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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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容雨川看了看陆小棠,说:“通常情况下,鞋底极少脱落那么明显的碎屑。但要是搬运或者拖拽沉重的物体,那就不一样了。”
    陆小棠赞同。“罪犯把被害人装在了编织袋里,搬运到楼上。穿运动鞋也符合他在行动时为了轻便。再加上一身高档运动装,我们可以在检查小区监控录像时锁定这一类人。我想他是在作案之后,离开时换上运动装的。之前有可能身穿价格便宜的衣服,很可能是工作服,伪装成小区里的物业人员,这样扛着编织袋才不会引人注意吧。”
    “聪明。”慕容雨川说。
    “但不知道鉴定科的脚印鉴定结果出来没有。”陆小棠掏出手机正想打电话。
    慕容雨川说:“我在现场大致测量了一下,你不如问我吧。”
    “那就别卖关子了,性别,身高,胖瘦,腿脚有没有明显特征。”
    “你少问了我一样,几个人。”
    陆小棠吃了一惊。“难道不是一个人?”
    剥皮少女 第十四章 血人 9
    “是两个人。”慕容雨川说。“其中一个人是男性鞋印,鞋印各部位压痕都比较均匀,略有擦痕,步距不大,较宽。脚印中后跟压痕相对较深,压面宽,后跟出现擦痕,推测年龄在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之间,身体较胖……”
    “嗯。”
    “鞋印长度42号,因为穿男性旅游鞋,减去两厘米左右,乘以系数6.876,身高大致为165cm到170cm之间。”
    陆小棠说:“这跟我们目前掌握的‘红帽子’的特征相吻合。”
    慕容雨川接着说:“另外一个脚印前脚掌压痕重于后脚掌,前尖挖痕比较大,步距十分窄,是一个孩子。不会超过十五岁。”
    “孩子?”陆小棠一惊。“是被害人?”
    慕容雨川摇头。“被害人的脚长与这双脚印不符。这双脚大约34码,明显比被害人大。身高大约在145cm到155cm之间。是一个女孩。”
    陆小棠身子一震,看着慕容雨川。
    慕容雨川说:“相信我,不会错的。”
    陆小棠给物证科打电话询问,物证科技术员邱大伟接的电话。他的回答跟慕容雨川基本一致。
    陆小棠放下手机,脸上的疑虑仍然没有消退。
    慕容雨川得意洋洋的说:“在这些专业技术方面我是不会弄错的,至于怎样推理,就靠你这位大侦探解决了。”
    陆小棠说:“我倒是想到一种假设,但是想不明白道理。”
    慕容雨川说:“你是说医院里那个女孩吧?量量她的脚长,对比一下鞋底的花纹就确实了。”
    其实根本用不着技术鉴定陆小棠就能肯定,那个鞋印就是米兰的。一个在案发后昏倒在案发现场楼下的女孩,从头到脚满身血污,无论谁都不会认为她跟本案无关。但问题是,什么关系?
    “你认为案发时她是不是就在现场……”陆小棠后半句说不出来。……她亲眼看见自己的弟弟被杀死……
    慕容雨川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就在案发的四五个小时时间里,存在着至少两种可能。
    假设一:米兰进入房间时正巧碰到正在作案的凶手。疑点是,凶手为什么不杀她灭口?她身上的血是怎么弄上去的?她又是如何昏倒在一楼安全通道里的?
    假设二:米兰进入房间时凶手刚刚离开。这种假设可以很好解释米兰如何逃脱被杀。那么,她进入房间后又干了什么?她看到了弟弟被杀的恐怖景象吗?然后她做了什么?她逃走了吗?
    慕容雨川有一件事没有告诉陆小棠,他在案发现场拍照时,在放置人皮娃娃那个房间里,看见地上、墙壁上溅着血迹。显然那里就是凶手杀死被害人的第一现场,然后才把尸体搬运到卫生间里剥皮,清洗。他在正对着转椅的墙角发现了五枚血脚印。其中两枚是女孩的脚印。
    当时,那个瘦弱的小女孩站在自己弟弟的血泊之中在干什么?
    她当时面对的方向是那张人皮娃娃安坐的转椅……
    在那地狱般凄惨的时刻,
    她究竟看到了什么?
    她在想着什么?
    剥皮少女 第十五章 马戏团小丑 1
    第十五章马戏团小丑16:17米伟军和宋雅丽在公安局里顿足捶胸。丧子之痛让这对钻石生活品质的夫妇丢弃了一切虚伪造作,丢弃了一切漠然自若,他们的哭泣就像一对背井离乡,无依无靠的农村夫妇那样凄惨而真诚。
    刑警们都停下手里的工作,没有人劝慰他们,没有人幸灾乐祸。
    特别是那些为人父母的人,每个人都感受着物伤其类的疼痛。
    武彪一边不停向米伟军夫妻道歉,一边不停的掏出手帕擦额角的汗。他脸色铁青,不得不又一次替陆小棠擦屁股。
    与此同时。
    陆小棠通过资源调查科找到了案发现场那个空房间的房主。房主姓黄,现在人在深圳,四十五岁,经营一家电子公司。他于七年前够买了这套住房,住了不到三年,因为业务需要举家搬到了深圳。之后几年,房子一直空着,偶尔出租给别人。
    陆小棠通过电话与黄先生取得联系。
    “您的房子最后一次出租给别人是在什么时候?”陆小棠问。
    “大概两年以前吧,我最后一次回来。本来想把房子处理掉。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买主。后来经房产中介联系,租给了一个叫江权的人,也是一个做生意的,租期一年,一次性交的房款。他当时跟我说,他儿子考上了附近的省重点高中,他想在学校附近租一套房子给他住。”
    “之后呢?有没有续租?”
    “后来听说那个男孩出了车祸,搬走了。至于他们实际又住了多长时间,我并没有回来确实过。”
    “您在这两年时间里从来没有回来过吗?”
    “当然啦,我和妻子孩子都住在深圳。过去偶尔回来,是去看望父母,现在父母都过世了。我也就没必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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