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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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哲修给我看过一本书《我快死了》,他翻译了三天才给我。
    比起那些情情爱爱的话本,我更喜欢看这本小说。
    有钱人都喜欢养几个面首,皇帝也不例外,但对我而言,我养不养无所谓,如果有养别人的钱,我可以买几屋子兔子。
    但是爱情和欲望不是一个人的全部,如果只想经历爱情的美好,而不共同走过风雨,这不可能,除非用物质一早就把桥架好。
    我陪过南宫应考,陪过李佑喝酒,救过敖澈,李四背我去看过医生,杨复救过我,钱万三送过我很多东西,云锦鹤帮我追回过钱,宇文最后为了救我死在了我怀里手上的血染花了我脸上都妆。
    只有唐哲修是一路陪着我走过来的,他陪我长大,在我什么都不好的时候出去碰宇文结果没碰到被人打得快死了的时候带我回家,帮他修好了时光机送他离开。
    但我不能爱他。我们之间不会有爱情。因为我的真心已经给别人了,不能给其他人机会了。
    我掀开帘子看了看车外的杨复,光线迎在他侧脸,他脸上的那道伤疤有些明显,如果不是为了救我,也许遮住那块疤的面具就不会碎吧。
    车里的人咳了两声让我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我白着一张脸,一脸茫然地看了看他,抓着他的手探了探,没病。
    然后继续掀帘子看窗外。
    马上的人披巾着甲,风华正茂,好不养眼。
    远远的一人慢慢地骑着马退过来,有些哀怨地看了我这边一眼然后回去了。
    他身下的平安倒着走时冲着我叫了一声,回去时还冲我摇了摇尾巴。
    他最近清瘦了许多。人也没什么精神了。脸上一点血色也没了,眼里的神儿也没了。
    “你是唯一一个对我这么敷衍的人。我的老师都不敢这么对我。”他看着我摇了摇头。
    他有两个太傅,长孙无忌和程咬金,都是陪着皇帝一路走过来的老臣,可见李世民对他的重视程度不一般,文臣武将一早就备在他身边。
    他一早就做过他做过最出格的事不是李世民拿着剑丢在他身边让他去死   他把剑捡回来好好地放在李世民手里,双膝跪地头磕地说儿子错了。
    也不是听到李佑请旨出征以后跟着去了。
    而是离开鸽子笼陪着王柳萱去放风筝,在她受伤之后背着她四处找医生忘了她自己就是个医生。
    他身边自诩莺莺燕燕红粉无数,却想把王柳萱拉进鸽子笼共度余生,或者是一同离开。
    “……”我低下了头,没说什么。
    以前的那些伶牙俐齿面对这几个人,我完全用不出来。
    “父皇的病越来越重了,长孙无忌让本宫造反,本宫不愿意,如果出事了,本宫可能护不住你了。”他揉了揉我的头。
    他很少揉我的头摸我的脸,这些举动仿佛停在了我们年少时就再没了踪影。
    如果我早许了人家生了娃,他也快成家了。
    我们也越走越远,但我感觉其实我们都不愿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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