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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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心知肚明!
    可有啥办法,有些工人从国棉三厂50年代建厂就来了,资格比他还老,他遇到胡搅蛮缠的也只能捏着鼻子绕道走。那些工人也够牛逼的,根本不怕厂子里开除他们,国棉三厂的效益好,工人们能挺直腰杆从袁洪刚面前走过去,为了生产大事,袁洪刚还得反过来哄他们。
    明明手握大权,偏偏没有用武之地,既要忙工作,又要受老婆和老娘的夹板气,亲爹受伤了都不能伺候尽孝……处在如此境地的袁副厂长,面对刘勇这自来熟的,无微不至的献殷勤,他能咋办?
    他一点都没有老子就这么牛逼,你拍马屁是应该的怡然自得,袁副厂长他惶恐啊!
    好不容易抽空回家一趟,得,老爷子去医院复查了他又没赶上。
    老太太倒是给他包了猪肉饺子,袁洪刚吃的满嘴流油,筷子还没搁下,老太太就发话了:
    “饺子好吃吧?今天这面还是小刘揉的,他手上的劲儿比你没用的老娘大……你吃着小刘揉的饺子,人家又替你尽孝照顾你亲爹,咋就这么心安理得没个说法?!”
    老太太嘴里的小刘在旁边连连摆手,嘴里念叨着应该的。
    老太太对袁洪刚没好气:“你不能欺负人家小刘老实人啊!”
    不知道内情的人见了这一幕,只怕以为袁洪刚是捡来的,“小刘”才是老太太的亲儿子。
    “刘勇同志,你坐下说,咱俩好好谈一谈。”
    袁洪刚也觉得人情越欠越多,他要用啥还?刘勇有啥事赶紧说,不损害厂子利益的话,他能帮就帮呗。
    袁洪刚听说刘勇是农村来的,还以为是安排子侄辈进厂之类的事,国棉三厂效益好,建厂之初的第一批工人也上了年纪,家里的孩子长大了想进厂工作都要排队,国棉三厂根本不缺工人。
    厂里有些人才四十多岁,为了给接班的后代腾出进厂名额,还得提前办理退休呢。
    一个萝卜一个坑,刘勇要是想求他帮忙进厂,袁洪刚觉得难办,却也要硬着头皮试着解决。厂里新招人都是工厂子弟,要不也是城镇户口,农村户口的确不好办……特别是他的一言一行,都被厂子那些闹着要分房的工人们盯的死紧死紧。
    “袁厂长,事情是这样的,您看我不是进城讨生活嘛,没技术也没户口,找工作不好找,就寻思着想干个体户。天冷了,在街上摆摊越来越不方便,也想把规模扩大点,好让家里的亲戚也有个事做,就想开个店……听说二七路45号那三间空着的门面是国棉厂的房子,就像让您帮帮忙,看看厂里是不是能同意租给我开个店。”
    二七路那栋小楼?
    袁洪刚印象可深了。
    这房子扯来扯去的,都空着一年多了。原本国棉三厂在那里搞了个展售门店,是把厂子里生产的纺织品摆在那里卖,其实是上一个厂子搞得门面功夫,三厂生产的东西有多少市场能吞多少,还要出口,哪有闲情搞那点零售业务。
    后来又说那房子是私人的,国家打算还给原主人,那个小楼孤零零耸立在那里,想分房吧个个都打破头要争,人人都觉得那是个独栋小楼,不肯退让一步,厂里面被搞烦了,干脆把那房子暂时闲置……这都一年多了,刘勇不提,袁洪刚自己都快忘了。
    私人从单位手里租房子做生意袁洪刚听说过,那些动作快的个体户都开业了。
    袁洪刚琢磨着这件事能不能办成,随口问道:“你准备做啥生意?”
    “卖服装。”
    刘勇也没隐瞒,袁洪刚心想,在商都市卖衣服?
    大小服装厂遍地开花,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衣服,不过想要把生意做好竞争也大。他本来想提点刘勇两句,又怕刘勇误会,不由沉默起来。
    老太太催他,“这事儿不能办?反正也白空着,厂里又不让工人去住,你就管着这摊事,做主租给小刘不就行了!”
