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假千金养家日常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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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菊花的地方在一处专卖花鸟鱼虫的市场里,几家花店在整个市场的最外面,沈惊春到的时候,不算宽敞的市场里已经挤满了人,外面的空地上摆满了一盆盆的菊花。
    这花菊花卖出去大半都是要参加斗菊的,是以多数都是单支,便是花蕾也只有一个,很少能瞧见两支以上的。
    沈惊春混在人群中,这盆闻闻那盆看看,木系异能便在此刻派上了用场。
    虽这些盆栽菊花个头都差不多,外形看上去也没什么区别,但若用木系异能探一探,便能知道哪盆菊花健康。
    很快,她便挑了四盆出来。
    有生意头脑的显然不止花农,考虑到盆栽搬运不便,市场旁边便有小妇人在卖布袋子。
    这些布袋都是用碎布头拼起来的,做起来费些时间,却不费多少银钱,巴掌大的碎布头在布庄都是按斤称的,十分便宜,拼起来外形虽不美观,但却非常实用,拿来装这些盆栽实在是再好不过。
    “没想到小姑娘年纪轻轻,也是个爱菊之人,一买便是四盆。”
    卖布袋的小妇人手脚麻利的拿了袋子帮着沈惊春将菊花往里装。
    这种专门培育出来卖去斗菊的菊花售价三百文,价格不算便宜,买花的人多是一盆两盆的买,一次买四盆的不是没有,但沈惊春这么年轻的却少见。
    沈惊春心道,你别看我买的多,但这么菊花再过一个多月,那都是要变成钱的,只这事不太好解释,便只道:“祁县少有人不爱菊花,这四盆也不全是我的。”
    “这倒是真的,等这些布袋卖完我也去挑一盆。”
    东西装好,沈惊春付了钱,便提着四盆菊花往外走,这里人太多,若是不小心摔了,那不得心疼死她。
    只是她再如何小心,菊花还是摔了两盆,撞了人的老人却还无知无觉的抱着一盆花往外走,连句道歉都没有。
    沈惊春一时火大,也没去管那两盆摔落在地的菊花,一个箭步蹿上去,单手就将人揪住了:“撞了我的菊花一句道歉都没有就想跑?”
    她的力气实在太大,捏的陆昀肩膀生疼,整个人也清醒过来,转头一看,果见地上摔烂了两盆菊花。
    “实在对不住,刚才没注意撞坏你了的菊花,我这就赔你。”
    陆昀小心翼翼的将怀里的菊花放在了地上,从钱袋里拿了个小银锭子出来:“你再去买两盆吧。”
    他眼眶微红,显然是才哭过。
    沈惊春的视线扫过地上那盆病恹恹的菊花,有些惊讶。
    这老头不会是为这盆菊花哭的吧?
    她伸手接过银子对陆昀道:“烦请老伯在此稍等一会,我再去买两盆菊花就来。”
    将地上摔烂的菊花一把拎起,沈惊春转身又进了市场,挑了两盆菊花小跑着又出来了。
    “这是剩下的钱,给你吧。”
    沈惊春紧接着又道:“老伯这盆菊花似乎是生了病?”
    陆昀收了钱无精打采的点了点头,抱起菊花不想多说。
    沈惊春见他要走,连忙叫住他:“老伯若是不忙,不如借一步说话?”
    这盆菊花已经被花农判了死刑,若是一家花店的人这么说,陆昀还觉得有些希望,可整个花鸟市场的花店都说这盆花救不活,那便是真的救不活了。
    想着回去也没什么事,便随意的点了点头。
    沈惊春拎着几盆花领着陆昀往外走,等走出人流最多的地段,便在路边随意找了个茶摊,要了壶茶:“老伯这花应该是名贵品种吧?”
    她对菊花的印象就是可以泡茶,其他方面辟如种类什么的,就没多少了解了,但陆昀因为一盆菊花便这样失魂落魄,这菊花显然很不一般。
    “不错。”陆昀点点头爱怜的摸了摸叶子:“此菊名为绿牡丹。”
    饶是沈惊春再没见识,但绿牡丹的大名,她还是知道的。
    菊花分单色和多色,若单以颜色来论,绿菊比较名贵,而绿菊里面最名贵的当属绿牡丹。
    它的花型与芍药相似,尤其是开花的时候,花色碧绿如玉晶莹欲滴十分灿烂夺目。
    沈惊春以前听人说过,这种菊花培植十分不易,若真病死了,也是可惜。
    “老伯这菊花原本也是要去参加斗菊的吧?可询问了花农,花还有救吗?”
