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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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至今为止,对于这条奇怪的路依然没有个明确的说法。
    就是这样艰难的环境下,我们七个人除了大祭司云淡风轻以外,其他人不是鞋子破了就是衣服破了,我的脚底板已经磨的起了水泡,为了不影响赶路,始终咬牙坚持着。
    饿了的时候,巴特会去沙子里面抓虫子,而且他的手法非常的好,什么蜘蛛、鞋子、蜥蜴都逃不过他的手掌,四周没有植被,我们都是剥皮后生吃。
    休息的时候,因为水资源的紧缺,我们几个轮着喝一点点,后来,我问过大祭司,能不能再帮忙给变点出来?
    他摇摇头,很淡定的说:“在这个范围只有那么一处有水,其他的地方没有。”
    知道他指的是罗布泊的耳洞湖,我又问他,关于这条奇怪路的事情,大祭司只是说,脚下所处的便是遗弃之地的起源。
    “怎么就遗弃了?咱们能不能好好说话!”我无奈的说。
    大祭司又成了哑巴,目光出神的盯着的黑色道路的尽头,像是在思考什么,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远处的场景的确令我感觉到惊讶,自从来到沙漠以后,气候非常干燥,哪里会有什么云雾的,可远处的道路尽头,淡淡的雾气缭绕在半空,这说明那里有着充足的水分。
    彭加木却碰了我一下:“听过诺亚方舟么?”
    “在外面见过一些传教士,知道一些。”我说。
    “圣经里的故事是凡人因为贪婪、自私、傲慢、嫉妒等等的罪名,他们惹恼了上帝,于是,上帝告诉一个叫诺亚的人,让他制造方舟,再由方舟带走了最后存活的人们。”彭加木的语气很平静。
    任何对不死国有用的信息都是我所希望的,毕竟,在去之前,还是想要多了解了解那个未知的世界,我说:“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可是,与罗布泊又有什么关系?”
    “罗布泊是沙漠中海拔最低的位置,四面八方的河流汇聚此处,可是我们现在却感觉自己像是在爬坡,所以,我怀疑这里曾经经历过了一场大水,在那场大水过后,死了很多人,再随着水流的退却,有许许多多的人被永远埋在了这片黄沙下面,很有可能整个楼兰没有一个幸存者,圣经里的诺亚,他造了方舟,救很多人畜,那么人类不算是被彻底的遗弃。像这位老伯刚刚所说的遗弃,很有可能是所有人全部死亡的意思。”之后,他扭过头对大祭司笑笑:“都是我猜的,对不对的话,还希望指正。”
    大祭司并没有正面回答彭加木的话,他只是指了指远方,告诉我们快点走,应该很快就会到了。
    “好吧,但愿我是猜的,如果楼兰真的是被大水所冲走,那么究竟又是谁堵住了你所说的大门。”
    对啊,之前大祭司也说过,彭加木走失是因为他误入了进入不死国的大门,可他又说大门被堵上了,那么谁堵上的?不死国的国人千百年来生活在不死国中不出,我有点不太容易相信,换做是一个普通人被关久了,也有惦记出来走一走的想法。
    闭上眼,联想一路上所有的见闻,或许,在远古的楼兰与不死国,真的发生过什么纠葛也说不定,不过,最多还有一天的时间,我们就到了!
    突然,大祭司拿出了那个翠玉瓶子,头也没回的开口说:“这条路以前不是这样的,其实,我也很好奇古时候到底发生过什么。”他手掌轻柔的摸着瓶子说:“或许,她会知道吧。”
    第三百零四章 不死国惊变
    没错,就是那个在楼兰救下来的美女!大祭司说她是楼兰公主,也是在盛产美女的楼兰当中最最漂亮的女人,我在那晚银河倒泄的夜色美景下,见识到了她的美丽,倾国倾城的容颜甚至让素儿这样的美女都不禁驻足观望。
    不过,彭加木倒是很疑惑,他问我:“它?那个翠绿的小酒壶么?”
