想和人殉情吗?!!”
    你绝对不能和乐队主唱吵架抬杠,光是声压都能把你逼疯。但即便傅错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还是难以接受自己听到的,他想说什么,一抬头却看见灵堂那边走出来的谭思,他只睡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起来了,正看向这边。他压下所有情绪,对手机匆匆说了声“我回头再打给你”,就挂了电话。
    通话说挂就挂了,隋轻驰站在瓢泼大雨中,眼睫上都是水,被雨水打得睁开都费力,仍是睁大眼不敢相信地瞪着手机屏幕。他也没有再拨过去,放下手机,就听见充斥世界的巨大雨声,铺天盖地的雨落在江面,河水变成一片混沌起雾的白色,桥面上救护车和消防车的红灯闪来闪去,事故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十点半时发生的车祸,一辆末班公交车被疑似醉驾的车辆追尾导致坠河,搜救进行了很久,直到半小时前,才捞到第一具尸体。
    这半个小时里他就站在大雨里,守着现场寸步不离,看尸体一具两具地浮现,再被一具两具地抬出来,每一次他们捞出来什么,抬出来什么,都让他提心吊胆,瑟瑟发抖。但即使被吆喝,被驱赶,被甩白眼,他也没有离开半步。
    结果什么事都没有,让他大半夜从谭思的住处找去餐吧,又找去酒吧,赶到大桥边,到头来是虚惊一场。
    这他妈叫黑色幽默吗?
    雨声中传来遇难死者亲属的哭嚎声,隋轻驰转身离开了。
    一身疲惫地走到附近的24小时肯德基,要了一杯热牛奶,他实在是浑身湿得不舒服,感觉湿冷的死亡气息都渗入骨头了,等牛奶时他对前台的女服务生说:“有干毛巾能借我一条吗?”
    可能他一出声牙关都冷到在打战,刘海还在滴水,博得了女服务生的怜爱,对方说你等等啊,然后去员工间拿了一条没用过的毛巾给他。
    隋轻驰在洗手台前擦着头发,从镜子里看到自己脸色煞白,头发像刚从水里打捞起来的海草,看上去真是惨得不行。他进男卫生间脱了身上那件t恤,摸了摸胸口,果然连身上都是湿的,就用毛巾还干着的一面擦了擦身子,把t恤拧了又拧,水从手指缝里断线珍珠一样地滴落,直到再也拧不出来,他抖开衣服,又勉勉强强套脖子上,衣服虽然拧干了不少水分,但还是凉,一上身他就觉得浑身发冷,还得硬着头皮把皱巴巴的t恤一点点拉下来。外面的洗手台旁有一个烘手机,他挺想脱了衣服放那儿烘一会儿,想想还是作罢。
    雨小一点的时候也想过回去睡,但反正回去也是一个人,在这里睡还是回去睡似乎没有两样,最重要是,他再也不想淋一点雨了。
    热牛奶缓和了一部分寒意,他打开手机,不晓得要看什么,就点开了微博。
    没有查看乐队和自己的微博,而是径直点进了那个叫“错思”的话题,一条条拉着往下看,这会儿看着这些cp粉在那儿乱点鸳鸯谱,已经不像之前那样不爽得要命了,但并不是因为释然,而是因为已经接受了。不管自己如何不想承认,如何逃避谭思的存在,都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在傅错心中,也许谭思的重要性一点也不比自己低。
    还有一个可能性,他都不敢去想。
    cp粉们在快乐地分享着,“唱生日歌的时候傅错害羞了吧,他每次往谭思的方向看都会有点不好意思~”“大家祝谭思生日快乐的时候他比谭思的反应还惊喜[doge]”“啊眼神cp杀我无数次”……
    隋轻驰盯着手机笑了笑,低声说了声:“你们说得都对。”
    放下手机,反扣在桌面,他认输了。
    天快蒙蒙亮的时候,身上的衣服终于都干得差不多了,也终于被困意击倒,隋轻驰趴在桌子上,一条胳膊枕着头,一条胳膊伸得老长搭在桌面上,偶尔有人推门进来,穿着深色的衬衫或者t恤,厚厚的刘海下深邃的眼睛,说话的声音很温柔,他总是觉得那似乎是傅错,来叫他跟他回去。
    等门又关回去,人影离他远去,才明白过来自己是在做梦。
    颤动的眼睫就又阖了回去,心想老天,我真的好会做梦。
    守灵的三天两夜里傅错没有联系隋轻驰,等到遗体火化,几天后下葬了,一切尘埃落定,他才订了车票陪谭思一起回来。
    那一个多礼拜里傅错都在谭思家陪他,回ctr前一天晚上,准确说是凌晨一点多,ak打来了电话,电话是打给谭思的,但手机是傅错接的,手机就放在客厅充电,傅错正好睡在沙发上。
    ak刚从西藏回来,好像是从隋轻驰那儿知道了谭思妈妈的事儿,赶忙打来电话,在手机那头结结巴巴地问:“那他还好吗?我能做点儿啥呀?”
