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6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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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庭里没地位,好事轮不上,背锅就肯定是她。
    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不仅是物质的穷困,从头到脚都被否定和忽略,夏晓兰刚刚“睁眼”时,瞧见的就是一个畏畏缩缩,忍气吞声,懦弱和麻木的女人。
    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镜子里的刘芬,穿着得体的衣服,容貌上的大变样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精气神。
    她的背挺直了。
    她的眉眼间不再满是愁苦。
    两年时间改变的不仅是刘芬的物质生活水平,她拥有了事业,这帮助她从精神上站起来了!
    刘芬可能真的没有真正打量过自己,镜子里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和正值妙龄的女儿夏晓兰站在一起,刘芬也不输什么的。
    不是说她真的像20岁的夏晓兰一般年轻貌美,而是她整个人的整体状态太棒了。
    “您看见了吗?现在您,站在谁的身边,都会让对方感受到来自旁人的羡慕,没人会质问您的出身来历和家庭情况,看见您这样大方自信,别人会羡慕汤叔叔!”
    第1099章 脱胎换骨(1更)
    畏畏缩缩的人才会被质疑。
    自信大方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有人质疑。
    人要是先瞧不起自己,就别怪别人也瞧不起你,是你自己浑身散发着“我好害怕,我很丢人,不要看我”等负能量,那引来别人的欺负,自然也不奇怪。
    就像夏晓兰第一回去周家,落落大方没扭捏,周家人还不是要对她客客气气。
    自信不是盲目,夏晓兰左思右想,她家母上也不该畏缩啊!
    京城的几家服装店,夏晓兰只有开业造势时花过心思,后来她忙着学业,忙着鹏城的事,根本没时间打理,现在第三家分店都开了,平日里不全是刘芬在管理么。
    一家店,旺季时每个月至少能做到2万的利润,这钱是谁赚到的?
    是刘芬!
    刘芬没有李凤梅能说会道。
    可李凤梅在商都自己经营后,连开第二家分店都瞻前顾后。
    在京城这边,开分店的进度是夏晓兰决定的,可开一家‘蓝凤凰’,刘芬把店管了起来,还兼顾着luna门店的事。
    开两家分店,刘芬照样把店管着。
    如果又开了第三家分店,刘芬是比之前忙了些,可也没见她出错啊!
    夏晓兰觉得她妈这个水平,就算不管着家里的生意,要有不介意刘芬文凭的,去一般的公司当个经理已经没问题了。
    手下管着小20人都没出啥岔子,几家服装店都照常运转,盈利也非常可观,这本事哪里差了呀。
    夏晓兰能做到今天这一步,是有上辈子的积累。
    刘芬一个文凭不高的农村妇女,花了两年时间有现在的本事,固然是夏晓兰好不吝惜的教刘芬,给刘芬实践成长的机会……也说明刘芬本来就很聪明。
    夏晓兰早发现了,刘家三兄妹都不傻。
    就算是瞧着最傻的小姨刘芳,那和一般的农村女人比,也不能叫傻吧?
    刘芳傻?
    刘芳要是傻,就不会一门心思嫁到城里去,能叫当年的梁秉安娶她,除了长得漂亮,刘芳是有心机本事的。
    在踢到夏晓兰这块铁板前,刘芳这些年的日子都过得很滋润呢。
    剩下的她妈和她舅,那就更不傻了,她舅不也把装修公司搞得蒸蒸日上么。
    刘芬照着镜子在发怔。
    如果不是夏晓兰硬拉着她照镜子,她大概也不会留意到自己的变化如此大。
    夏晓兰进一步问她:“要是把您管着的店都拿走,让您回到两年前那种境况,您有没有信心把服装店重新开起来?”
    刘芬迟疑了一会儿,如实点头。
    她已经知道流程了。
    让她去创新可能办不到,但叫她复制夏晓兰的成功,刘芬从头到尾全程参与,她知道在哪里拿货,对服装有了审美,学会了推销技巧,也知道如何控制成本……做别的行业不行,做服装的话,刘芬还是有几分自信心得。
    夏晓兰摊手:
    “那不就行了,让您白手起家,您也很快会重新成为万元户。经济上您又不依靠汤叔叔,要是以后和汤叔叔有了矛盾,您靠着自己的本事也能过得很好,那还有什么能让您不自信?”
    什么东西都是假的,现在喜欢的要死要活,保不准哪天就变了心。
    现在锦衣玉食,说不定何时就家道中落。
    身边的环境会改变,属于自己的本事永远夺不走。
    刘芬摸上镜子,所以她到底在怕什么呢?
    如果汤宏恩认为她不够好,又何必要和她在一起。
    一直是汤宏恩在表达好感,或许正该到了她需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汤宏恩也没要求她实质上付出什么,只需要她站在他身边,一起去应对前妻季雅恶意满满的婚礼邀请!
    心里的各种纠结,一下子好像都变得无足轻重。
    刘芬重重点头:“晓兰你说得对,是我想的太多,把简单的事想复杂了。”
    老实人不说假话,刘芬也很讨厌趾高气昂不尊重别人的季雅,现在摆在刘芬面前的首要问题,是一定不能让季雅看笑话。
    不能看汤宏恩的笑话,也不能看她和晓兰的。
    刘芬摸摸自己的头发和身上的衣服,她要把自己好好收拾一番。
    念头通达了,刘芬整个人都有了微妙的变化,于奶奶就纳闷儿,扯着夏晓兰问:“你给你妈吃啥灵丹妙药了?”
