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8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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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妈不用再跟着了吧?”林雨桐干脆用手拿着鸡腿啃,转脸问朱珠。
    果然朱珠就道:“不跟着了。我那边公司还有一摊子事呢。”
    “对!”林博一脸赞同,“出来一趟多辛苦!你倒是跟玩游戏似得,你妈哪里受得了这个。出来一趟也就一周时间,不用你妈跟着跑了。”
    果然如此!林博这辈子要是不被朱珠吃的死死的才是见了鬼了。
    在这里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丛林对林雨桐和四爷来说,已经失去了吸引力。这天两人也不去打搅林博和朱珠,直接上了飞机,带着翻译去走访附近的土著部落了。
    翻译的水平也不怎么样,再加上这里的每个部落都保留着自己的文化风俗连同可以称之为方言的语言。四爷跟他们的部落族长说话,也得连蒙带比划,偶尔再加上一两句英语单词,这才能勉强沟通。这些部落里有一些会简单的英语的人,当然了这样的人一般都是部落里的能人,他们偶尔会走出部落,跟外面的人交换一些布匹食盐的物品。
    部落里的人并不多,加起来也就一百来个。还有接近一半的老弱。绝大多数人一辈子是不会离开他们的部落的。林雨桐漫步走在部落了,真的恍若到了原始社会一般。房子都是茅草屋,低矮的很。进去后会发现根本没有床,十几平米的地方,一边铺着动物的毛皮,这就该是一家人住着的地方。屋子的中间都有个不大的火坑,也都有用过的痕迹。不用问也知道,这是天气不好的时候做饭和取暖用的。屋子的外面也有灶台,都是土灶,土灶上面竟然连个棚子也没搭建。不过好歹用的是铁锅。在屋里的火坑上做饭,是不用大铁锅的,而是一种非常粗糙的陶罐,林雨桐怀疑那种陶罐是他们自己烧制的。如此原始的生活,却发现他们并没有特别执着的储存粮食的概念,家里那种只撒了种子就不再照管的田地,收了多少就算是多少。说实话,不浇水不除虫身子种子都非常老品种的粮食,产量真不算高。林雨桐连着看了几家,半人高的大缸每家存了三五缸不等。存起来的不是直接能吃的粮食,比如稻米吧,都是带着糠的。做饭前,先得在石臼里捣米。米捣出来淘洗了直接下锅,而米糠顺手一撒,散养的鸡就出来啄食。鸡是林雨桐在这个部落里见到的唯一一种家禽,它也不需要人喂的,每家每户的只有屋子的概念,好似没有院子的概念。在中国院子里长草是荒凉,在这里……草就挨着门槛长的。草长莺飞这话不是白说的,各种虫子在草地里蹦跶,鸡不用费劲就能吃饱。可即便养鸡这么轻松,养鸡的人家和数量看起来也不多。转眼林雨桐就明白了,这些不多的鸡大概就是刚够部落里消耗吧。没错,他们始终秉持着自给自足就好的原则,女人们去河边洗衣服,顺手就能捞出不大的一种鱼来。要是捞上来一网子多了,挑了大的流够自家一顿吃的,剩下的就顺手放了。这也就导致了部落里男人比女人清闲的多的事。男人们只要偶尔出去捕猎,满足了需求就歇下了。而女人去从早忙到晚,不过这也不奇怪,光是吃饭的现捣米的方式,一天到晚忙的肯定都是一日三餐。或许是大自然的馈赠太过丰厚,他们对种植并不怎么热衷。甚至表示自家种的没有野生的好吃。
    她在部落里转了一圈,发现根本就没有学校。孩子们大小不等,都在野地上撒欢呢。他们没有学校,也不上学。要说学东西,那也不是不学,只是从部落里年老的人那里学在丛林里生存的法则。学的好的,也就能在部落里崭露头角了。
    要说这个地界,有没有现代文明的痕迹。还别说,也还真有。比如部落里有一台交易来的小功率的旧发电机。只有部落里来贵客的时候才会发电,然后在族长家的棚子里挂起唯一的一个白炽灯泡发起了点。这叫林雨桐想起了农村地头夏天挂的那种除虫灯,只要灯一亮,附近的大小飞虫飞蛾扑火的往灯上凑。如今林雨桐坐在棚子下面,抬头朝上一看,乌泱泱的长着翅膀的大飞虫围着灯泡黑压压的一圈。飞虫振动翅膀的声音,相互碰撞的声音,嗡嗡嗡的。一抹头上,还有掉落下来的被灯泡灼伤了翅膀而掉落下来的大飞虫。但这灯亮了起来,却是整个部落的盛事,部族里的老幼,给脸上图上特有的图腾,还是载歌载舞的围着这个棚子跳了起来。说实话,那种妆容容易叫人晚上做噩梦,但林雨桐还是不停的对着这些人致意,得尊重别人的传统不是吗?
