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3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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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他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个人,并不觉得无法适应。
    过年那天,云嫔升了妃,连郑之南都得了云妃的赏赐,小豆子在湘云宫吃的好住得好,送赏赐过来的时候,个子抽条起来。脸上有了些肉,人也精神不少,过了年,小豆子九岁了。
    因为云妃现在正得宠,小豆子虽然小,但职位比一般太监要高,这些太监也都叫他一声德公公,小豆子大名成德。
    不过郑之南还是叫成德小豆子。
    虽然现在两人职位齐平。
    不仅得了赏赐,小豆子知道郑之南喜欢做东西吃,之前的炉子早就破的不行了,小豆子给郑之南送了个炉子来,还有云妃赏的炭,虽然炭是一般炭,但也比烧柴强。
    因为郑之南被云妃看重,看似是冷宫,但大家对他的态度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每次去吃饭,东西不再是冷冰冰的剩菜剩饭,总有人给他留一份,领的东西也不再是新掺旧。
    郑之南拿着新发的春装,站在院子里看着碧蓝的天空出神。
    这如月宫怕是也待不了多久了。
    果不其然,开春后,二月底,郑之南被调换了位置,从如月宫这个别人都觉得清苦但郑之南自得其乐的地方被安排到了御花园侍弄花草。
    当然用不着郑之南亲自侍弄,他手底下有四个小太监,他主要负责的是安排和协调,以及监督。
    这可是个好差事,不用去妃嫔面前当差伺候人,虽然不如在宫里当差有油水,但胜在舒坦,偶尔皇上要是去了御花园,那这管事儿的油水就来了。
    自有人想要巴结着。
    比郑之南预想的好很多,不用去嫔妃跟前伺候,就不用被迫站队,虽然现在旁人都以为他是云妃的人,但那也比直接在她跟前伺候要强很多。
    六皇子李耀和三皇子李卿出现在御花园的时候,郑之南正协助他手下的四个人整理花圃,看到远远有着皇子服的人向这里走来,立即领着人跪在一旁。
    李卿二十岁,去年年底刚刚大婚,比六皇子大两岁,其实平时两人并不走在一处,只是去给皇后请安的时候碰上了,便一起去上书房。
    虽然李卿已经大婚,按理说应该被安排事儿去做,但作为皇帝的李掣并没有让李卿去各个部门学习,因此依旧需要每日和皇弟们去上书房,这让李卿心中有不满,然而作为皇子,心中不满,也不敢表达出来。
    可能是心中本就郁闷,忽然有一堆人跪在一旁问安,吓了李卿一跳,直接抬脚踹向为首的郑之南,当胸一踹,将他踹到了一旁,郑之南疼得脸色煞白,嘴唇紧紧咬着没有呼疼,而是立即爬起来跪在地上,头贴着地请罪。
    “奴才该死,冲撞了三皇子,还请三皇子饶命!”旁边几人被李卿暴怒的举动吓得趴伏在地上瑟瑟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生怕多说一个字就也要被当胸一踹。
    在李卿身后一步的李耀看到郑之南被踹在地上,看着他忍着疼爬回来磕头认错,垂下眸,敛起神情,装作漫不经心的挡住了李卿第二次抬脚。
    “三皇兄何必和这些奴才置气,传扬出去,父皇怪罪下来,又要被责骂——”然后拉着李卿,仿佛有事要和他商量一般离开了。
    等两人带着人离开后,郑之南才呼出口气。
    然后笑了一下。
    笑是因为,没想到两年没见的六皇子,在这个时候见到了。
    长高了,身姿也更挺拔了,似乎也更加不苟言笑了,眼神黑沉沉的叫人猜不出真实的想法,在皇子里面,不起眼,也从不高调。
    挺好的。
    郑之南觉得自己真是奇怪,明明六皇子比他大,他却有一种老怀大慰的欣慰感。
    难道是因为他们一起长大,所以才有这种情绪?
    晚上郑之南的胸口就青乌一片,看上去触目惊心,他拿着万花油忍着疼给自己将淤青揉开,如果不揉,怕是第二天都起不来床。
    当郑之南正庆幸还好不是在隆冬时节挨了这一脚时,不然身体弱一点,估计第二天就起不来被挪去后头,就等着死了扔到乱葬岗。
    钱公公闻讯而来,还带了化瘀膏,光闻着那味就知道不是一般的药,应该是用了不少好药材的那种。
    郑之南拿着药问钱公公道:“这药不像是普通的药,很珍贵吧?”
