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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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以为这一回一定可以有回音,可是等了一个星期,还是没有一所学校回复他,崇明坐不住了,给这几个学校都打了电话,回复都很统一——不缺老师,不招人。
    这下子想骗自己也不可能了,真的是有人在整他。
    可是如果不是自己这边的原因,难道……是因为周晴?
    坐在电脑桌前的崇明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在厨房手忙脚乱做饭的周晴,微微眯起了眼睛。
    ☆、第 116 章
    崇明毕竟是有一些认识的人的,他好几个师兄都在知名的大学任教, 还有的在很厉害的研究院, 多方打听之下, 崇明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人使坏了。
    “你是不是跟一个叫周晴的人……很好?”一个师兄给他打电话的时候犹犹豫豫的道“周晴以前跟过一个高干子弟, 后来好像是因为什么事把人得罪了,你是被连累了。”
    崇明拿着电话很久没说话,那头担心的叫了他好几声,崇明才道“我知道了,谢谢师兄。”
    “崇明啊……不是我多管闲事,但是这个周晴,看起来真不是什么好人, ”师兄犹犹豫豫道“听说以前周晴跟过不少人, 都是有钱有势的, 还打过几次胎……”
    “我知道了师兄,”崇明声音平静“我知道怎么做了。”
    自己为了这么一个女人离了婚丢了工作被人议论,不能就这么算了……绝对不能!
    周晴这几天的日子也不太好过,没有收入, 两个人只能靠着那么一点点存款过日子, 之前自己家里人来的时候也花了一小笔钱,现在更是捉襟见肘,自己出院以后想吃点什么补补都不行,眼看着又要交房租了,周晴不知道怎么办了。
    “晴晴,”崇明叫她“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我找到工作了。”
    周晴大喜“真的!太好了,是哪个学校?”
    崇明也似乎很高兴的样子“是在南城,一所高中。”
    “高中?不是大学吗?”周晴一愣“好好的大学老师不做为什么要去教高中啊?”
    为什么……呵。
    “这是一个贵族高中,开的条件非常好,工资是大学的两倍多了,”崇明知道,只要提到钱,周晴一定会巴不得她去这个高中“而且奖金也多。”
    果然,周晴立刻就缓和了脸色“这样啊,可是南城有点远……没事,现在交通这么方便了,咱们什么时候过去?”
    “越快越好。”崇明看着周晴“收拾收拾东西吧,等到了那边,我们就开始新的生活。”
    周晴美滋滋“嗯!”
    孟湘禾的新书上市了。
    这一次的出版其实并不算顺利,孟湘禾找了好几家出版社,但是因为她的题材太冷僻,很多出版社都拒绝了她,毕竟在这里她只是一个新手,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龄新手,到后来孟湘禾都想干脆自己出钱印一下了算了,毕竟里面的插画都是她自己画的,费了不少心血,眼看着有意向的出版社也提那么苛刻的条件,这是让人窝火。
    没等孟湘禾下决心呢,一家京城的出版社主动找上门来,诚意也很足。
    “这本书我仔细的看过了,很有创意,也很有深度,”那位老编辑态度诚恳“如果您愿意签约,分成的事情我们可以再谈。”
    孟湘禾先后和这个出版社对接了好几次,最后终于决定签约,一方面是因为对方确实是诚意很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如果真的要自己印的话……她没那么多钱啊。
    首印只印了五千册,出版社对这本书的销量其实也没谱,出版之后就像是一朵浪花投进了大海里,连个声音都没有——也是因为出版社没有做任何宣传,更何况一个新人作家,宣传了也没人认得。
    看着那惨淡的销量,孟湘禾也有点无奈,这还是她第一次出书遇到滑铁卢,本来想着转型写个文艺悬疑风格,没想到读者们并不买账啊。
    就在出版社和孟湘禾都以为这些书要砸手里的时候,事情突然有了转机,还是因为霍宿和他那个朋友。
    霍宿买到了画之后高兴的不得了,请朋友一起去喝酒,结果酒后失言,不小心把这画本来是想要送给他的事情说了出来,朋友又是后悔又是遗憾,想要出钱把画再买回来,结果被霍宿拒绝了。
    两个人为了一幅画闹得不可开交,这让其他艺术收藏家看了好一番笑话,不过在看到画的时候也很惊艳,对画的作者也更加好奇。
    其中一个收藏家在看到画的时候却皱起来眉,犹豫道“我最近买了一本书,原本是好奇,结果看的一发不可收拾,里面的内容写的非常惊艳,里面的插画也画的非常出色,看着风格和这一副很像啊……”
    霍宿一下子想起年轻女子说的自己在写一本书的事情,急忙道“书叫什么名字?”
