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724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林雨桐递了水过去就说:“六叔,这种话,在家里说说可就算了。千万不能在外面说了。这结亲,就是结两姓之好呢……我堂哥堂嫂那边不乐意,那肯定是他们也有自己ide考量,这事啊……先不提。横竖,孩子们还小……”
    这话叫妞妞说出来了,金老四没吭声,林千河心里就咯噔一下,看来金家先是不乐意了。
    事不是林雨桐和四爷不乐意,实际上是李月芬那么个轴的人,她先不乐意了。
    况且,以疙瘩现在的条件,找个人比那个叫新秀的姑娘懂礼精明的,并不难。这进了门,接了婆婆的班,就有正式工作,上哪找这个好事去?
    林雨桐和四爷都不兜揽这事,很客气的将林千河给送出门了。
    不过,回过身来,自家人关起门来说话,疙瘩的婚事,这当叔叔的还真不能不管。法是没这规定,但情理上,要真是什么也不管,这是说不过去的。
    不过事缓则圆,这事看看再说。
    新秀倒是找了丹阳,问了几次疙瘩的具体情况。丹阳就问她:“你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自己个……不知道啊!”
    新秀踢着脚下的土坷垃:“……我咋知道啥是喜欢,啥是不喜欢?”她就问丹阳:“那你告诉我啥是喜欢?”
    这话把丹阳给问住了,回去的时候,这心里还琢磨呢,到底啥叫喜欢。
    到了晚上了,见自家爸还没回来,她洗了澡就钻到爸妈屋里,跟自家妈挤一会子去。
    林雨桐等四爷回来,靠在床头上看报纸呢,闺女过来了,她把报纸拿来:“怎么了?”
    丹阳一身白底蓝花睡衣,盘腿坐在边上:“妈,你看见我爸是啥感觉啊?”
    我看见你爸啥感觉?
    这话问的,几个意思啊?
    看着闺女亮闪闪的眼睛里带着几分不好意思的羞涩的时候,她好像懂了一点什么。就笑道:“我看见你爸的时候,感觉他生个人都在发光。”
    发光?
    丹阳一脸惊异:“在发光吗?”
    “嗯呢!”林雨桐回答的一本正经。
    然后四爷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她大闺女盯着她的眼神有些诡异,前前后后的打量。他就笑问:“时间不早了,怎么还在楼下晃悠?”
    丹阳心说,我就是看看,到底您是哪里发光呢。事实是,并没有哪里真的在发光。
    四爷回来的时候身上带着酒气,躺在的时候才问林雨桐丹阳那丫头是怎么了?
    林雨桐摸四爷的鼻子:“闺女大了。”
    养大一个闺女心酸一回,这就是当爹妈的无奈了。
    最近一段时间,割尾巴割的比较厉害,反正不管怎么闹腾,都得顺应大趋势而动。
    这不,这闹出来的事还没弄明白呢,不知道打哪又刮过来一股风。
    鼓励开垦荒地。
    各家的自留地如今都荒废了,却得再去开垦贫瘠的荒地。好些人就说了,要是那些地适合耕种,这不是早就开垦了吗?
    可上面可不管你们的客观理由,给了任务了。必须平地多少亩,这是有任务的。
    等要开垦荒地了,大家才知道,远不是那么简单。
    如今这垦荒,在有些地方叫平坟垦荒。
    就是把坟地给平了,然后改成耕地。
    这还得了!
    林家的祖坟,别人是管不着的,林爷爷,也就是林百川的爹还在坟地里葬着呢。更何况,如今老太太还活着呢,叫老太太知道老爷子的坟要被平了,那是什么也阻挡不了她下山的。不光是林家这边,还有金家。金家那边一个是有金老头和金老三呢。
    大原听到信儿,就直接过来跟林雨桐和四爷商量了:“这事不能叫奶知道,咱们自己得有个章程。”
    如今这世道,小胳膊拧不过大腿,不是说你不愿意平坟,这坟就不平了。谁都不能例外!