    袁洪刚摇头,“妈,事情不像你说的那么简单,我是可以代替厂子里拍板,但这房子的产权存在争议……这房子到底归谁,现在还没掰扯清楚。”
    袁洪刚为难,刘勇也看出来事情不好办,不过他知道袁洪刚是同意要帮忙。房子产权纠纷的事刘勇不懂,他就知道城里面的房子都是国家的,是像国棉厂这种单位的。国棉厂说给谁开店,那就给谁开店,直接来找袁副厂长的路子是对的。
    袁副厂长松口了,其他事儿都好办。
    刘勇这边算是在三厂领导面前挂了个号。
    店面是挨着的三间,只租一间这种事从一开始夏晓兰就没考虑过,要是别人看服装店生意好在她旁边给开一间,那才叫怄火。
    要租就把三间都租下来。
    等袁洪刚老父亲从医院复查回来,刘勇又把人给背上楼。袁洪刚真是忙,来吃盘饺子和刘勇聊半小时就离开了
    刘勇再见到夏晓兰时,就告诉她租房子的事有了五成把握。
    “袁厂长挺好说话的,不是那种难相处的干部,二七路45号那三间铺子,我们多半能租下来。”
    刘勇说这话时,李凤梅去学校接孩子去了,夏晓兰和刘芬在屋檐下理货,雨雪停了,于奶奶又拿着她的大扫帚出门去,刘芬整理着衣服,不时张望着门口方向。
    于奶奶慢吞吞提着扫帚回来,刘芬又帮她把街给扫了,于奶奶这几天的活儿都轻松的很。
    听到刘勇说二七路45号,于奶奶脚步一顿。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原来这就是原因。
    第109章 媳妇寄得,甜!(7更)
    从商都到京城,坐火车只要十来个小时。
    夏晓兰寄到京城的包裹,通过邮局寄送,却足足等了9天才送到周诚的手里。
    这要是后世的快递,超过三天催件的电话就能打爆,还多亏了商都和京城都是铁路交通发达的城市,要往偏远的穷乡僻壤寄个包裹,可能要一两个月才收到。
    “报告!”
    通信员给周诚敬个礼,“营长,有您的包裹。”
    训练休息时间,众多眼睛齐刷刷看来。
    真的是很大很重的一个包裹,周诚拿到手上就感觉到了那重量。因为周阎王休假回来后脾气明显变好,就有兵大着胆子起哄:“营长,家里面又给寄好东西了啊?”
    周诚是个很大方的人,下面的人都猜他家条件不错,而且家人是很惦记他的,周诚经常能收到各种包裹。他也不吝啬,别管吃的用的,都会拿出来分一分。部队的伙食标准要看具体情况,周诚所在的驻地吃的不好不坏,菜里能见到几片大肥肉,当兵的要高强度训练,饿的非常快。
    周诚母亲心疼他,每隔十天半月就往部队寄吃的,周父说过许多次不许搞特殊化,周母坚持不改。周诚收到包裹,通常都拿出来分给下面的兵了。
    他是有不少私房钱,但也不可能把奢侈的作风带到部队里。
    其他营长怎么过,周诚就怎么过,吃穿用度上尽量不引人瞩目。
    这次的包裹不是周母寄的,一看见是豫南省的地址,周诚就知道是夏晓兰。
    要不咋说有了媳妇儿忘了娘呢,他妈给他寄那么多东西,周诚随手就给人了也不心疼,夏晓兰第一次给他寄东西,周诚都舍不得拆开给别人看!
    他抱着包裹就走,“我媳妇儿寄来的,可不能分你们。”
    哈哈,周营长又开玩笑,他那么大方的人……等等,营长有媳妇儿了?
    周诚有对象了。
    这消息在团里传的老快,一向嫉妒周诚的老方差点把拳头都捏碎。
    “他才20岁,找啥对象啊?”
    他这个30岁的,不还单身吗?
    找了老婆,就会分心,在女人身上浪费的时间多了,干事业的激情会不会被拖累?
    老方暗暗握紧拳头,20岁的周诚都找到了对象,他或许不该拒绝那些相亲。上次团长不还说要给介绍个女同志,老方当时给拒绝了,现在只想抽自己大嘴巴子。
    老方忽然意识到,他要是再不找老婆,以后自己儿子也要落后周诚的崽。
    “团长,您上次说的女同志……”
    “滚,人家已经结婚一年,孩子马上都要生了!”
