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66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我能感受到他的恐惧,他害怕这种感觉,不能动弹半分的感觉。我心里升起报复的快意。
    盛林在屋角呆了很久,见没有发生什么,胆子渐渐大了。
    走到我身边,递烟给我。我扭头点火。边抽烟,边和他并排看着照片。
    “照片里到底是什么人?”盛林连忙改口:“什么鬼东西啊?”
    我说道:“照片干了,我给你看。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他长的可不经看……”
    盛林拍拍我的肩膀:“看不出你还有这一套?”
    我苦笑一下。抽了一口烟,把烟雾吐向照片。烟雾在照片前化出楚大扮阴伶的身段。
    “他不会再发恶吧?”盛林看到阴伶的样子。
    “应该不会。”
    盛林凑近照片,嘴里说着:“看你还……”
    “别——”我还没喊出来。
    照片紧紧贴上盛林的脸部。把盛林的口鼻都死死的盖住。盛林不停的摆头挣扎。手在脸上乱抓,却抠不住照片。
    我伸手把照片从森林的脸上撕下来。照片干了。楚大做出的张牙舞爪的样子,定格在照片里。
    盛林气喘吁吁。嘴里骂着:“到底什么东西。又被你骗了。”
    我不停的跟盛林道歉,这件事情,是我不对,我不该瞒着他,让他无端受了这么多惊吓。
    幸好盛林的脾气很好。不太计较。
    我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感谢盛林。
    “既然这样,你帮我算个命吧。”盛林说道:“我都三十四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这下我就为了难。我对盛林说道:“我有个朋友,很会算命,但是现在他不在。他回来了,我带他来找你。”
    和盛林道别后。我走到滨江公园。金仲还在,正靠在大牌坊的柱子上。已经是半夜,公园里没什么人,只有几个联防的保安在巡视。他们警惕地看了看金仲,楞一会,然后继续走开。
    金仲看见我向走去,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我终于看到他脸上有夸张的表情。
    我走到金仲跟前,把照片掏出来,递给金仲,冷冷的看着他的眼睛,目光尽量的透着威胁。
    金仲把照片收到怀里,他甚至都没看一眼。
    “你放心”金仲坚定对我说。
    “无所谓了。”我故意漫不经心的说道:“我能治他一次,就能治他二次……但是,绝不会有第三次。”
    金仲看我的表情,有点诧异。
    我忽然觉得他也不过尔尔。记得我当初对他是非常的忌惮,想到这里,不禁好笑。
    “替我给金师傅问个好。”我可没虚伪,若不是金旋子教我听弦,也许赵一二已经死掉。我很感激他。
    金仲点点头。
    我把金旋子给我的收音机和古曲谱一并还给金仲。
    金仲愕然的看着我。
    “我不需要了。”我说道:“做事的不是法器,是人。”
    我等金仲走了,自己走到江边,看着长江,百感交集,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江中传来一声汽笛,绵绵悠长。
    (诡道算术之听弦完)
    第300节
    痴人
    痴人是我的对他的称呼,别人提起他。都说他是个疯子。
    我的朋友叫我疯子是表示亲热。但痴人被称呼为疯子,是因为在他人眼中,他的确是个神经病。
    我要讲的故事,其实就想说说,为什么我把他叫做痴人,而非神经病。
    我连续三年,基本上每天都要看见痴人。因为他住的地方,是我读初中时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
    痴人当年的住的地方,是个三角形的山包,一边是如今的体育场路,一边是东山大道。现在早就变成了住宅小区。就是长航医院旁边的那个一片住宅。当然和九十年代相比,这里的环境,早已物是人非。
    当年痴人住的地方,就在长航医院的旁边,那时候,长航医院还不叫长航医院,是港务局职工医院。山包靠东山大道这边都是一排排的老式平房,住的都是港务局的职工;靠如今体育场路这边,当时还是汉宜村的老房子,私人房屋。
    痴人住的房子,就在私房和宿舍平房之间的分界处——土包顶上。这里都是菜园子,只有个很小的单独小砖屋。窄窄的几个平方,痴人就住在这里。
    我十二三岁天天都要走过痴人的家门。每天都能看到他在家门口,提水浇他屋后的菜园子,或者是修理他的自行车,痴人所有的生活都和他的那个二八式自行车绑在一起。因为我也常常看到他在街上骑着他的自行车到处游荡,游荡这个词不准确,他骑自行车的样子不是闲逛的那种,而是很谨慎的骑,很有目的性。当然,谁也不知道,他要骑到什么地方。
    那个时候,痴人的样貌看着在四十岁上下,如果他能修理一下他乱糟糟的头发,和满脸的虬髯,他应该看起来年轻些。痴人很健壮,个子高大魁梧,一身的横肉,他很喜欢打赤膊,夏天就是光着上身,冬天就套上一件破旧的棉袄,但不系扣子。
    痴人从不说话,至少我从没看见他说话。他也没跟我说过话,每次我看见他,就只是一闪而过。某些时候,和他也有眼神的交集。可我只是个小孩,没有勇气和他的目光长时间对视。但我记得住,痴人的眼神,并不像一般的疯子那样散乱,相反的,很有神采。
    初中毕业后,我就没再看见过痴人。
    又过了很多年,我的一个朋友在长航医院上班,我到医院去找他,看到痴人曾经住过的地方,突然就想起了痴人。
    我突然很想知道,痴人的下落。就问我的朋友。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