    “你就……过两天他回来多陪陪他吧,别老让他一个人待着。”傅错抬头看向谭思的房门,轻声说。
    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陪伴,甭管多烦人的陪伴。
    第二天中午他和谭思坐高铁回来,从地铁站出来,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说,走到分岔路口的时候,傅错还打算陪谭思同路,谭思才停下来,说:“我自己会回去的,别担心。”
    他抬手拍了拍好友的胳膊,很虚弱地笑了笑,转身走了。
    傅错一直目送他走到看不见的地方,然后给ak打了个电话,说:“他回来了。”
    ak忙说:“回来了吗?好好,傅错你放心好了,我会照顾好他的!”
    傅错说:“麻烦你了。”
    本来该陪在他身边的人是自己,因为那个时候陪着他的人是谭思。
    “什么话,”ak说,“大家是好兄弟,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傅错回家后没见到隋轻驰,不过这会儿才三点,他应该还在学校。他现在累得没有精力去多想什么,冲了个热水澡换了身衣服,将那身风尘仆仆的衣服带到隔了一条街的洗衣房,然后回了一趟餐吧,拿回了落在更衣间已经没电的手机。
    回去的路上找了家面馆吃了碗杂酱面,到家已经晚上七点多了,隋轻驰还没回来。虽然自己和谭思都还在兼职,但隋轻驰已经没有在加油站工作了,他有奖学金,不需要缴学费,乐队现在的收益对隋轻驰来说已经完全足够了。
    傅错给隋轻驰打了个电话,挺担心他不会接,但隋轻驰还是接了,奇怪的并没有和他吵,只是语气很平静地说:“我在回来的路上了,你累了先睡吧。”
    傅错确实很累了,隋轻驰没有找他吵,心情一放松,就觉得睡意席卷而来,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第四十六章
    隋轻驰挂了电话,把手机揣兜里,他正走在闹市,没什么目的地,手里提着一罐啤酒,接傅错的电话前刚在自动贩售机买的。外面还是太热了,后来又进了一处地下通道,电梯下滑,冷气扑面而来,下面是一座商业广场的负一层,隋轻驰掰开手里的啤酒,经过垃圾桶时把拉环随手扔里面,开始边走边喝,边抬眼打量四周。
    地下的世界像个迷宫,有种赛博朋克的不真实感,起先他还走在商业广场的负一楼,四面繁华又亮堂,冷气出得他都有点冷,再一转眼,又已经走进某条店铺林立的平价地下商场,也有墙上喷着涂鸦和各种手机号的破败通道,一个流浪汉正靠墙睡着……他穿过一条又一条通道,啤酒喝完一罐就再买一罐,不知何时易拉罐里的酒总是晃出来,弄得他满手都是,地下的行人也越来越少,他听见了老旧电梯咔哒咔哒运行的声音,想起了网上那些骇人听闻的行人掉进自动扶梯下,被卷得血肉模糊的都市传说,朝它走了过去。
    三两步踏上自动扶梯,隋轻驰有些乏力地向后靠着扶梯扶手,电梯带着他离开阴凉的地下,上方吹来一阵风,微热的气流拂过他的刘海,地上的世界已经变了一副模样,整条商业街上一时都看不着一个人,所有商场都关了门,只剩下奢侈品高高在上的巨幅灯箱广告牌还亮着。
    隋轻驰站在巨大的明星代言广告前,感觉整条街只有这里最亮,最刺眼,广告上的女星他认得,是顾桑妮,有着蜜色皮肤的唱跳女歌手,好像和唐杜是差不多时期红起来的,唐杜是歌神,顾桑妮就是天后级别的明星,他还记得她是塞林格的绯闻女友,而塞林格是傅错的偶像。
    酒精放大了身体里的某些东西,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与这些人相提并论,从他放弃母亲安排的出国留学的道路,选择当一名地下乐队的主唱那天起,他就被永远地摁在泥泞里了。
    也许西风真的应该签约后海,他想,因为他们不可能复制lotus,他们心里早该有数,为什么那么多地下乐队,真的走到顾桑妮和唐杜这个位置的只有lotus?因为地下乐队就是地下乐队,不是所有underground的,都是繁华商场的负一层。lotus只不过是一群玩着地下摇滚的公子哥,他们从来没有把脚踏进泥泞里,他们在最最落魄无人问津的时候也是体面的,他们当中可能唯一有一点点泥泞气质的就是塞林格,可是塞林格能念得起伯克利,傅错却念不起。
    他不知道傅错怎么想的,在他被迫放弃那个机会的那一刻,他会不会也曾觉得屈辱,如果换做自己,那会是忍受不了的屈辱。所以他真的难过,如果他有钱,有很多很多钱,他就可以让傅错去追逐他的偶像,他可以带乐队从地下走上地上。
    可那家伙竟然说喜欢没有钱的他,说得好像还有选择似的,可是那时候,自己还是跟个傻瓜一样,被那个名叫傅错的天真男孩感动得一塌糊涂。
    喝醉了,却矛盾地比任何时候都更清醒了,难怪他们都想签后海,因为他们心里都门儿清,只有自己一点逼数也没有。但他不是不清楚这些,只是不想弄清楚,因为傅错就像毒药,一直麻痹他的神经,不让他想清楚,看明白,而他心甘情愿待在那个长得好看,说话温柔的吉他手身边,他有微微下陷的唇角,有一双深邃的,笑起来微弯的眼睛,不笑也带着三分微笑的模样,迷人得要死,就算跟他一起待在泥泞的沼泽里,他也会错觉自己待在天堂。
    beautiful里怎么唱的?
