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900章 孙子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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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中午,兰泽和一帮老师,从生科院大楼的侧门出来。躲开了来面试的外地学生。这里不是什么专用的教师通道,纯粹是欺负外地学生不熟悉地形。
    外地考来的学生近年来越来越多,但敢来的学生都有两把刷子。所以,从学院方到老师们,全体为了他们而郑重其事安排路线躲着走。值得。
    小麦已经站在花坛边上等爸爸了。手上缠着狗绳。
    学术各院中,就属生科院离学生宿舍最近。三十多年前,兰泽努力跳出数学系的时候,就看中了这一点。遗憾的是,他没跳成功,卡门槛上了。
    冯川霸道,理学院霸道啊!不申请在数学系读博,就不给他毕业;不毕业,就没法在生科院读研。俩学院俩专业,就和现在带研究生的情况一模一样。水深火热。
    宿舍就在旁边,小麦遛着狗就过来了。又或者……
    身材魁梧的大狗小黑从树丛后面慢悠悠绕出来了。肩上驮个小娃娃,身边还跟着俩娃娃,跌跌撞撞地追着扯它的毛。
    “噢——噢!”小黑立定喊兰泽:亲爸好!
    “爸爸!”路边上站起一个霄霄。腰上也缠着狗绳。
    “你们哥俩都在这?”
    “听我三哥说你回学校了。”霄霄指向狗和几个孩子,笑了。“我带你孙子来看看爷爷。”
    “我孙子?你什么时候有儿子了?”
    兰泽有些恍惚,只觉得这世界充满魔幻。
    他蹲下来仔细看这三个小宝宝。
    大眼睛小鼻子,小脸肉嘟嘟,都是漂亮宝贝。没有一个像霄霄小时候那么丑的。
    “三个都是男孩子。巧吧。”霄霄跟着蹲下了,忍不住地乐。
    正常情况下,lan-02型突变的男性携带者,生女儿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只要细胞配对前不做性别选择,全是儿子很正常。霄霄第一次当爸爸,远远没有到发愁儿子太多的时候。
    兰泽想过很多次,自己应该快有孙子了,但没想到最大的孙子是霄霄带到世界上来的,而且一来就是三个。
    三个娃娃小得很,走路磕磕绊绊。狗身上那个滑落了下来,打个滚就爬起来了。对着大黑狗喊:“黑!黑!黑!”
    一看就是脱离发育箱没多久的状态。
    看着这三个孙子,兰泽就想起当年自己领养出三个儿子的情景。
    和小麦一起领出来的,是豆子和小米。
    他们居然,也曾经是这么小。
    学走路学说话的时候,也曾经是这么活蹦乱跳。
    隔了几个月,兰泽又领出了张一点。于是,三兄弟变成了四兄弟。
    “特别可爱对吧。我老婆不愿意领养出来。不过我想通了,有空闲就去幼儿园学着照顾他们,现在有资格带他们出来到处玩,也挺不错……”
    “你什么时候都有老婆了?!”
    “……也没多久。两年了吧。结婚了可以申请大一点的教工宿舍。”
    “你哥他结婚了吗?”兰泽抬头看看小麦。小麦兴冲冲地看着婴儿撕狗,眼神里充满猎奇,像看一窝小动物。
    “我哥?他结不结婚关我什么事?”
    “你这小子才几岁……怎么都有孩子了呢?”兰泽眼眶发热了。“带他们来,是嘲讽我变老了吗?”
    “爸……”霄霄酝酿了片刻,“你是更年期到了?怎么这么别扭呢?”
    兰泽抹抹眼。手有点潮湿。
    低头看看,还好水迹不明显:“……我饿了。”
    “……我也饿了。”霄霄跟爸爸,配合度良好。
    霄霄起身,一个个抓起三个儿子,往自己身上绑。
    三只小宝宝,吭叽了几声,挥舞手脚,稍微抗议。配合度良好。
    霄霄把他们脸朝外挂在自己身上。然后拎起了脚下的背包。
    三个孩子一边望风景一边蹬腿。其中一个正对着兰泽,开心地对着爷爷挥手。“噢!”
