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3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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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秋她们听说明天没有橙子供应了,心里多多少少有点遗憾,不过很快就理解了,她们都跟她们不一样,不贪婪,嫂子能带她们赚这些钱,她们已经很感激了,往后要是能卖的话最好,不能卖,她们的钱也够她们花的了。
    “那行嫂子,我们就听你的,明天早上我们就到早市去批发西瓜去,往后就卖西瓜汁……”
    韩明秀见小姑子们都这么懂事儿,也挺安慰的,跟她们几个说了几句,怕耽误她们做生意,就赶着回去了。
    对于自己要离家,韩明秀给高大爷和高大娘的解释是——她要到南方去考察一下,看看南方那边都时兴啥样款式的衣裳,她好买些回来给她们未来的服装厂做样子用!
    其实,高大爷并不赞同他们开服装厂,他觉得家里的日子已经过得挺好的了,犯不上这么瞎折腾了。
    但是,为了帮崔国生,也是不忍心抹灭韩明秀的梦想,高大爷就是反对也没说出什么阻碍她们的话来。
    唉,做就做吧,大不了费点事,费点钱,反正他也不缺钱,让她们折腾去吧……
    第二天早上,韩明秀告别了孩子们和高大爷高大娘,坐飞机飞了哈市,因为这会儿黑河还没有机场,所以到黑市的这一段路程,她得改乘火车。
    直到次日凌晨两点多钟时,韩明秀才赶到了黑市。
    下火车后,韩明秀一刻都不敢耽搁,匆匆地往刘再武家赶去。
    时隔多年,她已经不大记得刘再武家到底住在哪里了。凭着脑海中的记忆,她捉摸了半天,最后终于找到了刘再武家。
    此时,天还黑咕隆咚的,不到四点钟呢。
    韩明秀抬手拍了拍刘家的大门。
    “谁呀?大半夜的!”院里传出了带着起床气的抱怨声,接着就是踢他踢他的脚步声。
    门开了!
    刘再武光着膀子,拿着个手电气囔囔地打开了大门。门外,正站着风尘仆仆的韩明秀。
    时隔多年,刘再武已经快把韩明秀给忘了,虽然觉得有点眼熟,但半天了也没叫出名字来。
    “哎呀!你不是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刘再武一手捂着脑门,一手拿手电照着韩明秀,苦苦地想着。
    韩明秀微微一笑,说:“刘哥真是贵人多忘事啊!你忘了,我是韩明秀啊,咱们七三年见过并且合作过的呢!”
    刘再武恍然大悟,拍着脑门说:“哦!对对对,看我这记性,都给忘了,快进屋快进屋……”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电筒往韩明秀身后照了照,确认就只有韩明秀一个人来的,才放心地让她进了院儿。
    “诶,这大早晨的,你来这干啥来了?”
    刘再武插上院门,转身用手电筒在前边照着亮,把韩明秀领进了屋。
    韩明秀四下打量了一下屋子,家具物件啥的都有点俄式风格,茶几上还放着一块儿大咧巴面包。韩明秀不禁咽了一下口水,昨晚到现在,她还没来得及吃饭,肚子早就提抗议了。
    韩明秀一屁股在沙发坐下来,也没时间寒暄客气,就直奔主题地说:“刘哥,我还要去苏国一趟,请刘哥行个方便吧。”
    刘再武也在沙发上坐下,手里转着茶几上的杯子盖儿,眼神观察着韩明秀的神色。他见韩明秀风尘仆仆,面露急切之色,确实是来求他帮助去苏国的,紧张的神经才放松下来。
    他卡巴卡巴几下眼睛,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千!”
    也就是说,韩明秀要是想去苏国的话,得付给他三千块钱的买路钱。
    韩明秀爽快地说:“行!不过老规矩,我先付你一千,剩下的两千,等我回来再付给你。”
    刘再武见韩明秀说话办事的劲头,不禁暗暗佩服,心想,这小姑娘是个干大事的,爽快透露不磨叽,他就喜欢跟这样的人办事儿。
    于是,也爽快地道:“好说!那你打算啥时候走?”
    韩明秀道:“能走现在就走!”