    林雨桐和四爷其实不看重这个,叫四爷说:“盗墓贼把皇陵都光顾了多少圈了……”有什么啊?
    林雨桐也是这个意思:“不行,咱就提前迁坟。”
    可这如今迁坟,都没有一个安置的地方。
    反正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各家给各家的先人找地方吧。
    大原就说:“不行,先安置在农场的山上。”
    那地方没人查,应该没什么问题。
    得!那就这么干吧。
    迁坟嘛,都是有讲究的。不过如今不兴那一套了,都不管光明正大的给迁,晚上偷偷摸摸的,把尸骨重新拾起来,装殓好,然后抬走,安装了。
    先是林家这边的,林家这边要林雨桐管的也就是爷爷的。这边本来人就不少,再加上大原两口子和晓星苏瑾连带的几个孩子,晚上过了十点以后,就动身了。
    路上也有偷摸迁坟的人家,但是知道迁坟的,家里都是知道些规矩的人家。晚上碰见了,彼此谁都当没看见谁,而且不许说话,低头走自己的路就行了。
    到了地方,把坟都给认准了。这才烧纸磕头,然后开坟。
    这种情况下,不可能给换个棺材的。只能是提前做好了木匣子,把尸骨捡了先安置在木匣子里。这对亲人来说,可是够残忍的。
    不过林家老爷子,去世的时间长了,再加上几个孩子呢,对老爷子都没什么印象,如今做的与其说是为了死人,倒不如是为了活着的人得到更大的安慰。
    几个孩子是不敢往前凑的,尤其是姑娘家,离的老远。
    晓星和苏瑾都是不济事的,也就是大原和端阳朝阳干的多些,弄到都有半夜,这才弄好。然后又往农场的山上去,找个一棵大松树,在松树下安葬了。搬了石头做了标记,等以后有条件了,再挪地方。
    林家这边好挪,到了金家那边,可就不太好动了。
    林雨桐叫宋璐个开了安眠药,加在李月芬的汤碗了,等人睡的实在了,这才敢动。
    对于去世不久,又得动坟的人,这真是挖心挖肝的疼。
    四爷给做主,金老三的棺材抬出来,直接就地火化了,只留了一坛子骨灰算是了事。
    刘铃铛和疙瘩在一边,不敢到跟前看,更是连哭两声都不敢,怕惊动了人。
    连着三个晚上,把坟给迁了。剩下的,愿意怎么平就怎么平吧。
    等平坟的时候,还有好些不知道是无主的坟,或是后辈不怎么精心的,都没动。怎么办呢?还不是尸骨乱扔,然后一把火烧了了事。
    反正是一动坟,各种的奇怪的流言就出来了,私底下悄悄的流传。流传最广的一个就是:某天晚上,七八家都在迁坟。突然看见,坟场深处不知道什么时候滚出来一个大大的绿色的火球来,然后这火球越滚越大,速度非常快,沿着坟场边的路,直直的冲到村里去了。后门正对着这条路的是林千河家。说是那火球在林千河家,最后消失不见了。
    穿的有鼻子有眼的,还不止是一个人一家看见了,那天晚上迁坟的都这么说。
    这就叫人有些发毛了。
    丹阳晚上回来,是得从那条路的一小段路过的。如今她是不敢了,朝阳或是端阳不去接,她坚决不一个人回家。
    反正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吧,林千河身体那么好的人,突然的某天早上起来,手就颤抖的拿不住筷子了。赶紧叫了宋璐,宋璐又瞧了,就说中医可能比西医管用,叫找老中医大夫针灸看看。
    如今的老中医大夫早些年都成牛鬼蛇神,上哪找去?
    这事一出,更是叫人慌乱。大队开始集资了,集资在村里那条路上,绑上一架秋千,据说秋千能驱秽。
    谁知道呢?