    钱公公摆摆手说:“这药是我师父得的,有回我办事利索,他赏我的,我留着也没什么用,听说你今儿惹那位不高兴了,知道你肯定有苦头吃,就拿来给你用,我留着落灰,你收着吧,早点好了,也省得落了病根给别人也添麻烦。”这句到是大实话。
    不疑有他,郑之南想到再推辞下去有些矫情,而他恰好也需要用这药,算是欠了钱公公一个人情,这药便也收下了。
    钱公公也没多停留,送了药就回去了,翌日小豆子也过来看郑之南,同样拿了药。
    郑之南有好药调理着,咳了一天,就恢复过来了,身上的淤青也只剩下发黄的痕迹,待第四天下豆子又过来的时候,带来了一条消息。
    小豆子语气幸灾乐祸地跟郑之南说:“我听前殿那个小太监说,那位前两天去骑马,不慎从马上跌落,摔断了腿!”那位指的自然是伤了郑之南的三皇子。
    郑之南道:“不是素闻三皇子骑马的技术是很好的吗?怎么会从马上跌落?”
    小豆子道:“好像是因为想挑战还未驯服的蒙古马,然后被甩了下来。”
    第284章
    李耀站在案前, 拿着毛笔,另一只手挽着袖子,在宣纸上笔走龙蛇,他的字写的很好, 游云惊龙般的潇洒,这都是沅妃一笔一划将他训练出来的, 沅妃已经不在, 但他还保留了沅妃在世时写字的认真严谨。
    如今的李耀不再是那个需要依靠在母亲身边的孩童, 他眉眼坚毅, 儿时眉宇还柔和一些,与沅妃颇为相似,但现在已经成年的李耀已经没了儿时的那一抹柔和, 他身姿挺拔, 神情沉沉, 坚毅, 准确的说低调, 外人觉得他不善言辞,平庸老实, 这都是他为自己制造的假象。
    对面的许先生眼神有些忧虑地说:“王爷你这样太冲动了, 会引起注意的。”而且这事儿还是他们刚册封为王爷后发生的, 更会引人注意。
    李耀语气淡淡地说:“我既然做了这件事,定然不会叫人发现端倪, 先生不必多虑。”没有一丝的忧愁, 完全是成竹在胸的气势。
    许先生叹了口气, 知道王爷有自己的想法。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王爷为什么要设计三王爷,他们可是一起被册封,一起领了差事,然后三王爷就坠马了,就算当时王爷不在场,但多多少少肯定会被有心人注意到。
    许先生现在是琢磨不透他们王爷为什么要这么做,完全没头没脑,忽然就这么做了。
    如果真要细究的话,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前段时间三王爷,那个时候还是三皇子,在御花园发脾气,可这发脾气也只是对宫里的太监发,应该不是对着他们王爷发吧?那如果不是对着王爷发,王爷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许先生回到亭内,坐在围了幔帐的亭内拿起书翻阅。
    许岩是李耀出宫建府后才追随他的,对于李耀的许多事情,并不足够了解,他只能说欣赏和了解李耀这个人,但对他做的事情,现在每一件都知道和清楚,从前的就不得而知了,特别是宫里认识什么人,与谁结交,这些在他之前认识的人,他都无从知晓,当然也不会知道郑之南的存在。
    虽然他知道十年前郑家的事情,毕竟这事儿在当年闹得很大,大到连贩夫走卒都能说个一二来。
    但这件事他还没有联想到宫里那个被三王爷当出气筒对待的奴才是郑家唯一的孩子。
    所以他颇为郁闷啊。
    我们家王爷为什么要神来一笔呢?
