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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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是赶走了吗?”
    有点了聊不下去了,再聊下去玻璃纸就破了。
    所以,现在怎么办?张俊想糊弄过去,夹了一块雪花牛肉到顾志飞的碗里:“这肉不错,尝尝。”
    然而顾志飞没理那片雪花,而是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叼在嘴里,拿出打火机点燃了,慢慢的吸一口,吐出袅袅的轻烟,然后两指夹着香烟拿起桌上的烟盒抖了一下,一根香烟从众多香烟里脱颖而出,他将烟盒往前送了送,意思让张俊拿一根。
    他不慌不忙,但他的眼睛始终看着她,告诉她没有任何一点唬弄过去的可能。
    张俊一时还是想不出怎么接话,只是摆手拒绝:“不,我已经在试着戒了。”
    而听了这话的顾志飞却露出不以为然:“别费劲,喊着戒的不少,但你们这行,别管是室内设计,广告的,还是多媒体的,我就见过一个真戒掉了的,我以前公司宣传的一个小主管,女的,三年抱俩,备孕,怀着加哺乳,为了孩子,五年没抽,戒了。你想戒,还不如先给自己找个男人。”
    哑口无言的张俊一直觉得在怼人这方面,她跟顾志飞应该算是势均力敌,这会儿她终于认识到过去大概是人压根没跟她正经玩。
    她从善如流的接过顾志飞的烟,想起身去拿他手边的打火机,却见他将他手里的烟递过来。她楞了一下,接过去。
    同样是点火,用一个男人吸过的香烟点火,有着一种别样的亲密感,哪怕她的手小心翼翼的避免碰到他咬过的烟嘴。
    将烟还给他的时候,她轻声的道谢。
    也不知道是她的顺从平复了顾志飞的心情,还是尼古丁的安抚作用,顾志飞面色稍霁,放过了前面的话题,为她夹了一片生鱼片,闲谈道:“之前有人送我一条礼盒香烟,里面有巧克力,香草味的,我没动,听说女人都挺喜欢,要不要拿给你?”
    “听起来很奇怪的样子,烟还搞这么多花里胡哨的,喜欢巧克力就直接去吃巧克力呗,怎么会有人送你这个。”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送我这个,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送的什么。”
    “你还是别给我了,我平时顶多车里放一包,都不敢带进家门,怕我妈发现。你一来一条,我怕藏不住。”
    “你妈马上搬我家去了,你怕什么?或者回头我让人送你公司去?不然我留着干嘛?”
    “行吧,你实在没人给就给我吧。”
    ……
    原本张俊以为这顿饭就这么平静吃完了,然而她万万没想到,差不多他们都快结账了的时候,刚才一直在刷夜风话题的顾志飞的手机忽然跳了一个提示。
    祁小川:再遇夜风sama,三生有幸,愿赴汤蹈火,生死相随。
    毫不夸张的说,张俊觉得原本正慢悠悠拿湿纸巾擦手的顾志飞瞬间额头上的青筋的爆了,如果目光能杀人,手机只怕早就碎成渣渣了。
    然后,就见他恶狠狠的拿起手机。
    “这会儿热搜上那个,祁小川那个,还有夜风那个,你们压一下热度……产生的费用你们找我个人报销,我另外给同事们算加班费……你们顺便查一下,这个事是人为炒热的,还是意外热起来的……麻烦同事们后期关注一下相关话题,如果有变动,直接给我报告。”
    要说张俊最佩服顾志飞的是,明明已经青筋在跳了,他说话的语气依旧平静客气。
    当然,这只是对他的同事,挂掉电话,再看向他的假粉丝,那就一点儿都不平静客气了,那态度,说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也不为过。
    要说他这一天,大清早的被自己的亲爹说是有钱了就没人情味了,然后被他的亲爹后妈便宜妹妹生生撂在了路边,接着发现暗戳戳叫他老公的假粉丝竟然水性杨花私会野男人,自己心里建设半天,好不容易平复点儿了,野男人居然跳出来要跟他的假粉丝生死相随!
    他太难了!!!这个世界怎么了,当他死了吗?!!!
    然而,也就是这个时候,只见他的假粉丝笑得趴到桌子上,歪头看着他。
    “那个……其实喜欢我的人一直挺多的,这种程度,过几天就知难而退了,不至于。”
    -
    完全没有被安慰到!!!