    “那钱呢?”刘再武对马上就走倒没有提出什么异议,只是前提是必须钱到位。
    韩明秀从随身的挎包里拿出手绢,手绢里包着一千五百块钱。她数出一千块钱递给刘再武,剩下的五百块钱,她要求跟刘再武换苏币。
    不过,她的这个请求被刘再武拒绝了。
    “我可没有那玩意!要是被查出来了我还要不要这条小命了?你要是想要苏币的话,可以到那头去跟老头子换,兴许他能给你换,不过那老家伙黑得很,不会按正常价给你的,你可要有个心理准备。”
    提到自己的老爹,刘再武是一句好话都没有,真不知他们父子间的关系是咋处的。
    “行,那我就过去跟他换好了。”韩明秀爽快道。
    第582章 谈妥了价格
    韩明秀一口答应了下来。因为她急着赶时间,所以没跟他们计较。
    之后,她就被戴上了一副墨镜。刘再武为了保险起见,墨镜的镜片里面还涂上了黑墨水,亏他们想得出。
    天本来就黑,再戴上这样的眼镜,韩明秀真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唉!有什么办法呢?求人家,就得按照人家的规矩来做。
    随后,刘再武叫出他的老娘,叫他老娘领着韩明秀的手。把韩明秀扮成个瞎子,一起出门送她走了。
    还和上次一样,他们走出家门,在小巷里几里拐弯儿地穿梭着,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走到了哪,反正在韩明秀晕头转向的时候才进入了那个地道里。在地道里走了两个多小时,最后上了台阶,终于到了!
    到达后,刘再武的老娘帮韩明秀摘下墨镜。韩明秀便又回到了七年前来苏国时的那个房间里。
    这个房间跟的摆设跟七年前差不多,只是挂在墙上的那个手风琴不见了。
    “你先在这呆着,我出去一下。”刘再武的老娘吩咐了韩明秀一声,又让刘再武在这屋里陪着韩明秀,她一个人出去了。
    不大会儿,刘再武的那个洋老爹跟着刘再武的老娘回了屋。
    七年不见,刘再武的老爹显得更老了。不光背驼了,头顶也掉秃了,那双精明犀利的眼睛更是变得浑浊不堪了。
    唯一没变的就是他那贪婪刻薄的性格。
    一见到韩明秀,老头子第一句就说:“听说你给了他们三千块钱的买路费,提醒你一句,如果你回去的时候想从我这里走的话,你就得付出同样的价钱,不然的话,我是不会送你回去的。”
    韩明秀早就料到会是这样了,就一口答应下来:“好吧,等我回来时一定会付你的,不过你现在能跟我兑换一些苏币吗?”
    韩明秀拿出五百块钱的华币,想用华币跟老头子换些苏币,她一会儿要乘车去圣彼得堡,没有车费可不行。
    老头子倒是没犹豫,立刻答应下来了。只不过他给韩明秀兑换的汇率却低得出奇。正常情况下,五百块钱的华币能换到五千块钱的苏币,是一比十的汇率。
    然而,老头子收下了韩明秀的五百块钱华币后,却只给了韩明秀四千五百块钱的苏币。并且面不改色地告诉韩明秀:少的五百块钱苏币,是他应得的手续费。
    韩明秀被这厚颜无耻的老吝啬鬼气得差点吐血,还好她不用总跟这个老家伙打交道,不然非被他气死不可。
    拿到那四千五百块钱的苏币,韩明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老吝啬鬼的家,拿着钱直接往车站走去。
    此时,已经是上午的七点多钟,正是早上上班的时间,街上的人来来往往的,热闹极了。
    再次出现在异国的街头,体验着异国他乡的风情,韩明秀的心里还怪惬意的。
    她一边走一边看着街上哥特式的建筑,金发碧眼的苏国人,啧,苏国的年轻人可真好看,都长的高大挺拔,五官立体,皮肤也白皙紧致,特别是年轻的姑娘,简直个顶个的漂亮,随便拉出一个都足以惊艳到旁人。
    可惜,中老年妇女和男人们的颜值就不怎么样了,多半是身材走样,容貌垮塌,大概就种族基因的缘故吧,反正,看起来就是不禁老,年轻人和中老年人的颜值天差地隔,这一点,就不如黄色人种了。
    黄色人种虽然不像白色人种那么五官立体,高挑白皙,但是禁老,女人就是到了三四十岁也依然好看,不像她们似的,一到了三四十岁就开始发福,皮肤松懈了......
    苏国不光经济比华国发达,民风也比华国药开放,大街小巷,到处都可以看见穿裙子的,不是那种长长的布拉吉,而是流行于欧美地区的紧身裙,把臀部包裹的紧紧登登,很能展现女性身材美感的那种!
    可能是在这个世界待惯了,已经习惯于当代女性的保守内敛了,乍看到那身材尽显的紧身裙,韩明秀还觉得怪不适应的,总觉得羞羞的。
    哎,完了,被这个落后的世界给同化了!