    什么沼泽,荒野,黑暗森林,我们他妈的根本就不可能逃出去!
    都是自我麻痹的药而已,但就算这样,他也认了,只要那个人属于自己。
    可那个人很可能并不属于自己,如果他隋轻驰不是西风的主唱,他还能从傅错那里得到多少温柔呢?他连想都不敢想这个问题。
    隋轻驰在奢侈品卖场外的一条长椅上坐下,埋着背,低着头,难受地扶着额头。不要想这些,别想这些,想些开心的事隋轻驰……
    然而越想越头疼,越想越暴躁,忍不住骂自己:长这么大,你他妈就找不到几件开心的事吗?!
    内心一角有一个声音很委屈地说:找得到……开心的事也有很多,但都和傅错有关,没有哪一段充满色彩的记忆里,没有他。
    隋轻驰听见了“咔”的一声,向着钟楼的方向抬起头,眯起眼。
    广场中央的钟楼,指针指向了凌晨两点,这个大钟只有分针和时针,没有秒针,也不会报时,但是每次来这座广场,隋轻驰总是能听见整点时分时钟方向传来的“咔”的一响。
    小学时他说自己能听见灯管里电流的响声,但那个声音从来没人听得到,班上的同学就都笑话他,说他吹牛。他没有吹牛,他明明听得到,所以很不服,为这个打了人生第一场架。
    为什么只是因为大部分人都听不到,就要强迫那个能听到的人闭嘴?为什么就是不相信他真的能听到?他把这些写在日记里,写在作文里,后来老师把他叫去办公室,让他要多想一些快乐开心的事,不要钻牛角尖。
    可是那个时候他还不认识傅错,哪儿来什么快乐开心的事?之所以把问题写在日记里,是因为真的很困扰他,却找不到人开解,他怀着也许看见日记的人能告诉他为什么,但只有一个个“已阅”,和让他“不要钻牛角尖”。可能这些问题挺蠢的吧,毕竟别的同龄人都没工夫去想这些破烂事儿,可能他们也不在乎,而且确实也没什么人欠他的,只能自己慢慢寻找答案。
    胃突然痉挛得厉害,他才想起来自己晚饭都没吃,就喝了这么多酒。不一会儿就疼得他冷汗涔涔,勾下身子抱着胃,膝盖也缩起来抵在胃上。
    太疼了,得想点什么来分心,可能是胃实在很想吃点东西,他不自觉就想起了昨天和ak一起吃的宵夜。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他在ak楼下等着,快到十二点时,终于等来了提着行李风尘仆仆从西藏采风归来的ak,当时他靠在楼道阴影里,ak在楼下冷不丁看见这么一道无声无息高高挑挑的影子,吓了一跳,走近了发现是他,才错愕地问:“你怎么来了?傅错呢?”说着左看右看。
    隋轻驰就从阴影里走出去,说:“就我一个人,请你喝酒,去吗?”
    吃货鼓手果然就说:“好啊!我先把东西提上去。”
    “我帮你吧。”隋轻驰走过去,低头接过他手里的一只行李袋。
    ak拽着提手没放,受宠若惊的样子:“哇,不用了吧,让少爷你帮我提行李,怎么好意思?”