    我摇摇头:“一个魂魄,经过了两天的温养,应该足以与人交流了。”
    “还有这等事儿?快来看看。”彭加木挥了挥手,显得非常期待。
    本来就是大家休息的时候,那夜楼兰梦舞只有我与大祭司看到过,素儿无非是见过楼兰美女的容颜便已经念念不忘,所以,她在听到大祭司的话后,同样也显得兴致勃勃。
    我说:“就是咱们听到喊救命的人,她现在正在瓶子里。”
    其他人也是很兴奋,自打踩在了黑土地以后,天只要一黑下来,那便是无星无月,一眼看过去,四周尽是黑茫茫的,而且,并没有沙漠中那种扬沙阵阵的气候。除了走起来觉得非常远以外,最危险的就是缺水,以及数不清的毒虫。
    我们如今走着一样的道路,可以想象爷爷当初来到不死国是有多么的凶险,而爷爷为了能让我避过三灾九祸,不远万里到了不死国,哪怕命归他乡,却依然用魂魄替我挡住了所有的灾难,我作为他的孙子,哪怕从前不能救他性命,也要救下爷爷,让他可以投胎转世,而不是永永远远的留在不死国的城门下来受苦,还有张老爷子,他既然是素儿的爷爷,那就是我的爷爷。
    拍了拍自己的脸,让心情得以沉淀下来,未来的几公里绝对不能掉以轻心,罗布泊近在视线当中,只要到了那团雾气之下,我们就算成功了一半。
    大祭司轻轻的摩擦着翠绿色的酒壶,再将它放在双手之间,念念叨叨着一些咒语,吹了几口气,就听‘噗噗’两声,小小的瓶子内缓缓升腾起了一团雾,当雾气下沉过后,很失望,它没有变成那绝世倾城的容颜。
    只有一团白雾,当中什么也没有,我问:“你是跳舞的女人么?”
    大祭司说:“她如今已经成了先天之气,如果将它给怀了孕的女人吞下,则会入魂生娃的,至于灵智,早就散的七七八八了。”
    “你灭了她?”心里多少有些不太舒服,女人在之前明明向我们求救过的。
    “不是灭,是我赐予了她的新生。”话音刚落,对方抬起了木棍点向了那团雾气,随着围绕在木棍周围旋转,很快,大祭司的眼睛成了一片灰白,至于他看到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是持续了好久,当他用瓶子收回了那些魂雾之后,他长呼了口气,恢复了正常。
    对方用特殊手段读取了魂魄的记忆,原来这才是他口中所说的交流,我说:“都看见了?”
    老头的目光凝重,严肃的起了身:“不死国正在承受着灾难,我们得快点!”
    “灾难?发生了什么?”
    “被流放的人回到了不死国,他带来了真正的毁灭,族人在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亡,用不了多久,不死国将会永远不在。”
    我们几个都吓了一跳,不死国遭受灾难?天呐,他们不应该是神仙么?难道有人比神仙还要厉害?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胖子问:“老头,你讲清楚,到底不死国怎么了?什么灾难,是不是遇上打劫的了?”
    他语气急促:“快走,是圣子回去了,一时半会说不清楚,我们必须要加快速度,绝不能再耽搁,一旦不死国的人死没了,不单单是我的族人无法复活,就连你们想要救的人也一定活不了。”
    我瞬间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爷爷有危险?绝不可以,爷爷已经连命都没了,我又怎么能忍心让他魂飞魄散!情绪激动下,我冲到了老头近前,抓住他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你特么给我说清楚!”
    “对啊,你得把话说清楚,现在天已经彻底黑下来,如果继续贸然向前走,会很危险的,咱们一路上的毒虫到底有多少,你也不是不清楚。”巴特说。
    在我们几个接二连三的追问下,大祭司说出了实情,不过他的话可把我们几个吓了一跳,因为,大祭司说他的名字叫‘莫布斯’,到了今年为止,他已经活了两千三百岁。
    搜神记当中以彭祖的年纪最高,记载他是尧时代的人,传说一直活到了商代末年,以八百岁高龄著称,神话中所说,彭祖的死是因为玉皇大帝派人下来捉拿。
    可眼前的老头居然说自己已经活了两千三百年了,那岂不是说他从汉朝时期便一直活到了现在?甚至我觉得他一定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说自己活了两千三百岁,恐怕这么多年以来,沧海也要变为桑田,难不成他真的是不死不灭?