    “叫《迟归》,不过似乎挺冷僻的,我只在中央书店看到有卖。”
    “走走走,去看看去!”
    就这样,这本书先在文艺圈子里流传开来,一开始这些人买是因为里面的插画,后来看了内容之后又被精彩的故事吸引,有几个还在微博上做了推荐,这些人的粉丝都不少,看到喜欢的博主推荐了,也都把书买来看,然后就都被吸引住了。
    书的销量达到了一个小高峰,出版社在知道五千册被已经销售完而且还有更多的人想要买的时候也很惊讶,急忙又加印了八千册,这个时候,《迟归》的口碑已经打开,越来越多的人推荐,八千册也很快销售完,出版社就又加印了一万册。
    《迟归》总共加印了三次,一共销售了五万多册,出版社对这个成绩非常满意,跟孟湘禾约定以后如果出新书还可以通过他们,但是孟湘禾却觉得这个成绩太寒碜了——以前她的书怎么也卖个几十万册啊,难道自己实力退步了?
    想要找回场子的孟湘禾开始闭关创作,准备好好的筹备一下下一本书。
    后来孟湘禾成为畅销作家之后,第一本《迟归》才被人们所察觉,原来女神还写过这么诡异好看又充满唯美风格的书,也如她所期望的,《迟归》再版了很多次,销售总量几乎超过百万。
    而这个时候,被小看了的未来大神作家正憋着气想要证明自己的实力呢。
    而带着周晴去了小城市的崇明,却表现出了一点不一样来。
    贵族高中跟大学的风气很不一样,里面多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老师说是老师,不如说是全方位保姆,面对着这些处于叛逆期天大地大我最大的孩子还打不的骂不得,崇明在学校里呆了几天,憋了一肚子的火。
    回到家,周晴已经做好了饭,看到崇明脸色不好,就柔声劝他“别气坏了,先吃饭吧,我做了你最喜欢吃的……”
    话没说完,崇明已经狠狠地把她推了一个趔趄,周晴跌倒在沙发上,不可置信的看着崇明。
    “就知道吃!我被你们害得现在只能在这么一个小破高中受气!”崇明眼睛里闪着仇恨的光,喘着粗气“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周晴一下子就哭了“你在说什么啊!?我劝你不是为了你好……”
    崇明没做声,看都不看一眼窝在那里掉眼泪的周晴,径自摔门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热啊这天气,要化了……
    ☆、第 117 章
    三年后。
    崇明拿着教案走进教室的时候,学生们还是在下面叽叽喳喳, 一点都没有把他这个老师放在眼里, 崇明也习惯了, 径自开始在黑板上写写画画, 然后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开始讲课——尽管听课的人没有几个。
    “孟湘禾又写新书了?你买到了没?给我看看!”
    “我好不容易抢到一本,刚看了几页,太好看了!”
    “我还是喜欢她第一本书,听说当时才卖了几万本……最初版现在有人叫高价想收了珍藏呢。”
    “人家不仅书写得好,画也画的好,听说有人出高价买她的画她都不卖。”
    “真的啊,好厉害啊……”
    上面正在写板书的崇明动作一顿, 然后又若无其事的继续照着教案往下读了。
    这几年孟湘禾声名鹊起, 再不是那个写了新书找好几家出版社都没人愿意给出书的小透明了, 现在她只要有新的构思,提早就有各大出版商和影视方捧着合同找上门来,可以说是最畅销的作家之一了。
    而崇明,仍然在高中教课, 学生缘也不好, 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下了班,崇明慢吞吞的回到家,一进门周晴就立刻殷勤的上来帮他拿外套,崇明厌恶的看了一眼周晴,问道“今天吃什么?”