    “没事儿。”隋轻驰没跟他客套,手上一用力把行李袋提了过来,转身往电梯的方向走,也没管ak在背后是什么表情。
    进了屋,谭思没在家,ak也没在意,因为谭思在酒吧打工,通常都回来得很晚。
    ak正放行李,隋轻驰就站在谭思的房门口,透过那扇棕色的门,今天他才发现,谭思的房间乍一看就像是傅错的房间,墙上都挂着乐器,连贴的海报都是同一张,他难以按捺地走进去,看着墙边的cd架,如果不是背景墙的颜色不一样,他都以为这就是傅错的cd架了,他们都喜欢coldpy,也同样喜欢冷门一点的the verve。
    “隋轻驰?”ak在后面叫他,他换了件衣服,喜滋滋地催促。
    隋轻驰转过身:“走吧。”
    找吃宵夜的地方,隋轻驰想也没想就打算去隔了一个街区的餐饮大道,那里有不少营业到凌晨的餐饮店,ak拉住隋轻驰:“不用去那么贵的地方,随便找个路边摊吃点烤串就好!谭思都跟我说了,你没在加油站兼职了吧,那能节约一点是一点呗,我这人对吃的不讲究。”
    隋轻驰听完表情有些阴郁,有些讽刺地冷冷道:“他倒是什么都和谭思说啊……”
    ak没听明白他在咕哝啥,望见一处支着棚子的路边串,就大步流星走了过去。
    拿串的时候,隋轻驰都没怎么动,他对架子上的食物一点食欲都没有,ak塞给他一只盘子,他什么菜色也没拿,最后是ak自己盘里放不下了,就都回头放隋轻驰那里了。ak拿着串走过来放桌上,拉开凳子坐下,隋轻驰也把东西放桌上,心不在焉地坐下,听见ak说:“你别说,就我和你两个人出来吃,我还有点不习惯。”
    隋轻驰抬眼看了他一眼:“为什么不习惯?你没和傅错谭思单独吃过饭吗?”
    ak边把串放锅里边说:“就是跟他们吃过才不习惯啊,这不从来没跟你吃过嘛……”
    隋轻驰没说话。
    席间隋轻驰吃得很少,他给ak和自己倒了酒,坐那儿耐着性子听ak和他说起去西藏的见闻,ak给他看手机里的照片,他就接过来随便看看,看ak的酒杯空了,他就给他满上。
    没一会儿ak就醉醺醺的了,隋轻驰把手机还给ak,随口问道:“和我说说傅错和谭思怎么认识的吧。”
    ak打了个嗝儿,一只手撑着下巴,说起来:“我和他们是上高一才认识的,他俩好像从小就是邻居,连裆裤一样的友谊了。”
    这个隋轻驰也知道,但知道得毕竟不多。
    ak继续道:“傅错写的第一首歌,叫《brother》,你知道不?”
    隋轻驰有些意外地看着ak,他不知道。
    “你不知道也不奇怪,那是咱们组乐队前他瞎几把写的,写的是他小时候被人叫私生子,谭思冲过去帮他揍人的事儿,歌词还有点血腥暴力哈哈哈,谭哥跟我说他也是无意间发现傅错在写那个歌的,问他在写什么他还不好意思,一个劲往身后藏,不过谭思看到歌词后说还挺感动的。肯定的吧,要我我也感动。”
    隋轻驰继续沉默。
    “他俩有好多黑话和梗我都听不懂,”ak啧啧道,“老实说我挺羡慕他俩的,连裆裤的友谊,又志同道合,真好!”说着拿起酒杯又仰头喝了一口,才发现隋轻驰没给他倒酒,杯子都空了。
    酒瓶在隋轻驰那儿,但隋轻驰没有动静,他陷入了自己的世界,像他每次上台前需要绝对领域一样。他想着,难怪每次四个人玩牌,划拳,甚至打球,他和ak都是输的一方。
    ak见隋轻驰没动,只能自己起身去拿酒瓶,拿过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拿起杯子要喝的时候他抬头看了看天:“说起来,我听说当初傅错想学吉他,谭思好像是说你学吉他那我就学贝斯吧,这样以后还能一起玩,所以他后来才学了贝斯。要不是谭哥当年做了这个决定,可能就没有现在的西风了。”
    隋轻驰终于出了声,低声道:“你知道得真多。”
    ak这时才问:“你怎么突然问起他俩的事啊?怎么不去问傅错?”
    隋轻驰心想这个人活得可真粗神经,太令人羡慕了,他站起来,准备去结账,起身时说:“你回去给谭思打个电话吧。”
    “为什么?”
    隋轻驰转身去付钱,只丢下一句:“他妈妈过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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