    还敢撩骚!
    什么叫过几天就知难而退?
    说清楚点,你说谁呢?
    -
    “坐直了!像什么样子!”
    第17章
    这一天,两人从烧肉店里出来,顾志飞拿出一副墨镜戴上的时候,张俊确定关于这一天的安排,顾志飞应该真的是有点儿计划的,不然他不会随身带着墨镜以防被人认出来。然而没想到两个老人家不给面子,扭头走了,想一想确实有些让人心疼呢。
    烧肉店不远的地方有个湖,沿湖有一条步行道,种着杨柳,打从张俊有记忆就有的杨柳,虽然叶子已经不再嫩绿,有些暗淡了但在微风中摇曳着,依旧有种让人心旷神怡的意境。
    工作日的上午十一点多,晨练的老人早就回家做饭去了,年轻人在上班,沿湖步道上没什么人。可顾志飞还是得戴着墨镜,不然万一被认出来,碰上二逼的一嗓子能把一条街的人都喊来。
    这也是为什么十年前有经纪公司要签当时在二次元圈里爆红的夜风出道,张俊虽然很是向往做明星如果红了可能有的巨额收入,但依旧没有同意的原因,只要想一想她可能连闲时和亲朋悠闲的散个步都要躲躲闪闪,没有自由,总觉得有点悲惨,她不乐意让自己的私人生活也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然而,她笑着看向顾志飞:“你刚才问都不问我一声,就压我热度,万一我就想要红怎么办?”
    正享受难得的风景和悠闲,顾志飞听了愣了一下。
    是啊,他怎么会问都没问一声就让人压热度,万一人就想红呢?毕竟如今流量就是金钱。
    这样的事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顾志飞向来是一个周全的人,他比寻常人更聪明灵活的大脑足够他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尽可能的没有纰漏,不然他不会成为现在的顾志飞。
    他怎么会做这样独断专行,专横跋扈的事情?
    顾志飞想了想,说:“如果你想,我可以让他们再炒起来。”
    这是张俊第一次在顾志飞的脸上看到类似懊恼的神色,这让总是老神在在的他变得生动有趣起来。其实真的是小事情,她只是随口说说,逗他玩。
    “不用,我也不想一把年纪老阿姨了被人满大街追着要签名合影。”她说:“只是这种程度的事,根本不值得费力气和钱去管它,没多久热度自己就下去了。”“在我看来即便是再优秀的演员,再好的特效,再宏大的场景搭建,也不可能我用动画做出来的完美。所以做演员,做明星不可能实现我的梦想,所以我放弃。做动画,我可以建造一个完全属于我的领域。”
    这个态度意外的在很大程度上取悦了顾志飞。
    顾志飞不喜欢明星。虽然他自己如今混到走到哪儿都有人认出来,公众场合恨不得带保镖,实际上人多的公开场合也确实经常带保镖,但这并非他主观意愿希望的,如果可能他还是希望自己可以做一个安静的有钱人。
    他不乐意让自己的私人生活也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在一个生活的舒适标准上,他们有共识,这让人很高兴。
    顾志飞的地位决定了他从来不是一个太擅长因为别人来改变自己的人,他已经三十多岁了,他可能会在需要的时候认识并接受一些他过去没有机会接触的东西,比如明明是个女人,要扮成男人被人叫殿下,但他已经不大可能改变自己已经成型的价值观。如果能有一个人恰巧本来就跟他有相同的价值观,那是再好不过了。
    心情愉悦的顾志飞在湖边的码头租了一艘船,船头是只白色的大天鹅,头上有脏兮兮,八百年没洗过的红色顶棚,可以坐四个人,如今情侣都不屑于坐,一般都是大人带小孩才愿意光顾的那种脚踏船。
    家离这里步行十分钟,从小坐到大的张俊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把年纪了还要坐这种船?
    顾志飞说:“我从来没坐过。”
    好吧,就当是陪农村里长大的贫困少年顾总弥补缺失的童年了,而且上了船,顾志飞就不用戴着墨镜了。
    然而,六十块一个小时!!!
    一直到船被蹬出去几十米了,张俊还在不可思议的嘀咕:“六十块一个小时!打劫啊!!!就这么个破船,二十年没换过了吧,我读小学就划的这个……”
    一直默默蹬着脚踏的顾志飞没忍住,也嘀咕了一句:“还好咱不差钱。”
    然后,顾志飞毫不意外的被狠狠的白了一眼。
    顾志飞望着天上明晃晃的太阳,觉得这一波确实是自己嘴欠,一把年纪了还没学会什么时候闭嘴。
    为什么不喜欢划船?