    “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因为我是不死国的被流放出的人,只要不离开这片沙漠,那么,我会永远不死,判我罪的国王要我生生世世的承受着生离死别。而尼雅人,他们都是我的子孙后代,古时候我们称为精绝人,因为一句话,得罪了汉武帝,被汉朝的铁骑灭了国家,从那以后,我带着族人四处流浪,因为他们拥有我的血脉,所以会像骆驼一样,身体内能够储藏大量的水,哪怕在最为贫瘠的土地,依然能够生存下来。”
    彭加木说:“理论上讲,如果一个人从古代活到现代,未必是不可能,比如生物的进化论,还有,我们的子孙后代就是我们生命的延续,难道你可以代替自己后代活下去?”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修习阴阳术法,其中不乏一些偷天换命之术,好比我的命,便是父亲用别的胎儿的命换来的,此乃‘借胎还魂’,除此之外,还有寄魂夺舍,借体重生,借尸还魂,都是术法当中所需,不过,这类符术最多只能用一次,一旦活过来,需要时时刻刻躲避老天爷的惩戒,一旦被发现了,必将永世不得超生。
    老头点了点头,他一边脱掉了衣服一边说:“我被流放后失去了不死的能力,但是,我的魂是永生不灭的,而且在这片土地上,阴曹地府无权捉我,所以,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投身到我的后代,以他们的身体再次活下来。”
    那是一具干巴巴的肉身,条条肋骨显露,身上尽是一些黑斑,而那些斑点居然与被我救醒了的研究员很像,是荫尸斑么?更为震撼的一幕再次发生,那老头的双手居然扣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他的指甲划破皮肤,犹如聊斋志异当中的画皮那样,一点点的撕开皮囊,一只白色手臂探了出来,伴随着他的扭动,那层皮被渐渐的脱落,站在我们面前的哪里还是刚刚瘦小枯干的老头啊,他分明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
    “你,你你,我一定是在做梦!”郝家兄弟二人一个劲儿的揉眼睛,反之,彭加木却很淡定。
    “按照生物进化论,如果一个人活得年代久远,那么他未必会比现代的人强到哪里,湖南有一个轮回村,我曾听朋友讲过了,村里的人不论老人小孩儿,皆会记得前世所发生的事情,所以,理论上来讲,永生未必是不可能,就像是dna,我在美国留学见过dna的排列,如果形容的话,那些排列的组合更像是一道解锁,或许,很久以前我们人类也是永生或者可以活的久远,只是不知道后来为什么会被套上限定的枷锁。对了,如果你验证了理论的真实性,那么小朋友,人生必须按照现在的一世算起,所以,你应该叫我爷爷。”
    第三百零五章 不死国的往事
    彭院长非但没有流露出丝毫害怕的神色,反而却与对方进行了一次辩论,甚至他将一个两千多年前的人贬为了孙子,这可令我们几个大为佩服,差一点就没喊出‘漂亮’二字。
    叫做莫布斯的少年,面对彭加木的话像是有点没反应过来,他问:“当听说一个人活了两千多年,难道你不会畏惧我么?”
    彭加木摇摇头:“畏惧?真正的畏惧是源自于无知,当真正了解了又何尝谈得上畏惧二字,好比,很多人怕鬼,甚至很久以前我也害怕,当我躺在了病床上,忍受病魔的侵害而昏倒的时候,经常会听见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他们像是在议论我什么时候会死,不过,我在无数次的疑问中坚持的活了下来,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或许,他们就是老百姓口中的鬼吧。”
    “但在中华的历史当中,能长生不死者,可称为神仙,既然我是神仙,那你见到我,难道不应该表现的惊讶,或者有什么求我的?”