    夏晓兰郑重道谢,“是您潜移默化教的好,我妈这两年的变化,可不仅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于奶奶表情不太自然,“别给我灌迷魂汤,你妈要去参加季雅的婚礼,你没有啥打算?”
    “把心态放稳当去,气得跳脚的恐怕是季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每次都学不乖。”
    乔治就是在威尔逊家族里有点权力了,这管事权来的突兀又奇怪,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都说不好,季雅却又抖起来了。夏晓兰就像想不通有啥好抖的,乔治在身家上能把她压住,难道还能跳起来和汤宏恩掰手腕?
    脑子有毛病呢。
    在鹏城投资,以为汤宏恩会因为外商身份要跪舔乔治么。
    明明是给汤市长送政绩,夏晓兰觉得乔治和季雅的行为十分不符合逻辑。
    邀请汤宏恩参加婚礼,是为难恶心汤市长?
    不就是忘记了脸疼是什么滋味,等着被打脸么。
    于奶奶摸摸下巴,“那也不能输了阵势,季淮辛以为自己倾力培养出来的就会是大家千金,我看是绷着一张皮唬人,一点德行都没有。”
    于奶奶让夏晓兰去打听个姓孙的裁缝,外号叫孙一剪:
    “他现在人肯定不在了,不过手艺或许传下来,要能找到孙一剪的后人,肯定比什么瑞蚨祥的手艺强。”
    瑞蚨祥说什么老字号,以前明明是是卖布的,现在摇身一变也帮人做衣服了。
    孙一剪就不同了,以前是给紫禁城里的贵人们做衣服的,抓出来给阿芬订做两身衣服,谁说泥腿子没有翻身的时候呐?
    于奶奶搞得阵仗十分大,夏晓兰哭笑不得,这是去参加季雅婚礼呢,还是她妈自己结婚呢?
    不过听着于奶奶讲“孙一剪”的厉害,夏晓兰倒是心中一动。
    那就找找呗,给她妈做两件衣服是阵势太大,没准陈锡良那里用得上。
    老手艺人都是宝,挖到一个算一个,能被于奶奶推崇,夏晓兰倒是很期待。
    第1100章 夏总交待的任务(2更)
    季雅的婚礼在国庆节后的第二天。
    也没几天时间了。
    鹏城气温高,就算到了10月依然能穿裙子。
    于奶奶让夏晓兰去打听的“孙一剪”,历代都是给紫禁城里的贵人量体裁衣的,后来人民当家做主了,紫禁城里的贵人都从云端落下了,“孙一剪”是孙家最后一个进宫伺候过的裁缝……反正孙一剪给于奶奶做衣服时,于奶奶才双十年华呢!
    那时候孙一剪都快50岁了,于奶奶笃定这人现在不会活着,但孙家应该有后人在:
    “他们这样传了好几代的手艺,除非家里人都不在了,必然得有人继承祖上的手艺。”
    传承就是这么一回事,一代又一代的传下去。
    再说了裁缝这门手艺是能谋生的,孙家后代总有人需要一门吃饭的技艺吧?做生不如做熟,当裁缝多有经验呀。
    夏晓兰将信将疑,“那可说不好,前些年那么乱,孙家祖上有这样的资历,说不定还会变成惹祸的缘由。”
    一句话搞得于奶奶很低落。
    那倒也是。
    给紫禁城的贵人做过衣服的,到了民间很受追捧。哪怕紫禁城里没有了皇帝,孙一剪凭着名气和手艺还能给于奶奶这样的富商千金干活呢……于家也不是一般的富商,最鼎盛的时候,商都有一半的商铺和地皮都和于家有关系,商都现在一些见证了历史变迁的老人们还记得,建国前商都有个‘于半城’呢。
    于奶奶就是传说中于半城家的闺女,都能有半座城了,于奶奶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还能这样推崇孙一剪的手艺,夏晓兰自然会十分好奇。
    她照着于奶奶的吩咐去打听孙一剪,于奶奶只记得对方当年家在哪一片,具体住哪里不知道。
    也是,她在京城求学的时候,于家在京城也有宅子,孙一剪都是自己上门给于奶奶量体裁衣的,时隔这么多年,让昔日的于大小姐将一个裁缝家的地址牢牢记住,也真是太为难人。
    夏晓兰能说啥,只能说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她不该为了一千万沾沾自喜,贫穷还是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不过于奶奶至少提供了有用的线索。
    夏晓兰自己要上学,雇人去打听就行,孙家也是有名有来历的,只要有这个人存在肯定就有痕迹。
    蓝凤凰的秀水分店里有个女店员叫王琳,勤奋好学,同时间招的一批员工,夏晓兰对王琳印象非常深刻。一个服装店的店员,因为在秀水街分店上班,主动想学英文,这本来就是个上进的人。
    上进的人夏晓兰愿意给对方机会。
    分店越来越多,招不到合适的管理者,那就自己培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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