    第二件算得上属于现代文明的东西,就应该算是组长特意请四爷听的收音机。老式的收音机不知道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倒腾来的,只能收到一两个台还带着各种杂音。但就是这样的东西,也不是谁都有资格听的。只有部落里那些有资历的人,才能在族长听的时候过来跟着一起听。人家能邀请四爷,这是极高的礼遇了。
    而这个部落,唯一一个被普及的,不是别的,正是衣服。至少他们不会再光着上身下面只穿着皮草裙了。那种皮草裙被当做礼服,只有重大场合才能穿。平时他们穿的……尤其是男人穿的,跟大街上买的那种十元两件的t恤和大短裤是一样的,只是颜色多为绚丽的。再有就是鞋子,更多的人穿起了五块钱一双的那种塑料拖鞋,而不是光着脚到处溜达。
    从部落里出来,林雨桐自己都不知道现代文明之于他们,之于这片土地,是祸还是福?
    “没见人家自得其乐吗?”四爷上了飞机,“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挺好的。”
    “就是不知道见识了外面的繁华,还能不能保持这份心境。”林雨桐有些怅然,“其实像咱们这样的探寻者,还是越少越好。”光是携带的各种病菌,这些人只怕就受不住。
    是啊!还是越少越好。
    回到营地比赛已经结束了,但整个气氛都比较低迷。问了林博才知道,英国的一位参赛者被毒蛇咬伤了,尽管打了血清,但还是不治身亡了。
    林雨桐吓了一跳,“是不及时还是别的?”
    朱珠摇头,“这不是谁单方面的问题。野外这种环境,偶然因素太多了。现在还没检查清楚,或许还感染了别的病菌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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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63章 奇爸怪妈(59)三合一
    对原始森林的向往,被这几天的艰难生存消磨殆尽了。临了了又出了这样的事情,参赛人员的情绪已经有些接近崩溃了。自己这一方,五个人都坚持下来了,但却都饿的狠了。人饿上三天,是能撑下来的。只是滋味有些不好受罢了。根据林博对其他国家的了解,自家这边的,差一点就被淘汰了。也就是因为英国损失了一人,直接被淘汰了,这才叫自家这边有机会补位成功。
    林博没有去做思想工作,其实这次他多少也有点被吓到了,下次要不要换人这都得到回去之后再说。叫人给五个人准备热粥,饿的久了,饭是不敢给他们吃太多的,就怕给撑坏了。就是简单的白米粥,也不嫌弃烫,囫囵个的就往下咽。叫五个人在帐篷里缓了一天,非洲之行到这里就基本结束了。
    林雨桐收集了好几种毒蛇的毒液,四爷十分嫌弃的样子,“折腾那些东西干什么。”
    “以毒攻毒绝对不是笑话。”林雨桐将毒液贴上标签放好,这东西用好了,是治病的良药。
    四爷也就是半吊子中医水平,能看得懂方子而已。她说的那东西太深奥了,他暂时还真就理解不了。
    不过对于彼此而言,都觉得是有些收获的。林雨桐收集了奇奇怪怪的植物和种子,四爷觉得土著部落有些方面给了他不少启发。
    怀着这样的心情,重新踏上归途。
    在飞机上她没有什么不适,该睡睡该吃吃,辗转了三十多个小时,才又踏上了京市的土地。
    以前嫌弃这里的空气,其实出去一圈再回来,哪怕人家的空气再怎么香甜,还是觉得自家着出门越来越必须带口罩才能出门的空气更舒服自在。
    一回来还没进家门,就接到苏媛的电话。电话里老太太对着林博发了大脾气,“……有这么当爹的没有,怎么什么地方都敢带着孩子去。万一出了事情怎么办?还有你,你怎么就不想想我跟你爸,叫我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吗?”
    看来出事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林博连解释都没问说出口,苏媛又开始念叨朱珠,“我以前还觉得你稳重,他那着三不着两的性子有你管着,出不了大岔子。你可真是……不说劝着也就罢了,还跟着起哄,真要是出事了,这不是要了我们的命吗?”
    朱珠也不解释,只连连道歉,“妈……是我不对,这爷俩出门我是实在不放心,劝不住这才跟着去的,我在非洲呆过,对那里我熟悉,我这不是把他们安全的带回来了吗?”