    团长把老方赶出去,老方不服。
    还是得怪周诚,才20岁就找啥对象?
    ……
    周诚提着重重的包裹回到宿舍。
    当兵的挤集体宿舍,当干部的却有单人房间,周诚的级别也到了,不可能还叫他和其他人合住。
    他拆开包裹,发现夏晓兰寄得东西还挺多。
    羊剪毛的背心可以穿在正装里面,把前胸和后背护住,身体也就暖和了。这话是夏晓兰信里写的,周诚对有啥东西并不是最关心,他第一要事就是找夏晓兰的信。
    夏晓兰在信里说自己寄了哪些东西,又说她由母亲陪着去羊城拿货,发现有轻巧保暖的鸭绒服,不知道周诚休息时能不能穿,暂且先寄来一件。
    鸭绒服是深蓝色的,夏晓兰不知道周诚有没有机会穿,也没拿花里胡哨的亮色。
    除了两件衣服,包裹里还放了好多晒干的新郑大枣,几个铁皮罐子装着的是信阳毛尖。夏晓兰还特别惋惜,说邮政寄东西的时间太忙,她本来想寄点卤制的黄牛肉,又怕寄过来之后变质,只能再想想别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早晚有一天,上千公里的距离,只要短短几个小时就到,两地之间寄熟食,甚至生鲜也没关系。”
    夏晓兰在信里很坚信这一点。
    周诚想那得多少年以后啊,拿飞机寄东西?
    就算最发达的美国,也没有这么败家的。
    她让周诚要吃饱穿暖,不能因为年轻身体好就不爱惜身体,又说自己想要和白珍珠合伙干点啥生意,问周诚这姑娘是不是可靠。
    白珍珠?
    是白志勇的妹妹。
    白志勇参军好几年了,去年才提干,是周诚营里的一个排长。
    这人的个人素质比较突出,性格却很冲动,明明之前就有提干的机会,却被白志勇的性格毁了……这样的人不一定能当多大的官,当战友的话周诚也不想和他并肩作战,就怕他那个人英雄主义冒头,在关键时刻毁了计划。但当朋友的话,周诚还是挺信任对方,白志勇是恩怨分明的人,周诚恰好就对他有恩。
    他的妹妹,应该值得信任吧?
    周诚反复把信看了两遍,依依不舍放下信纸,把外套脱下试穿了羊剪毛背心。
    再穿鸭绒服,他不一会儿就热的满头大汗。
    在部队里确实没啥穿鸭绒服的机会,周诚爱惜地将衣服脱下来挂好。这是他媳妇儿的心意,可不能弄皱弄脏。羊剪毛背心倒是可以穿在正装里面,又薄又贴身,周诚动了动也不影响活动。
    夏晓兰寄来的红枣有好大一包,信阳毛尖也有几大罐,周诚拿出一颗红枣塞在嘴里,又甜又糯,枣核还特别小。他吃完一颗,忍不住又吃几颗才停下——周诚有个不好对别人说的秘密,他喜欢吃甜食!
    他的口味重到啥程度呢,刚出锅的白面馒头,刷上一层厚厚的芝麻酱,在撒上一层绵白糖……周诚一个人能吃光一大盘。他小时候就喜欢拿手指蘸白糖吃,还被家人收拾过,他爸说他又怂又娘气,周诚慢慢就把嗜甜的毛病改了。
    哦,或者说藏的更深。
    晓兰咋看出来他喜欢吃甜食的?
    难道是上次在火车站,自己给晓兰买枣时顶着看的时间太久?
    周诚又摸出一颗红枣放嘴里。
    别管咋知道,哪怕是巧合呢,说明晓兰注定该是他媳妇儿呗。
    茶周诚不太喜欢,这几罐信阳毛尖他得喝到啥时候?放坏了也是浪费晓兰的心意,周诚想了想,趁着天黑时给团长送了一罐去。
    团长打趣他,“听说你对象了?”
    “嗯,豫南的人,这茶叶就是我对象寄的,给您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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