    陆昀神色一动:“斗不斗菊倒是其次,只是这花是我最爱的一盆,小姑娘莫非有救花的法子?”
    一次买四盆花,显见也是爱花之人,他给了一两银子叫她买花,原本没指望还有余钱,但这小姑娘却将这些余钱又给回他了,之后又说聊聊,很可能是有救花的法子。
    沈惊春微微笑道:“可以一试。”
    陆昀有些迟疑,多少经年的老花农都没办法,眼前这小姑娘这么年轻,又能有什么办法?
    沈惊春见他不信,也不生气:“我观老伯神情,应当是已经在几家花店问遍了也没找到救治办法吧,既然如此,何不让我试试?我若将花治好,自然皆大欢喜,若是治不好,你也没有损失,是不是?”
    理是这么个理,但陆昀心中总觉得怪怪的,见小丫头笑意盈盈,便问道:“那不知这诊费多少?”
    “这花治好了,肯定是要参加斗菊的吧?”
    陆昀点了点头。
    说的夸张一点,对于爱菊的人来说,心爱的菊花就相当于自己的孩子,辛苦将孩子养大,自然要让别人知道自家孩子有多优秀。
    沈惊春心中满意万分,仿佛已经看到了银子在朝她招手:“我不要多,不论最后这盆花最后名次如何,我只要赏金的一半。”
    一百两的一半,那就是五十两,可以买五亩良田了,对目前的沈惊春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了。
    陆昀听她这么说,心里反倒升起了几分希望来,能养这么名贵的菊花,他自然是不缺这点钱的,当即便说:“若能救活,赏金全给你,我只要花。”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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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章
    陈淮一直在县学待到中午才出来,等他赶到东城门,沈惊春已经等候多时。
    “买这么多菊花,惊春妹妹莫非是要去菊展参加斗菊?怎么还有一盆病恹恹的?”
    那两盆摔烂的菊花换成其他人,是肯定种不活了,可沈惊春有异能在手,却是不难,便又买了两个空花盆,将菊花移栽了过去。
    此刻七盆菊花摆在牛车上,委实占地不小。
    沈惊春见他的视线落在那盆绿牡丹上,便将在花市发生的事情简单的叙述了一遍,又道:“简直天降横财,搬了新家可花了不少钱了,我还想着怎么才能多挣点钱呢,这手上没钱,心里总慌慌的,结果跑了一趟县城,钱就来了。”
    她越说越高兴,哈哈笑了几声,看着那盆绿菊的眼神要多温柔就多温柔。
    陈淮听了却皱了皱眉:“可有契约凭证?虽然事先说好了治不好也不怪你,但毕竟人心难测,绿牡丹价格昂贵,难保对方不会迁怒你。”
    沈惊春压根儿就没想过还有治不好这回事。
    有木系异能在手,要是她想,立刻便能让这株菊花生机焕发开出花来,之所以要将这花带回去,只不过是不想叫人发现异常罢了。
    此刻听陈淮这么说,无所谓的摆了摆手:“治不好是不可能的,最多一个月,我就能让这花重新活过来。”
    陈淮瞧着沈惊春满不在乎的表情,心知多说无益,可心里还是不放心便又问了些其他的细节。
    “这花好好的才叫名贵,现在这样子,丢在路边估计都没人要,他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将家里的地址说给他了,约好了一个月后,他来家里取花,到时我再叫他立下契约便是,若是他赖账不肯,我自然有办法叫他后悔。”
    两人又随便聊了几句,车上的人便来的差不多了,倒有一半人手上都捧着菊花。
    等下午,方氏从地里回来,看到家里多了这么多菊花也很惊讶,沈惊春便又将说给陈淮听的那番话又说了一遍:“娘,不说这个了,咱家那五亩荒地,也收拾的差不多了吧,今日我去县里买种子,碰见了一些稀罕种子,我瞧着也不算贵,便买了回来,咱这地要不就先种这个吧?”