    “那也不行。”苏媛的态度并没有软化多少,“马上回来,你大哥已经安排好大夫了,在家里做了体检确认没事才行。”不知道还真以为去了龙潭虎穴呢。
    林博一把抓过电话,“不用了!妈!我们走的时候已经打了疫苗了。”
    那也不行。
    林雨桐也真是怕了老太太的念叨功,低声对林博提示了两个字,“孕妇。”
    丁醇怀孕了,住在老宅。这身上真带了不好的病毒回来,还不得传染给了孕妇?孕妇的免疫力可不怎么高。
    林博对着自家闺女竖起大拇指,瞧我闺女能的,谎话张嘴就来,竟然也能说的这么有理有据。心里刚得意完,这才反应过来,好像孩子说谎话并不是什么好的品行。这念头只在心底一闪而过,这边就忙着应付苏媛女士去了,“您别只疼我,也好歹疼一疼我大哥。废了大劲现在好不容易后继有人了,您怎么能这样呢?偏心的这么明显可不对。”
    苏媛一顿,刚才只记挂着这不省心的了,倒是把儿媳妇又扔到脑袋后面去了。有些小歉疚,那也是对丁醇的。尽管这不省心的说的有道理,但是语气依旧不好,“那就去医院,我疼不疼你大哥不要你多嘴。”什么叫费劲才后继有人,这像话嘛?叫老大知道了,能有他的好?就是皮松了,得紧一紧弦了。也就是他成家了,都当爹了,这才对他的管束松了。要是以前,二话不说先抓回来打一顿再说。
    絮絮叨叨说了半天,终于把电话给挂了。
    林博也没急着放四爷走,反正都得去检查身体,这江枫一路上的表现还算是可圈可点,
    “那就一起去吧。”
    于是开车一起去了医院。当然了,对林雨桐而言,这完全是浪费时间。这道理没地方说去。只能由着他们又是抽血,又是要尿检的。
    这边还没折腾完,四爷的电话就响了,他皱眉把电话递给林雨桐看,上面显示着江桥两个字。
    “他打电话总不会是关心你吧。”林雨桐避开林博低声说了一句,才小心问道:“是不是江天出事了?”
    估计八成是了。
    电话接起来,四爷还没说话,江桥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你现在在哪儿呢?赶紧过来,爸爸出事了。”
    四爷应了一声就起身,“我过去一趟……”
    朱珠推了闺女一把,“叫桐桐跟着你过去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只管说。不是外人。”
    林博犹豫了一下还是道:“解决不了的就打电话。”飞了三十多个小时,该回家倒时差了。好好的洗个澡,舒舒服服的睡个觉,起来吃一顿家常饭,多舒服的事。这会子却不得闲着,这江天也真是,都那样了还闹腾个屁。
    他第一次对江桥有了一些不满,几十岁的人了,什么事解决不了,非得火急火燎的叫江枫去解决?谁是哥哥谁是弟弟?江天是江枫一个人的爹吗?
    事实上这次还真不怪江天。大儿子结婚了,作为有头有脸的江家,作为一个从草根奋斗到豪门的传奇人物,长子结婚能马虎吗?必须不能啊!真要是马马虎虎的过去了,还不得以为江家要败了。
    再说了,对于长子媳妇他还是满意的。干部家庭出身,学历好长相好,配自家那混账儿子,那是绰绰有余的。再说了,亲家现在还在位子上呢,不求真得到什么照顾吧,但至少能释放出一个信号,一个政商联姻的信号。从此以后,这江家的背后又多了一尊佛。
    他算计的挺好。就算是病成那个模样了,脑子里一天到晚大概也没闲着。
    这段时间,身体稍有起色,他就迫不及待的张罗了起来。作为父亲,给儿子操持婚礼,本也是个应该的。可千不该万不该的是,江桥和周潇不是他想的那一码事。人家周家根本就没承认江桥这个女婿。好好的闺女,嫁给个花花公子,还是很有名的那种,周家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自家到底是眼睛长到屁股上了还是脚底板上了,能看到那样的姑爷。更何况这事办的就不靠谱。正常的程序不应该是你们两个相互交往,觉得差不多了才拜访家长。等家里人没意见了,才是彼此的家长相互见面。觉得确实是可以了,那么水到渠成,一切都不是问题。
    你丫拿着个结婚证提着一个三十块钱的果篮就背着我闺女上门来了,这是干嘛?示威呢?这家的混账儿子还没调理完呢,那边混账老子就又蹦跶出来了。别说我们家没承认,就是承认了,是不是要高调,在什么时候高调,这总得跟我们商量一下吧。你不能只看对你们江家有利你一拍脑袋就干,怎么不想想如今正是敏感时期,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挑刺呢。这个时候我们家跟一地产大鳄联姻,你是嫌弃纪委没上我们家门还是怎么的。
    基于这种考虑,本来能考虑的婚事,这个时候也得摆出一千一万的不满意出来。
    可江天哪里知道这里面的内幕,话都放出去了,事都办到头里了,结果呢?周家他跟就不给面子。当众闹了个大乌龙。
    受不得刺激的江天当时就气的狠了,可到底是场面上的人,手都气的打颤,手指麻木的拳头也握不住,但也没失态。