    小麦抓起狗,背到自己身后。
    小黑吐着舌头,趴在他肩头,快乐极了。
    “霄霄。等一下,你别动。”兰泽忽然发现,霄霄鬓角的长发白了一缕。
    霄霄身上绑着三个儿子,慢慢转过身来。
    兰泽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手指伸进长发,掀开里面。发根处,已经尽是银丝。
    “你到底几岁了,怎么都有白头发了呢?”兰泽脑子乱了。
    又是小孙子,又是白头发的,今天地球上的时间进度有点奇怪。银河系不会重启过了吧?
    “大概,留校以后工作压力有点大?”霄霄认真想了想。
    兰泽回头,懵逼地看向小麦:
    “霄霄头发白了,怎么你还是一根白头发都看不见呢?”
    “说吧!”爸爸质问儿子,“……你们俩是不是偷偷互换身份了?”
    “这事吧……听起来怪刺激的?”小麦背着大狗乱晃,对霄霄,“哎,叫哥听听?”
    霄霄:“哥。”
    “哎,乖。你看。”
    兰泽不死心。又伸手到小麦头上翻了一遍。狗头伸着舌头探过来给他捣乱,拍走了又凑过来。
    确认的结果,是小麦的头和黑狗头上,都没有一根杂毛。这哥俩毛色黑得彻底。
    祖孙三代以及安保和狗,都钻进兰泽的小宿舍里。不可能挤得下。所以姚组带人退了一步,顺便牵走了大狗。小套间里于是只剩下祖孙六个人。
    食堂买的菜,在餐桌上一样样摆开。
    兰泽趴在地上,忙着哄三个孙子。小麦坐在餐桌旁,专心看他的卷轴。霄霄号称要添个菜,在厨房里忙,不大功夫就端了堆得冒尖的一大碗葱烧海参出来。
    保鲜装的海参是他装在背包里带过来的,和他儿子的吸管杯挤在一起。吃掉这些海参,背包能轻一半。
    为什么非得带这么多,当然因为好吃了。
    兰泽把小麦赶起来,拿过他的椅子,两把椅子并排放,铺上桌布。把三个娃娃放到椅子上,让他们手扶靠背站着。自己取筷子夹了一块海参,尝了。点头:“大东是个好地方。”
    海参烧得简单。但食材好,好吃。
    小麦也伸筷子夹了一块。点头:“嗯,大东是个好地方。”
    “大东确实是个好地方。”霄霄紧挨着三个孩子站定了。给孩子们的小钢碗里捡吃的。
    这几年,没有豆子表演吃虫子,没有杰出的氛围营造者张一点营造美食气氛,没有小米用简陋的食材秀手艺,地面上的兄弟两人也少了观众,吃饭表演继续不下去。他们吃饭都不香了。
    到了现在。很显然,家族历史又进入了新的阶段。
    霄霄忙着喂饱三个儿子,自己吃得漫不经心。
    小麦倒是自顾自吃得非常愉快。兰泽所有活着的孩子中,他就是长子。
    “你现在清闲了?”
    “爸,”小麦没回答。“你要是再想接兰纾出来,起码得到他们适应期结束。那时候也该过年了。”
    “他能适应吗?”兰泽莫名忧虑。
    “怎么可能有问题。”小麦笑了,“棱角都打磨的差不多了。除了可能有点想我和狗,应该没别的问题。”
    “希望没问题。”
    “但我是真想他啊。遛狗,打饭,洗衣服,擦地。都是一把好手。又要我自己来了,真有点不习惯呢。”
    老父亲震惊了:“你是有多懒啊!”
    “我教会他的呀!”小麦理所当然地说。
    “我还教会你了呢!”
    “所以,你不开心了揍我,我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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