    好像这位年纪轻轻的‘骂不死’有点接受不了彭加木的淡定,所以,他在极力的为自己找一些自尊,然而,每一次他的话,好像都顶在了铁板上,面对这位连死亡都不曾畏惧过人来说,我想,就算是如来佛祖站在他的面前,彭加木依然也能挺胸面对吧。
    “长生不死?好吧,就像我说过的那样,每个人都有后代作为生命的延续,他会承载我们的爱,当百年以后,依然代替着我们活下去,那么每个人都是长死不死,但未必每个人都可以让世人知道你会长生不死。”
    “怎么讲?”
    “这世界可有人记得你?”
    就这一句话,大祭司沉默了,对啊,每个人都会经历生老病死,可又有几个人能够有意义的让历史铭记?所以,古往今来,名利二字,名要排在利的前面。
    彭加木的话不单单让骂不死沉默了,同样对我们也是一样,或许一时半会儿,还理解不了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赶往罗布泊。
    双方的交流,骂不死的傲气被彭加木抨击的体无完肤,我想,对于这个知识分子而言,前路未知,还是不要让莫名的人类产生优越感才是好事,毕竟,我们是去冒险,而不是旅游。
    去不死国,我与素儿为了救爷爷,胖子老雷为了古董金银,巴特需要获得足够的钱来支付回到城市里的高额赔偿金,彭加木则是想要探究那个世界,骂不死是想恢复不死之身,并且带着他的族人回到不死国。
    大家的利益息息相关,又均有着共同的目标,为了能保持内部的团结,我想彭加木是故意而为的。
    没有了傲气的‘骂不死’终于下了所谓的神坛,也不再如之前那般高深莫测,他心平气和的为我讲述了不死国的事情,当然,这一切是在他强烈要求我们边走边谈的情形下。
    巴特在前面蹚路,或许没有他的驱虫手段,我们这一次夜行必然凶多吉少,一边赶路一边听着他的娓娓道来。
    最初的那名楼兰国王,是自西边而来,他误入到了不死国那个神秘的国度,见识了许许多多的不死的人类,以及奇怪的事情后,国王获得了不死国的友情,并且给了他足够的黄金,要他选择再此建城。
    至于原因,骂不死说,都是源自于长生不死所带来的‘寂寞’。
    而且,不单单普通人进入不死国难之有难,不死国的人们想要出去也是一样,双方一直都是平行的,而唯一能够相交的地方就是耳洞湖。那名国王离开了不死国,依照约定,他聚集了他的族人在此繁衍声息,过了不知多少年,楼兰国带带相传,吸引了许多来自西域的居民,进而衍生了西域三十五国的百姓。
    在不死国的国王建议下,楼兰城建造了一条通往国内的大道,此道名为‘太阳路’,而不死国也改命为太阳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天神国度。
    他说,曾经有一位方士来到过不死国,想要为当时的秦朝皇帝求取不死药,并且答应用金山银山来换。然而,不死国的不死源并非源自于不死药,所以,那名方士被打发。
    可是,方士回去以后,将整件事写在了玉帛,交由秦始皇进言,声称太阳国有不死药而不给,瞧不上大秦的话,于是,引得亲王大怒,可那个时候正在倾尽全国之力修建秦皇陵以及长城,兵力有限,就打算着等忙完了再去,结果不幸死在路上。
    后来这份奏折落到了刘邦手里,然而,汉高祖出身市井,见过的方士多不胜数,他也深知骗术,所以不予以理会,那份写着楼兰的玉帛就留了下来,直到汉武帝年间,打算开阔西域之时,才意外发现了这块秘密文件,武帝深信长生不死,又问东方朔。
    东方朔说:“的确有不死国存在,此国有一座山名叫员丘山,山上有不死树,食之增寿,亦有红色泉水,饮一口则容颜不老。”
    武帝将玉帛给了东方朔。他在扫视了一遍后哈哈大笑,接着说:“山海经中叫此国为无继国,按照地点应该在世界的东边,可这里却是在西边,地点不对,不过我曾见过一名胡僧,他曾言,西域多美女佳人,遍地是黄金,那里的民风淳朴,但如果说不死国在西,那么山海经中记载的便是错的,这倒也有点意思。”
    武帝有了兴趣,便找到了张骞,让他去西域一带查看,顺便看一看邻国之中可有强的过大汉的国度,于是,就有张骞出塞,一路西行时。
    提到这儿,骂不死苦笑了一下说:“当时因为在不死国中与人打架,扭断了别的头,又把头丢了,导致那个人无法复活,国王便将我流放,与我一同的还有国王的儿子。”
    我疑惑的问:“儿子?不是没有后代么,怎么会有儿子?”