    对外当然不能这么说了,只说是为了丰富社员的文化生活。
    反正自此之后,年龄大的人都不愿意再干那平坟的活了,倒是那些思想进步的小青年,无所畏惧,甚至还比着看谁的胆大,谁敢一晚上在那些废弃的棺材里睡觉。
    当然了,这样的人是比较少见的。大部分人如今是一到晚上,都不怎么敢出门了。
    朝阳在天擦黑的时候去接他姐的,结果丹阳今儿是有事,试验站浇地,今儿晚上轮到丹阳了。以前吧,这些姑娘还敢晚上的时候回不去就住在试验站,现在是真不敢了。这地方荒郊野外的,离村子且有一段距离,夏天这时候,草木都旺盛,别说什么有鬼没鬼的话了,就是草丛里庄稼地里藏几个心存歹意的人,这都是藏的下的。所以,肯定不管住的。其他几个姑娘,要么人家是知青,一块回知青院,还有男知青作伴。要么是村里的姑娘,他们也是一个方向去的。只有丹阳,得从村里穿过去,才能到家属区。所以非得有人要接一趟不可,要不然就得其他人把她往里面送。不好老麻烦人家。
    朝阳来了,那自然是陪着丹阳一起浇地了。
    这种活,一般都是男女搭配的。姑娘家站在地的一头,不时的用手电筒照一下,看水流到头没有。要是到头了,就喊那一头的小伙子,叫他把这一畦地头开的口子给堵上,然后给下一畦地开口子去。对于小伙子来说,这浇地是最累的活计。
    朝阳过去了,肯定就搭把手嘛。帮跟丹阳搭伴的小伙子一起干。多个人,一次性能多开一畦地,速度就快多了。
    折腾了好几个小时,都十点多了,才算是浇完了。
    浇地是最脏人的,鞋上,裤腿上,身上,湿淋淋的到处是泥,走路‘噗嗤噗嗤’的。丹阳抓住朝阳的胳膊,两只脚带着鞋换着放进地头的浅渠里涮了涮,把泥唰下去了,走路都轻便了。
    姐弟俩是骑着自行车的,先其他人一步走了。
    朝阳故意放慢速度,跟他姐并排走。女士轻便车,没大车子走的快。
    眼看要转过道了,就听见姐姐说:“你朝右边的路口看,那是不是有人……”
    朝阳看过去,是有几个人像是背着啥东西一样,可这么一眨眼,怎么就不见了呢?
    他捏住刹车,脚支住自行车:“是有人,咱不见了呢?”
    丹阳从车上下来:“是不见了!不会是咱们俩眼花吧。”
    “没有!”明显就是三个人!朝阳就说:“要不,你等等我,我过去看看。”
    “可别!”丹阳拉住这熊孩子:“你别傻大胆……”
    朝阳就说:“我不是傻大胆,你忘了特务的事了?”
    丹阳马上就明白,他这是害怕有人趁着如今这流言干坏事。
    也是!还真有这个可能。
    “走!”她的胆子也大起来了:“身正不怕影子斜,去看看。”
    两人也不骑车了,推着自行车朝那边去。手里还都有手电照明,可结果找过去,真就没看见什么人,不过吧,倒是从地上发现了几样东西。
    “像是玉牌?”朝阳说。
    “我手里这里像是筷子”丹阳也看不明白这手里的东西。
    两人没敢多呆,带着东西见回家。
    结果到家叫爸妈一看,才知道,朝阳手里的却是是玉牌,但丹阳手里的不是筷子,是簪子。是一根金簪子!
    林雨桐叫两人去洗手:“没事,你们碰上的八成是盗墓的。”
    丹阳赶紧松了手,任由金簪子落到地上:“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又是特务呢。”她可惜的看了一眼地上的簪子:“看着造型还挺好看的,我其实还想要一只呢。”
    想要一只簪子还不容易?
    没过几天,四爷就给了他闺女一根木簪子。
    木头是上好的檀香木,林雨桐给他取出来的。可雕刻,却是四爷亲手刻出来的。
    圆头的簪子,簪尾是一只凤头口衔着一朵桃花,格外的别致。
    如今想用簪子,那除非是木簪子,别的材质想都别想。至于是什么木头的,反正檀木这玩意,如今是很少有人能认出来了。戴着也没什么。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