    因为晒!水面上的紫外线是陆地上的两倍!
    张俊掏出防晒喷雾从头喷到脚,喷完了,又回头闭着眼对着脸一阵狂喷!
    那架势,哪里是喷防晒,简直跟灭火器灭火似的,顾志飞估计这一顿操作猛如虎,小半瓶都没了,那防晒瓶上全是英文,一看就不便宜,怕不是百来块就没了。
    六十块的划船租金心念叨半天,扭头防晒喷百来块,顾志飞觉得他有点不懂女人的消费观。
    嗯,一把年纪,该长点儿心了,得学会闭嘴。
    湖水很清,波光粼粼,阳光虽然晃眼,但气温不到三十,微风吹过,还是挺舒适的,湖边一棵歪脖子杨柳的枝条落到了水里,顾志飞将船踩过去,掐了一根,绕个圈,戴到张俊的头上。
    千年的湖水,二十年前的老船,三十几岁的老男人,使着二十多年前的套路,套路一个三十岁的老阿姨。
    都不用张俊吐槽,顾志飞自己都笑得停不下来。
    “挺好,多少能挡点太阳。”
    “好个鬼!绿帽子!”
    “还是拿下来吧。”
    或许是好歹大家有了共烟点火和同船渡的情分,加上方才在烧肉店喝的清酒有点儿上头,张俊忍不住问了句:“大佬,你看上我什么了,大半个月了不依不饶。”
    然而,似乎是思考了许久的大佬说:“我……看上你的才华了。”
    忍不住翻了白眼,张俊说:“说认真的。”
    “你要我说的?”
    “我要你说的。”
    “其实我也没怎么想明白,你也不算是很漂亮,也不算是很聪明,脾气也不算好,没看出什么特别的,我也不知道怎么答你,也只能说是看上你的才华了。”
    “大佬,请你把船踩回去,立刻,马上!!!”
    “呃……是你让我说的。”
    “嗯,现在我让你把船踩回去。”
    说实话,我一穷二白,啥都没有去跟人谈业务的时候,脾气最坏的老板也没翻脸这么快的!
    讲道理,你让我说的。
    我以为大家有了共烟点火和同船渡的情分,可以彼此真诚的交谈了。
    我太难了!
    公证了婚前协议,两位老的随后就领了证。
    两位老人都快花甲之年了,也没工夫像小年轻一样一准备就准备大半年,翻翻黄历,婚礼就定在了半个月后的一个周末。至于酒店婚庆项目之类的,有顾志飞的钱和顾志飞的面子,都成不了任何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婚纱礼服,所幸吴小姐虽然喜欢作,喜欢买买买,但常年的艰苦生活还是注定她并不是真的很会花钱。婚庆公司定制婚纱的价格直接让她摆手拒绝,以至于婚庆公司的人知情识趣再也没有让她看到婚礼任何一个项目的价格名目。
    既然婚纱不定制,那就快了,现成的婚纱和凤褂各挑一件,就万事俱备了。
    婚宴按照两位老的的要求,安排得还算细致,但两位老的到底还是脸皮薄,接亲没有请什么人,吴小姐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个大和尚算了算,当天九点四十到十点半是出门的吉时。九点二十,把梳妆整齐,穿着凤褂的吴小姐在床上安置好,裙褂摆得圆圆满满的,张俊便被吴小姐打发了在朝着小区车道的窗户那里伸着脖子观望。
    九点四十整,婚车碾着婚庆公司早早铺在路上的气球来了。
    车是张俊头一回见顾志飞时他开的那辆宾利,车子在窗外停下来,顾志飞爷俩从驾驶室和副驾驶一左一右推开车门走出来。
    爷俩一红一蓝都是马褂,红色马褂的是老子,头发花白,却精神抖擞,胸前别着花,是新郎,蓝色马褂的是儿子,翩翩公子,潇洒如风,胸前也别着花,是伴郎。
    正牌的新郎眼睛尖,顾志飞下车了就在给围观的邻居发喜糖,顾军先看见了窗户后面伸着头的张俊,扬手就喊:“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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