    她的背篓挺大,里面装了各色菜种,油菜的种子也有些,但大部分都是玉米种子。
    这些种子据说是农科院研究出来的中晚熟品种,不仅高产,种植起来还耐密紧凑,抗倒抗病根系发达,出芽率接近百分百。
    玉米种子颗颗饱满色泽鲜亮,看的方氏惊叹不已:“这是粮食?还是果子啊?”
    沈惊春道:“是粮食,也可以做果子,听卖种子的人说这叫玉米,产量很高,白色的比较糯,黄色的则甜一些,现在播种,十月就能收获。”
    事实上,现在播种已经晚了,但架不住沈惊春有木系异能这个大杀器在手。
    十月之后已经立冬,市面上能吃的蔬果不多,玉米又是从未出现过的新品种,一旦上市必然大卖。
    方氏还有些迟疑:“毕竟没人种过,咱们也不知道怎么伺候,要不还是跟旁人一样种油菜吧?”
    这怎么行!有钱不挣是要天打雷劈的!
    “娘,你这么想可不对。”沈惊春一把握住方氏的手,努力劝她:“你想啊,正是因为别人没种过,我们才要先种啊,物以稀为贵,若是大家都种,那自然也跟普通粮食一样卖不上价了,我听那卖种子的外地人说,可不止我一人买了,若是叫旁人抢了先机把这钱赚了,那可真是欲哭无泪了。”
    话是这么说,可一辈子都循规蹈矩的方氏依旧摇摆不定。
    沈惊春便道:“家里人都在,大家投票好了,哥你咋说,这个玉米种不种?”
    沈惊秋可不懂这些,但妹妹说的总是没错的,他看了看方氏,坚定不移的说道:“听妹妹的,妹妹说种啥就种啥。”
    沈惊春满意的点头,又看向豆芽和俩小的。
    豆芽自是不用说,她历来唯小姐马首是瞻,沈惊春说啥就是啥。
    俩小的也早被小姑的各种点心收买了,拼命点头表示小姑说的都对。
    陈淮也在一边劝道:“荒地才开出来,三年之内免税,种不出来也没什么可惜的,但一旦将这玉米种出来了,多的不说,家里一年嚼用也尽够了。”
    方氏惊讶道:“有这么多?”
    这个朝代的物价不便宜,据沈惊春最近的观察来看,与历史上的宋朝很接近,也无怪乎方氏这么惊讶。
    陈淮道:“婶子想想寒瓜,当初祁县刚出现寒瓜的时候,那可真的是有钱也买不到的,第二年跟着种的人多了,价格便降了一半不止,这玉米想来也是一样。”
    沈惊春一时间没想起来寒瓜是啥,仔细想想才知道,就是西瓜。
    历史上,西瓜是什么时候传入中国的,没有具体的记载,但现在有西瓜这个外来物在前,想必等玉米种出来,大家的接受度也会高很多。
    方氏彻底被说服,当即拍板地里就种玉米。
    五亩地已经开出了大半,为了尽快开完荒种上玉米,第二天一家人都起的很早,匆匆吃完饭就直奔地头开荒,只留了陈淮这个身体还没好全的病人在家看家。
    这地就在山脚下,碎石倒不多,但长满了根系发达的野草,其中不乏一些叶片很锋利的,开荒的过程的就是先将这些一丛一丛的野草烧掉,再用铁锹将下面粗壮的草根挖出来,余下那些零散的杂草直接连根拔掉就行。
    古代烧荒又不违法,这样做既省事,烧完的草木灰又能肥田,简直一举两得
    想到即将要因为玉米暴富,全家人都充满了干劲,半下午就将活干完了。
    方氏又回村借了两架犁来,因没牛,只能一人在后面扶犁,一人在前面拉犁,忙到天黑才将一亩地犁完。
    等一家人摸着黑到了家,饭也烧好了,昏黄的灯光从门窗照出来,透着一股暖意。
    不说方氏等人,便连沈惊春看到了,也觉得心里一松,十分舒坦。
    陈淮听到动静,穿着个围裙拿着锅铲从厨房探出头来:“回来了,洗洗手吧,还有个汤出锅就能吃饭了。”
    那围裙是搬来新家之后,在沈惊春的强烈要求下,方氏才做的,套头的围裙穿在家里女人的身上还算宽松,可套在陈淮身上,短了一截不说还处处不合身,显的有几分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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