    到了车站,韩明秀买了一张开往圣彼得堡的车票,登上了开往圣彼得堡的列车。
    圣彼德堡市是苏国第二大城市,是布拉克维申斯克市城市面积的二十倍,人口也多,市场的吞吐量大。上次她那些青苞米,大西瓜,苹果和大白菜就都是在这卖的。
    本着好吃不撂筷儿的原则,韩明秀决定这次还在圣彼得堡销售她的囤货。
    列车上,韩明秀去了一趟洗手间,在洗手间里跟自己化了个彩妆,把自己的脸和裸露在外的皮肤都擦的白白的,还戴了假发和美瞳,使她看起来像个苏国人似的。
    之后,她又在空间里找出一件她上辈子穿过的裙子和一双高跟鞋,穿戴了起来。
    等她再从洗手间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像换了个人似的,跟刚才进去的那个姑娘完全不一样了......
    赶到圣彼得堡后,韩明秀从空间里拿出了些面包和牛奶,在车站的休息室里吃了点,垫补垫补肚子。休息了一下后,就乘坐出租车,找到了上次卖货的那家大商场。
    那座商场看起来好像刚刚装修过,从外观上看很气派,进进出出的顾客也比之前多了很多。
    韩明秀一路上到四楼,找到了经理办公室。
    此时,经理办公室外的秘书已经换人了。不是那个棕褐色头发的秘书,而是换了一个二十多岁金发碧眼妩媚妖娆的女人。
    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来求见经理,性感的女秘书非常警惕,甚至还带着几分排斥的样子,告诉韩明秀说,经理很忙,韩明秀要是有什么事的话,跟她说就可以了。”
    韩明秀一看这位秘书这么紧张的样儿,就知道她跟经理是什么关系了。
    不过,不管她跟经理是什么关系,都不关她的事儿,她就是来卖货的,懒得理别人的闲事儿。
    于是,韩明秀就把自己来的目的告诉了她,并从自己随身带的提包里拿出橙子和榴莲让她看。
    苏国在华国北部,气候寒冷,不适合水果的生长,苏国市场上销售的水果,大部分都是从埃及等国家进口的,自然也就没有榴莲和橙子这种南方生长的水果了。
    韩明秀拿出橙子和榴莲后,特意掰了一块榴莲请那位性感的秘书品尝,还给了她一个鲜嫩嫩的橙子。
    秘书在韩明秀把榴莲递过来的时候,还嫌弃了一下,但是韩明秀反复跟她解释,说这是一种很好吃很有营养的水果,并且被称为水果之王后,她终于伸出纤纤玉指,拈起那块榴莲尝了一口。
    跟贾志国一样,开始叫她吃的时候,她扭扭捏捏,但是吃完第一口后,马上就喜欢上这软糯清甜的味道了。
    女秘书一口接一口的吃起来,吃完榴莲又把韩明秀给的那个橙子给造了。
    吃完榴莲和橙子,她已经彻底放下了对韩明秀的敌意,痛快的起身进去帮韩明秀通报去了。
    韩明秀对自己的货物很有信心,只要吃过她的榴莲和橙子的,就不可能不爱吃,不可能不想买,现在就看他们能给到她什么价格了......
    不大会儿,商场的经理出来了。
    还是那位秃顶精明的经理,只是七年不见,这位经理的头顶更秃了,黑眼圈也很重,想必是整日里为商场操心,还要为这位性感的秘书操心所导致的吧!
    不过,这位经理倒是一副好记性,看到韩明秀后就立刻把她给认出来了。
    他热情的跟韩明秀打了个招呼,“你好,很高兴又见到你了,听我的秘书说你给我们带来了两种美味的水果,我能品尝一下吗?”
    韩明秀急忙从提包里拿出一个橙子和一块榴莲递给了他。
    “这个是橙子,这个是榴莲,我不知道您吃没吃过橙子,但我敢发誓,您绝对没吃过榴莲,这种水果可是极其稀有也极其昂贵的,属于贵族水果,普通的家庭根本消费不起的。”
    为了避免一会她提到价格的时候经理会大惊小怪,韩明秀特意提前给他打了个预防针儿,免得一会儿耳膜受他的荼毒。
    经理在刚开始闻到榴莲的味道后,本能的想拒绝的,但是听到韩明秀这么一介绍,顿时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又稀有又昂贵,还被称之为贵族水果,如此难得的东西,他当然要尝尝了。
    于是,他伸出胖乎乎的大手,拿起一块榴莲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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