    可转眼一瞧被特意叫回来的金河,肚子并没有鼓起来。他这才失态了,要知道,之前他不光对公众宣布了喜讯,就是刚才还不住的跟一些要好的人说起对这个即将到来的老来子来。这时候他总算是知道什么是丢人了,一想起不知道那些人在心里怎么消化自己,这嘴又歪了眼又斜了身体也打晃了,转眼被抬上救护车,又住进了之前住的病房。
    林雨桐跟着四爷到的时候,江天正躺在病床上。只一眼,她心里就咯噔一下,江天的情况比上次还糟糕。
    上次好歹能呜呜啦啦的说几句话,后来治疗了一段时间,说话还不利索吧,但并不妨碍彼此交流。现在嘛……他能恢复到呜呜啦啦的程度,就得赞一声人家医院大夫的水平了。口水顺着嘴角留下来,江桥不停的用毛巾给擦着,脸上的什么没有嫌弃也没有不耐烦,甚至还带着几分歉疚。
    见四爷来了,江桥才不自在的道:“这次的事情主要还是赖我。我没说清楚,原本是为了讨爸他高兴的。”
    这一点四爷信。
    对于有孝心的人,四爷一向宽容,“病了就治吧。”还能怎么着?叫自己过来能怎么的?这位可一向都是闲不住的性子,就出去这么几天,他都给公司打了好几个电话了。又想回公司重新掌权的心思差不多都摆在明面上了。要不是因为这个,金河怎么会想着出现在江天的面前,这对冤家争了一辈子,谁是能服软的性子?
    四爷的话显得有些轻巧,江桥噎了一下,而躺在的江天眼睛是一直斜着的,倒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表情。
    “爸爸他找你应该是有话说。”江桥指了指江天的手,“你过来吧……”
    四爷走了过去,江桥就把江天的手搭在四爷的手上,林雨桐就看见江天颤抖着手在四爷的手背上写字,写的什么他倒是没能判断出来。
    就这么颤颤巍巍的写了十多分钟,看那样子也没能写多少内容。
    四爷神色不变,对着江天点头,“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放心吧。”
    功夫不大,江天就睡下了。不知道是针剂的作用还是刚才所耗费的心神太大。
    病人睡了,几人就从套间里出来坐在外面的客厅里。
    四爷看向江枫,“你知道他刚才跟我说什么吗?”
    江枫摇头,“不知道啊!”
    四爷皱眉看了一眼江枫,“他说叫我把公司在临川省的所以投资都收回来。”
    那又怎样?反正江河现在跟我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
    林雨桐都被江枫蠢哭了,“周潇的家里,有没有在临川任职,是不是负责相关的工作?”
    这个……我怎么知道?
    江枫的表情太实诚了,林雨桐想看不明白都难。感情他压根就不知道!
    四爷脸跟他说话的想法都没有了,直接起身,“咱们回去吧。”
    早回去早歇着。跟这种蠢人有什么可说的。
    直到两个人走了,江枫才隐隐约约的明白过来了。老爷子这是生气了,想给周家一点教训。可自己娶了人家的闺女,事情能往这么绝的做吗。
    哎呦!这可是要了亲命了。
    上了车,林雨桐才扭脸问四爷:“刚才说的真是江天的意思。”
    “大致差不多吧。”四爷轻笑一声,“江天是想给周家一个教训,但说的不是临川。”
    “在临川遇到麻烦了?”林雨桐马上明白了,“周家也想给江家一个教训吧。”以江天刚愎自用惹麻烦的本事看,还不如就这么永远的躺下去呢。
    对于四爷来说,所谓的麻烦根本算不上麻烦。但经过这事,江桥是不敢再有关于江天的大事小情就少不得打电话找他念叨一遍。要做孝子谁不会做,不是每周基本都会过去一趟吗?所有的医生护士陪护都是我出钱雇来的,直接对我负责。每天的身体情况都会直接报上来,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四爷不动声色的把江天这儿麻烦给丢了。可没过几天,远在明珠市的舅舅金沙打电话过来,“思烨啊,我跟你说个事。”
    对方很少有这么郑重其事的时候。
    四爷对这个便宜舅舅十分尊敬,“有事您就说,不需要吞吞吐吐的。”
    金河真觉得是没这个脸了,“那个……你妈要结婚。这事你知道吗?”
    这个……我上哪知道去?
    满清入关以前,对于这种改嫁的事,是司空见惯的。生了孩子的侍妾还说送人就送人呢。他在这方面不是老顽固。当然了,这仅限于对别人的时候。
    金河这个妈……以前不是还说的挺好的,就在家里带带孙子。怎么转脸就改主意了?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该怎么着?
    我能说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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