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三百二十六章 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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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公子,这是奴婢精心培育的蘑菇,是新品种,韭黄韭菜也比去年好一点。”
    中午的太阳懒洋洋的照在身上,却难掩凉意,林株凭栏而立。
    金小光也安静的站着,红色的披风在微风中飘扬,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心里却是恍然隔世的感慨。有一个月没看到林株了,除了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之外,更多的是感觉少了什么,少了重要的东西。
    刚开始他以为是自己是因为太郁闷太烦躁,渐渐地知道是因为没看到林株。
    可是当今圣上太子爷这对父子实在是疑心太重,年前为了表示皇恩浩荡,太子爷亲自带着几位忠臣前去定远安抚军心民心,其中有位军部侍郎,多年前曾参与剿灭过西山前朝欲孽。在定远安抚军心时,无意中见到秦四爷率领的民间自发抗击敌寇的男子,认出其中一个曾经是前朝皇子的手下。
    这让皇上父子的疑心加重,皇上现在身体抱恙,太子爷怕自己继位期间,定远侯会联合前朝余孽捣乱,不但派出很多密探细作散布在定远,还派出很多的大内高手监视都城的质子府。
    这些高手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的,虽然不至于阻挡金小光。但是他也不想现在这个时候惹麻烦,。所以这段时间他基本是被软禁的。
    林株那里知道这些。
    以为他是在欣赏眼前的美景,虽然才是初春,一切都同冬天没有多大的变化,但是湖面上有几只鸟儿在飞翔,远处草坪花园已经隐隐的显出绿色。
    只有框架的的个性十足的大树很高傲的伸开纸条,似乎在等待新衣服。
    想起过不了几天之后的春意盎然,林株又说:“金公子,再过几天湖边上的冰就该融化了。”
    完全是没话找话的意思。
    金小光还是保持沉默,今儿也太深沉了吧。
    这样下去要怎样说出贷款的话来。
    她咬着牙想了想,又没话找话:“金公子,我家公子有没有消息啊?还有大宝,他们还好吧?”
    其实年前铁管家已经告诉了她,目前情况基本稳定,定远的战事长期处于对峙,且我军略胜。燕无忧这个钦差大臣还算称职。
    金小光这才幽幽的说:“他们还好了,只要不在都城,一切都会好。”
    这话什么意思?难道在都城就不好了么?想想也是啊,都城虽然是帝都是天子脚下,繁华热闹,但是质子顾名思义就是人质,做人质有什么好的。
    她带着同情安慰他说:“金公子,也不要想这么多。不就是住在都城么做个人质么。又不限制自由,就当是外交官了。你应该感到荣幸自豪才是啊。因为这质子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的,那得有身份有地位还要有资格。好了金公子,高兴一点,那边不是座山么,。我们去爬山。”
    在湖心的那一边,有一座不高的山,树木密集的。
    家里还会有山,真的很奢侈的。现在气候适中爬个山缓和一下气氛应该不错。
    这样就可以不用陪他睡觉,找机会将贷款买房的事儿提一提。
    买房子这件事也很着急的,卖主虽然很多,中意的并不多。
    就像王婆婆的大院子,正好在镇子边缘,还可以有发展的余地,以后熟悉了打探清楚了,至少门前那片地可以找机会商量着买了来种点菜什么的。
    迟了怕被人买走。
    金小光今儿似乎一点热情都没有,默默的转身离开栏杆。林株提着篮子忙跟了上去,没话找话的东说西说的。
    还说了林云其实是去了老舅家的事儿。
    金小光带着她沿着湖边的青石湖堤慢慢的走,不是心不在焉的哼上一句。
    听起来看起来心情都是很差的。
    得想个什么办法让他心情好起来,这样才能提出自己的事儿。
    她眼珠一转,说:“金公子,今儿天气不错。我们俩比赛,看谁先到山脚下。“
    离那座不知是天然还是人工的小山已经不远,可以看到上山的路径。林株将篮子换了只胳膊提着。
    前世她最喜欢的运动可就是登山徒步了,每到周六周日,她便会独自一人或者约几个朋友,登山或者走很远的路。、
    来这里这些个爱好竟然都忘了。也许还是年纪的关系,没意识到运动的好处。
    金小光有点意外的看了林株一眼,犀利深邃的眼中是薄薄的一层迷雾,看起来有点犹豫。
    绝对是遇上什么烦心事儿了,的让他提起精神暂时忘了烦心事儿。她又换了只胳膊提篮子。
    这个时候这只篮子实在是多余的,很麻烦。可是离开这里也不知道会不会回来,放在地上的话,等会说不定要绕道来取,这可是她来这里的借口,很麻烦的。
    金小光眉头一皱,也不知对着哪边招了招手,一位清秀的小厮也不知从哪里就走了出来。
    他指着林株胳膊上的篮子说:“将这只篮子拿走。”
    小厮头也不抬的上前恭敬地从林株手里拿过篮子,瞬间退下。
    林株的眼睛只是晃了晃,那孩子已经不知去了哪里。
    身手不凡啊!