    许岩想不通,郑之南和小豆子也还在讨论中。
    “竟然是想挑战未驯服的野马,这的确有些冒险了。”郑之南听到是这个理由,便也没有说什么。
    小豆子凑近郑之南说:“所以他活该啊。”他还记恨着三皇子踹郑之南的事儿,虽然对方已经是三王爷了。
    其实李耀也没使什么手段。
    不过是和身边的侍从初唐讨论了下下次围猎的事情。
    “父皇年轻时也很喜欢骑马打猎,听说早年间还驯服过不少野性难驯的蒙古马,这次宫里又得了几匹还未驯服的蒙古马,我刚好可以趁此机会亲自驯,到时候围猎时,就骑着蒙古马出现在父皇面前。”语气里尽是想到好办法得到父皇青睐和肯定。
    初唐语气惊喜地说:“到时候陛下一定会注意到主子您的,没准分派差事时,也能去更适合您发挥的部门。”
    “那就太好了,不如过几天,天气好一些就过去。”李耀的神情充满了期待。
    “那奴才到时候提前和马场的人打招呼,让他们留下一匹蒙古马,您亲自驯。”
    “嗯。”
    两人仿佛没注意到从另一边走过来的李卿,不过没注意也正常,因为李卿在听到第一句的时候就躲到了一旁,一墙之隔,什么都听到了。
    李卿的侍从洛羽等人走了后,立即跟李卿说:“主子,您看?”只等李卿吩咐。
    李卿仔细思索了下,从隔墙走出来,看着已经走到走廊尽头的李耀背影,对旁边的侍从说:“那边送的蒙古马似乎没省几匹,你快些去马场,吩咐他们一定要给我留一匹,不管怎样都得留,我后日就过去。”虽说是亲自驯化,可肯定还是要带上经验丰富的老手在身边比较好,李卿并不会托大到自己独自上阵。
    他对这件事感兴趣,完全是因为通过李耀的话,他也回想起来,听母妃身边的嬷嬷似乎的确说过父皇早年很喜欢骑马,自己也驯过马,尤其是经过配种的蒙古马,所以李耀的办法李卿知道行得通,便想捷足先登,拨个头筹,更重要的是,不想让李耀出这个风头。
    万一真的是他出了风头,领了比他好的差事,母妃定要说他顶不上事儿。
    却没想到,在他眼里一向老实本分的六弟是故意说给他听,故意让他心动,故意让他去驯化蒙古马。
    李卿的人当天下午就去了马场,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竟然刚好剩下最后一匹还未驯化的蒙古马,并不是特意留着给谁,而是这匹马比较难驯化,还需要时间。
    一开始洛羽过去说要让这匹马留给三王爷李卿时,马场的人考虑到安全问题,是婉言拒绝的,这一拒绝倒是让洛羽猜忌起来,觉得会不会李耀的人提前过来和马场的人说了留马的事儿。
    威逼利诱,各种拿三王爷教训人后,马场的人才苦不堪言的答应将这匹马留给李卿。
    李卿第三天果然如约而至,对于洛羽的能干,他很满意。
    李卿进了马场后就屏退了马场的人,只留下自己的人,还有带来的马师。
    一开始自然不是那么好容易驯服的,但马师也是个老手,很是有些办法,李卿看到那马终于表现出了几丝温顺后,就立即站了出来,登上了马镫,想要与这马熟悉熟悉。
    结果这马刚刚在马师手里还有几丝温顺的模样,到了他手里,屁股还没坐稳就直接被摔到了地上,只听咔嚓一声,便疼得出了一身冷汗。
    李卿虽然是为了讨皇帝的欢心,可他这一行为却并不能让李掣高兴,甚至直接骂了一句:“蠢材。”蒙古马如何刚烈,野性难驯,他再清楚不过,在他的印象里,这个三儿子,小时还算可爱机灵,越大越登不上台面,读书不行,理论不行,连骑马射箭都只是个勉强及格,这样的条件竟然还想亲自驯化蒙古马,岂不是找死?
    这次不过是骨折,算他运气好,驯蒙古马死一两个马师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李卿有苦说不出,想迁怒李耀,却不能说是因为他偷听到李耀的话才去驯马的,左右都憋屈,只能忍着。
    本来安排的差事也因为骨折的事情而鸡飞蛋打,未来三个月都要在府里待着,李卿心里苦的都快往外冒苦水了。
    李耀略施手段,让李卿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而他这么做的确是因为护短。
    虽然他两年多没见郑之南。
    本以为从御花园过,总有一天能见到他,却不曾想两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就看到他被随意打骂。
    他与郑之南从小一起长大,看似是主仆的身份,其实在那如月宫里,无人管束,沅妃放任的环境下,早就把郑之南当成好兄弟,离宫后也一直惦记着宫里的郑之南。
    他记着郑之南变着法的给他做好吃的,种好吃的,与别的宫人换好玩意儿送他。
    他则带着他一起在母亲身边读书写字,甚至冬天炭火不足的夜里,两人为了取暖同床共枕,这样的情分,他怎么受得了郑之南被如此随意踢打对待。
    他受不了,便也没有让自己继续忍着。
    在所有外人眼里,六皇子李耀除了相貌出挑,性格木讷,不善言辞,却不曾知晓他其实是如此的睚眦必报,极度护短。
    连郑之南本人都不知道六皇子李耀的这一面,在他的印象里,李耀是真的话不多,但对他是极好的,只不过好像那日见到他,像是与他生分了,除了一个眼神,再无其他。
    郑之南擦了药躺在床上,幽幽地吁出口气。
    他心里知觉三皇子落马的事儿似有蹊跷,可却想不通这蹊跷的地方在哪里。
    在他的心里,阔别两年的六皇子与他已经是完全两个世界的人,当初在如月宫的经历,应该早已随着六皇子成年离宫建府后随着时间而淡化了。
    所以他不曾想到,是李耀策划的落马,是李耀在给他出气。
    本来事情随着李卿在家养病,应该一切都恢复到风平浪静才对。
    但一个月后,如今正如日中天的云妃的劲敌惠妃进入到了郑之南的生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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