    周晴动作一僵“你开始说今天要加班,我还没来得及做……”
    崇明一下子大怒, 抬起脚就把周晴踹了一个趔趄“你天天在家呆着,我辛辛苦苦在外面赚钱,回到家连口饭都吃不着,我要你做什么!?”
    这几年,崇明脾气越发的暴躁,在学校受了气回到家都发泄到周晴身上,一开始只是推推搡搡,后来就动起了手,踢踹大骂也是有的。
    曾经那个温和宽厚的老师被生活已经磨灭了原本的样子,现在的崇明成了一个灰突突的普通中年男人——还是会打人的那种。
    周晴曾经有一段时间实在是受不了了,提出要跟崇明离婚,被崇明冷笑着拒绝了“离婚?你想得美,我被你们家害得一无所有,现在你想离开我了?”
    “周晴,你当年怀着不知道是谁的野种要嫁给我,也是我眼瞎了相信你,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崇明眼睛里闪着冷酷的光“你的不知道第几个金主找我麻烦,让我只能窝在高中教学,你当我真的傻得什么都相信你?”
    周晴被吓坏了,瑟瑟发抖什么都说不出。
    崇明控制周晴控制的很严,家里从来不留一块钱,周晴出门都要跟他打招呼,后来趁着崇明去学校,周晴给自己家里打电话,希望周妈妈他们能来救自己,却被周妈妈反过来劝道“男人嘛,生气了动几下手有啥,你爸以前不也打过我?晴晴啊,你年纪也大了,也没有工作,跟崇明离婚了以后怎么办?”
    “忍一忍吧,忍过了就好了,他虽然不在大学了,但是现在工资也不少,你们日子不是挺舒服的?等你们有了孩子,他就是看在孩子的份上也不会再打你了。”
    周晴挂了电话,彻底灰心丧气,痛哭一场之后比以前更加小心翼翼的对待崇明。
    忍一忍,忍一忍……等有了孩子,等有了孩子他就不会再这样对自己了。
    周晴这么告诉自己,可是因为她子宫壁过薄,想要个孩子,太难了。
    一年两年三年……生活伴随着争吵打骂,就这么混沌昏暗的过了。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
    孟湘禾坐在土墩上,看看自己瘦弱的身板,又看了看毒辣的日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最痛苦的,就是家里穷的要命,自己还没发靠着老本行发家致富。
    因为在充满了血腥和死亡的时空,是没有人会有那个闲情逸致看小说来娱乐的。
    这是一个很奇妙的世界,能兽化的男人和弱小的只能依附兽人生存的女人。
    孟湘禾现在是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她所在的部落刚刚被另一个部落吞并,她的兽人父亲受了重伤不治身亡,母亲也生了重病卧床不起,在新的部落,自己的处境非常尴尬。
    在这里可不会有人对他们怜悯,只能靠着自己谋生。
    “咳咳咳……”一阵咳嗽声传来,病的形销骨立的女人慢吞吞的走过来,看着坐在门口的女儿,沙哑着声音问道“部落里来人了吗?”
    孟湘禾摇摇头。
    现在这个身体的母亲咬咬牙“我去找族长……总不能让咱们娘俩饿死!”
    话刚说完,院子里走进来一个高大的男人,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孟湘禾和她的母亲,扔下一小袋的东西“这里是食物,不过之后你们要参与捕猎和采摘才能继续得到分配。”
    说完,男人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孟湘禾走过去打开袋子,里面是一些野果和看起来像是麦子的东西,没有肉——肉是只有猎手才有资格分到的资源。
    不过这些已经很好了。
    干瘦的女人凑过来也看了一眼袋子,松了一口气“这些省着点够我们吃一段时间了……”
    “等过几天我好一点了就可以去参加采摘,到时候就不用担心没有食物了。”
    “阿妈”孟湘禾叫她“我也可以去。”
    女人用粗糙的手掌摸了摸孟湘禾的头“你还太小了,没事,阿妈能挺住。”
    果然,之后部落里再没有给他们送过食物,他们家住的帐篷也是最偏僻最远的一个地方,因为他们家没有什么有用的劳力。而在这里,只有有用的人才可以得到最好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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