    她有点后悔刚才说的话,她也只是爱好登山,却是已经好多年没那个机会了。同金小光比登山,那不是鲁班门前卖斧子关公门前耍大刀么。
    她有点尴尬的低头说:“金公子,奴婢体质不太好,让一让啊。”
    后悔已经迟了,话既然说出来了,哪怕是输的一塌糊涂也要硬撑。
    金小光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往前走。走到山脚下。这片山林打理的不错,每棵树的造型都不错,那些个舒展的虬枝都很有型。树下也有盘旋的很好的藤条,可以想象披上绿装时的样子。
    来到那条碎石铺成的山径前,金小光说:“ 从这里开始吧,说,输了怎样?”
    输了怎样?一定是受惩罚了。
    她说:“输了就要认罚。”
    金小光凝神看了她一眼说:“怎样罚?”
    怎样罚呢?林株一时半会还没想好。总不能说罚你贷款给我吧。
    她歪脑袋想了想说:“那就由赢了的人自己决定。”
    她是输定了,那就给金小光一个机会,让他说出惩罚来,高兴高兴。
    他皱起眉又忧郁起来有点渗人。
    金小光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又看了她几眼说:“你喊开始还是我来。”
    “自然是女士优先,奴婢来喊。”
    谁先谁后的事儿上,一定的女性优先,这是规矩也是风度。
    好一个女士优先!金小光有看了林株一眼。这句话他是没听过,就算是司马明珠四马云珠这样的公主级别,在他这样的男子面前,也没这个要求的。
    不过听着似乎也对。
    他没说话表示默认。想象门口那几个司马良辰的侍卫,心里就压抑。不想说话。
    却是对林株的热情很感动,这个女子是在用心让高兴起来。
    “那奴婢就喊开始了,注意了,预备备……开始!”
    话音未落,她的小小的身影小兔子般的向前窜去。
    他慢悠悠的跟在身后。林株的身子娇小灵巧敏捷,她不是在跑,而是很快地走着,两条小腿飞快的转换,腰身便很曼妙的扭动。
    一个月没见,她又长高了一些,也有了点女人味儿。十六七岁的大姑娘已经很有了让人心动的感觉了。、
    心里的抑郁渐渐被林株驱散,她的脸上露出一丝丝的笑意,紧走两步就跟在她身后。
    林株走了一会儿,听不到身后有一点动静,难不成金小光根本没参与,或者他走了另一条路?
    她微微喘气转身,金小光就在身后身后。
    高人啊!这个高大的人走在身后一点声音都没有,如果是晚上,会吓死人的。
    她抿嘴一笑说:“金公子,你身子好轻,一点声音都没有。,奴婢还以为您没跟上呢。”
    很久没这么运动了,有点气喘。
    金小光说:“走路又不是打鼓还的发出多大的声音。”
    “走路也是双脚撑着一百多斤的身子走啊,奴婢这么轻也有声音的吧!金公子练过轻功吧,轻功好,轻功牛!什么飞檐走壁翻山越岭的漂洋过海的,厉害真是厉害。”
    她说这些话纯属拍马屁!金小光的身手她自然是见识过的,飞檐走壁那是小意思,带着她都能完成,至于翻山越岭飘扬过海自然是夸张。
    金小光看她今儿活泼,话多,说的也中听。更加感动。
    她这是努力的让自己高兴开心。
    他微微一笑,倾倒众花。
    说:“说得这么夸张,有那么厉害早就当神仙了,还用做人!”