    “这个儿子是国王与一个外来的女人所生,此子名叫‘胡塔克’下生后,双眼是红的,被国人称为不祥之人,所以一直都被关了起来,因为族人不需要吃饭,在不死国没有食物,只有水源与野果,那个胡塔克喜欢吃东西,后来他觉得饿,就挖坑想要逃走,但挖着挖着,挖到了虫子的窝,饥饿难耐下,胡塔克吃了许许多多的黑色虫卵,导致他最后变成了大虫子,成了虫子以后的胡塔克会飞,他逃离了监狱,族人将他当做是魔鬼,用石头打他,胡塔克就去咬人,每一次他咬过的人,都会变成虫子。国王纠集了许多的武士,与胡塔克战斗,甚至找来了楼兰帮忙一同对付胡塔克才将驱除不死国。”
    事情还没有结束,回到沙漠以后,胡塔克犹如天高任鸟飞,在沙漠中兴波作浪,渐渐的,他有了神智,也就不再吃人,反而喜欢人们来供奉他,相信他。
    传说,胡塔克只要动怒,那么整片沙漠会掀起了黄沙,后来,张骞出塞到了夜郎国,年幼无知的骂不死,侮辱了大汉,导致了后来被灭国,张骞又到了楼兰,再次见识到了不死国与楼兰的子民。
    他回到了大汉,将事情告知给了武帝,自负的武帝派兵来到西域灭了夜郎国,又与楼兰建交,可是却窥看到了不死国的神奇,大汉朝的铁骑所向披靡,硬生生打服了三十六国。
    当时的不死国正处在全国灾难性的阶段,于是封堵上了通道,这一切的事情,都是骂不死在‘楼兰美女’的记忆中所见。
    从此不死国,被彻底与世界隔绝,唯一的进出口便是在罗布泊,为了保证安全,楼兰将保护国家的烟团放置于罗布泊的出口,这才有了后世的神秘。
    武帝几次寻找不死国未果,一点点也就放弃了,随之张骞打开了丝绸之路,算是让大汉朝走向了一个辉煌。
    第三百零六章 抵达罗布泊
    提到这儿,‘骂不死’还苦笑了一下,他说自己自从被流放过后,从来没有离开过沙漠,创建了夜郎国以后,还以为自己是无敌的,尤其宣扬了神权主义,多数族人又有他的血统,族人哪怕死后,身体同样不僵。
    可他却因为听了旁人的蛊惑,反叛汉朝,杀了汉朝的使者,导致整个国家被大汉朝的铁骑摧毁,从那之后,他开始了茫茫沙漠的流浪之旅,后来又在沙漠被称为精绝人,到了近代以后,骂不死找到了古树,发现了树神奇之后,将古树安置于曾经他们族人的埋骨之地,目的是以古树成为寄养逝者魂魄的地方。
    我们路上始终讨论着过去的事情,不过,准确的说,应该是彭加木在与‘骂不死’求证西域的文明,甚至还有那些层层林立的佛塔寺庙。
    俩人倒是探讨的不亦乐乎,但却将巴特给累坏了,实在坚持不住了,我们就坐下来休息,吃一些蜘蛛、蝎子来过果腹,到了天明,走向高地会感觉空气阵阵的波纹,就像是被扭曲了似的。
    我们历经千辛万苦,在胖子、巴特、彭院长都被毒虫咬过之后,终于抵达了罗布泊的边沿,这一天,太阳依旧毒的吓人,如果不是全副武装,恐怕我们早就要被晒成了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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