    “做什么神仙啊?做人多好。没听说只慕鸳鸯不慕仙么。做神仙只能清心寡欲,做人可以娶妻生子享尽人间美色。”林株今儿是要金小光高兴地,说话也随便。
    “好一个不慕神仙幕鸳鸯!”金小光迈开一大步就追上了林株,说:“既然做鸳鸯比做神仙好,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做鸳鸯呢?”
    说完眼神变得暧昧多情起来,还很有挑逗性的闪了闪,闪出一片桃花。
    说什么只慕鸳鸯不慕仙,这不是给他喂话么?今儿来可不是调情的是有事儿要求他的。
    她忙带着谄媚的笑说:“金公子取笑奴婢了,。奴婢哪有资格同金公子做鸳鸯?嘿嘿,。金公子这样人,应该同那枝头的凤凰做鸳鸯,奴婢这麻雀就算了吧。”
    两人几乎是并排上山,干净幽静的小径有点窄,几乎是肩碰肩。金小光低头看了看喘着粗气的林株说:“株儿,好像我们应该下水不应该上山吧。”。
    “下水?为什么啊,我们又不是鱼,”林株一时没明白金小光的意思。
    金小光双眼泛着桃花斜视林株说:“你不是说宁做鸳样不做神仙的么?要做鸳鸯就得下水。我们为什么要上山,山上应该是神仙呆的地方啊!”
    林株放慢脚步说“也对啊,先不说鸳鸯不鸳鸯的。我们真错了。即然不做神仙,我们就应该兵分两路,金公子这样的应该下水,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吗。奴婢这样的就该上山。”
    这样赤裸裸得奉承,金小光自然高兴,皇子可以是龙子,他为什么不可以。
    他偏着头说:“你为什么该上山?难道你想修仙 。”
    “奴婢哪有资格修仙,羞仙还差不多。”林株格格笑着说:“人家说人中龙凤,金公子这样的人应该就是人中之龙,不管是真龙草龙天龙飞龙白龙黑龙,总之是龙。明珠公主那样的人就应该是凤。奴婢这样的自然就是麻雀了,麻雀那就得往山上跑呗。。”
    “麻雀,真的很像。叽叽喳喳的 。什么龙啊凤的,都是人。不过说你是麻雀好象也没那么讨厌,应该是金丝雀比较好点。”
    金小光很郑重其事的看了林株几眼,得出结论。
    什么金丝雀,那是要被关在关在笼子里养的。
    她噘着嘴说 :“什么金丝雀!奴婢可不要做,奴婢就想做只麻雀 ,简单而卑微的活着 ,饿了,找点儿食吃 ,累了站在树枝上。”
    金小光看着她纯净清澈的眼睛,红扑扑的小脸儿,笑了笑。不管是麻雀还是金丝雀 ,都很可爱!
    两人言来说去的,就到了山顶,竟然有一座古色古香的亭子。
    金小光看了眼满是灰尘的石登,弯腰从亭外抓来一把一把蒿草擦了擦,又用衣袖拂了拂,想了想抽出两块丝帕铺了上去说:“坐吧,株儿,这个亭子叫观景亭。可以看到整个质子府半个都城的景观。”
    这么体贴,怎么好像忽然变成了绅士。
    林株很受宠若惊 ,慌忙点头哈腰的说 :“金公子,您请!奴婢站着就好 。”
    说话随便点,还行 ,做事儿,要懂点儿规矩 。
    金小光也不客气,就坐在了石凳上试了试,说:“不是很凉,坐吧!不用站着了,站客难打发。”
    有事相求,林株也不扭捏,依言坐下。
    金小光解下身上的披风轻轻的披在她身上,还帮她戴上帽子,盖上腿。
    披风的里子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毛,软软的暖暖的感觉很舒服。他的一条胳膊轻轻搭在她的肩头。
    高处不胜寒,此时死却是分外的温暖。
    这哪里是那个冷酷阴郁的金小光,分明就是一暖男。林株缩了缩脖子。
    贷款的话要怎样说出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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